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144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3-12-27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自然资源 |
市批农用地转用审批要件
1.立项或投资备案证明;
2.发布农用地转用方案公告;
3.对有公告异议的组织听证;
4.现场踏勘和影像资料;
5.组织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6.调查结果确认表;
7.风险评估审核意见;
8.出具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图;
9.涉及林地的需办理林地手续;
10.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11.股(科)室会审;
12.县自然资源局拟定一书二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和未利用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报县政府审批;
13.县政府出具请示和审查意见后报市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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