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2-0000126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11-2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境保护 |
民权县人民政府 关于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 43
(D20181122036)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2日,我县接到市转交河南省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举报件交办单(第15批商丘D20181122036)后,县长张团结立即作出批示,抓紧时间整改。张士彬副县长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迅速成立由县商务局、环保局、公安局、和程庄镇政府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民权县程庄镇大王庄村,王聚德加油站气味难闻。
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民权县程庄镇大王庄加油站法人:潘景芝,建设于2005年,占地625平方米,所用土地性质属于建设用地。2016年环境治理攻坚战开展以来,该站加油机已被拆除,一直处于关停状态。
2018年11月26日下午,县商务局、程庄镇政府、县公安局等部门人员联合执法,对程庄镇大王庄村“王聚德加油站”进行了突击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加油站加油机已拆除,未发现该加油站有“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和“非法储存危险物品”等违法犯罪现象。但现场检查发现,油罐内存有余油,有气味。
三、处理整改情况
(一)责令县商务局、程庄镇政府、县公安局对该加油站油罐内余油抽出,并采取技术手段,妥善处置;对其他附属设施进行拆除。
(二)责令县商务局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四、责任追究情况
无。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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