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4-0000002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9-12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民权县城市管理局对民权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
向俊任、张方杰、张昌华、康耀冬、丁笑梅、韩东方、李长伟、门少伟、李新军、牛凯、练刚、程席龙、王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区内电动三轮和电动四轮、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作为城市管理部门,我单位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交通法规宣传工作,同时对城区电动车违规停放进行集中整治。
一是按照“规范有序、划线停放、朝向一致、文明停车”的原则,在城区主次干道、重点部位等非机动车乱停放路段增划、复新非机动车停车位,做到应划尽划。
二是加强常态化巡查管理。对违规停放的电动车主进行耐心说服教育,引导市民文明停车,进一步增强车主规范停车意识。对违规停放电动车、电动三轮四轮车在车主不在的情况下,执法人员自己动手进行规范停放。对于电动车经销商占道经营销售电动车的,监督商户进店经营,禁止占道销售、维修,禁止非机动车占用公共位置进行停放。
三是督促商户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对门前静态非机动车进行规范停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以上答复,望您满意。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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