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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3-0000006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2-17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生态环境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权责清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17 浏览次数: 【字体:


类别

序号

职权名称及数量

法律依据

实施主体

责任方式

合计

45

 

 

 

行政处罚

1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其主要责任人应当引咎辞职。

2

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规

定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环境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狗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

违反环境保护现场检查规定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

4

不正常使用污染处理设施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狗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

5

违反自动监控设施有关规定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狗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

6

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佝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

7

超标、超总量排放

污染物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佝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

8

未采取有效防治

措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狗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

9

造成污染事故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

10

违反规定设置、扩大排污口或者私设暗管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

11

违反限期治理各项任务和规定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

 

12

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物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人民共和国固体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13

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或者在城市集中供 热管网覆盖地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或者未按照规定拆除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佝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

14

未依法取得委托进行机动车船排气污染检测的,或

者 在检测中弄虚作假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狗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

 

15

违法在特殊区域焚烧的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佝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

16

违反减少污染物排放规定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人民共和国固体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佝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

17

违反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

规定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18

违反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19

违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关规定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20

违反放射性物质许可管理规定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21

违反电子废物处置有关规定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22

违反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有关规定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23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24

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活动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25

终止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时,未按规定对危险废物经营设施、场所和未处置的危险废物作出妥善处理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废物经营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26

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治有关规定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27

违反清洁生产有

关规定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28

违反环境监测管

理规定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29

违反新化学物质监督检查登记管理规定的处罚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30

排污单位未履行环境污染防治相关义务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31

排污单位将污染物委托给无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污染防治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32

防治设施异常未报告、通报的处罚

《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滥用职权,狗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3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及装备仪表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贮存违法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放射性同位素与放射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34

违法处置放射性污染物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放射性同位素与放射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35

违反放射性物质管理规定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放射性同位素与放射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第六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丰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36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许可证、

批准文件有关规定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放射性同位素与放射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第六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丰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37

在放射性物品运输中造成核与辐射事故,托运人承运人未按照要求做好事故处置的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第六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丰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38

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或者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违反报告、技术培训和考核规定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

第六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丰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39

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未开展辐射监测或监测结果明显异常未如实报告的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第六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丰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40

擅自改变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所批准的电磁辐射设备功率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六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丰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41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内从事违反水源保护行为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丰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42

转让、买卖医疗废物,邮寄或者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或者违反规定通过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六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丰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43

违反规定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石油焦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丰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44

违反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丰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45

不按照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水污染事故45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丰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行政强制

共3项

行政强制

1

发生辐射事故或有证据证明辐射事故可能发生时采取控制措施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第六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丰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行政强制

2

指定有污染治理能力的单位进行治污代履行、代处 理、代为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六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丰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行政强制

3

查封、扣押、暂扣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有

关工具和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查封、扣押办法》

 

第六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丰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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