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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3-0000201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9-02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关于给予秦某某开除处分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02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给予秦某某开除处分的决定

 

秦某某,男,汉族,1973年6月生,民权县老颜集乡人,大专文化程度,1995年7月毕业于商丘广播电视大学

经调查,秦某某存在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

1995年8月,秦某某分配到民权县老颜集乡第二初级中学,秦某某工资低、不能及时发放为由,未去学校报到上班。1997年9月,李X勋通过关系冒用秦某某的名字,顶替秦某某的教师身份,在老颜集乡吕花园小学任教,20109月至今在老颜集乡梁晋小学任教。

秦某某作为一名教师,毕业后不服从组织分配,允许他人顶替其工作,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错误,对此,秦某某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款之规定,经教体局局长办公会2021年3月31日研究,决定给予秦某某开除处分

本决定自2021年3月31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处分决定,可自收到本处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本机关申请复审。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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