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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3-0000002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0-24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双随机、一公开

民权县农业农村局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2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按照《民权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民政〔2020〕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为保证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检查时间

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25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在民权县范围内从事农产品种植的市场主体,按5%的比例抽取。

三、抽查部门及抽查内容

农业农村局:是否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标准、操作规范;生产基地环境是否安全;农业投入品是否合规;生产记录档案是否规范;是否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记录;是否具有农产品销售记录;主要负责人是否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

市场监管局:市场主体登记事项、营业执照悬挂情况、有无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有无格式合同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有无商标侵权行为。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匹配,生成每户市场主体相对应执法检查人员,派发到抽查执法部门。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沟通、协调、组织单位实施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

2.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具体实施联合抽查工作。

3.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对市场主体进行实地核查时,每个部门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检查表》,并由被检查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检查表》上如实记录。

(三)结果公示

自检查结果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由检查人员在省级平台上录入抽查结果,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及时向社会公示。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和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按照工作安排,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二)统一监管服务,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接受市场主体咨询,为市场主体答疑解惑。

(三)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各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应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将抽查结果录入并公示,促进形成市场主体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四)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各部门要认真发现联合抽查工作中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形成联合抽查工作总结。

 

附件:民权县“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记录表

 

 

       民权县农业农村局              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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