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龙塘镇乡村规划委员会的 通 知
关于成立龙塘镇乡村规划委员会的
通 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深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积极贯彻《中共民权县委办公室 民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乡村规划委员会制度的通知》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龙塘镇乡村规划委员会。现将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乡村规划委员会组成成员
主 任: 张一鸣 党委书记
常务副主任: 刘相伟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主 任: 刘冠邑 武装部长
成 员: 司永田 人大主席
陈恩林 党委副书记
刘 涛 纪委书记
许烨莉 组织委员
刘军胜 宣统委员
刘 栋 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齐彪 副镇长
孙广丽 综治办副主任
吴兴福 副主任科员
锦彦军 副主任科员
赵艳美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李自忠 财政所所长
董长胜 自然资源所所长
孔令峰 乡村规划建设中心主任
崔东东 综合执法所所长
李 刚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陶忠进 供电所所长
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
乡村规划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所,刘冠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乡村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乡村规划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乡村规划委员会是乡镇党委、人民政府设立的规划管理议事机构,其审议意见作为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乡村建设的决策依据,定期向县委城乡规划委员会汇报工作。
(二)对乡镇开发边界内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镇区建设、规划编制等初审后,报县委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
(三)协调处理规划建设中全局性、长远性和区域整体性重大议题。审议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村庄规划、村庄建设边界、各类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重要片区、重点路段、重要节点修建性详细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
(四)审议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工程项目建设的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审议对村庄规划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农村宅基地审批、农房建设、风貌管控的有效管理;研究审定规范村庄规划建设等事项。
(五)依法审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促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六)研究审定违反规划许可和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严格管控“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红线,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七)审议村民建房用地选址、规划设计方案等事项;引导督促村民建房选用市、县提供的民居外观规划设计方案。
(八)组织有关业务培训工作。
(九)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事项。
三、乡村规划委员会工作权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职责开展工作。
(一)审批职责。属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的,经乡村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程序进行批准;
(二)申报职责。属县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由乡村规划委员会报县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按照程序审查批准。
中共龙塘镇委员会 龙塘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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