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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3-0000005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2-24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农村危房改造

民权县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合格标准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24 浏览次数: 【字体: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合格标准:

严格竣工验收。农村危房改造验收由所属乡(镇)政府按照《河南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管理办法》、《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建办村函〔2018〕172号)和《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统建)现场质量检查验收办法》(豫建村镇〔2018〕15号),组织相关部门、镇村、农户等有关人员开展竣工验收,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检查验收项目逐项验收,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的,整改复验通过后才能投入使用,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要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农房抗震改造验收由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涉及乡(镇)及相关部门,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河南省农村住房抗震鉴定技术指南(试行)》,对改造后的农房逐一鉴定验收并出具验收鉴定报告。

       农村危房改造既要保障居住安全又不盲目提高建房面积标准,引导农户量力而行,避免攀比加重农户经济负担。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的房房屋面积,原则上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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