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2-0000124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11-22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境保护 |
民权县人民政府 关于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 (23)
(D20181116033)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6日,接到河南省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举报件交办单(第9批商丘D20181116033)后,我县高度重视,县主要领导立即做出指示,张士彬副县长带领环保局、绿洲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迅速成立由县环保局和绿洲街道办事处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民权县嵩山路新防疫站东汽修部,每天喷漆,气味刺鼻难闻。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所述:“商丘市民权县嵩山路新防疫站东汽修部,每天喷漆,气味刺鼻难闻。”经核查该汽修部为商丘小扳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位于民权县园北路与嵩山路交叉口。于今年5月份从原张忻民权县领航者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维修站接管经营,负责人是张忻。该汽修部设有喷漆房,配套安装了活性炭吸附设备。检查时正在喷漆作业,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没有发现气味刺鼻难闻的情况。
三、处理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监管,增强作业人员责任心,喷漆作业时门窗关闭,防止气味溢出。
二是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的保养维护,并及时更换活性炭,确保处理效果。
四、责任追究情况
无。
2018年11月20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