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4-0000042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9-13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民权县公安局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孟海涛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祥和社区出入口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议案后,县公安局立即派专人到南华街道办事处包括祥和社区出入口等主要路段路口进行查看,目前,南华街道办事处辖区内道路交叉路口已按照《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的标准,有部分符合条件的江山大道与旺业路交叉口路口安装了红绿灯,该路口距离祥和社区较近,车辆在此路口已减速,有的路口是安装的黄闪提示灯和提示标牌。根据《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的规定,祥和社区出入口不符合安装红绿灯的规定。
衷心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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