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1-0000001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9-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应急管理 |
龙塘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龙塘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的灾害应急预案体系,规范灾害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和应急救助机制,提高灾害应急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凡在本镇范围内发生的洪涝、干旱、风灾、灾难事故、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结合的原则,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灾害的综合素质。
3、坚持属地管理,资源整合的原则,发挥基层和社会团体组织应对灾害应急救援能力。
4、坚持政府统一领导,科学决策的原则,提高政府应对灾害指挥决策能力。
三、灾害风险
1、基本情况。龙塘镇,隶属于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地处民权县西南部,东临花园乡,南与睢县蓼堤镇、涧岗乡毗邻,西连白云寺镇,北接野岗镇。全镇总面78.62平方千米,其中耕地面8.4万亩,34个村委会278个村民小组,98个自然村,总人20856户73132人,镇内设有初中1所、小学23所,镇卫生院1所及敬老1所。
2、自然地理特征。龙塘镇境内河流属淮河水系。东部有四级河吴堂河,西部有四级河通惠渠,自北向南流过,中部有五级河龙东沟、龙西沟、高里方沟流经镇域,但雨水径流量较小。
3、气候特征。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光能充裕,温度适宜,雨热同季。年平均降水量679毫米,最多年份1242.8毫米,最少年份324.8毫米。年平均气温14℃,极端最高气温43.6℃,极端最低气温-16℃,年平均积温5192.6℃,日照2365.5小时,年平均无霜期213天。
4、灾害特征
自然灾害有旱涝、低温、淫雨、冰雹、龙卷风。旱涝出现较大。
四、应急指挥机构
镇政府负责本镇范围内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成立灾害应急部,镇党委书记张一鸣、镇长刘相伟负责应急指挥工作,村委会成立灾害应急指挥部,村支书负责应急指挥工作。
1、灾害应急指挥机构
主 任:张一鸣(党委书记)
主 任:刘相伟(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司永田(镇人大主席)
陈恩林(党委副书记)
刘 涛(纪委书记)
许烨莉(组织委员)
刘军胜(宣传委员)
刘冠邑(武装部长)
刘 栋(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齐彪(副镇长)
吴兴福(副主任科员)
锦彦军(副主任科员)
赵艳美(办公室主任)
余 光(派出所长)
邵忠明(执法队队长)
崔东东(消防中队队长)
翟 勇(民政所所长)
陶忠进(电管所所长)
王培杰(龙塘镇中心学校校长)
李景海(龙镇镇卫生院院长)
李自忠(财政所所长)
裴洪波 (食药所所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办公室,刘冠邑同志任主任、余光(派出所长)、崔东东 (执法队队长)、陶忠进(电管所所长)、王培杰(龙塘镇中心学校校长)、李景海(龙镇镇卫生院院长)、裴洪波 (食药所所长)任成员,统筹指导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要职责:在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县减灾委直接领导下,负责制定防灾减灾规划和综合治理方案;建立灾害信息员队伍,监测和收集灾害预报预警和灾情信息;负责编制应急预案和组织培训、演练;负责灾害应急指挥综合协调,建立应急队伍和组织救援,转移安置灾民,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应急指挥部
(1)灾害信息组
组长:镇应急管理委员会主任
成员:镇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监测收集灾害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灾情汇总并及时报告上级灾害管理部门。
(2)抢险救援组
组长:镇消防中队队长
成员:镇消防队队员
主要职责:建立应急队伍,实施防汛抗旱方案,落实各项防汛抢险任务;负责各类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3)转移安置组
组长:民政所所长
成员:灾区村委会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吃、穿、住等保障工作;负责申请、接收、募捐、保管和发放救灾款物;负责灾情信息统计,上报和灾情报告核查、评估和恢复重建工作。
(4)医疗卫生组
组长:镇卫生院院长
成员:镇卫生院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筹集和储备急救药品和器械等,组织医疗、防疫人员进入灾区,组建临时医疗所(点):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负责防疫、控制疫情信息统计,上报和灾情报告核查、评估和恢复重建工作
(5)治安保卫组
组长:派出所所长
成员:派出所民警
主要职责: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镇机关、机要、金融部门和救灾物资的安全。
(6)交通运输组
组长:镇执法所所长
成员:镇执法所队员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灾害应急所需车辆,及时运送救灾人员、伤病员、灾民转移、救灾物资等。
(7)电力、通讯保障组
组长:电管所所长
成员:电管所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灾区与镇指挥部的通信畅通,确保现场与指挥部之间通讯联络。组织力量及时抢修灾区通信和电力设施,保证灾区供电、通信和邮路畅通。
(8)后勤保障组
组长:财政所所长
成员:财政所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灾害应急人员的生活、物资保障;负责转移安置灾民生活、居住等所需物资保障。
五、灾害预警
1、接警处理。镇政府设立接警中心,电话号码0370-8891002、0370-8890006。镇政府接到灾害报警信息后,并将情况报告指挥长,派员核实灾情后报送县指挥部、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减灾委办公室及相关部门。
2、灾害预警
(1)洪涝灾害预警。当气象预报将岀现较大降雨时,确定预警区域、级别,向村组发布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干旱灾害预警。当发生旱情并且气象预报将发生连续干旱及时发布雨情变化、蓄水、农田、土壤墒情,受旱范、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影响。
(3)大风灾害预警。当发生大风并且气象预报将发生连续大风时,确定预警区域、级别,向村组发布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4)预警信号。自然灾害预警用鸣锣或村大喇叭发布。
3、信息报送
当发生突发性洪水灾害后,30分钟内进行灾情统计汇总,填报《突发性自然灾害快报表》报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减灾委办公室(县民政局)等单位。在发生灾害过程中每日上午8时向相关单位续报灾情。
当发生大风灾害后,30分钟内进行灾情统计汇总,填报《突发性自然灾害快报表》报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县减灾委办公室等单位。
当旱情初露,并且预报旱情进一步扩大时,向县应急管理办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减灾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报送灾情信息。在灾害过程中每10日向相关单位报送灾情信息。
4、公众信息交流
当发生重大洪水灾害且持续时间长,干旱、大风等灾害进一步扩大时镇政府通过电视、微信、广播向辖区内发布灾情和抗灾救灾信息。
六、应急响应
1、响应级别
根据灾害的危害程度,设三级响应启动应急预案。
(1)Ⅲ级响应
启动条件:在本镇行政区域内,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降雨100mm;因灾死亡1人;紧急转移安置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倒塌房屋20间以上80间以下;农作物绝收面积达100亩以上;灾害经济损失达到上年度国民生产总值1.5%至5%。
启动程序: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到指挥长在灾害发生8小时内宣布进入Ⅲ级响应,并报告县应急办公室、县减灾委办公室(县民政局)及相关机构。
响应措施: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协调抗灾救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将灾情报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减灾委办公室等相关机构。镇政府、村指挥部人员到岗到位。各应急单位、组长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落实24小时值班,做好物资器材,人员的应急准备。
灾害信息组24小时与受灾村保持联系,指挥部2小时派出人员赶赴灾区。每2小时向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县减灾委办公室等相关机构报送一次信息。
响应终止: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镇指挥部办公室确定Ⅲ级响应终止,并报告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县减灾委办公室等相关机构。
(2)Ⅱ级响应
启动条件:在本行政区域内,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降雨150mm;因灾死亡2—3人;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上1500人以下;倒塌房屋50间以上200间以下;农作物绝收面积达200-400亩;灾害经济损失达到上年度国民生产总值5%至10%。
启动程序:镇指挥部办公室在灾害发生4小时内,向指挥长出Ⅱ级响应,由指挥长宣布进入Ⅱ级响应,并报告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县减灾委办公室(县民政局)及相关机构。
响应措施:镇指挥部人员到岗到位。各应急小组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准备,成员保证24小时手机畅通,落实24小时值班;做好物资、器材调用准备,各应急组做好应急准备。
灾害信息组每2小时向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县减灾委办公室等相关机构报告一次灾情,申报救灾所需的物资,接收分发救灾物资。灾害发生8小时内编发《救灾快讯》。
响应终止: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指挥长确定Ⅱ级响应终止,并报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县减灾委办公室等相关机构。
(3)I级响应
启动条件:在行政区域内,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降雨200mm;因灾死亡3人以上;紧急转移安置2000人以上;倒塌房屋200间以上;农作物绝收面积达400亩以上;灾害经济损失达到上年度国民生产总值10%至以上。
启动程序:指挥部办公室在灾害发生1小时内,向指挥长提出I级响应建议,由指挥长宣布进入I级响应,并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县减灾委办公室(县民政局)等相关机构请示启动I级应急响应。
响应措施:召开指挥部成员单位会议,决定抗灾救灾的重大事项,全体人员赶赴灾区,根据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每天定时向指挥部通报灾情信息。指挥部办公室设立救灾募捐组,开展救灾募捐工作。
响应终止: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指挥长确定I级响应终止,并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县减灾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
2、抢险救援
(1)现场指挥。洪涝、干旱、大风等灾害发生后设立现场指挥部。灾害现场指挥部设在灾害发生就近地点。
(2)抢险救援目标。洪涝、干旱、大风等灾害发生后,指挥部采取强有力的抗灾救灾措施,开展紧急抢险或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转移安置
安全防护。在洪水灾害转移和安置区域内,由派出所实行交通管制,保证转移和安置区内道路畅通和治安安全。在灾害危险区域内,实行交通管制,救援区域内设立警戒线,安排警戒人员。
转移方式路线和安置地点。洪涝灾害发生时,由转移安置组负责组织人员向镇内各村村部、各村小学及其他安全地点转移安置。
物资保障。转移时教育村民携带必备的干粮、饮用水和生活必需品。在灾害发生10小时内将米、面、油、盐、水、蔬菜等物资送到避灾安置场所。
4、医疗救护
洪涝灾害发生前,镇卫生院组织医务人员深入洪水灾害易发区宣传卫生防疫知识到户。洪涝灾害发生后,组织医疗队深入灾区,组织灾区饮水消毒,预防肠道传染病和其它瘟疫发生,及时救治疗伤、病人员,发放防疫药品。在地质等灾害发生后,组织医疗队和救护车辆到现场实施医疗救护。
5、外部支援。
当启动I级响应后,镇指挥部安排上级调运的救援人员居住和抢险救援地点。
七、应急保障
1、通信与信息。镇直各企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要保证单位值守电话畅通。在灾害应急期,单位负责人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电信部门要及时维修电信设备,保证通信畅通;要保证通信畅通,按指挥部要求及时发布灾害预警、灾情信息和新闻报导工作。现场指挥部配备电话、传真、计算机等设备。政府政务网要实行与各级灾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及时报道发布灾情信息。
2、应急队伍。镇人民武装部建立由民兵组织20人应急救援队伍,各村民委员会按应急预案成立20人的应急队伍,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5-10人应急队伍。
3、应急装备。镇供电所要加强应急期电力值班,保证抢险现场和转移安置区电力供应。派出所负责集中防汛和转移中的开道、运输、挖土、推土、起重等所需车辆,保证抗灾救援设施人员转移运输和道路畅通。
八、灾害救助
1、灾害调査。灾害稳定后,镇、村委会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统计转移安置户数、人数;因灾死亡、致伤、致病人口、数量;灾害损坏、倒塌房屋的户数,人数、面积、损失金额;农作物损失品种、面积、金额;农产品损失数量;灾民需救济户数人数统计因灾害损失电力、通信、道路、水利、学校、工业、商业等各项经济损失。
2、灾害评估。组织专业人员对灾害损失范围、数量、程度、金额进行灾后评估,确定灾害损失级别和灾区恢复重建资金需求。
3、灾害救助。在灾害应急期,政府采取调拨、采购等形式,保证受灾区域和转移安置区灾民的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灾害稳定后,对转移安置区重灾民,每天救助5-10元。属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特困户每人每天救济20元。因灾害导致冬令春荒等生活困难的人口保证每人每顿1市斤粮食。因灾导致灾民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的房屋,采取灾民自建、政府补助,政策优惠、社会互助、亲友帮助的措施建房,政府对每户全倒房屋户救助5000元以上。
九、恢复重建
按照科学规划,有利防灾、设计规范、综合避险的原则,制定灾后重建方案,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广泛开展救灾募捐,及时组织农业、工业生产自救,不断提高农业工业生产效益。加强道路、水利、农田、电力、通信、学校等公共设施工程恢复,提高抗洪和抗旱能力,对连片倒塌或地势低洼区的倒房户,实行统一规划、统设计、统一施工,整体搬迁新建灾民新村(点),房屋建设按抗震抗洪、抗风灾害规范设计建设。
十、培训与演练
镇指挥部办公室汇同镇区各单位,采取广播电视、音像制品、横幅、宣传册和大喇叭等形式,宣传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抗灾、救灾知识。增强忧患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组织村委会、企业法人加强自然灾害管理教育培训,提高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能力。各村委会、企业单位,要根据居住区域特点制定灾害应急预案,镇政府每年组织一次专业演练,提高政府和基层组织应急管理以及居民防灾避险能力。
十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龙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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