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03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食品药品监管 |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服务指南
一、事项编码:
TE411421SCJD000001441013125500001
二、适用范围
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小作坊,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三、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四、设立依据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1号)第十九条“小作坊实行登记管理。”
五、受理机构
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窗口
六、决定机构
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已按照有关规定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符合《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和《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7个工作日内发放食品小作坊登记
(二)不准予批准的情形: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条件;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
小经营店登记证有效期为3年.
八、申办材料
(一)申请材料形式标准:
1.申报纸质资料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中文不得小于宋体小4号字,英文不得小于12号字),不宜使用复印图片或彩色喷墨打印方式,确保内容完整准确、清晰易辨;不得涂改;对于报送的图纸类资料,宜采用A3及以上规格的纸张,确保内容清晰可辨,图纸内标注的文字不得小于宋体6号字,如所附图表较大,可采用折叠方式,按要求装订为A4规格。
2.所有申报纸质资料均应签名加盖企业公章(所加盖的公章不得压盖文字,以便于文字识别)或按手印,各种证照和证明性资料的复印件,应在其空白处注明提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按手印(应尽可能盖在空白处,不得压盖和影响原文字的辨认)。
3.要确保纸质资料和网上申请资料一致、准确,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4.申报资料所附图片、图纸必须清晰易辨,图纸需标明真实的面积及尺寸。
5.企业应先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行政许可服务及电子监察平台(http://as.hda.gov.cn/),按照相应的提示和申请项目的要求将电子版材料上传,进行网上申请,经网报预审通过后,再前往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窗口递交或邮寄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办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版 | 特定要求 |
1 | 《食品小作坊申请事项登记表》 | 原件 | 1 | 纸质/电子版 |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或盖章的须签字加盖公章;2.“经营者名称”、“住所”“经营场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与《营业执照》;3.申请“主体业态”“经营类别”“经营项目”符合食品经营管理类别的规定;使用A4纸打印或填写。 |
2 | 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1 | 纸质 | 1.营业执照应在河南省民权县行政辖区内注册或登记,经营范围含有所申请类别的食品经营项目;2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按手印。 |
3 |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其联系方式 | 复印件 | 1 | 纸质/电子版 | 身份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注明“提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按手印。 |
4 | 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 | 复印件 | 1 | 纸质/电子版 | 健康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注明“提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按手印。 |
5 | 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或者目录 | 原件 | 1 | 纸质/电子版 |
1.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或者目内容应符合经营实际,不与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相抵触;2.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按手印。 |
6 | 食品安全承诺书 | 原件 | 1 | 纸质/电子版 |
1.经营场所承诺书内容应符合经营实际,不与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相抵触;2.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按手印。 |
7 | 工艺流程图或者说明 | 原件 | 1 | 纸质/电子版 | 1.工艺流程图或者说明内容应符合经营实际,不与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相抵触;2.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按手印。 |
九、受理方式
(一) 窗口受理:到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窗口提交申办纸质材料。
(二)网上申报:进入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十、办理流程
申请人材料齐全,当场登记,1个工作日内发放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十一、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申请人材料齐全,当场登记,7个工作日内发放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二)承诺时限
通过优化和规范办事流程,申请人材料齐全,当场登记,1个工作日内发放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三、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
十四、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许可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在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民权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民权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窗口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县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370—3105568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370-3056332
十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县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00
十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窗口
2.网上查询
http://www.hda.gov.cn
(二)结果公开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乡(镇、街道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基层所窗口
2. 电话查询
0370-6023100
3.网上查询http://www.hda.gov.cn
十九、办理结果样本
二十、附件
附件1: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申请事项登记表
附件2: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申请事项登记表示范文本
附件3:事项流程图
附件4:常见错误示例
附件5: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1: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申请事项登记表
食品小作坊申请事项登记表
□首次申请 □延续
□变更 □补办
申请人名称:(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表说明
1. 填写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2. 打印或用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如纸张不够,可自行附页。
3. 申请人名称、生产地址按营业执照填写。
4. 申请表封面须加盖公章(公章应当与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名称相一致)。
5. 食品品种按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填写。
6 .提交本登记表时,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营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3)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首次申请、延续时提交);
(4)食品安全承诺书(首次申请、延续时提交);
(5)工艺流程图或者说明(首次申请、延续、变更时提交);
(6)变更事项证明材料(变更时提交);
(7)补办事项证明材料(补办时提交);
(8)小作坊登记证正本、副本(补办、变更、延续时提交);
(9)其他证明材料。
小作坊名称 | |||||
经营者姓名 | 联系电话 | ||||
生产地址 | |||||
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号) | |||||
登记证编号 | (变更、补办、延续申请时填写) |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至 | ||||
生产场所面积(米2) | 从业人员数量 | 人 | |||
申请事项说明 | |||||
产品类别 | 品种明细 | 销售方式 | 包装形式 | ||
□批发 □自售 | □ 预包装 □无预包装 | ||||
□批发 □自售 | □ 预包装 □无预包装 | ||||
□批发 □自售 | □ 预包装 □无预包装 | ||||
□批发 □自售 | □ 预包装 □无预包装 | ||||
□批发 □自售 | □ 预包装 □无预包装 | ||||
□批发 □自售 | □ 预包装 □无预包装 |
提 交 资 料 目 录 | 1. 营业执照复印件□(首次申请、延续时提交) 2.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其联系方式□(首次申请、延续时提交) 3. 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首次申请、延续时提交) 4. 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或者目录□(首次申请、延续、变更时提交) 5. 食品安全承诺书□(首次申请、延续时提交) 6. 工艺流程图或者说明□(首次申请、延续时提交) 7. 变更事项证明材料□(变更时提交) 8. 补办事项证明材料□(补办时提交) 9. 小作坊登记证正本、副本□(补办、变更、延续时提交) 10. 其他证明材料□ | |
生产条件变化情况
| 小作坊名称 □未发生变化 □发生变化 经营者姓名 □未发生变化 □发生变化 生产地址 □未发生变化 □发生变化 食品品种或目录 □未发生变化 □发生变化 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未发生变化 □发生变化 主要生产设备设施 □未发生变化 □发生变化 其他: (变更、补办、延续时填写) | |
自 我 声 明 本登记表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承办人意见: 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准予登记。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编号: 有效期:
承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登记机关意见:
批准人(签名): 登记机关(公章) 年 月 日
|
.本申请材料一式二份,申请人、登记部门各留存一份。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履行食品安全责任,我单位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自觉依法生产经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从事生产加工活动。
二、增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所生产的食品安全负责。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管理和指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法规意识,强化自律,做良心食品。
三、作坊选址远离有害废弃物、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虫害孳生,做好清洁消毒,确保生产环境、生产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四、制定并遵守从业人员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等食品安全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持续保持必备生产条件,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五、严格查验原辅料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确保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要求。不购买和使用来源不明、无合格性证明、腐败变质、回收食品、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原料。
六、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原料、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不在食品中添加药品(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除外)。
七、定期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不生产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掺假掺杂、超过保质期或者使用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发现食品或者食品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或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主动召回不合格产品,同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报告。
九、严格按照登记的食品品种生产,不超出登记范围生产食品。不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不伪造食品标识,不冒用食品生产许可证。不转让、出租、出借、伪造、变造登记证书。
十、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做到不瞒报、不漏报,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监督管理。
我单位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觉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食品小作坊:(盖章)
经 营 者:(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申请事项登记表示范文本
食品小作坊申请事项登记表
☑首次申请 □延续
□变更 □补办
申请人名称:(盖章)张三
申请日期: 2021年 03月 01 日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表说明
6. 填写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7. 打印或用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如纸张不够,可自行附页。
8. 申请人名称、生产地址按营业执照填写。
9. 申请表封面须加盖公章(公章应当与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名称相一致)。
10. 食品品种按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填写。
6 .提交本登记表时,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营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3)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首次申请、延续时提交);
(4)食品安全承诺书(首次申请、延续时提交);
(5)工艺流程图或者说明(首次申请、延续、变更时提交);
(6)变更事项证明材料(变更时提交);
(7)补办事项证明材料(补办时提交);
(8)小作坊登记证正本、副本(补办、变更、延续时提交);
(9)其他证明材料。
小作坊名称 | 民权县绿洲张三香油加工坊 | ||||
经营者姓名 | 张三 | 联系电话 | 1380000000 | ||
生产地址 | 民权县人民路001号 | ||||
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号) | 924DS421MA3XJEY4X5T | ||||
登记证编号 | (变更、补办、延续申请时填写) |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至 | ||||
生产场所面积(米2) | 263 | 从业人员数量 | 4人 | ||
申请事项说明 | 申请办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 ||||
产品类别 | 品种明细 | 销售方式 | 包装形式 | ||
食用油、油脂及制品 | 食用植物油(芝麻油) | ☑批发 □自售 | ☑ 预包装 □无预包装 | ||
调味品 | 半固态(酱)调味料【芝麻酱】 | ☑批发 □自售 | ☑ 预包装 □无预包装 | ||
□批发 □自售 | □ 预包装 □无预包装 | ||||
□批发 □自售 | □ 预包装 □无预包装 | ||||
□批发 □自售 | □ 预包装 □无预包装 | ||||
□批发 □自售 | □ 预包装 □无预包装 |
提 交 资 料 目 录 | 11. 营业执照复印件☑(首次申请、延续时提交) 12.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其联系方式☑(首次申请、延续时提交) 13. 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首次申请、延续时提交) 14. 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或者目录☑(首次申请、延续、变更时提交) 15. 食品安全承诺书☑(首次申请、延续时提交) 16. 工艺流程图或者说明☑(首次申请、延续时提交) 17. 变更事项证明材料□(变更时提交) 18. 补办事项证明材料□(补办时提交) 19. 小作坊登记证正本、副本□(补办、变更、延续时提交) 20. 其他证明材料☑ | |
生产条件变化情况
| 小作坊名称 □未发生变化 □发生变化 经营者姓名 □未发生变化 □发生变化 生产地址 □未发生变化 □发生变化 食品品种或目录 □未发生变化 □发生变化 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未发生变化 □发生变化 主要生产设备设施 □未发生变化 □发生变化 其他: (变更、补办、延续时填写) | |
自 我 声 明 本登记表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名):张三 2021 年 03月 01日 | ||
承办人意见: 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准予登记。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编号: 有效期:
承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登记机关意见:
批准人(签名): 登记机关(公章) 年 月 日
|
.本申请材料一式二份,申请人、登记部门各留存一份。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履行食品安全责任,我单位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自觉依法生产经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从事生产加工活动。
二、增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所生产的食品安全负责。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管理和指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法规意识,强化自律,做良心食品。
三、作坊选址远离有害废弃物、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虫害孳生,做好清洁消毒,确保生产环境、生产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四、制定并遵守从业人员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等食品安全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持续保持必备生产条件,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五、严格查验原辅料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确保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要求。不购买和使用来源不明、无合格性证明、腐败变质、回收食品、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原料。
六、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原料、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不在食品中添加药品(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除外)。
七、定期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不生产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掺假掺杂、超过保质期或者使用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发现食品或者食品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或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主动召回不合格产品,同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报告。
九、严格按照登记的食品品种生产,不超出登记范围生产食品。不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不伪造食品标识,不冒用食品生产许可证。不转让、出租、出借、伪造、变造登记证书。
十、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做到不瞒报、不漏报,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监督管理。
我单位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觉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食品小作坊:(盖章)
经 营 者:(签名) 张三
2021年 03 月 01 日
附件3:事项流程图
附件4:常见错误示例
1.委托书中未按要求粘贴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所提交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识其内容;
3.上报材料顺序混乱,未按材料目录准备材料;
4.提交纸质材料与电子版资料不一致;
附件5:常见问题解答
1.问:一般多长时间可以办完审批手续?
答:材料齐全,承诺1个工作日办完。
2.问:收费标准及依据是什么?
答:办理此事项不用收费。
3.是否可以到现场咨询上报?
答:可以,到民权县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窗口受理人员可以现场指导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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