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4-0000012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6-12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安全生产 |
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 提醒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当前已进入夏季高温时期,各类事故易发、多发,为切实防范高温天气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夏季高温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提示如下:
一、提高认识,迅速部署高温期间重点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专题部署和落实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研判本辖区、本行业、本部门各类安全风险,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针对夏季气候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高温期间的各项安全防范和监管工作,要千方百计节约用水防止跑冒滴漏,保障农业生产用水需求。
二、突出重点,严查各类事故隐患
(一)危险化学品方面。应急、高新园区、工信局等部门要督促企业围绕高温条件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等各环节,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通风、降温等措施,杜绝设备容器超温超压,严防物料管道、阀门“跑冒滴漏”,确保冷却喷淋装置及报警装置完好、监控报警设施始终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二)旅游安全方面。要对景区设施和防护设施设备进行集中检查,对游客运载工具以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加强对高峰时段游客的安全疏导,严禁发生踩踏事故。
(三)工贸企业方面。工信、应急、高新园区等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防高温安全措施,积极营造良好的作业环境,合理排班调休,储备防暑降温物品,严格要求员工规范穿戴必备防护用品。要严格动火等高危作业安全管理;有限空间作业要严格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粉尘涉爆企业要确保除尘系统等安全设备符合标准,生产车间内粉尘清扫及时,严防粉尘由于高温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四)城镇燃气方面。市场监管、住建、商务等部门加强对燃气安全检查,严防管道燃气、瓶装气体泄漏、爆炸事故;紧盯餐饮烧烤店、夜市等九小场所和酒店、综合体等各类餐饮场所及影响公共安全的各类场所,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加强对居民用户和餐饮企业用气安全提示。
(五)建筑施工方面。住建等部门要加大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强化施工人员安全责任和事故防范意识。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室外露天作业时间规定,强化工作场所防暑降温措施,抓好高温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高温期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六)道路运输方面。交警、交通等部门要组织开展运输单位检查,督促运输企业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超载、超限,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旅游包车的检查维护,尤其是防止高温路面引发爆胎造成事故。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监管,防止发生自燃、爆燃泄漏等事故。
(七)消防安全方面。消防等部门认真研判高温天气下的消防安全形势,明确防控重点,组织有关部门,发动基层力量,开展针对性检查。重点加强对老旧小区、学校及周边、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的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要瞄准往年火灾高发时段与区域,将防控力量部署在高危部位,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
(八)校园安全方面。教体等部门要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完善“家校社”协同共管机制,聚焦管住人、看好水,明确巡查责任人,深入辖区内河流、池塘、水库等重点水域,加大巡查力度巡防频率,一旦发现未成年人在水边嬉戏要立即劝离,确保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九)其他方面。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自身实际,切实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严格执行高温期间职工劳动时间管理规定,确保安全度夏。
三、广泛宣传,不断增强作业人员防暑意识
各乡镇(街道办)、县高新区,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和传统媒介,加大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防暑降温常识及中暑急救知识,切实提高企业员工和广大群众防高温安全意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岗位操作技能、事故应急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积极宣传高温酷暑的安全防范知识,增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防暑防灾害意识。
四、强化值守,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各乡镇(街道办),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安全风险研判,及时发布自然灾害、火灾风险预警,进一步落实高温天气条件下应急处置预案,强化物资准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响应,及时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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