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4-0000016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9-25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政协提案办理 |
民权县教体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白云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取缔非法校外寄宿部”的提案收悉,答复如下:
为加强校外寄宿部规范管理,民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民权县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民政办【2016】5号)。
根据文件第二章监管职责第四条之规定,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负总责,建立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协调机制,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卫生、公安、教育、街道办等行政部门,对校外托管机构共同进行监督管理。
根据文件第二章监管职责第十一条之规定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学校对被托管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及防火、防震等逃生演练,禁止在职教职员工开办或兼职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拒绝未经许可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
根据文件第三章审批程序第十二条之规定,一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申请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名称预核准;二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三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从业人员体检及健康证;四到公安行政部门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五出具所为100平方米以上并符合安全标准的三层以下建筑的有效证明;六在居民楼内开办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签字同意并加盖居民委员会公章;七出具流动资金不低于3万元的有效证明;八根据开办者申请的经营范围,持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手续,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注册的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2020年由县人民政府统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下,进行了专项治理,已全部取缔。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给我们的工作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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