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2-0000124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11-2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境保护 |
民权县人民政府 关于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 27
(D20181119049)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9日,接到河南省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举报件交办单(第12批商丘D20181119049)后,我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张士彬副县长立即赶赴现场,迅速成立由环保局、卫计委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民权县人民医院,存在Ⅱ类放射装置DSA及甚辐射设备无环评、许可使用等违法问题。举报内容属实。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所述:“民权县人民医院,存在Ⅱ类放射装置DSA及甚辐射设备无环评、许可使用等违法问题。”属实,检查时民权县人民医院Ⅱ类放射装置DSA在未办理环评手续和行政许可,已投入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牙片机、钼钯机已完成环评备案,未办理许可,已投入使用。
三、处理整改情况
(一)县环保局责令民权县人民医院立即停止使用DSA、牙片机、钼钯机,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对其Ⅱ类放射装置DSA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民权县人民医院已委托江苏玖清玖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其Ⅱ类放射装置DSA开展环评服务,目前,受委托的公司积极组织技术人员着手编制环评报告,待Ⅱ类放射装置DSA环评完成审批后与牙片机、钼钯机一同申报行政许可。
(二)县政府责令县环保局和卫计委加大对该医院的监管力度,安排专人负责,督促落实整改,直至其通过许可后方允许投入使用。
四、责任追究情况
无。
2018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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