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2022-0000106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11-15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行政许可 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和运输许可证审批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1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二十一条:“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第二十六条:“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收货单位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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