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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3-0000002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3-16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双随机、一公开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 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1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 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环办〔2015〕88号)省环保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环保部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5〕215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探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执法监管科学化、规范化、公正化,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切实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坚决克服“任”检查,实行“阳”文明执法,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

工作任务

(一)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时间

20231月至202312月。

(二)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淸单制度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民权县环境保护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类别、抽查事项、检查对象、事项类别、检查方式、检查主体、检查依据等。

(三)随机抽查方式

1.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检查对象开展现场检查,可采取明查和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要与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针对性检查之间实现无缝对接,切实提升行政监管效能。检查结束后,向被检查单位当场反馈有关情况。

2.被抽取的行政执法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报上级部门重新抽取行政执法人员。每次检查抽取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1.跨部门抽查比例:每年不少于本部门抽查比例3%的排污位进行抽检。

2.单位抽查比例:一般企业按照10%、重点企业按照25%的比例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每季度抽取一次。

3.特殊监管排污单位抽查比例: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管理问题的污染源,应适当提高抽检比例。

(五)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1.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工作,应当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双随机现场检查每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双随机”专栏上公布《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检情况》,确保随机抽查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2.要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3.执法检查涉及后续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司法移送工作的, 应当在有关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生态环境部门门户网站“双随机”专栏上公布有关行政强制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司法移送文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二级机构要高度认识“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抓出实效。

(三)建立完善“一单两库”,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库、执法人员信息库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的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全面、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监管权责匹配、监管分类准确。

(四)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在工作中强化公平、公正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

 

附件:1.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计划;

2.2023年度民权县“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

附件1

民权县环境保护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序号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类型(定向或不定向)

抽查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或重点检查事项)

部门联合抽查(是或否)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范围

抽查对象比例

抽查起止时间

实施部门

1

2023年第一季度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检情况

一般排污单位、重点排污单位及特殊监管排污单位

不定向

一般检查事项

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

排污

单位

一般排污单位按10%的比例;重点排污单位25%;特殊监管排污单位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实际,不定期检查。

1

-3

民权县环境监察大队

2

2023年第二季度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检情况

一般排污单位、重点排污单位及特殊监管排污单位

不定向

一般检查事项

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

排污

单位

一般排污单位按10%的比例;重点排污单位25%;特殊监管排污单位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实际,不定期检查。

4

-6

民权县环境监察大队

3

2023年第三季度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检情况

一般排污单位、重点排污单位及特殊监管排污单位

不定向

一般检查事项

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

排污

单位

一般排污单位按10%的比例;重点排污单位25%;特殊监管排污单位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实际,不定期检查。

7

-9

民权县环境监察大队

4

2023年第四季度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检情况

一般排污单位、重点排污单位及特殊监管排污单位

不定向

一般检查事项

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

排污

单位

一般排污单位按10%的比例;重点排污单位25%;特殊监管排污单位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实际,不定期检查。

10-12

民权县环境监察大队

附件2

    2023年度民权县“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

序号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类型(定向或不定向)

抽查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或重点检查事项)

抽查对象范围

抽查对象比例

抽查起止时间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1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

民权分局、民权县农业农村局部门

联合抽查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

民权分局、民权县农业农村局部门

联合抽查

 

定向

一般检查事项

全县范围内

渔业加工企业

100%

4月-5月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

民权县农业农村局


2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

民权分局、民权县

应急管理局部门

联合抽查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

民权分局、民权县

应急管理局部门

联合抽查

不定向

一般检查事项

全县范围内

企业

10%

7月-8月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

民权县应急

管理局

3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

民权分局、民权县

自然资源局部门

联合抽查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

民权分局、民权县

自然资源局部门

联合抽查

定向

一般检查事项

全县范围内

窑厂企业

40%

10月-11月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

民权县自然

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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