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BDX-2021-00008 | 发布机构: | 伯党乡 |
生效日期: | 2021-04-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村务公开 |
民权县伯党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民权县伯党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020年11月
目 录
伯党乡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1
伯党乡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18
伯党乡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2
伯党乡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7
伯党乡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3
伯党乡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5
伯党乡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8
伯党乡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33
伯党乡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36
伯党乡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37
伯党乡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40
伯党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49
伯党乡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75
伯党乡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84
伯党乡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体 | 主 动 | 依申 请 | ||||||
1 |
征地前期准备 |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 1.拟征收土地目的和用途; 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3.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4.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 |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 〔2004〕28 号) |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 在村公示栏公 开。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政府公报£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行政服务中□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精准推送 □其他 |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 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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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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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按规定确认后,调查结果予以公开。 1.征收土地勘测调查表;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登记表; 3.土地勘测定界图件(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外;图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技术处理。 |
1.《土地管理法》; 2.《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 〔2004〕28 号)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政府公报□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行政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精准推送□其他 |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 成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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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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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3 |
征地前期准备征地前期准备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满后,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开。 1.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和数量; 2.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与支付方式; 4.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方法、缴费比例和办法; 5.农业人员安置具体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7.听证等救济途径。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 711 号);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 〔2014〕29 号); 3.《自然资源听证规》; 4.《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
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 10 个工作日内公 开。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 开。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行政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精准推送□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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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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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征地补偿登记 |
征地补偿登记汇总表。 |
1.《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 711 号) |
征地补偿登记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行政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精准推送□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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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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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5 |
征地前 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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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 补偿 安置 方案 听证 |
依申请开展听证工作的,听证结果公 开。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确定的时 间制作《听证通知书》;按《听证通知 书》规定的时间组织听证;实施听证的, 公开听证相关材料。 1.《听证通知书》; 2.听证处理意见; 3.听证笔录有关资料。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 711号)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 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29 号) 3.《自然资源听证规定》 | ①《听证通知书》应在组织听证 7 个工作日前予以公开; ②其他听证公开内容在征地听证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 屏)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行政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精准推送□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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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 收土地 所在地 的村集 体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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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6 |
征地审查报批 |
征地 批准文件 | 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批复文 件、地方人民政府转发批复文件应予以 公开。 1.国务院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用地由 国务院批准); 2.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用地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3.国务院批准城市用地后省级人民政 府审核同意实施方案文件; 4.地方人民政府转发用地批复文件; 5.其他用地批准文件。 |
1.《土地管理 法》; 2.《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令第 711 号) | 收到征地批准文 件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 屏) □政府公报□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行政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精准推送□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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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征地组 织实施 |
征收 土地 公告 | 根据用地批复文件,县(市、区)人民 政府拟定征收土地公告并予以公开。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 和批准用途;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 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口安置方式 社会保障途径等;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要 求; 5.救济途径。 | 1.《土地管理法》; 、 2.《自然资源 听证规定》; 、 3.《征收土地 公告办法》 | 收到征地批准文 件之日起10 个工 作日内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 ) 屏) □政府公报□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行政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精准推送□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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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8 |
征地组织实施 |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 |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凭证。 〔在被征地村公告栏张贴,予以公开张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后可依申请公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令第 711 , 号) 2.《自然资源听证规定》; 3.《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
获得支付凭证后5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行政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精准推送□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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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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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党乡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政策文件 | 法律法规 |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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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2 | 部门和地方规章 |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 |
| √ |
| √ | √ | ||||
3 | 其他政策文件 | 其他可以公开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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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大决策草案 | 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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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要会议 | 通过会议讨论作出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时,经党组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讨论决策过程的会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提前一周发通知邀请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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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征集采纳社会公众意见情况 | 重大决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社会公众意见情况、采纳与否情况及理由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征求意见时对外公布的时限内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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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行政管理 | 隐患管理 | 重大隐患排查、挂牌督办及其整改情况,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等 | 《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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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应急管理 | 承担处置主责、非敏感的应急信息,包括事故灾害类预警信息、事故信息、事故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应对结果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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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动态信息 | ●业务工作动态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动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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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行政管理 | 安全生产预警提示信息 | ●气象及灾害预警信息 ●不同时段、不同领域安全生产提示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信息形成后及时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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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资金信息 | ●预算、决算 ●“三公”经费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等财政资金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 按中央要求时限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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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政府采购信息 | 本单位采购实施情况相关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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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办事纪律和监督管理 | 本单位的办事纪律,受理投诉、举报、信访的途径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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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检查和巡查发现安全监管监察问题 | 检查和巡查发现的、并要求向社会公开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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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党乡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政策文件 | 法律法规 | 与救灾有关的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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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部门和地方规章 | 与救灾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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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政策文件 | 其他政策文件 | 其他可以公开的与救灾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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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大决策草案 | 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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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政策文件 | 重大政策解读及回应 | ●有关重大政策的解读及回应 ●相关热点问题的解读及回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 | 重大决策作出后及时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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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重要会议 | 以会议讨论作出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时,经党组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讨论决策过程的会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提前一周发通知邀请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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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政策文件 | 征集采纳社会公众意见情况 | 重大决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社会公众意见情况、采纳与否情况及理由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征求意见时对外公布的时限内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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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备灾管理 |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分布情况(其具体位置、创建时间、创建级别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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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救助审定信息 | 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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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灾害救助 | 应急管理部门审批 | 救助款物通知及划拨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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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 |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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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灾后救助 |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 |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民因灾倒房、损房恢复重建具体救助标准)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公开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标准、监督举报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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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款物管理 | 捐赠款物信息 | 年度捐赠款物信息以及款物使用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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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款物管理 | 年度款物使用情况 | 年度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等使用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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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工作动态 | 工作信息 | 防灾减灾救灾其他相关动态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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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党乡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表示必选项,“□”表示可选项)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1 | 决策 | 部门文件 |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
文件分类生成日期标题文号有效性关键词和具体内容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 711 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 信息形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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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政策解读 | 上级政策解读 | 着重解读政策 措施的背景依 据目标任务主 要内容涉及范 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 键词诠释惠民 利民举措新旧 政策差异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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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级政策解读 | 信息形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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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表示必选项,“□”表示可选项)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4 |
执行 |
计划实施 |
任务分配 |
及时公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农户名单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分配结果确定后 20 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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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组织培训 |
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文件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通知》 |
信息形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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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表示必选项,“□”表示可选项)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6 |
管理 |
条件与标准 |
农村危房等级评定标准 |
农村危房等级评定相关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 711 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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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
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条件 |
信息形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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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信息形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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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表示必选项,“□”表示可选项)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9 |
管理 |
条件与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合格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要求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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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认定 |
危改户认定程序 |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 |
信息形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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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结果 |
认定结果 |
信息形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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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表示必选项,“□”表示可选项)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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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决策部署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
信息形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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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任务实施 |
年度任务执行情况 |
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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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关切 |
舆情收集热点及关键问题回应 |
舆情收集回应 |
接受投诉咨询建议等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 711 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 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
信息形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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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回应 |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及关键问题等回应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 711 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 知》 | 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重大舆情 的,要快速反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 发布信息。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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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党乡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1 | 公共服务 |
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 | 1.机构名称; 2.开放时间; 3.机构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开 放信息。 |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 711号)、《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免费开放 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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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信息 | 1.机构名称; 2.开放时间; 3.机构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开 放信息。 | 《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 711 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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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组织开展群体文化活动 | 1.机构名称; 5.开放时间; 6.机构地址; 7.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开 放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 711号)、《文化馆服务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 711号)、《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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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下基层辅导、演出、展览和指导基层群体文化活动 | 1.活动时间; 2.活动单位; 3.活动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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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举办各类展览、讲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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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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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 请公开 | ||||||
6 |
公共服务 |
辅导和培训基层文化骨干 | 1.培训时间; 2.培训单位; 3.培训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活 动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 711 号)、《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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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活动 | 1.活动时间; 2.组织单位; 3.活动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
《非物质文化遗产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 711 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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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博单位名录 | 文物保护管理 机构和博物馆名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 711 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 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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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党乡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1 |
法治宣传教育 |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
1.法律法规资讯; 2.普法动态资讯; 3.普法讲师团信息等 |
《中共中央、国务 院转发<中央宣传 部、司法部关于在 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 2020 年)>》 |
自制作或 获取该信 息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 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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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治宣传教育 |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
1.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 2.法治文化作品、产品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 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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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3 | 法律 查询服务 | 法律服务机构、 人员信息查询服务 |
辖区内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有关基本信息、从业信息和信用信息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国令第 711 号 | 自制作或 获取该信 息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 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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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律咨询服务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国令第 711 号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 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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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5 |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 1.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相关规划; 2.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 作 站 具 体 地 址 ; 3.12348 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号码; 4.中国法律服务网和各省级法律服务网网址; 5.三大平台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国令第 711 号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 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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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党乡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1 |
政策文件 |
行政法 规、规章 |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 的行政法规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 的规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 711 号) | 信息形 成(变更)20 个工作 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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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规范性文件 |
·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扶贫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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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政策文件 |
·涉及扶贫领域其他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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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4 |
扶贫对象 |
贫困人口识别 |
·识别标准(国定标准、省定标准) ·识别程序(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逐级审核) ·识别结果(贫困户名单、数量) |
《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完善贫困人 口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20 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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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贫困人口退出 |
·退出计划 ·退出标准(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定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退出程序(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贫困户认可、公示公告、退出销号) ·退出结果(脱贫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