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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2-0000124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11-29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环境保护

民权县人民政府 关于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 24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29 浏览次数: 【字体:


                       (D20181118020)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8日,我县接到市转交河南省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举报件交办单(第十一批商丘D20181118020)后,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张士彬副县长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迅速成立由民权县高新区、环保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D20181118020:商丘市民权县南华大道与西环路交叉口东北角,隆源木业生产板材时,气味刺鼻,夜间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举报内容所述“隆源木业生产板材时,气味刺鼻,夜间噪声扰民”,经查,民权隆源木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建成,2012年6月投入试生产,2013年11月通过环保验收(验收文号民环验第[2013]015号),建设10m3沉淀池一座、旋风袋式除尘器一套(六个袋式除尘器)、制板车间安装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施一套。2018年4月、7月河南海瑞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有组织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噪声等污染类别进行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污染排放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检测报告附后)。2018年11月19日,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通过调查询问、现场勘查、查看资料、周边走访发现该企业存在树枝粉碎车间未密封,粉碎机传输带未封闭,北侧物料裸露等问题。公司因生产原料短缺,该企业已于2018年10月20日停止生产。

处理整改情况

(一)县政府责令由县环保局、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该企业建设物料棚1座,对树枝粉碎车间及粉碎机传输带进行密封。

   (二)加大对企业环保宣传力度。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环境”的思想理念,切实转变工作思路,全面提高对环保工作的认识。

    (三)县政府责令环保局加强监管,发现环境问题立即立案查处,确保民权县生态的良好、持续发展。

责任追究情况

 无。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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