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2-0000126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11-2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境保护 |
民权县人民政府 关于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 38
(D20181121020)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1日,我县接到市转交河南省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举报件交办单(第14批商丘D20181121020)后,县长张团结立即作出批示,抓紧时间整改。张士彬副县长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迅速成立由县商务局、环保局、公安局、绿洲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民权县庄周大道中国油联加油站,无手续,营业多年。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加油站原有的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在2006年年检时,县安监局不慎将该加油站成品油经营许可证丢失。其他手续齐全。目前,其成品油经营许可证事宜有关部门正在协调办理中。
三、处理整改情况
责令县商务局尽快为该加油站协调办理成品油经营许可证。
四、责任追究情况
无。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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