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4-0000044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9-13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政协提案办理 |
民权县公安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128号提案的答复
李金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瓶车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取消全县不合法电瓶车销售网点的建议,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权限范围。
二、关于对三轮车、四轮车取消上路资格的建议,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三、关于学生在学校内进行安全教育的建议,属于教育部门职责权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每年都会安排人员到学校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关于对未满18岁和超过70岁的电瓶车驾驶者进行交通执法管理的建议,我县目前正在开展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由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城市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设置交通秩序整治固定执勤点11处,组织对城区的交通参与者特别是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等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容易造成拥堵的车辆实行综合施策、综合治理,达到不仅治标,更要治本的目的。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专门到永城市、长垣县等地学习考察,已在东区江山大道与和平路交叉口东北角等五个路口建成了高标准的交通违法学习教育点,设置了电动车驾驶人学习版面,对查获的行人、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出行的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单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多种形式,继续加大对文明出行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文明行车、文明停车的意识,提升城市品位、文明程度。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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