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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05 14:08:0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豫数政办2022〕4)《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豫数政办2022〕9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事项清单,现予以公示。

                                    

民权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

序号

事项名称

是否认领

省级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县级实施机关

1

事业单位登记

省委编办;设区的市级、县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县委编办

2

延期移交档案审批

省档案局;设区的市级、县级档案主管部门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县档案馆

3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县级新闻出版部门

《出版管理条例》

县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

4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县级电影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管理条例》《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商务部、文化部令第21号公布,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51号修正)

县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

5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省政府侨办(由县级侨务部门初审;设区的市级侨务部门复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

县外侨办(初审)

6

占用国防交通控制范围土地审批

省国防科工局;设区的市级、县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国防交通条例》

县交通运输局

7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省政府(由省发展改革委承办;新建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项目,稀土矿山开发项目、稀土冶炼分离项目、稀土深加工项目,黄金采选矿项目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承办);设区的市级、县级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河道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关于修改<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县政府(由县发展改革委承办)

8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省发展改革委;市级、县级发展改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6年第44号)

县发展改革委

9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

设区的市级、县级电力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县发展改革委

10

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

省发展改革委;设区的市级、县级发展改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县发展改革委

11

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

县级发展改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县发展改革委

12

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

省教育厅;设区的市级、县级教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县教育体育局

13

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省教育厅;设区的市级、县级教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县教育体育局

14

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县级教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县教育体育局

15

校车使用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政府(由教育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承办)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县政府(由县教育体育局会同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承办)

16

教师资格认定

省教育厅;设区的市级、县级教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县教育体育局

17

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

省民族宗教委(由设区的市级、县级宗教部门初审);设区的市级宗教部门(由县级宗教部门初审)

《宗教事务条例》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初审)

18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县级宗教部门

《宗教事务条例》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19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

省民族宗教委(由设区的市级、县级宗教部门初审);设区的市级宗教部门(由县级宗教部门初审);县级宗教部门

《宗教事务条例》《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初审)

20

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

县级宗教部门

《宗教事务条例》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1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赠审批

省民族宗教委;设区的市级、县级宗教部门

《宗教事务条例》《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2

民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配置许可

省公安厅;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县公安局

23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省公安厅;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县公安局

24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县公安局

25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县公安局

26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县公安局

27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县级公安机关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县公安局

28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2010〕592号)

县公安局

29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运达地或者启运地)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关于优化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公治安明发〔2019〕218号)

县公安局(运达地或者启运地)

30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县公安局

31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运达地)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县公安局(运达地)

32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县公安局

33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县公安局

34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省公安厅;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县公安局

35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省公安厅;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县公安局

36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除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外)

省公安厅;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县公安局

37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县公安局

38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

县公安局

39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

县公安局

40

机动车登记

省公安厅;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县公安局

41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县公安局

42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县公安局

43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县公安局

44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县公安局

45

非机动车登记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县公安局

46

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

省公安厅;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县公安局

47

户口迁移审批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通字[2021]12 号《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县公安局

48

犬类准养证核发

县级公安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政府指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县公安局

49

普通护照签发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县公安局(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50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县公安局(由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

51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县级公安机关(含指定的派出所)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县公安局(含指定的派出所)

52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县公安局(由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

53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县公安局(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54

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初审,由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受理)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县公安局(受理)

55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县公安局(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56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县公安局(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57

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初审,由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受理)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县公安局(受理)

58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省民政厅(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设区的市级、县级民政部门(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县民政局(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59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省民政厅(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设区的市级、县级民政部门(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县民政局(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60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县级民政部门(由县级宗教部门实施前置审查)

《宗教事务条例》

县民政局(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实施前置审查)

61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省民政厅;设区的市级、县级民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县民政局

62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设区的市级政府;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县级政府;县级民政部门

《殡葬管理条例》

县政府;县民政局

63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省民政厅;设区的市级、县级有关部门

《地名管理条例》

县民政局

64

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及台湾居民申请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

省司法厅(由设区的市级、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放权赋能改革后续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170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赋予各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县司法局(初审)

65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设区的市级、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关于学习贯彻修订后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工作的通知》《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放权赋能改革后续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1〕70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赋予各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县司法局

66

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省司法厅(由设区的市级、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放权赋能改革后续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1〕70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赋予各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县司法局(初审)

67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8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9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0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1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省自然资源厅;设区的市级、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县自然资源局

73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省自然资源厅;设区的市级、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县自然资源局

7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设区的市级、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县自然资源局

75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设区的市级、县级政府(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县政府(由县自然资源局承办)

76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设区的市级、县级政府(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县政府(由县自然资源局承办)

77

临时用地审批

设区的市级、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县自然资源局

78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县自然资源局

79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

省政府(由省自然资源厅承办);设区的市级、县级政府(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县政府(由县自然资源局承办)

80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政府确定的镇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县政府(由县自然资源局承办)

81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由乡、镇人民政府初审);乡、镇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县自然资源局(由乡、镇人民政府初审)

82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省生态环境厅;设区的市级、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

83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省生态环境厅;设区的市级、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

84

排污许可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部分事项委托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实施部分事项)

85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省生态环境厅;设区的市级、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央编办关于生态环境部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编办发〔2019〕26号)

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

86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省生态环境厅;设区的市级、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

87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省生态环境厅;设区的市级、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

88

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

省生态环境厅;设区的市级、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

89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涉及公路、水运、水利、电子通信、铁路、民航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审批时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授权南阳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施其属地事项);设区的市级、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涉及公路、水运、水利、电子通信、铁路、民航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审批时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涉及公路、水运、水利、电子通信、铁路、民航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审批时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90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涉及电子通信、铁路、民航专业资质的,审批时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设区的市级、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涉及电子通信、铁路、民航专业资质的,审批时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涉及公路、水运、水利、电子通信、铁路、民航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审批时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9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涉及市政工程类施工许可由市城市管理局审批)

92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郑州市、洛阳市、航空港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施其属地事项;授权南阳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施其属地事项);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93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授权郑州市、洛阳市、南阳市、航空港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施其属地事项);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94

商品房预售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95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部分为初审,初审委托南阳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施其属地事项);设区的市级、县级房地产主管部门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96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环境卫生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县城市管理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县分局

97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城市政府环境卫生部门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县城市管理局

98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城市政府环境卫生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县城市管理局

99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城市政府环境卫生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县城市管理局

100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城镇排水部门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县城市管理局

101

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

设区的市级、县级城市供水部门

《城市供水条例》

县住房和城乡和建设局

102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设区的市级、县级城镇排水部门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县住房和城乡和建设局

103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城市政府供水部门

 
《城市供水条例》

县住房和城乡和建设局

104

燃气经营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燃气管理部门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县城市管理局

105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设区的市级、县级燃气管理部门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县城市管理局

106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设区的市级、县级政府(由市政工程部门承办);设区的市级、县级市政工程部门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县城市管理局

107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

设区的市级、县级市政工程部门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县城市管理局

108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城市政府绿化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县城市管理局

109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城市政府绿化部门

《城市绿化条例》

县城市管理局

110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城市、县政府依法确定的部门会同文物部门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县城市管理局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111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城市、县政府依法确定的部门会同文物部门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县城市管理局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112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城市、县政府依法确定的部门会同文物部门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县城市管理局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113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14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15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

乡级政府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16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部门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县城市管理局

117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部门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县城市管理局

118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设区的市级、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19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省交通运输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县交通运输局

120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省交通运输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县交通运输局

121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省交通运输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县交通运输局

122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省交通运输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县交通运输局

123

涉路施工许可

省交通运输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

县交通运输局

124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省交通运输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政府指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

县交通运输局

125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县交通运输局

126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县交通运输局

127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县交通运输局

128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政府指定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县交通运输局

129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设区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政府指定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县交通运输局

130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

省交通运输厅;设区的市级、县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县交通运输局

131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省交通运输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县交通运输局

132

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

省交通运输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县交通运输局

133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省交通运输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县交通运输局

134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省交通运输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县交通运输局

135

新增国内客船、危险品船运力审批

省交通运输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县交通运输局

136

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

省交通运输厅(由设区的市级、县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初审)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

县交通运输局(初审)

137

港口经营许可

省交通运输厅;设区的市级、县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县交通运输局

138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省交通运输厅;设区的市级、县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县交通运输局

139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省交通运输厅;设区的市级、县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县交通运输局

140

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许可

省交通运输厅;设区的市级、县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县交通运输局

141

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许可

省交通运输厅;设区的市级、县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县交通运输局

142

在内河通航水域载运、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或者拖放竹、木等物体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县交通运输局

143

内河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省交通运输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管理条例》

县交通运输局

144

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或者危险货物过驳作业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防止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

县交通运输局

145

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或者危险货物进出港口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县交通运输局

146

海域或者内河通航水域、岸线施工作业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县交通运输局

147

船舶国籍登记

设区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县交通运输局

148

设置或者撤销内河渡口审批

县级政府(由其指定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县政府(由县交通运输局承办)

149

经营性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

设区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

县交通运输局

150

经营性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外)

设区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县交通运输局

151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设区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县交通运输局

152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省交通运输厅(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授权实施);设区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

县交通运输局

153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省水利厅;设区的市级、县级水利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县水利局

154

取水许可

省水利厅;设区的市级、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县水利局

155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省水利厅;设区的市级、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县水利局

156

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

省水利厅;设区的市级、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县水利局

157

河道采砂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县水利局

158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省水利厅;设区的市级、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县水利局

159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省水利厅;设区的市级、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县水利局

160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

设区的市级、县级政府(由水利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县政府(由水利局承办)

161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省水利厅;设区的市级、县级水利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县水利局

162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省水利厅;设区的市级、县级河道主管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县水利局

163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省水利厅;设区的市级、县级大坝主管部门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县水利局

164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省水利厅;设区的市级、县级水利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县水利局

165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省水利厅;设区的市级、县级大坝主管部门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县水利局

166

农药经营许可

省农业农村厅;设区的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农药管理条例》

县农业农村局

167

兽药经营许可

省农业农村厅(生物制品类委托郑州市、洛阳市、南阳市农业农村部门实施其属地事项);设区的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兽药管理条例》

县农业农村局

168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省农业农村厅(部分为初审,初审委托南阳市农业农村部门实施其属地事项;权限内事项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初审);设区的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县农业农村局(初审部分事项报省农业农村厅)

169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省农业农村厅(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初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县农业农村局(初审)

170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省政府(由省农业农村厅承办);设区的市级、县级政府(由农业农村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县政府(由县农业农村局承办)

171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省农业农村厅(部分事项由设区的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初审);设区的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初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养蜂管理办法(试行)》

县农业农村局(初审并逐级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172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

省农业农村厅〔由设区的市级、县级农业农村(蚕业)部门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蚕种管理办法》

县农业农村局(初审并逐级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173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省农业农村厅;设区的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

《植物检疫条例》

县农业农村局

174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省农业农村厅;设区的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

《植物检疫条例》

县农业农村局

175

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野外考察审批

省农业农村厅(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县农业农村局(初审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事项报省农业农村厅)

176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省农业农村厅;设区的市级、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县农业农村局

177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省农业农村厅;设区的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县农业农村局

178

动物诊疗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县农业农村局

179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县农业农村局

180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县农业农村局

181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县农业农村局

182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县农业农村局

183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省政府(由省农业农村厅承办);设区的市级、县级、乡镇政府(由农业农村部门或者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县政府(由县农业农村局承办);乡镇政府(由农业农村部门或者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承办)

184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乡镇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乡镇政府

185

猎捕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省农业农村厅(部分为初审;权限内事项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县农业农村局(初审部分事项报省农业农村厅)

186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省农业农村厅(部分为初审;权限内事项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县农业农村局(初审部分事项报省农业农村厅)

187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省农业农村厅(部分为初审;权限内事项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县农业农村局(初审部分事项报省农业农村厅)

188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省农业农村厅;设区的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县农业农村局

189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

省农业农村厅;设区的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县农业农村局

190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省政府(由省农业农村厅承办);设区的市级、县级政府(由农业农村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县政府(由县农业农村局承办)

191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

省农业农村厅(部分为初审);设区的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县农业农村局(部分为初审)

192

渔业捕捞许可

省农业农村厅(部分为初审);设区的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县农业农村局(部分为初审)

193

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设施或者其他水上、水下施工审批

省农业农村厅;设区的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县农业农村局

194

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装卸审批

省农业农村厅;设区的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县农业农村局

195

渔业船舶国籍登记

省农业农村厅;设区的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县农业农村局

196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设区的市级政府指定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分阶段下放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权限并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商丘市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实施细则(暂行)》

县商务局(初审)

197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省文化和旅游厅;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198

营业性演出审批

省文化和旅游厅;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199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省文化和旅游厅;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200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

省文化和旅游厅;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201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省文化和旅游厅;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

导游证核发

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设区的市级、县级文化旅游部门实施其属地事项)

《导游管理办法》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受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实施)

203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4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5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省卫生健康委;设区的市级、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6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省卫生健康委;设区的市级、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7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省卫生健康委;设区的市级、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8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省卫生健康委;设区的市级、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9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省卫生健康委;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10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省卫生健康委;设区的市级、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11

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12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

省卫生健康委(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初审、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二审)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初审)

213

医师执业注册

省卫生健康委;设区的市级、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14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15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省卫生健康委;设区的市级、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16

护士执业注册

省卫生健康委;设区的市级、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护士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17

医疗广告审查

省卫生健康委;设区的市级、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18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资格认定

省中医管理局(由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受理并逐级上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受理并逐级上报省中医管理局)

219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执业注册

省中医管理局;设区的市级、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20

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省中医管理局;设区的市级、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21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省中医管理局;设区的市级、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22

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省应急厅(授权郑州市、洛阳市、航空港区应急管理部门实施其属地事项);设区的市级、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

县应急管理局

223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省应急厅(授权郑州市、洛阳市、航空港区应急管理部门实施其属地事项);设区的市级、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县应急管理局

224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县应急管理局

225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省应急厅(授权郑州市、洛阳市、航空港区应急管理部门实施其属地事项),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实施;设区的市级、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办法》《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

县应急管理局

226

食品生产许可

省市场监管局;设区的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27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省市场监管局;设区的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28

食品经营许可

省市场监管局;设区的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29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省市场监管局(委托郑州市、航空港区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其属地事项);设区的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30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省市场监管局;设区的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31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省市场监管局;设区的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32

企业登记注册

省市场监管局;设区的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33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

省广电局(由设区的市级、县级广电部门受理并逐级审核;甲类事项由省广电局上报至广电总局)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受理部门事项并逐级审核上报至广电总局)

234

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

省广电局(由设区的市级、县级广电部门受理并逐级审核;小功率的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授权郑州市、洛阳市和航空港区广电部门实施其属地事项,其他事项由省广电局上报至广电总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受理部分事项后逐级上报至广电总局)

235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

省广电局(受理部分事项);设区的市级、县级广电部门(受理部分事项后逐级上报)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受理部分事项后逐级上报)

236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

省广电局(部分为受理;权限内事项由设区的市级、县级广电部门受理并逐级上报)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受理部分事项后逐级上报)

237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省广电局(由设区的市级、县级广电部门初审)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初审)

238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验收审核

省广电局;设区的市级、县级广电部门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239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审批

省广电局(由设区的市级、县级广电部门初审并逐级上报;甲类事项由省广电局上报至广电总局;乙类事项委托郑州市、洛阳市和航空港区广电部门实施其属地事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初审部分事项并逐级审核上报)

240

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

省广电局(由设区的市级、县级广电部门受理并逐级上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受理并逐级审核上报)

241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省广电局(部分事项为初审;权限内事项由设区的市级、县级广电部门初审并逐级上报)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广电总局关于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审批事项的通知》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初审部分事项并逐级审核上报)

242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省广电局(由设区的市级、县级广电部门初审并逐级上报);设区的市级广电部门(由县级广电部门初审)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初审部分事项并逐级审核上报)

243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省体育局;设区的市级、县级体育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

县教育体育局

244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体育部门

《全民健身条例》

县教育体育局

245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

省体育局;设区的市级、县级体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县教育体育局

246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防主管部门

《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47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防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48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省林业局;设区的市级、县级林草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县自然资源局

249

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省林业局(植物检疫机构);设区的市级、县级林草部门(植物检疫机构)

《植物检疫条例》

县自然资源局

250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省林业局;设区的市级、县级林草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县自然资源局

251

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

省林业局;设区的市级、县级林草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县自然资源局

252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省林业局;设区的市级、县级林草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县自然资源局

253

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

省林业局;设区的市级、县级林草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县自然资源局

254

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

省林业局

《风景名胜区条例》《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县自然资源局

255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风景名胜区条例》

县自然资源局

256

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审批

省林业局;设区的市级、县级林草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县自然资源局

257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

县级政府(由林草部门承办)

《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

县政府(由县自然资源局承办)

258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审批

省林业局;设区的市级、县级林草部门

《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

县自然资源局

259

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草原防火管制区审批

省政府(由省林业局承办)、省林业局;设区的市级、县级政府(由林草部门承办);设区的市级、县级林草部门

《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

县政府(由县自然资源局承办)

260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

省政府(由省林业局承办);设区的市级、县级政府(由林草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县政府(由县自然资源局承办)

261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

省政府(由省文物局承办,征得国家文物局同意)、省文物局;设区的市级、县级政府(由文物部门承办,征得上一级文物部门同意);设区的市级、县级文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县政府(由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承办,征得上一级文物主管部门同意)

262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省文物局;设区的市级、县级文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263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省政府(由省文物局承办);设区的市级政府(由文物部门承办,征得省文物局同意);县级政府(由文物部门承办,征得设区的市级文物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县政府(由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承办,征得市级文物部门同意)

264

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省文物局;设区的市级、县级文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265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审批

省文物局;设区的市级、县级文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266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省文物局;设区的市级、县级文物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267

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

省药监局;设区的市级、县级药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68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省药监局;设区的市级、县级药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69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

省药监局;设区的市级、县级药监部门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70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设区的市级、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县消防救援大队

271

银行账户开户许可

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各市中心支行、县(市、区)支行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中国人民银行民权县支行

272

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

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各市中心支行、县(市、区)支行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中国人民银行民权县支行

273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县级税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县税务局

274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设区的市级、县级气象主管机构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县气象局

275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设区的市级、县级气象主管机构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县气象局

276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设区的市级、县级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县气象局会同有关部门

277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烟草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县烟草专卖局

278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县级民族工作部门

《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79

利用闲置场地设置机动车临时停车场审批

商丘市市级、县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县城市管理局

280

报废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防主管部门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81

利用文物保护单位拍摄或举办大型活动的审批

省文物局;设区的市级、县级文物部门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煤炭条例〉等十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282

食品小经营店登记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83

食品小作坊店登记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84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个体工商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85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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