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2-0000123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11-1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境保护 |
民权县人民政府 关于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 (11)
(D20181113064)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3日,我县接到市转交河南省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举报件交办单(第六批商丘D20181113064)后,县长张团结立即作出批示,抓紧时间整改。张士彬副县长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迅速成立由水利局、环保局、人和镇政府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确定由人和镇人民政府负责整改。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民权县人和镇往西,有一条大山子沟,很多垃圾倒入沟内,污染河道,气味刺鼻。举报内容属实。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所述:“商丘市民权县人和镇往西,有一条大山子沟,很多垃圾倒入沟内,污染河道,气味刺鼻。”经调查核实,此大山子沟涉及到三个村委:人西村、人东村和郝寨村。沟内有垃圾,河水成浅黑色,目前有轻微的气味,在夏季时气味比较浓。根据网格化管理的原则,举报问题所涉及的河长、网格长和网格员都到现场核实,并立即开展整治工作。
三、处理整改情况
(一)利用挖掘机疏通河道,并将河内垃圾及时清运,目前已完成。
(二)河道内污水治理委托河南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药物处理,目前已经完成。
(三)加强河段管理,加大宣传和河段巡查力度,防止再次反弹。
四、责任追究情况
无。
2018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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