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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3-0000012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2-1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水利

民权县水利局关于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18 浏览次数: 【字体:

局各股室、各二级单位:

为认真落实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加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现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做如下调整:

一、县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传忠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  晨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吕东欣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永芳  党组成员

        袁  方  总工程师

        宋相军  主任科员

        石立峰  主任科员

        谢  锋  主任科员

        王家忠  灌区管理站站长

成  员:段  凯  办公室(审计股)主任

        庞新亚  人事股股长

        闫  玲  规划财务股股长

        金宣存  水政水资源股(节约用水办公室)副股长

         张东洋  水利工程建设股(移民管理股)股长

         魏明华  水旱灾害防御股股长

         张红雷  农村水利股股长

         薛  英  河长制工作股股长

         王  健  水政监察大队队长

         乔茂民  农田水利工程服务中心主任

         贾  峥  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主任

         金业威  节约用水指导中心主任

         张作玉  灌区管理站副站长

         周绍峰  灌区管理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股,有袁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段凯、庞新亚、张东洋、杨露露、李炜、魏明华为办公室成员。安全生产办公室职责:负责处理安全生产日常工作。

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现结合局领导分工、局属各单位职能实际情况,对县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长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局党组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把安全生产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并纳入水利发展规划,把安全生产作为工作检查考核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3、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依法领导和组织水利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4、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副组长工作职责

1、组织分管股室(单位)负责人,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落实局党组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2、组织分管的股室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部署、同组织实施、同监督检查。

3、指导分管股室、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从各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4、统等推进分管股室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5、组织开展分管股室(单位)有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应急管理,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推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消防、电器、车辆、办公场所等事项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并监督指导局属单位相关责任的落实;抓好保密、综合治理及安全生产等工作的宣传报道;协助水利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信息发布等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配合组织现场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2、人事股。

协助有关部门作好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安全观念、增加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做好抚恤及善后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认定工作。

3、水政水资源股(县节约用水办公室)。指导全县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与治理等方面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水利安全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和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参与全县水利安全生产的普法宣传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对重点河流、水库饮用水源水质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制定县级水资源安全保护有关方案和预案,指导、监督、检查并制定水资源安全保护有关方案和预案。

4、农田水利股。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农田水利设施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灌区和农田灌排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5、水利工程建设股(移民管理股)。承担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做好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库大坝、堤防水闸泵站安全监测和鉴定工作;指导、监督水利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县水利工程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6、规划财务股。指导编制全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专项规划;负责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协助监督检查相关单位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

7、水旱灾害防御股。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

和防护标准,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

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

情预警工作;指导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建设与管理。

8、河长制工作股。协调解决河湖管理;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监督指导非季节性河流的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等相关工作。

9、水政监察大队。组织、指导、检查全县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执法活动;负责查处系统内较大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及防溺亡工作;负责系统内安全生产执法统计和本级安全生产执法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10、灌区管理站。监督、检查县域河道、水闸、提灌站、护岸工程等相关水利工程设施运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11、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充实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中的重大问题;布置、检查、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处理,由专人负责限期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隐患,负责组织制定应急防护措施,并监督贯彻落实;参与对农村饮水安全事故的组织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并根据事故情况追究责任,按章处理责任人员。

12、农田水利工程服务中心。负责本单位办公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程规范,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推行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13、节约用水指导中心。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办公区域消防设施、办公用电,办公车辆等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防盗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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