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2-0000124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11-2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境保护 |
民权县人民政府 关于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 26
(D20181119021)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9日,在接到市转办的河南省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举报件交办单(第12批商丘D20181119021)之后,县长张团结立即做出批示:立即抓好办理。张士彬副县长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成立由环保局和白云寺镇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民权县白云寺镇老林场内,挨着楼岗村有一塑料颗粒厂,生产时污水污染严重,噪音大。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所述:“民权县白云寺镇老林场内,挨着楼岗村有一塑料颗粒厂,生产时污水污染严重,噪音大”经核查,该颗粒厂位于民权县林场代寨林场老场部内。2018年9月份,在开展环境污染企业排查时,发现该厂后立即安排人员对该颗粒厂进行了关停。后经网格人员多次查看,该厂一直未生产。2018年11月19日,在接到市转办的河南省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举报件交办后,对该颗粒厂果断采取断水、断电,清除产品设备和原料,目前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完成拆除。
处理整改情况
(一)加大环境保护巡查督查工作力度,做到巡查时全方位、无死角,重点对以前拆除的污染企业加强监管,防止污染企业死灰复燃。
(二)对出租方民权县林场代寨林场负责人进行了严厉批评。
责任追究情况
无
2018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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