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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2-0000162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6-3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征地拆迁

民权县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3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现将民权县2021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民权县2021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目的

    为实施公共利益,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

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

宗地一:位于民权县南华街道袁坡楼村委会短张寨村民组花园乡花北村委会第八村民组、花南村委会第五村民组、花南村委会第六村民组、黄庄村委会第二村民组东至耕地;南至耕地、村庄;西至耕地、村庄;北至耕地、林地、村庄。

四、拟征收土地现状权属、地类、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及拟开发用途

被征收土地单位权属

被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安置

拟开发用途

总面积

农 用 地

建设用地

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

社保标准

青苗补偿费

附着物补偿

安置途径

耕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民权县

南华街道

袁坡楼村委会短张寨村民组

16.8121

10.8826

0.8471

0.3481

4.7343

58.2

64.8

2.25

按照商政〔2017〕5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据实补偿

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用地单位安置、拆迁安置

工矿仓储用地

花园乡

花北村委会第八村民组

1.6170

0.5335

1.0725

0.0110


花南村委会第五村民组

5.2094

1.8031

0.3207

0.0829

3.0027

花南村委会第六村民组

10.7865

7.2091

0.2926

0.6343

2.6505

黄庄村委会第二村民组

0.2905




0.2905

补偿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费用标准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商政〔2017〕52号)据实补偿,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0号)进行补偿。

六、拟征收土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联系方式

拟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公告颁布之日起15日之内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所在街道(乡)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互相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

   、本公告期限为30日,被征收土地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对上述公告有不同意见的,在此期限内可以就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公告

 

202151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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