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如何申请?办事指南来了
一、适用依据
1.《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
2.《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6号)。
二、适用对象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以及符合国家和我省就业见习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办理要件
1.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
2.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仅在全省就业信息系统应用前提供)。
3.就业见习协议书。
4.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发票复印件。
5.见习单位按月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明细账单。
6.留用见习人员的见习单位,还需提供见习单位与留用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书(复印件)。
7.见习人员单位银行基本账户。
四、补贴标准
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
五、受理方式
窗口或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电脑端)受理。
六、受理时间
工作日夏季上午8:00-12:00;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14:30-17:30
七、单位地址
梁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就业促进办公室(归德路与民主路交叉口东北角)
八、咨询电话
0370-2793368
终审:民权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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