索引号: | 001-2023-0000036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民权县庄子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夫妻双方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社区乡镇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综合性服务场所,集中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并承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街道、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基层服务窗口,开展以就业援助为重点的公共就业服务,实施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并承担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安排的其他就业服务工作。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使用全国统一标识。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0〕29号);
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59号);
4.《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
5.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林业局 省交通厅 省水利厅 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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