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1-0000000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1-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关于印发《孙六镇农产品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方案》的通知
孙政〔2021〕5号
关于印发《孙六镇农产品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环境,培育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诚信意识,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方案。请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与细则,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3月25日
孙六镇农产品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环境,培育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诚信意识,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诚信体系建设作为加强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农业农村局的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分工合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行为,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经营秩序,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目标任务
2021年全面推进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力争年底前,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管理系统和服务系统,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评价分级管理模式,将“二品一标”生产者(家庭农场、合作社、下同)100%纳入诚信体系建设,力争将60%以上的农产品生产者(家庭农场、合作社、种植大户、下同)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我镇农产品生产者及农资经营单位的整体诚信水平。
(一)各村取得“二品一标”认证的生产者(家庭农场、合作社)100%纳入诚信体系建设范围,农产品生产者(家庭农场、合作社、种植大户)60%以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使参与诚信体系建设的生产者达到2家以上;
(二)A、B级生产者达到80%以上;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96%以上;
(四)禁用农药、兽(渔)药和有毒有害物质在食用农产品上不得检出;
(五)诚信档案完整规范。
三、工作内容
(一)完成生产者信用信息采集和归档管理。对入选的农产品生产者进行信息采集和归档管理《民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档案》(详见附件3)。信用信息包括:1、基础信息。是指家庭农场、合作社、种植大户登记注册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生产者类型、经营范围等信息。2、资信信息。包括:生产者取得的资质等级、资格审批、资格核准、审核、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其年检、年审情况,对生产者专项或者周期性检验、检测、检疫的结果等信息。3、良好信息。包括:生产者及其法定代表人受到县级以上行政机关表彰的、通过质量标准认证或者产品被列入国家和省市免检范围的、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知名商标等信息。4、警示信息。包括:生产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未通过法定的专项或者周期性检验等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认定有违法行为受到处罚记录的记入警示信息。
(二)开展质量信用评级。按照《民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考核表》(详见附表4)中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评价内容要求,组织对农产品生产者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等级。对参与的生产者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年终按标准进行综合评价。每个生产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总分为100分,按分值对应从高到低评出A、B、C、D四个质量安全信用等级:每个方面每个小项都有对应分值。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为A级,80至89分为B级,60至79分为C级,59分以下为D级。A级为诚信,进行简化监督,每年2次;B级为守信,进行常规监督,每年4至6次;C级为基本守信,进行强化监督,每年6至10次;D级为失信,进行相关处罚,不合格农产品不允许进入市场流通。对获得A级的生产者,在政策扶持上给予优先考虑、优先评级,连续2年评定为A级生产者的授予“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单位”标牌,并在民权县农业信息网上公示。对确定为C、D类诚信等级的生产者提出警示,由技术评审小组负责帮扶整改。对已取得A、B级诚信的生产者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诚信称号,并在民权县农业信息网上公示,本年度内不得参与诚信等级评比。
(三)开展失信惩戒。对连续两年以上被评为D级的生产者,按照《民权县农产品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要求采取“黑榜”制度,在民权县农业信息网上予以登记(公示),五年内不得涉足农产品生产行业。对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生产者终身不得参加系统信用评级。
四、任务分工
(一)各村负责本辖区内农产品生产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资经营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档案的建立,信用信息的收录以及诚信档案的动态管理。
(二)镇农办负责指导各村建立农产品生产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资经营单位诚信档案。
五、工作程序
(一)农产品生产者提出书面申请。在宣传和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农产品生产者根据本行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量化评分的基本内容,对生产者自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硬件设施等进行初步自查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向所在村申请,提出申报相应的级别。
(二)监管人员现场监督指导。村接到农产品生产者申请后,安排监管人员对生产基地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摸底调查,掌握生产者的现状,指导生产者加强软、硬件建设和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到位。
(三)技术评审小组进行现场评审。镇农产品诚信体系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对符合评审条件的,组织技术评审小组深入农产品生产基地,按量化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评审(要求生产基地负责人、管理人员参加),并向生产者反馈评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改意见。完成现场考核评审工作后,在5日内写出技术评审报告,报镇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四)等级认定和公示。镇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接到技术评审小组的报告后,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审定,将审定的A、B级生产者进行公示,认定结果报有关部门备案。
六、工作步骤
(一)部署准备阶段(2021年3月)各村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本辖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二)具体实施阶段(2021年4月-2021年10月)
1.诚信档案建立。各村参照附件3提供的《民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档案》,确定2-5个农产品生产者开展试点,进一步完善量化评分标准,理顺工作程序,完善档案管理,总结试点经验。
2.信用信息录入。各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收集和录入各监管对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
3.信用等级运用。逐步建立农产品和农资经营单位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对守法诚信单位要给予正面宣传报道、并在资金和政策扶持方面予以倾斜;对违法失信单位,要及时提示、警示其信用状况,通过失信曝光、分类监管和市场退出等手段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要实行顶格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诚信档案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档案为永久性保管档案,各村要建立诚信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档案的动态管理,确保信用信息真实有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11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和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档案,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标准、信用评价、信用征集、信用运用等工作,推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深化。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产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已列为2021年度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办)的绩效考核内容。各村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同时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技术评审小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等级的考核评审工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要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范,强化监管,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治劣与扶优、监管执法与技术指导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对生产者进行风险分析和诚信等级评定,形成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促进生产者加大硬件设施投入,提升自身管理水平。
(三)加大检查指导。县农业农村局相关单位要加大对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检查力度,进行跟踪指导和服务,对发现的问题要指导相关农产品生产者整改落实,确保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效果。
(四)加强舆论宣传。镇(街道办)、各村委要认真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宣传活动,积极倡导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合同、守信誉、依法经营,在行业内逐步形成“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氛围。
附件:1. 民权县孙六镇农产品诚信体系领导小组名单
2. 民权县孙六镇农产品诚信体系技术评审小组
3. 民权县孙六镇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档案
4. 民权县孙六镇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考核表
附件1
民权县孙六镇农产品诚信体系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大春 镇长
副组长:刘永超 镇人大主任
成 员:赵少华 食安所所长
杜世华 派出所所长
时春丽 纪检副书记
耿 勇 工商所所长
张忠策 农办主任
司海菊 农产品质量安全办主任
附件2
民权县孙六镇农产品诚信体系技术评审
小组名单
组 长:陈大春 镇长
副组长:刘永超 镇人大主任
成 员:赵少华 食安所所长
杜世华 派出所所长
时春丽 纪检副书记
耿 勇 工商所所长
张忠策 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任
司海菊 办事员
附件3
民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档案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基地地址 | 联系人 | ||
认证产品 | 联系电话 | ||
认证类别 | 上年度诚信等次 | ||
基本情况简介(规模、质量控制、追溯、检测) | |||
农业部门日常监督检查情况 | |||
产品抽检结果 | |||
诚信经营行为、所获荣誉、表彰情况 | |||
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 |||
公众投诉、相关部门转办投诉及答复处理情况 |
附件4
民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考核表
被考核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验收内容 | 考核内容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备注 | |
组织管理 | 生产者重视程度(6分) | 生产基地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3 分);落实具体责任(3分) | |||
安全监管工作机构人员落实情况(4分) | 机构人员落实<技术依托单位·内检员>(2分);责任明确工作协调(2分) | ||||
领导小组工作情况(3分) | 每年召开会议(1分);有计划方案(1分);检查落实(1分) | ||||
保障体系建设 | 农业投入品供应服务(8分) | 投入品有专供点,实行统一采购、供应(4分);没有销售、使用禁用投入品(4分) | |||
组织化程度(8分) | 企业内部有制度,公司加农户有协议并运转正常。(8 分) | ||||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工 作 内 容 | 标准体系 | 产品标准体系明确(2分) | 技术人员、职工(农户)对产品质重标准了解(2分) | ||
生产技术规程健全情况(8分) | 生产操作规程齐全(4分);建立生产档案(4分) | ||||
培训宣传情况(6分) | 职工(农户)普遍得到培训(4分);职工(农户) 有技术标准资料(2分) | ||||
监测体系 | 检测机构情况(6分) | 有速测点或委托检测机构(6分) | |||
监测情况(8分) | 定期对农产品质重进行抽检,收获前或收获后必检<以档案记录为准>(8分) | ||||
生产 基本 状况 | 基地标志、基地位置图(6分) | 基地有明显标志,并标明基地有关信息(2分);基地有明确边界(2分);基地要对生产地块统-编号(2 分) | |||
档案管理(10分) | 5本生产记录(10分) | ||||
宣传情况(2分) | 标语、明白纸、张贴通告等(2分) | ||||
产地环境情况(2分) | 基地环境条件最低应符合农业部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已通过检测为准或周边3公里内无污染源> (2分 | ||||
信息联网情况(2分) | 定期上网查寻、公布产品供求信息(1分);在专业网站发布供求信息(1分) | ||||
技术应用 | 推广新技术(3分) | 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措施一项以上(3分) | |||
奖励或表彰(2分) | 获科技进步奖、推广奖或县级以上表彰(2分) | ||||
抽检情况 | 县级以上抽检(4分) | 合格率98%以上(4分) | |||
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10分) | 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通报、曝光(10分) | ||||
合计得分 | |||||
等级标准 | 凡是评分在90分以上者为A级,80-89分为B级,60-79分为C级,59分以下者为D级。标栏未完成的生产者不能评定为A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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