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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3-0000001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双随机、一公开

民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1 浏览次数: 【字体:

类型

序号

随机抽查事项

法律依据

备注

规章制度

1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劳动法第八十九条

相关法律文件均为简称,下同

2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


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

3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是否载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4

用人单位是否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5

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


6

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


7

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


8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三款


9

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是否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10

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11

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九十八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四条


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

12

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


13

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过程中是否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


14

用人单位是否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

工会法第五十一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九条


15

用人单位是否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调动工作岗位,进行打击报复

工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九条


16

职工是否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会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

工会法第五十三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九条


17

用人单位是否妥善保存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八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8

用人单位是否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劳动法第九十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


19

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对不休假职工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七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特殊劳动保护

20

单位或个人是否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七条


21

职业中介机构是否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七条、《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七十四条


22

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是否为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九条


特殊劳动保护

23

用人单位是否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使用童工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


24

用人单位是否使用童工

劳动法第九十四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


25

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使用童工经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情形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二款


26

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是否使用童工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九条


27

娱乐场所是否招用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28

用人单位是否有下列行为之一: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劳动法第九十五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


29

用人单位是否有下列行为之一: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女职工产假不满法定天数;安排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劳动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


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标准

30

用人单位是否有下列行为之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三条


31

是否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代替货币支付农民工工资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四条


32

是否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并依法保存,或者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四条


33

是否扣押或者变相扣押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四条


34

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

*依据部门职责分工确定

35

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提供金融机构保函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


36

分包单位是否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

*依据部门职责分工确定

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标准

37

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

*依据部门职责分工确定

38

分包单位是否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其劳动用工进行监督管理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

*依据部门职责分工确定

39

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

*依据部门职责分工确定

40

建设单位是否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

*依据部门职责分工确定

41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存在拒不提供或者无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的情形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

*依据部门职责分工确定

社会保险

42

用人单位(包括有缴纳社保义务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七条、第八十四条、《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八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43

用人单位(包括有缴纳社保义务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七条、第八十六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第三条、《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八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44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是否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

45

职业中介机构是否有下列行为之一:发布的就业信息中包含歧视性内容;为无合法身份证件的劳动者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介绍劳动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中介活动;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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