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1-0000000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1-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应急管理 |
人和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全镇“地毯式”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人和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全镇“地毯式”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各行政村、各中心办站所、镇属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民权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民消安 [2021]29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望遵照执行。
人和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6日
人和镇关于开展全镇“地毯式”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021年6月26日)
2021年6月25日凌晨3时许,柘城县远襄镇北街一武术馆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11人受伤。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防各类事故再次发生,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地毯式”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民权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民消安 [2021]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迅速组织开展“地毯式”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制定《人和镇关于开展“地毯式”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刻吸取6.25柘城县远襄镇北街武术馆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消防安全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危险化学品、燃气、学校、商超、医院、小区、敬老院、娱乐场所、“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深入开展全镇“地毯式”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制度措施,构建消防安全长效机制,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地毯式”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推动活动有序开展。
组 长:曹祥军 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武贵宝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 组 长:赵苑菁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安全生产主抓副职)
赵鹏飞 镇武装部长(消防主抓副职)
成 员:王文建 镇应急办主任
耿建设 镇小城镇办主任
杨 超 镇农办主任
耿远启 镇综合执法大队
韩 军 镇派出所所长
胡海军 镇市场监督所所长
李广善 食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富军 镇中心校校长
和各村委负责人及消防安全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排查整治分类及负责单位(部门)
1.“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全镇“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通过开展地毯式拉网排查,建立了底数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交办清单、复检清单、惩戒清单等6个清单。采取条块结合,对排查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看消防设备是不是落实到位,消防通道是不是疏通,看商业门店、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房屋住人情况是不是合规,看电线乱拉乱扯是不是整治到位。(镇派出所牵头负责,镇职业消防队、镇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等相关部门配合)
2.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重点以学校化学试剂室、供气站、加油站等高危化学品的监管,排查整治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隐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发生。(镇消安办牵头负责,派出所、中心校、镇职业消防队等各行业主管单位按照《方案》责任分工做好各自牵头工作)
3.道路交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对全镇交通秩序和G310国道、X058县道、主干公路的交通整治,着力查处G310国道电动车任意穿行,私家车占道行驶、强超强会和随意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禁超载超限、超速行驶、酒后驾驶、大型货车野蛮驾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农村“五种”车辆违法载人集中整治。完善客货运输车辆安全配置,严查车辆带病运行,整治动态监控不落实等问题,提高事故防控能力。(镇派出所牵头负责,交警队、镇农办等相关部门配合)
4.建筑施工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无资质施工、违法转包分包、不按设计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火灾等事故为重点,突出抓好脚手架等专项治理,加强对施工危险用品管理和安全排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施工行为。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三同时制度是根据我国2015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推广新建、改扩建道路建设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集中排查事故多发的急弯陡坡、平交道口,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镇小城镇办牵头负责,镇派出所部门配合)
5.消防领域专项整治。以大型商场、超市、学校、医院、网吧等人员聚焦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即: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集中整治存在问题和隐患。严厉打击公共场所占用消防车通道、堵塞消防通道、围堵消防设施、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情况。(镇派出所牵头负责,镇职业消防队、镇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等相关部门配合)
6.电气火灾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器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改造工作,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领域、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整治,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全镇各村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居民住宅区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等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系统治理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镇派出所牵头负责,镇职业消防队、镇综合执法大队、各村委及各行业主管单位按照《方案》责任分工做好各自牵头工作)
(二)企业方面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排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实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消防安全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6.企业主体责任等级评定情况及评定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镇工业企业办牵头负责,镇职业消防队、镇综合执法大队、镇小城镇办、派出所配合,各行业主管单位按照《方案》责任分工做好各自牵头工作)
四、排查范围分工
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消防安全“双重责任制”管理要求,在责任单位监督管理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开展全镇“地毯式”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1.镇区排查整治工作组:
人和镇境内310国道南侧:
组长:孟献辉(镇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
队员:朱红岩、耿远伟、李永利、徐浩
人和镇境内310国道北侧及和谐大街:
组长:杨晓龙(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队员:陈永强、耿卫华、李红建、刘伟
宋文花、江志敏、李秀芝
人和镇老街(黄河路):
组长:闫丽蕴(副镇长)
队员:李广善、孙永建、邢培山、黄跃龙
2.村委辖区排查整治工作组:
按照村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村委支书记为组长,其他委员(村民组长)为队员。
五、时间安排
2021年7月26日--9月30日:各相关单位组织协调部门配合,按照方案开展“地毯式”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认真排查安全隐患、死角、漏洞等,确保行动排查出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苗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相关单位(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抽调得力人员组成排查组,制定排查方案,要把这次消防安全排查与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加大督查力度,坚持“谁排查、谁负责”的原则,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扎实有效地搞好本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工作。
(二)注重源头,深入排查。各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在建项目和重点企业,要对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要从勘察和设计的源头查起,勘察是否符合要求,设计是否符合规范,生产和施工是否符合规程,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并掌握安全规范和作业规程。要通过本次排查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隐患,切实把工程设计中的安全规程和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排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排查中未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加强监督排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排查组,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排查取得实效。排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不徇私情,不能敷衍塞责。对排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特别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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