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201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9-02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
关于撤销宋某教师资格证书的决定
关于撤销宋某教师资格证书的决定
宋某,男,汉族,1963年2月生,民权县褚庙乡秦集村委宋庄村人,以工代教身份,高中文化程度,1987年7月参加工作在褚庙乡宋庄小学,1997年8月任褚庙乡宋庄小学校长,2000年9月任褚庙乡宋庄小学一般职工,2007年8月调至褚庙乡柘桑小学工作,2018年9月调至褚庙乡西张楼小学工作。因涉嫌犯猥亵儿童罪,于2019年9月22日被民权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于同年10月30日被依法逮捕。
经调查,宋某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
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0日,宋某为追求性剌激,利用教师身份在教室内、在上课期间以辅导作业的名义多次采用搂抱、亲吻等方式对儿童李某等6人实施猥亵,2020年9月23日,民权县人民法院判处宋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之规定,2021年2月1日,经教体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撤销宋某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编号1996*************)。
本决定自2021年2月1日起生效。若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处分决定起一个月内向本机关申请复审。
民权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2月1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