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2-0000124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11-22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境保护 |
民权县人民政府 关于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 (17)
(D20181115036)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5日,我县接到市转交河南省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举报件交办单(第六批商丘D20181115036)后,县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抓紧时间整改。副县长张士彬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迅速成立由住建局、城管局、环保局、绿洲街道办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确定由扬尘控制办牵头负责整改。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民权县庄周大道东段,庄周生态园北50米路东,有一存放土方的地方,夜间渣土车进土,噪音大,扬尘大。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所述:“商丘市民权县庄周大道东段,庄周生态园北50米路东,有一存放土方的地方,夜间渣土车进土,噪音大,扬尘大”经调查核实,该存放土方的地方原来是一个废弃的坑塘,现为临时消纳场,检查时存在覆盖不全且覆盖标准低,没建设围挡。该消纳场周边是农田和一个藕塘,离最近居民2.4公里。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三、处理整改情况
(一)立即对裸露黄土全面高标准覆盖,将消纳场进行围挡。
(二)该渣土只能在气象条件允许时,报经县扬尘控制办批准,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段时将渣土外运,不能再进土。
四、责任追究情况
无。
2018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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