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4-0000001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1-12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生态环境 |
商丘天林展柜有限公司年产2万件展柜扩建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商丘天林展柜有限公司年产2万件展柜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商丘天林展柜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4.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承诺单位(公章):
2024年01月10日
承诺单位(公章):
2024年01月10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商丘天林展柜有限公司年产2万件展柜扩建项目 | ||
项目代码 | 2310-411421-04-01-492049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杨振 | 联系方式 | |
建设地点 | 商丘市民权县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大道中段南侧河南省健泰实业有限公司院内 | ||
地理坐标 | 115度8分42.33秒,34度36分59.91秒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C2110木质家具制造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十八、家具制造业 21-36木质家具制造 211*中“其他(仅分割、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民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2310-411421-04-01-492049 |
总投资(万元) | 5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3.7 |
环保投资占比(%) | 2.74% | 施工工期 | 1个月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是: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1762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无 | ||
规划情况 | 规划名称:《商丘市域产业集聚区规划纲要(2021-2030年)》; 审批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复文号:豫发改工业【2021】322号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规划环评名称:《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机关:商丘市生态环境局 审批文号:商环函〔2023〕42号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1、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范围为:民权高新技术开发区是在原规划基础上整体向北,规划建设用地范围2251.95公顷,具体边界是北至陇海铁路,东至东环路,南至南环路,西至老城干渠。 1.1发展定位 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发展定位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内先进辐射全球的中国冷谷、绿色安全食品基地。 按照“竞争性最强、成长性最好、关联度最高”的原则,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商丘市开发区整合方案的函》(豫发改工业函[2022]号),民权高新技术开发区主导产业为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电子制造。 1.2规划总体安排 1.2.1规划范围和期限 1、规划范围 民权高新技术开发区是在原规划基础上整体向北,向西扩展,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2251.95公顷,具体边界是北至陇海铁路,东至东环路,南至南环路,西至老城干渠。在上述已划定的四至边界范围(建设用地)基础上,为确保开发区形态规整、区域完整,破解开发边界内天窗和碎图斑较多问题,以及满足未来的发展需要,划定开发区规划(围合)范围,约面积约3063.13公顷。本次规划重点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2251.95公顷。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2~2035年。其中近期2022~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1.2.2规划目标和定位 到2025年,民权高新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产业结构显著优化、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产业链水平显著提升。高新技术开发区营业收入达到500亿元;整备、盘活高新技术开发区存量建设用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土地高效利用经验。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土地市场化配置效率全面提高,工业用地亩均税收达到9万元。 到2035年,将民权高新技术开发区打造成为“区域协调、产城融合、特色鲜明、产业联动、生态优美”的国家级高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总体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迈上新的台阶,基本形成功能完善、创新能力突出、智能化协调联动、产业集群稳定的集聚集约、绿色高效的新型现代化高新技术开发区。 1.2.3空间功能结构 结合园区的功能要求和产业布局,本着统筹兼顾、综合协调的原则确定了“一 心一轴、多片区”的空间结构。 “一心”:指园区内综合服务中心。 “一轴”:即园区的发展轴。沿迎宾大道、兴业路、建业路为园区发展轴,串联了整个园区,形成民权县的工业长廊。 “多片区”:结合产业类型及现状情况,划分为多个产业片区。 1.3产业发展 1.3.1产业发展定位 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发展和建设是为了完善民权县的产业体系,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和规模效应,推进全市产业结构升级,推动城镇化进程,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依据上位规划的要求以及民权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实现民权县经济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将民权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总体发展定位为: 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内先进辐射全球的中国冷谷、绿色安全食品基地。 1.3.2主导产业 选择和培育主导产业的发展,既是制定产业政策的核心内容,也是产业增长所面临的迫切任务。正确选择主导产业必须充分考虑主导产业的内部因素和外部条件。从主导产业的内部因素入手,要根据主导产业的内在特征来确立主导的选择基准。考虑主导产业选择的外部条件就是考虑影响主导产业的政策因素、区域经济发展环境及其变化等。在选择主导产业时,根据本区域资源状况、生产技术水平和工业化的阶段等条件来认定不同时期的主导产业。按照“竞争性最强、成长性最好、关联度最高”的原则,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商丘市开发区整合方案的函》(豫发改工业函[2022]号),民权高新技术开发区主导产业为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电子制造。 1.4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从事展柜的生产,行业类别属于C2110木质家具制造,为国家允许类项目,且项目已经在民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位于商丘市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大道中段南侧河南省健泰实业有限公司院内,根据《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用地功能布局图》(见附图4),厂区用地类型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用地规划要求;本项目属于木质家具制造行业,根据《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产业功能布局规划图》(见附图5),项目位于新型制冷设备装备制造区,本项目生产的展柜用于制冷设备的展览,属于制冷产业的延伸产业,与集聚区定位相符,因此项目符合民权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布局规划。综上,本项目符合民权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 2、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 对照《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商环函〔2023〕42号),规划范围面积为22.51平方公里,具体范围为东至东环路,南至南环路,西至老城干渠,北至陇海铁路。规划主导产业为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电子制造。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商环函〔2023〕42号)对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出了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的意见以及对入驻项目的环评建议。本项目与审查意见的具体要求对照情况见下表。 表1-1 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对照表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一)坚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规划应贯彻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理念,根据国家、河南省发展战略,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进一步优化产业开发区的产业结构、发展规模、用地布局等,做好与商丘市“三线一单”成果的协调衔接,实现开发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目标。本项目生产中使用的涂料为水性涂料,符合绿色低碳的要求,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结构、发展规模、用地布局的要求,根据下文分析,本项目符合商丘市“三线一单”成果的要求。符合(二)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开发区应遵循循环经济理念,积极推进产业技术进步和园区循环化改造,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发展;入区新、改、扩建项目应实施清洁生产,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均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确保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本项目行业类别属于木质家具制造行业,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建议本项目建成后实施清洁生产,确保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符合(三)优化空间布局严格空间管控进一步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保持规划之间协调一致;做好规划控制和生态隔离带建设,加强对开发区及开发区周边集中居住区等生活空间和区内文物保护单位的防护,确保开发区产业布局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在工业区和居住区之间应设置绿化隔离带;以减少工业区对集中居民区的不利影响。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北侧190m的王花园,项目目生产车间和王花园之间有厂房、道路、绿化带相隔,可以减少废气、噪声对其的不利影响。符合(四)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根据国家和河南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特别排放限值;加强重金属污染物管控,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新增污染物排放指标应做到“等量或倍量替代”,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符合河南省以及商丘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要求,本项目废气的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工业涂装行业A级要求,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倍量替代。符合(五)严格落实项目入驻要求严格落实《报告书》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鼓励符合开发区功能定位、国家产业政策鼓励项目入驻;禁止入驻基础化学原料制造项目;禁止入驻含化工合成工艺的食品添加剂项目;禁止入驻高排放的半导体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电镀项目。根据下文分析,本项目符合《报告书》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符合开发区功能定位,本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允许类,本项目属于木质家具制造行业,不属于禁止入驻的项目。符合(六)加快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完善集中排水、供热、供水等基础设施,加强推进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提升出水水质指标,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因子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其他因子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加强中水回用,减少废水排放;园区固废应有安全可行的处理处置措施,不得随意弃置,危险固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确保100%安全处置。本项目水帘柜和喷淋塔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产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合理处置不外排,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七)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管体系统筹考虑区内污染防治、生态恢复与建设、环境风险防范、环境管理等事宜,建立健全开发区环境监督管理、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和联防联控机制,提升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保证区域环境安全;建立完善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健全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体系,做好长期根据监测与管理,并根据监测评估结果适时优化调整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本项目不涉及不涉及四、对入区项目的环评建议拟入区的建设项目应结合规划环评提出的指导意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相关要求,加强与规划环评的联动,重点开展工程分析、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测算和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等内容,强化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相关措施的落实;规划环评中协调性分析、环境现状、污染源调查等符合要求的资料可供建设项目环评共享,项目环评相应评价内容可结合实际情况予以简化。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的要求,本项目环评工程分析、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测算和污染防治措施均可行,建设单位按照环评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和建设环境保护措施。符合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商环函〔2023〕42号)的相关要求。 3、环境准入条件“三清单” 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限制类和禁止类的行业清单表见1-2,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引进的禁止类的工艺清单见表1-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引进限制类和禁止类的产品清单见表1-4,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引进鼓励类和允许类的行业清单见表1-5。 表1-2 集聚区限制和禁止类的行业清单 类别分类依据内容本项目概况限制类行业清单产业政策限制发展原料和产品为非环境友好型的项目本项目原料和产品不属于非环境友好型的项目环境制约限制污染防治和资源利用技术不成熟、不能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项目本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设施属于行业内成熟的措施,可以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禁止类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淘汰类和限制类的项目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允许类项目环境制约禁止入驻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不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的“两高”项目(“两高”行业项目目录暂按《关于印发河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 年修订)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3〕38 号),河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后续国家对“两高”项目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重点污染物进行倍量替代,满足商丘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的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环境制约环境风险大,采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仍然不可控的项目根据下文分析,本项目运行期间的环境风险很小,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提高环境风险意识,加强环境管理,可有效降低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风险,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风险处在可接受的水平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行业标准或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的项目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根据下文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以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排放的工艺废气无有效治理措施,不能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项目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采取环评建议环保措施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电力(燃煤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化工石化医药(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除外)、皮革、造纸、橡胶、铅蓄电池制造等重污染行业项目入驻本项目属于木质家具制造行业,不属于列出的重污染行业项目 表1-3 集聚区禁止的工艺清单 类别分类 依据内容本项目情况禁止类工艺清单环境制约禁止引入高排放的半导体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项目入驻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独立的电镀项目入驻本项目不属于制冷剂替代的相关要求冷链食品中禁止使用 CFC、HFC、HCFC 本项目不属于环境制约开发区内禁止自建燃煤锅炉本项目生产中不使用锅炉 表1-4 聚区限制类和禁止类的产品清单 类别分类 依据内容本项目情况限制类产品清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限制类,环境制约①新建年屠宰生猪 15 万头及以下、肉牛1 万头及以下、肉羊 15 万只及以下、活禽 1000 万只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②浓缩苹果汁生产线;③日处理油菜籽、棉籽 200 吨及以下,花生 100 吨及以下的油料加工项目④排污量大,排尘量大,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水泥、陶瓷、砖瓦制造、玻璃、皮革、造纸等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限制类,环境制约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煤制原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有化学反应过程的基本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有化学反应过程的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等制造;有化学反应过程的日用化学品制造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落后产品本项目不属于 表1-5 本项目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 类别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基本要求空间布局约束产业园区内规划的防护绿地禁止建设工业项目;入驻项目布局与环境敏感目标之间应满足大气防护距离 或行业规定的相应防护距离要求。本项目用地属于二类工业用地,不属于防护绿地;本项目厂界废气可以达标排放,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北侧190m处的王花园,距离本项目较远。规划法规1、项目要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其他相关规划要求;2、新建、改扩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必须满足国内先进水平要求;3、建设规模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最小经济规模要求;4、所有的入驻企业必须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对于潜在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要加强其污染防治措施建设,保证其达标排放;5、入驻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的环保法律和规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6、对各类工业固体废弃物,要寻求综合利用的方式,尽可能实现工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商品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7、入驻项目正常生产时必须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并做好事故预防措施,制定必要的风险应急预案;8、入园项目 废水均要经园区废水排放管网排入市政集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1、根据下文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河南省以及商丘市产业政策要求,并符合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的要求;2、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本项目属于木质家具制造业,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建议本项目建成后实施清洁生产,确保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3、本项目无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的最小经济规模要求。4、根据下文工程分析,本项目污染物经采取环评要求措施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5、本项目按照国家环保法律和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执行“三同时”制度。7、环评要求建设项目正常生产时,开启环保设施,定期开展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做好事故防范措施;8、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满足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市政集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资源开发利用及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1、入园项目必须达到《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2、禁止新建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3、入驻项目“三废”治理必须有可靠、成熟和经济的处理处置措施,否则应慎重引进;4、新、改、扩建项目应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1.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租赁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2.本项目生产中不使用燃料;3.本项目废气、废水、固废的治理措施均属于行业内可靠、成熟和经济的处理处置措施。4、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颗粒物、有机废气均落实总量控制制度。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禁止新建大气毒性终点浓度范围超越园区边界且涉及大气环境敏感点的项目;新增或改扩建存在环境风险的项目,在建设项目环评阶段须重点开展环境风险评价,与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之前控制合理的风险控制距离,提出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联动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并与开发区的应急预案联动,在开发区进行环境风险源、应急设备、物资等的备案。1、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中的污染物;2、本项目按照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价,环评要求项目建成后按照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并与开发区的应急预案联动,在开发区进行环境风险源、应急设备、物资等的备案产业准入要求鼓励类1、能够延长产业园区产业链条,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的项目;2、《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中,中部地区优先承载发展的产业 ;3、为园区企业服务的高新技术产业、废物综合利用、市政基础设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技术改造项目。4 、有利于区内企业间循环经济的项目。1、本项目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导产业眼神发展企业,能够延长产业园区产业链条,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2、本项目不属于《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中,中部地区优先承载发展的产业;3、本项目不属于;4、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项目;《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 年本)中,中部地区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本项目不属于《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中,中部地区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禁止类1、国家产业政策禁止类项目;2 、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达不到经济规模的项目;3、水资源消耗量大、废水产生排放量大或排放大量浓盐废水、剧毒废水、放射性废水、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三致污染物”的项目和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行业标准或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的项目;4、(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物、高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 )的项目和工艺废气中含难处理的有毒有害项目;5、排放的工艺废气无有效治理措施,不能保证稳定达标排放的项目;6、劳动保护、三废治理不能达到国家标准的生产装置;7、制约性、高环境风险项目、低附加值且不符合园区产业规划的项目 。1、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2、本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满足规划环评中对经济规模要求;3、本项目用水量不大,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不产生浓盐废水和剧毒废水、放射性废水、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三致污染物”,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以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4、本项目不属于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物和高挥发性有机废气的项目,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不含有难处理的有毒有害污染物;5、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均可 承诺单位(公章): 2024年01月10日 承诺单位(公章): 2024年01月10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商丘天林展柜有限公司年产2万件展柜扩建项目 项目代码2310-411421-04-01-492049建设单位联系人杨振联系方式18039151996建设地点商丘市民权县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大道中段南侧河南省健泰实业有限公司院内地理坐标115度8分42.33秒,34度36分59.9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110木质家具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八、家具制造业 21-36木质家具制造 211*中“其他(仅分割、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民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10-411421-04-01-492049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13.7环保投资占比(%)2.74%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176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商丘市域产业集聚区规划纲要(2021-2030年)》;审批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文号:豫发改工业【2021】322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号:商环函〔2023〕42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范围为:民权高新技术开发区是在原规划基础上整体向北,规划建设用地范围2251.95公顷,具体边界是北至陇海铁路,东至东环路,南至南环路,西至老城干渠。1.1发展定位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发展定位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内先进辐射全球的中国冷谷、绿色安全食品基地。按照“竞争性最强、成长性最好、关联度最高”的原则,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商丘市开发区整合方案的函》(豫发改工业函[2022]号),民权高新技术开发区主导产业为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电子制造。1.2规划总体安排1.2.1规划范围和期限1、规划范围民权高新技术开发区是在原规划基础上整体向北,向西扩展,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2251.95公顷,具体边界是北至陇海铁路,东至东环路,南至南环路,西至老城干渠。在上述已划定的四至边界范围(建设用地)基础上,为确保开发区形态规整、区域完整,破解开发边界内天窗和碎图斑较多问题,以及满足未来的发展需要,划定开发区规划(围合)范围,约面积约3063.13公顷。本次规划重点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2251.95公顷。2、规划期限规划期限:2022~2035年。其中近期2022~2025年,远期2026~2035年。1.2.2规划目标和定位到2025年,民权高新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产业结构显著优化、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产业链水平显著提升。高新技术开发区营业收入达到500亿元;整备、盘活高新技术开发区存量建设用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土地高效利用经验。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土地市场化配置效率全面提高,工业用地亩均税收达到9万元。到2035年,将民权高新技术开发区打造成为“区域协调、产城融合、特色鲜明、产业联动、生态优美”的国家级高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总体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迈上新的台阶,基本形成功能完善、创新能力突出、智能化协调联动、产业集群稳定的集聚集约、绿色高效的新型现代化高新技术开发区。1.2.3空间功能结构结合园区的功能要求和产业布局,本着统筹兼顾、综合协调的原则确定了“一心一轴、多片区”的空间结构。“一心”:指园区内综合服务中心。“一轴”:即园区的发展轴。沿迎宾大道、兴业路、建业路为园区发展轴,串联了整个园区,形成民权县的工业长廊。“多片区”:结合产业类型及现状情况,划分为多个产业片区。1.3产业发展1.3.1产业发展定位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发展和建设是为了完善民权县的产业体系,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和规模效应,推进全市产业结构升级,推动城镇化进程,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依据上位规划的要求以及民权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实现民权县经济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将民权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总体发展定位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内先进辐射全球的中国冷谷、绿色安全食品基地。1.3.2主导产业选择和培育主导产业的发展,既是制定产业政策的核心内容,也是产业增长所面临的迫切任务。正确选择主导产业必须充分考虑主导产业的内部因素和外部条件。从主导产业的内部因素入手,要根据主导产业的内在特征来确立主导的选择基准。考虑主导产业选择的外部条件就是考虑影响主导产业的政策因素、区域经济发展环境及其变化等。在选择主导产业时,根据本区域资源状况、生产技术水平和工业化的阶段等条件来认定不同时期的主导产业。按照“竞争性最强、成长性最好、关联度最高”的原则,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商丘市开发区整合方案的函》(豫发改工业函[2022]号),民权高新技术开发区主导产业为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电子制造。1.4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主要从事展柜的生产,行业类别属于C2110木质家具制造,为国家允许类项目,且项目已经在民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位于商丘市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大道中段南侧河南省健泰实业有限公司院内,根据《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用地功能布局图》(见附图4),厂区用地类型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用地规划要求;本项目属于木质家具制造行业,根据《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产业功能布局规划图》(见附图5),项目位于新型制冷设备装备制造区,本项目生产的展柜用于制冷设备的展览,属于制冷产业的延伸产业,与集聚区定位相符,因此项目符合民权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布局规划。综上,本项目符合民权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对照《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商环函〔2023〕42号),规划范围面积为22.51平方公里,具体范围为东至东环路,南至南环路,西至老城干渠,北至陇海铁路。规划主导产业为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电子制造。《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商环函〔2023〕42号)对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出了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的意见以及对入驻项目的环评建议。本项目与审查意见的具体要求对照情况见下表。表1-1 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对照表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一)坚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规划应贯彻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理念,根据国家、河南省发展战略,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进一步优化产业开发区的产业结构、发展规模、用地布局等,做好与商丘市“三线一单”成果的协调衔接,实现开发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目标。本项目生产中使用的涂料为水性涂料,符合绿色低碳的要求,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结构、发展规模、用地布局的要求,根据下文分析,本项目符合商丘市“三线一单”成果的要求。符合(二)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开发区应遵循循环经济理念,积极推进产业技术进步和园区循环化改造,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发展;入区新、改、扩建项目应实施清洁生产,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均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确保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本项目行业类别属于木质家具制造行业,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建议本项目建成后实施清洁生产,确保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符合(三)优化空间布局严格空间管控进一步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保持规划之间协调一致;做好规划控制和生态隔离带建设,加强对开发区及开发区周边集中居住区等生活空间和区内文物保护单位的防护,确保开发区产业布局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在工业区和居住区之间应设置绿化隔离带;以减少工业区对集中居民区的不利影响。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北侧190m的王花园,项目目生产车间和王花园之间有厂房、道路、绿化带相隔,可以减少废气、噪声对其的不利影响。符合(七)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根据国家和河南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特别排放限值;加强重金属污染物管控,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新增污染物排放指标应做到“等量或倍量替代”,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符合河南省以及商丘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要求,本项目废气的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工业涂装行业A级要求,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倍量替代。符合(八)严格落实项目入驻要求严格落实《报告书》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鼓励符合开发区功能定位、国家产业政策鼓励项目入驻;禁止入驻基础化学原料制造项目;禁止入驻含化工合成工艺的食品添加剂项目;禁止入驻高排放的半导体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电镀项目。根据下文分析,本项目符合《报告书》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符合开发区功能定位,本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允许类,本项目属于木质家具制造行业,不属于禁止入驻的项目。符合(九)加快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完善集中排水、供热、供水等基础设施,加强推进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提升出水水质指标,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因子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其他因子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加强中水回用,减少废水排放;园区固废应有安全可行的处理处置措施,不得随意弃置,危险固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确保100%安全处置。本项目水帘柜和喷淋塔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产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合理处置不外排,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七)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管体系统筹考虑区内污染防治、生态恢复与建设、环境风险防范、环境管理等事宜,建立健全开发区环境监督管理、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和联防联控机制,提升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保证区域环境安全;建立完善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健全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体系,做好长期根据监测与管理,并根据监测评估结果适时优化调整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本项目不涉及不涉及五、对入区项目的环评建议拟入区的建设项目应结合规划环评提出的指导意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相关要求,加强与规划环评的联动,重点开展工程分析、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测算和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等内容,强化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相关措施的落实;规划环评中协调性分析、环境现状、污染源调查等符合要求的资料可供建设项目环评共享,项目环评相应评价内容可结合实际情况予以简化。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的要求,本项目环评工程分析、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测算和污染防治措施均可行,建设单位按照环评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和建设环境保护措施。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商环函〔2023〕42号)的相关要求。3、环境准入条件“三清单”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限制类和禁止类的行业清单表见1-2,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引进的禁止类的工艺清单见表1-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引进限制类和禁止类的产品清单见表1-4,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引进鼓励类和允许类的行业清单见表1-5。表1-2 集聚区限制和禁止类的行业清单类别分类依据内容本项目概况限制类行业清单产业政策限制发展原料和产品为非环境友好型的项目本项目原料和产品不属于非环境友好型的项目环境制约限制污染防治和资源利用技术不成熟、不能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项目本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设施属于行业内成熟的措施,可以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禁止类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淘汰类和限制类的项目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允许类项目环境制约禁止入驻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不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的“两高”项目(“两高”行业项目目录暂按《关于印发河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 年修订)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3〕38 号),河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后续国家对“两高”项目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重点污染物进行倍量替代,满足商丘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的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环境制约环境风险大,采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仍然不可控的项目根据下文分析,本项目运行期间的环境风险很小,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提高环境风险意识,加强环境管理,可有效降低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风险,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风险处在可接受的水平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行业标准或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的项目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根据下文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以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排放的工艺废气无有效治理措施,不能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项目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采取环评建议环保措施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电力(燃煤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化工石化医药(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除外)、皮革、造纸、橡胶、铅蓄电池制造等重污染行业项目入驻本项目属于木质家具制造行业,不属于列出的重污染行业项目表1-3 集聚区禁止的工艺清单类别分类 依据内容本项目情况禁止类工艺清单环境制约禁止引入高排放的半导体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项目入驻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独立的电镀项目入驻本项目不属于制冷剂替代的相关要求冷链食品中禁止使用 CFC、HFC、HCFC 本项目不属于环境制约开发区内禁止自建燃煤锅炉本项目生产中不使用锅炉表1-4 聚区限制类和禁止类的产品清单类别分类 依据内容本项目情况限制类产品清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限制类,环境制约①新建年屠宰生猪 15 万头及以下、肉牛1 万头及以下、肉羊 15 万只及以下、活禽 1000 万只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②浓缩苹果汁生产线;③日处理油菜籽、棉籽 200 吨及以下,花生 100 吨及以下的油料加工项目④排污量大,排尘量大,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水泥、陶瓷、砖瓦制造、玻璃、皮革、造纸等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限制类,环境制约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煤制原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有化学反应过程的基本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有化学反应过程的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等制造;有化学反应过程的日用化学品制造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落后产品本项目不属于表1-5 本项目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类别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基本要求空间布局约束产业园区内规划的防护绿地禁止建设工业项目;入驻项目布局与环境敏感目标之间应满足大气防护距离 或行业规定的相应防护距离要求。本项目用地属于二类工业用地,不属于防护绿地;本项目厂界废气可以达标排放,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北侧190m处的王花园,距离本项目较远。规划法规1、项目要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其他相关规划要求;2、新建、改扩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必须满足国内先进水平要求;3、建设规模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最小经济规模要求;4、所有的入驻企业必须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对于潜在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要加强其污染防治措施建设,保证其达标排放;5、入驻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的环保法律和规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6、对各类工业固体废弃物,要寻求综合利用的方式,尽可能实现工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商品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7、入驻项目正常生产时必须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并做好事故预防措施,制定必要的风险应急预案;8、入园项目 废水均要经园区废水排放管网排入市政集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1、根据下文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河南省以及商丘市产业政策要求,并符合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的要求;2、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本项目属于木质家具制造业,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建议本项目建成后实施清洁生产,确保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3、本项目无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的最小经济规模要求。4、根据下文工程分析,本项目污染物经采取环评要求措施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5、本项目按照国家环保法律和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执行“三同时”制度。7、环评要求建设项目正常生产时,开启环保设施,定期开展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做好事故防范措施;8、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满足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市政集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资源开发利用及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1、入园项目必须达到《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2、禁止新建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3、入驻项目“三废”治理必须有可靠、成熟和经济的处理处置措施,否则应慎重引进;4、新、改、扩建项目应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1.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租赁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2.本项目生产中不使用燃料;3.本项目废气、废水、固废的治理措施均属于行业内可靠、成熟和经济的处理处置措施。4、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颗粒物、有机废气均落实总量控制制度。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禁止新建大气毒性终点浓度范围超越园区边界且涉及大气环境敏感点的项目;新增或改扩建存在环境风险的项目,在建设项目环评阶段须重点开展环境风险评价,与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之前控制合理的风险控制距离,提出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联动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并与开发区的应急预案联动,在开发区进行环境风险源、应急设备、物资等的备案。1、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中的污染物;2、本项目按照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价,环评要求项目建成后按照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并与开发区的应急预案联动,在开发区进行环境风险源、应急设备、物资等的备案产业准入要求鼓励类1、能够延长产业园区产业链条,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的项目;2、《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中,中部地区优先承载发展的产业 ;3、为园区企业服务的高新技术产业、废物综合利用、市政基础设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技术改造项目。4 、有利于区内企业间循环经济的项目。1、本项目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导产业眼神发展企业,能够延长产业园区产业链条,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2、本项目不属于《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中,中部地区优先承载发展的产业;3、本项目不属于;4、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项目;《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 年本)中,中部地区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本项目不属于《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中,中部地区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禁止类1、国家产业政策禁止类项目;2 、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达不到经济规模的项目;3、水资源消耗量大、废水产生排放量大或排放大量浓盐废水、剧毒废水、放射性废水、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三致污染物”的项目和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行业标准或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的项目;4、(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物、高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 )的项目和工艺废气中含难处理的有毒有害项目;5、排放的工艺废气无有效治理措施,不能保证稳定达标排放的项目;6、劳动保护、三废治理不能达到国家标准的生产装置;7、制约性、高环境风险项目、低附加值且不符合园区产业规划的项目 。1、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2、本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满足规划环评中对经济规模要求;3、本项目用水量不大,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不产生浓盐废水和剧毒废水、放射性废水、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三致污染物”,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以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4、本项目不属于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物和高挥发性有机废气的项目,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不含有难处理的有毒有害污染物;5、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6、本项目使用的生产装置劳动保护、三废治理均可以达到国家标准;6、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根据上表比对分析,项目不属于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准入条件中鼓励类和禁止类、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规划环评准入要求。其以实现达标排放;6、本项目使用的生产装置劳动保护、三废治理均可以达到国家标准;6、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 根据上表比对分析,项目不属于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准入条件中鼓励类和禁止类、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规划环评准入要求。 | ||
承诺单位(公章): 2024年01月10日
承诺单位(公章): 2024年01月10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商丘天林展柜有限公司年产2万件展柜扩建项目 项目代码2310-411421-04-01-492049建设单位联系人杨振联系方式18039151996建设地点商丘市民权县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大道中段南侧河南省健泰实业有限公司院内地理坐标115度8分42.33秒,34度36分59.9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110木质家具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八、家具制造业 21-36木质家具制造 211*中“其他(仅分割、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民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10-411421-04-01-492049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13.7环保投资占比(%)2.74%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176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商丘市域产业集聚区规划纲要(2021-2030年)》;审批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文号:豫发改工业【2021】322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号:商环函〔2023〕42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范围为:民权高新技术开发区是在原规划基础上整体向北,规划建设用地范围2251.95公顷,具体边界是北至陇海铁路,东至东环路,南至南环路,西至老城干渠。1.1发展定位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发展定位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内先进辐射全球的中国冷谷、绿色安全食品基地。按照“竞争性最强、成长性最好、关联度最高”的原则,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商丘市开发区整合方案的函》(豫发改工业函[2022]号),民权高新技术开发区主导产业为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电子制造。1.2规划总体安排1.2.1规划范围和期限1、规划范围民权高新技术开发区是在原规划基础上整体向北,向西扩展,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2251.95公顷,具体边界是北至陇海铁路,东至东环路,南至南环路,西至老城干渠。在上述已划定的四至边界范围(建设用地)基础上,为确保开发区形态规整、区域完整,破解开发边界内天窗和碎图斑较多问题,以及满足未来的发展需要,划定开发区规划(围合)范围,约面积约3063.13公顷。本次规划重点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2251.95公顷。2、规划期限规划期限:2022~2035年。其中近期2022~2025年,远期2026~2035年。1.2.2规划目标和定位到2025年,民权高新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产业结构显著优化、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产业链水平显著提升。高新技术开发区营业收入达到500亿元;整备、盘活高新技术开发区存量建设用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土地高效利用经验。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土地市场化配置效率全面提高,工业用地亩均税收达到9万元。到2035年,将民权高新技术开发区打造成为“区域协调、产城融合、特色鲜明、产业联动、生态优美”的国家级高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总体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迈上新的台阶,基本形成功能完善、创新能力突出、智能化协调联动、产业集群稳定的集聚集约、绿色高效的新型现代化高新技术开发区。1.2.3空间功能结构结合园区的功能要求和产业布局,本着统筹兼顾、综合协调的原则确定了“一心一轴、多片区”的空间结构。“一心”:指园区内综合服务中心。“一轴”:即园区的发展轴。沿迎宾大道、兴业路、建业路为园区发展轴,串联了整个园区,形成民权县的工业长廊。“多片区”:结合产业类型及现状情况,划分为多个产业片区。1.3产业发展1.3.1产业发展定位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发展和建设是为了完善民权县的产业体系,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和规模效应,推进全市产业结构升级,推动城镇化进程,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依据上位规划的要求以及民权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实现民权县经济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将民权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总体发展定位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内先进辐射全球的中国冷谷、绿色安全食品基地。1.3.2主导产业选择和培育主导产业的发展,既是制定产业政策的核心内容,也是产业增长所面临的迫切任务。正确选择主导产业必须充分考虑主导产业的内部因素和外部条件。从主导产业的内部因素入手,要根据主导产业的内在特征来确立主导的选择基准。考虑主导产业选择的外部条件就是考虑影响主导产业的政策因素、区域经济发展环境及其变化等。在选择主导产业时,根据本区域资源状况、生产技术水平和工业化的阶段等条件来认定不同时期的主导产业。按照“竞争性最强、成长性最好、关联度最高”的原则,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商丘市开发区整合方案的函》(豫发改工业函[2022]号),民权高新技术开发区主导产业为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电子制造。1.4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主要从事展柜的生产,行业类别属于C2110木质家具制造,为国家允许类项目,且项目已经在民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位于商丘市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大道中段南侧河南省健泰实业有限公司院内,根据《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用地功能布局图》(见附图4),厂区用地类型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用地规划要求;本项目属于木质家具制造行业,根据《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产业功能布局规划图》(见附图5),项目位于新型制冷设备装备制造区,本项目生产的展柜用于制冷设备的展览,属于制冷产业的延伸产业,与集聚区定位相符,因此项目符合民权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布局规划。综上,本项目符合民权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对照《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商环函〔2023〕42号),规划范围面积为22.51平方公里,具体范围为东至东环路,南至南环路,西至老城干渠,北至陇海铁路。规划主导产业为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电子制造。《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商环函〔2023〕42号)对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出了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的意见以及对入驻项目的环评建议。本项目与审查意见的具体要求对照情况见下表。表1-1 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对照表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一)坚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规划应贯彻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理念,根据国家、河南省发展战略,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进一步优化产业开发区的产业结构、发展规模、用地布局等,做好与商丘市“三线一单”成果的协调衔接,实现开发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目标。本项目生产中使用的涂料为水性涂料,符合绿色低碳的要求,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结构、发展规模、用地布局的要求,根据下文分析,本项目符合商丘市“三线一单”成果的要求。符合(二)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开发区应遵循循环经济理念,积极推进产业技术进步和园区循环化改造,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发展;入区新、改、扩建项目应实施清洁生产,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均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确保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本项目行业类别属于木质家具制造行业,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建议本项目建成后实施清洁生产,确保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符合(三)优化空间布局严格空间管控进一步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保持规划之间协调一致;做好规划控制和生态隔离带建设,加强对开发区及开发区周边集中居住区等生活空间和区内文物保护单位的防护,确保开发区产业布局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在工业区和居住区之间应设置绿化隔离带;以减少工业区对集中居民区的不利影响。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北侧190m的王花园,项目目生产车间和王花园之间有厂房、道路、绿化带相隔,可以减少废气、噪声对其的不利影响。符合(十)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根据国家和河南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特别排放限值;加强重金属污染物管控,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新增污染物排放指标应做到“等量或倍量替代”,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符合河南省以及商丘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要求,本项目废气的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工业涂装行业A级要求,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倍量替代。符合(十一)严格落实项目入驻要求严格落实《报告书》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鼓励符合开发区功能定位、国家产业政策鼓励项目入驻;禁止入驻基础化学原料制造项目;禁止入驻含化工合成工艺的食品添加剂项目;禁止入驻高排放的半导体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电镀项目。根据下文分析,本项目符合《报告书》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符合开发区功能定位,本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允许类,本项目属于木质家具制造行业,不属于禁止入驻的项目。符合(十二)加快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完善集中排水、供热、供水等基础设施,加强推进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提升出水水质指标,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因子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其他因子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加强中水回用,减少废水排放;园区固废应有安全可行的处理处置措施,不得随意弃置,危险固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确保100%安全处置。本项目水帘柜和喷淋塔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产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合理处置不外排,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七)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管体系统筹考虑区内污染防治、生态恢复与建设、环境风险防范、环境管理等事宜,建立健全开发区环境监督管理、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和联防联控机制,提升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保证区域环境安全;建立完善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健全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体系,做好长期根据监测与管理,并根据监测评估结果适时优化调整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本项目不涉及不涉及六、对入区项目的环评建议拟入区的建设项目应结合规划环评提出的指导意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相关要求,加强与规划环评的联动,重点开展工程分析、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测算和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等内容,强化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相关措施的落实;规划环评中协调性分析、环境现状、污染源调查等符合要求的资料可供建设项目环评共享,项目环评相应评价内容可结合实际情况予以简化。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的要求,本项目环评工程分析、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测算和污染防治措施均可行,建设单位按照环评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和建设环境保护措施。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商环函〔2023〕42号)的相关要求。3、环境准入条件“三清单”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限制类和禁止类的行业清单表见1-2,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引进的禁止类的工艺清单见表1-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引进限制类和禁止类的产品清单见表1-4,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引进鼓励类和允许类的行业清单见表1-5。表1-2 集聚区限制和禁止类的行业清单类别分类依据内容本项目概况限制类行业清单产业政策限制发展原料和产品为非环境友好型的项目本项目原料和产品不属于非环境友好型的项目环境制约限制污染防治和资源利用技术不成熟、不能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项目本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设施属于行业内成熟的措施,可以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禁止类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淘汰类和限制类的项目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允许类项目环境制约禁止入驻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不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的“两高”项目(“两高”行业项目目录暂按《关于印发河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 年修订)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3〕38 号),河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后续国家对“两高”项目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重点污染物进行倍量替代,满足商丘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的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环境制约环境风险大,采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仍然不可控的项目根据下文分析,本项目运行期间的环境风险很小,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提高环境风险意识,加强环境管理,可有效降低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风险,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风险处在可接受的水平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行业标准或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的项目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根据下文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以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排放的工艺废气无有效治理措施,不能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项目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采取环评建议环保措施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电力(燃煤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化工石化医药(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除外)、皮革、造纸、橡胶、铅蓄电池制造等重污染行业项目入驻本项目属于木质家具制造行业,不属于列出的重污染行业项目表1-3 集聚区禁止的工艺清单类别分类 依据内容本项目情况禁止类工艺清单环境制约禁止引入高排放的半导体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项目入驻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独立的电镀项目入驻本项目不属于制冷剂替代的相关要求冷链食品中禁止使用 CFC、HFC、HCFC 本项目不属于环境制约开发区内禁止自建燃煤锅炉本项目生产中不使用锅炉表1-4 聚区限制类和禁止类的产品清单类别分类 依据内容本项目情况限制类产品清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限制类,环境制约①新建年屠宰生猪 15 万头及以下、肉牛1 万头及以下、肉羊 15 万只及以下、活禽 1000 万只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②浓缩苹果汁生产线;③日处理油菜籽、棉籽 200 吨及以下,花生 100 吨及以下的油料加工项目④排污量大,排尘量大,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水泥、陶瓷、砖瓦制造、玻璃、皮革、造纸等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限制类,环境制约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煤制原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有化学反应过程的基本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有化学反应过程的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等制造;有化学反应过程的日用化学品制造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落后产品本项目不属于表1-5 本项目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类别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基本要求空间布局约束产业园区内规划的防护绿地禁止建设工业项目;入驻项目布局与环境敏感目标之间应满足大气防护距离 或行业规定的相应防护距离要求。本项目用地属于二类工业用地,不属于防护绿地;本项目厂界废气可以达标排放,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北侧190m处的王花园,距离本项目较远。规划法规1、项目要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其他相关规划要求;2、新建、改扩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必须满足国内先进水平要求;3、建设规模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最小经济规模要求;4、所有的入驻企业必须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对于潜在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要加强其污染防治措施建设,保证其达标排放;5、入驻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的环保法律和规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6、对各类工业固体废弃物,要寻求综合利用的方式,尽可能实现工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商品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7、入驻项目正常生产时必须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并做好事故预防措施,制定必要的风险应急预案;8、入园项目 废水均要经园区废水排放管网排入市政集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1、根据下文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河南省以及商丘市产业政策要求,并符合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的要求;2、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本项目属于木质家具制造业,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建议本项目建成后实施清洁生产,确保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3、本项目无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的最小经济规模要求。4、根据下文工程分析,本项目污染物经采取环评要求措施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5、本项目按照国家环保法律和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执行“三同时”制度。7、环评要求建设项目正常生产时,开启环保设施,定期开展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做好事故防范措施;8、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满足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市政集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资源开发利用及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1、入园项目必须达到《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2、禁止新建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3、入驻项目“三废”治理必须有可靠、成熟和经济的处理处置措施,否则应慎重引进;4、新、改、扩建项目应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1.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租赁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2.本项目生产中不使用燃料;3.本项目废气、废水、固废的治理措施均属于行业内可靠、成熟和经济的处理处置措施。4、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颗粒物、有机废气均落实总量控制制度。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禁止新建大气毒性终点浓度范围超越园区边界且涉及大气环境敏感点的项目;新增或改扩建存在环境风险的项目,在建设项目环评阶段须重点开展环境风险评价,与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之前控制合理的风险控制距离,提出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联动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并与开发区的应急预案联动,在开发区进行环境风险源、应急设备、物资等的备案。1、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中的污染物;2、本项目按照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价,环评要求项目建成后按照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并与开发区的应急预案联动,在开发区进行环境风险源、应急设备、物资等的备案产业准入要求鼓励类1、能够延长产业园区产业链条,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的项目;2、《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中,中部地区优先承载发展的产业 ;3、为园区企业服务的高新技术产业、废物综合利用、市政基础设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技术改造项目。4 、有利于区内企业间循环经济的项目。1、本项目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导产业眼神发展企业,能够延长产业园区产业链条,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2、本项目不属于《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中,中部地区优先承载发展的产业;3、本项目不属于;4、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项目;《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 年本)中,中部地区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本项目不属于《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中,中部地区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禁止类1、国家产业政策禁止类项目;2 、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达不到经济规模的项目;3、水资源消耗量大、废水产生排放量大或排放大量浓盐废水、剧毒废水、放射性废水、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三致污染物”的项目和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行业标准或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的项目;4、(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物、高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 )的项目和工艺废气中含难处理的有毒有害项目;5、排放的工艺废气无有效治理措施,不能保证稳定达标排放的项目;6、劳动保护、三废治理不能达到国家标准的生产装置;7、制约性、高环境风险项目、低附加值且不符合园区产业规划的项目 。1、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2、本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满足规划环评中对经济规模要求;3、本项目用水量不大,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不产生浓盐废水和剧毒废水、放射性废水、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三致污染物”,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以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4、本项目不属于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物和高挥发性有机废气的项目,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不含有难处理的有毒有害污染物;5、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6、本项目使用的生产装置劳动保护、三废治理均可以达到国家标准;6、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根据上表比对分析,项目不属于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准入条件中鼓励类和禁止类、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规划环评准入要求。 其他符合性 分析 | 2、产业政策相符性 (1)产业政策相符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该项目已在民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310-411421-04-01-492049。 (2)备案相符性分析 表1-6 备案相符性分析 名称项目备案情况项目拟建设情况相符性情况项目名称商丘天林展柜有限公司年产2万件展柜扩建项目商丘天林展柜有限公司年产2万件展柜扩建项目相符建设单位商丘天林展柜有限公司商丘天林展柜有限公司相符建设地点商丘市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大道中段南侧河南省健泰实业有限公司院内商丘市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大道中段南侧河南省健泰实业有限公司院内相符建设规模及内容租赁已建成厂房1762平方米租赁已建成厂房1762平方米相符产品规模年产2万件木质展柜年产2万件木质展柜相符生产工艺开料—机加工—封边—批灰—打磨—喷底漆—晾干—打磨—喷面漆—晾干—组装—成品柜开料—机加工—封边—批灰—打磨—喷底漆—晾干—打磨—喷面漆—晾干—组装—成品柜相符主要设备往复锯、电子锯、压机、精密锯、台钻、立铣、封边机、喷漆房、打磨设备往复锯、电子锯、压机、精密锯、台钻、立铣、封边机、喷漆房、打磨设备相符 本项目拟建设内容与备案基本相符。 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2.1与河南省“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2.1.1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 根据河南省“三线一单”划分情况,本项目与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相符性分析情况如下: (1)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划分情况,根据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划分情况,民权县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为商丘市黄河、河南民权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林七水库湿地、任庄水库湿地、吴屯水库湿地)、国家二级公益林,本项目位于商丘市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大道中段南侧河南省健泰实业有限公司院内,距离民权县生态保护红线的距离为8.19km,因此本项目选址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2)环境质量底线 ①水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河南省水环境管控分区划分情况,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属于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本项目属于木质家具生产项目,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自建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大沙河。 因此,本项目满足水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②大气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河南省大气环境管控分区情况,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属于大气环境管控分区类型为大气重点单元(大气高排放区)。本项目选址区域不属于居民住宅区等人口密集区域,不属于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及其周边,本项目不易产生恶臭气体;本项目属于木质家具制造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且项目不产生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不消耗燃料;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环评建议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因此,本项目满足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③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 根据河南省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分区,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涉及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垃圾填埋场,目前本项目尚未建成,尚未被列入土壤重点监管单位,且本项目所处位置距离垃圾填埋场较远,其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分区按土壤环境一般管控区进行管控。本项目选址区域周边无居民区、学校、疗养和养老机构等敏感区域,无优先保护类耕地,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北方向190m处的王花园;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均能够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的设置均符合相关最新政策的要求;本项目用地性质属于二类工业,项目危废暂存间均进行防渗处理,其他区域进行硬化处理,因此,本项目符合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的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①能源利用上线 根据河南省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分布图,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不属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本项目营运期不消耗燃料,因此,本项目能够满足能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②水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营运期用水来自市政管网,项目选址区域周边不涉及生态用水补给区、地下水开采重点管控区,且本项目建成后用水量很小,因此,本项目符合水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③土地资源利用上线 根据河南省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划分情况,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满足土地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④岸线生态环境分类管控 根据河南省岸线生态环境分类管控图,商丘市岸线管控分类包括优先保护岸线和一般管控岸线,均位于柘城县境内(惠济河);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优先保护岸线、重点管控岸线和一般管控岸线,满足岸线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根据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2.2商丘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 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商政[2021]5号),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如下: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产业布局及生态格局得到优化,资源配置更加合理,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到203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持续完善,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社会经济与环境保护实现良性循环,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美丽商丘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2)分区管控及要求 商丘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要求见表1-8。 表1-8 商丘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要求 分区管控及要求生态分区管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区管控基本情况全市共划定61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5个,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76%;重点管控单元37个,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5.94%;一般管控单元9个,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81.3%。以全市划定的61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根据各单元环境属性特征,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对各环境管控单元提出原则性的禁止、限制性开发要求,建立我市“1+9”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模式。“1”为我市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9”为两区六县一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禁止或限制大规模的工业发展、矿产等自然资源开发和城镇建设。主要包含我市重要的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重要公益林等生态功能区域。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基本原则,依法禁止或限制相关开发建设活动,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指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较大、污染物排放强度相对较高的区域。主要包括我市11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及城镇建成区、城乡结合部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区域。以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为主,主要深化污染治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守住环境质量底线。对于环境质量不达标的管控单元,严格落实重点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倍量削减方案。严禁不符合我市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生态环境状况得到保持或优化,保护耕地环境质量、保障粮食安全。 根据商丘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分情况,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 (3)商丘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根据《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动态更新<商丘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的函》(2022.4.27),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见表1-9、表1-10。 表1-9 民权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管控单元分类环境管控单元名称行政区划区县乡镇ZH******0001重点管控单元民权县产业集聚区民权县民权县产业集聚区 表1-10 民权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续)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管控要求本项目建设情况本项目与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ZH******0001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煤制原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有化学反应过程的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2、禁止新建“两高”项目;改、扩、迁建的“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3、禁止含化工合成工艺的食品添加剂项目入驻;禁止引入高排放的半导体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项目入驻。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规划调整修编时应同步开展规划环评。4、限制对主导产业的空间布局和食品安全有一定负面影响,排污量大,排尘量大,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入住。5、依托区域特色种植、养殖优势,尤其是民权葡萄酒的产业优势,发展相关农副产品、食品加工;围绕制冷产业强链补链,发展新型制冷产业,形成以制冷技术为龙头,上下游产业链完善的全新制冷设备特色产业基地。1、本项目属于木质家具制造项目。2、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3、本项目属于木质家具制造项目。4、本项目属于木质家具制造项目。5、本项目不属于。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1、建设项目应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管理要求。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标准时,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倍量削减;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满足环境功能区划标准后,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等量削减。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禁止销售、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改用清洁能源或拆除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禁止填埋场渗滤液直排或超标排放。3、“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耗煤项目还应严格按规定采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措施,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已出台超低排放要求的“两高”行业建设项目应满足超低排放要求。4、符合环保及国家产业政策的“退城入园”项目,必须做到“增产减污”。5、强化VOCS管控治理。大力推动低(无)VOCs原辅材料生产和替代,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 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 VOCs 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 VOCs 产生。6、产业集聚区内企业废水必须实现全收集、全处理。产业集聚区扩区要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设施。集中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计出水标准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设计,鼓励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排放浓度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体水质标准要求,鼓励现有工程随扩建工程一并完成提标改造工程。1、本项目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产生的颗粒物和有机废气实行区域倍量消减,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本项目生产中不使用高污染燃料;3、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4、本项目不属于退城入园项目。5、本项目生产中使用水性涂料、水性胶(白乳胶)、固体热熔胶,符合从源头减少VOCs 产生的要求。6、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民权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有色金属冶炼、铅酸蓄电池、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制革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企业在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污染治理设施时,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2、按照土壤环境调查相关技术规定,对垃圾填埋场周边土壤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对周边土壤环境超过可接受风险的,应采取限制填埋废物进入、降低人体暴露健康风险等管控措施。1、本项目属于木质家具制造行业,生产中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无需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租赁车间进行建设,不涉及拆除活动。2、本项目不属于垃圾填埋场。相符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企业应不断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2、企业、园区应加大污水回用力度,建设再生水回用配套设施,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1、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本项目属于木质家具制造行业,环评建议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2、本项目水帘柜和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相符 根据分析可知,本项目满足商丘市民权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 9、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相符性 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C2110木质家具制造,属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规定的绩效分级重点行业(家具制造)。 根据《河南省深入打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消除、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豫环委办〔2023〕3号),项目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染治理措施、无组织排放控制水平、运输方式等达到A级绩效水平。 根据《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本项目与家具制造行业A级企业要求的相符性分析如下表。 表1-11 本项目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家具制造行业A级企业要求的相符性分析 差异化指标家具制造行业A级绩效指标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原辅材料使用的水性涂料(含水性 UV、腻子)满足《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2020)要求;使用的无溶剂UV涂料、溶剂型涂料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 (GB/T38597-2020)要求;使用的水性和本体胶粘剂满足《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GB33372-2020)要求;使用的清洗剂满足《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 (GB 38508-2020)要求根据下文分析,本项目使用的水性涂料满足《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2020)要求;本项目不使用UV涂料和溶剂型涂料,根据下文分析,本项目使用的胶粘剂满足《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GB33372-2020)要求,本项目不使用清洗剂。相符生产工艺80%以上的产品使用高效涂装设备,包括往复式喷涂箱、辊涂、淋涂、机械手、静电喷涂等技术。本项目喷涂工序使用的喷枪采用空气喷涂技术,属于高效涂装设备相符无组织排放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密闭存储,原辅材料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施胶、调配、喷涂、流平和干燥工序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使用的水性漆、固化剂、白乳胶采用密闭桶装储存,水性漆、固化剂调配、使用过程位于密闭空间内,水性漆、固化剂、白乳胶采用密闭容器进行输送;水性漆和固化剂调配工序位于密闭喷漆晾干一体房内,调配和喷涂、晾干产生的废气收集后排至废气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相符开料、砂光等工序设置中央除尘系统;机加工、打磨工序设置中央除尘系统或采用袋式除尘、滤筒除尘等除尘工艺木板开料、机加工、打磨工序采用中央除尘系统进行处理相符废气治理工艺1.溶剂型涂料:涂饰(含UV涂料喷涂)、干燥、调配、流平等废气采用漆雾预处理+吸附浓缩+燃烧(蓄热燃烧、催化燃烧)工艺处理;2.其他涂料:涂饰、干燥、调配、流平等废气采用漆雾预处理+吸附浓缩+燃烧(蓄热燃烧、催化燃烧),NMHC排放速率<2kg/h末端采用漆雾预处理+吸附法等技术工艺处理本项目生产中采用水性涂料,且水性涂料调配、喷涂、晾干工序NMHC产生速率为0.401kg/h,小于2kg/h,末端采用漆雾预处理+吸附法进行处理。相符排放限值PM、NMHC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20mg/m3;且所有污染物稳定达到地标排放限值根据下文分析,本项目开料、机加工、打磨工序PM排放浓度为1.13mg/m3,喷漆、晾干工序PM排放浓度为8.75mg/m3、NMHC排放浓度为2.54mg/m3,满足PM、NMHC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20mg/m3的要求相符监测监控水平重点排污企业风量大于10000m3/h的主要排放口a安装NMHC在线监测设施(FID检测器),自动监控数据保存一年以上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家具制造工业》(HJ1027-2019),本项目排放口不属于重要排放口,不要求安装NMHC在线监测设施相符环境管理水平环保档案齐全:1、环评批复文件;2、排污许可证及季度、年度执行报告;3、竣工验收文件;4、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规程;5、一年内废监测报告;6、涂料、胶黏剂、清洗剂中 VOCs 含量检测报告(包括密度、含水率等)环评要求建设单位投产运行后按照家具制造行业A级企业保存环保档案相符台账记录:1、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生产时间、运行负荷、产品产量等);2、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除尘滤料更换量和时间、吸附剂更换频次、催化剂更换频次等);3、监测记录信息(主要污染排放口废气排放记录(手工监测和在线监测)等);4、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记录(一年内涂料胶黏剂、清洗剂用量记录);5、燃料(天然气)消耗记录。环评要求建设单位投产运行后按照家具制造行业A级企业要求记录台账相符运输方式1、物料公路运输全部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2、厂内运输车辆全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含燃气)或使用新能源车辆;3、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1、本项目物料厂外公路运输全部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2、本项目厂内不涉及运输车辆;3、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为叉车,使用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机械或新能源机械。相符运输监管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相符注1:a主要排放口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家具制造工业》(HJ1027--2019)确定 根据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家具制造行业A级企业的要求。 10、与《商丘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丘市2023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商环委[2023]1号)相符性 根据《商丘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丘市2023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商环委[2023]1号),本项目与其相符性分析见表1-12。 表1-12 本项目与商环委[2023]1号的相符性分析 政策文件及规定本项目情况相符性一、《商丘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一)持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1.加快传统产业企业升级改造。组织对炭素、耐火材料、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行业企业开展排查摸底,2023年5月底前建立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台账,研究制定“一行业一策”整治提升方案,从生产工艺、产能规模、能耗水平、燃料类型、污染治理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明确升级改造标准,支持建设集中供热(气)中心、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处理中心、有机溶剂回收处置中心,培育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工业企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本项目属于C2110木质家具制造企业,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本项目生产中采用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固态热熔胶从源头减少VOCs的产生。相符2.依法依规淘汰低效落后产能。将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高、治理难度大以及产能过剩行业的工艺和装备纳入淘汰范围。制定2023年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工作方案,严格执行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法规标准,明确落后产能淘汰目标任务,组织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落后产能实施动态“清零”。本项目不属于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高、治理难度大、产能过剩行业。不涉及3.推进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全面排查不符合城市建设规划、行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重污染企业,结合空气质量高值热点情况,研究建立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工作台账,持续推进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工作。本项目位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根据上文分析,本项目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不涉及(六)加快挥发性有机物治理23.持续加大无组织排放整治力度。2023年5月底前,排查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在保证安全生产前提下,督促企业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对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综合治理,将需要集气罩收集无组织排放的集气流速测量监控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监督落实;按要求对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1000个的企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焦化行业使用红外热成像仪、火焰离子化检测仪(FID)等设备定期对酚氰废水处理池密闭设施、煤气管线及焦炉等装置进行巡检修护,防止逸散泄漏;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水的企业,采取密闭管道等措施逐步替代地漏、沟、渠、井等敞开式集输方式,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水性漆调配、喷涂、晾干工序产生的VOCs采用负压收集后经“水帘柜+喷淋塔+干式过滤+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废气经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营运期按要求进行集气流速测量。相符26.大力提升治理设施去除效率。4月底前,按照行业特点、企业规模、废气成分、废气量、含水(尘)率等,综合分析治理技术与VOCs废气处理工艺可行性、规模匹配性,建立问题企业清单台账,指导帮扶企业做好活性炭更换频次、更换量、购买记录、活性炭质检报告等台账记录,RTO和RCO设施吸附剂再生频次、焚烧温度等记录数据至少保留一年以上。5月底前,对废气处理效率低下的企业实施提升治理。本项目水性漆调配、喷涂、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安装“水帘柜+喷淋塔+干式过滤+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按时进行更换,并做好更换频次、更换量、购买记录、活性炭质检报告等台账记录。相符25.提升涉VOCs园区及企业治理水平。重点排查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以及涉及有机化工生产、煤焦油加工处理的园区及企业,分类制定治理提升计划,家具、彩涂板、皮革制品、制鞋、包装印刷等以中小企业为主的园区重点推进源头替代;汽修、人造板等企业重点推动优化整合;对排放量大,排放物质以烯烃、芳香烃、炔烃、醛类等为主的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治理方案,提出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整改达标无望的企业依法关停取缔。大力推进园区及企业VOCs无组织监控和预警监管平台建设,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本项目生产中使用的涂料为水性涂料,冷压工序使用的白乳胶为水性胶粘剂,满足源头替代的要求。相符二、《商丘市2023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六)统筹做好其他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9.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发展。严格落实环境准入,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构建以“三线一单”为空间管控基础、环境影响评价为环境准入把关、排污许可为企业运行守法依据的生态环境管理框架。在造纸、焦化、氮肥、农副食品加工、皮革、印染、有色、原料药制造、电镀等重点水污染物排放行业,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审核,推动清洁生产改造,减少单位产品耗水量和单位产品排污量,促进企业废水厂内回用。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不属于重点水污染物排放行业,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可以满足污水处理厂收水要求,排入民权县污水处理厂。相符三、《商丘市2023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一)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3.全面加强固体废物监管。持续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利用处置和环境风险防范“三个能力”,推动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加快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支持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提标改造。动态更新涉危险废物企业“四个清单”,有序推进固废监管信息化建设,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和收集转运等过程监管。持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和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工作。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项目营运期按要求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转运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相符(二)积极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14.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以“十四五”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为重点,实施地下水质量达标或保持方案,开展点位周边污染源排查,建立风险台账,落实水质达标或保持措施。以化学品生产企业、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产业集聚区等为重点,强化地下水重点污染源风险排查和管控。本项目车间地面均进行防渗或硬化处理,项目对选址区域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相符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商丘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丘市2023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商环委[2023]1号)中的相关规定。 11、与民权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相符性 3.1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 根据《河南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豫政办〔2013〕107号),民权县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如下: (1)民权县一水厂地下水井群(共6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30米、南30米、北30米、西50米的区域(1~3号取水井);4~6号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2)民权县二水厂地下水井群(共5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30米的区域。 经现场勘查,本项目距离民权县一水厂地下水井群的距离为4.74km,距离民权县二水厂地下水井群的距离为4.65km,因此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项目建设符合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划要求。 4、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位于民权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大道中段南侧河南省健泰实业有限公司院内,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如下: (1)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选址区域“三线一单”要求; (2)本项目选址区域用地性质属于二类工业,符合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 (3)项目选址区域远离城市居民区、商业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且避开受环境威胁的地带、地段和地区。 (4)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处理后,排入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废气、噪声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得到妥善处置,项目营运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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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 1、项目由来 商丘天林展柜有限公司位于民权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大道中段南侧(河南省健泰实业有限公司院内D3车间),是一家专业生产展柜的企业。企业于2021年5月委托中地泓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商丘天林展柜有限公司年产2万件展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同年7月6日获得了民权县环境保护局批复(民环审﹝2021﹞第038号)。项目建设完成后,于2023年7月通过环保竣工“三同时”自主验收。 综上,企业建设项目详见表2-1。 表 2-1 企业建设项目一览表 公司厂址建设项目合法性环评批复验收情况商丘天林展柜有限公司民权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大道中段南侧(河南省健泰实业有限公司院内D3车间年产2万件展柜项目民环审﹝2021﹞第038号自主验收 由上表可知,目前企业主要生产产品为金属展柜。企业已于2023年4月17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411421MA9FFJC906001W。 由于企业发展需要,现有项目生产产品的种类已不能满足市场需求,为满足市场需求及自身发展需要,企业拟投资500万元,租赁河南省健泰实业有限公司院内3号厂房西部1762平方米的闲置区域,同时拟新增生产设施,实施年产2万件木质展柜扩建项目,预计于2024年4月投产。本项目投产后全厂将形成年产4万件展柜(金属展柜2万件、木质展柜2万件)的生产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必须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本项目产品为年产2万件木质展柜,属于C2110木质家具制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见表2-1。 表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项目情况十八、家具制造业 2136木质家具制造211*;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其他(仅分割、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本次扩建项目生产工艺涉及到喷漆工序,喷漆工序使用水性漆、固化剂,水性漆、固化剂用量为11.943t/a,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项目地理位置及项目周围情况 项目位于民权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大道中段南侧河南省健泰实业有限公司院内(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厂区北侧为厂区道路,南侧为河南省健泰实业有限公司工业厂房,西侧厂区道路,东侧为河南省健泰实业有限公司工业厂房,厂区北侧190m为王花园。项目周边环境概况示意图见图2。 3、产品方案 本次扩建项目年产2万件木质展柜,产品方案详见下表。 表2-3 本项目产品和产能 序号产品名称产量规格1木质展柜2万件/年根据客户定制,用于制冷设备展览 表2-4 企业扩建前后产品与产能变化情况一览表 序号产品扩建前本项目新增扩建后增减量1金属展柜2万件/年02万件/年+02木质展柜02万件/年2万件/年+2万件/年 4、项目建设内容 本次扩建项目投资500万元,租赁河南省健泰实业有限公司院内3号厂房西部1762平方米的闲置区域,该车间位于现有工程车间的东侧29m处,通过购置生产设备,实现年产2万件木质展柜,本次扩建项目建设内容见表2-5。 表2-5 项目建设内容 工程类型建筑名称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1762平方米,内部设置木工加工区、封边区、冷压区、喷漆房等租赁河南省健泰实业有限公司院内3号厂房西部1762平方米的闲置区域辅助工程办公区110平方米,办公利用现有公用工程供水由供水管网提供,满足日常生产办公用水需要利用现有供电用电量约为20万度/年,由当地电网直接接入利用现有排水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排入雨水管网;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河南省健泰实业有限公司院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民权县污水处理厂利用现有环保工程废气木板开料、机加工粉尘:经吸尘口收集后经管道进入中央除尘系统收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新增打磨废气:配套单独的打磨房,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木板开料、机加工粉尘一起经中央除尘系统收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新增喷涂废气(含调漆、喷漆、晾干、喷枪清洗)、危险废物暂存废气:喷漆晾干房产生的废气采用水帘柜去除漆雾后与危险废物暂存产生的废气一起进入喷淋塔+干式过滤+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新增冷压工序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新增封边工序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新增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河南省健泰实业有限公司院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民权县污水处理厂依托厂区现有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车间隔声,对各机械设备增设减振基础,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采取上述措施后,噪声达标排放新增固废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生活垃圾箱若干新增 5、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1)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以及能源使用表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见表2-6。 表2-6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名称年用量最大储存量形态规格及包装形式储存位置使用工序木板500吨20吨固态堆放原料区开料白乳胶1吨100kg液态桶装,20kg/桶原料区冷压腻子粉2吨200kg固态袋装,20kg/袋原料区批灰砂带100-120条10条固态纸箱包装原料区打磨砂纸1000张100张固态纸箱包装原料区打磨封边条4000米500米固态纸箱,卷状原料区封边水性底漆5.11吨0.1t液态桶装,20kg/桶原料区喷涂水性面漆5.553吨0.1t液态桶装,20kg/桶原料区喷涂水性漆固化剂1.28吨0.05t液态桶装,20kg/桶原料区喷涂EVA热熔胶0.2吨0.05t固态袋装,20kg/袋原料区封边五金配件2万套2000套固态/原料区组装液压油0.1t/液态桶装,20kg/桶不在厂内暂存设备维护,委托厂家进行更换润滑油0.1t/液态桶装,20kg/桶不在厂内暂存设备维护,委托厂家进行更换水260.837m3//自来水管网//电20万度//市政供电// (2)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详见下表。 表2-7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 序号名称组成成分物理化学性质1白乳胶聚醋酸乙烯乳液外观与性状:白色或乳白流质液体;沸点:110℃;相对密度(水=1):1.00~1.10;相对蒸汽密度(空气=1):1.5;溶解性:溶于水或无机盐。2腻子粉石粉:72%淀粉:18%胶水粉:10%外观及形状:白色粉末;相对密度(水=1):>1;溶解性:不溶于水。3水性底漆羟基丙烯酸:60-70%;二丙二醇单丁醚:1-2%;去离子水:20-30%;锌粉:0.5-1%外观与形状:液体;pH:7-9;沸点:100℃;相对密度(水=1):1.05;溶解性:溶于水4水性面漆羟基丙烯酸:60-70%;二丙二醇单丁醚:1-2%;去离子水:20-30%;消光粉:1-2%外观与形状:液体;pH:7-9;沸点:100℃;相对密度(水=1):1.05;溶解性:溶于水5水性漆固化剂醋酸正丁酯:20-30%;异氰酸酯:70-80%外观与性状:粘稠有刺激性气味液体;沸点、初沸点和沸程:>35℃;闪点:27℃;比重:1.016(水=1);溶解度:溶于水、溶于醇类、醇醚、醚酯类等有机溶剂6EVA热熔胶是由乙烯与醋酸乙烯在高压下共聚而成的,再配以增粘剂、粘度调节剂、抗氧剂等制成一种不需溶剂、不含水份、100%的固体可熔性的聚合物,在常温下为固体,加热熔融到一定程度变为能流动且有一定粘性的液体粘合剂,其熔融后为浅棕色半透明体或本白色7润滑油主要成分是基础油和添加剂润滑油是用在各种类型机械设备上以减少摩擦,保护机械及加工件的液体或半固体润滑剂,主要起润滑、辅助冷却、防锈、清洁、密封和缓冲等作用,8液压油主要成分为防锈剂,抗磨剂,环烷基油,二甲基硅油,抗氧化剂,金属减活剂等液压油就是利用液体压力能的液压系统使用的液压介质,在液压系统中起着能量传递、抗磨、系统润滑、防腐、防锈、冷却等作用,对于液压油来说,首先应满足液压装置在工作温度下与启动温度下对液体粘度的要求,由于润滑油的粘度变化直接与液压动作、传递效率和传递精度有关,还要求油的粘温性能和剪切安定性应满足不同用途所提出的各种需求。液压油的种类繁多,分类方法各异,长期以来,习惯以用途进行分类,也有根据油品类型、化学组分或可燃性分类的 (3)白乳胶是否为高VOCs含量胶粘剂的判定: 本项目拟选用河南双塔胶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双塔木工胶作为白乳胶,根据双塔木工胶检测报告(附件4),本项目拟使用的白乳胶VOCs含量为8g/L,游离甲醛低于检出限50mg/kg,未检出,符合水性胶粘剂《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表2水基型胶粘剂VOC含量限量“木工与家具-聚醋酸乙烯-乙烯共聚乳液类类≤50g/L”的要求。 (4)涂料是否为高VOCs含量涂料的判定: (1)本项目使用的涂料主要为水性底漆、水性面漆。由于《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中说明,水性涂料判定值为不考虑水的稀释比例的测定值。根据《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的相关要求,涂料类型的判定详见表2-9,经判定,本项目所使用的水性底漆、水性面漆均不属于高VOCs含量涂料,属于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 表2-8 涂料类型的判定 涂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g/LGB/T38597-2020标准值g/L相符性水性底漆(含固化剂)51220相符水性面漆(含固化剂)61220相符备注:①本项目参考标准主要为《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②水性底漆、水性面漆主要参考表1水性涂料中VOC含量的要求中“木器涂料 色漆、清漆”的要求。 (2)根据《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2020)中的要求,经判定,本项目所使用的水性底漆、水性面漆均符合《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2020)中VOC含量的限量值。 表2-9 有害物质限量的限量值要求(节选) 项目限量值判定VOC含量:涂料/(g/L)色漆清漆250300水性底漆(含固化剂)81/相符水性面漆(含固化剂)/84相符 备注:涂料产品所有项目均不考虑水的稀释比例。 (5)涂料用量估算: ①喷涂涂层及其喷涂厚度 本项目各工件喷涂涂层喷涂顺序为:底漆-面漆,本项目底漆喷涂1层,面漆喷涂1层,共2层,水性底漆、水性面漆的单层喷涂厚度均为30μm。 ②产品喷涂面积说明 本项目主要是生产木质展柜,单件展柜喷涂面积约为2~5m2,根据建设方提供的数据,每件展柜平均喷涂面积为3.5m2。喷涂工件喷涂面积核算详见下表。 表2-10 本项目喷涂工件喷涂面积核算 工件名称喷漆工件数量(件/a)单件工件平均喷涂面积(m2/件)总喷涂面积(m2/a)展柜200003.570000 ③工件上漆率说明 参考张禾《喷漆废气和废漆雾的估算及处理措施》的数据,采用手持式喷涂工艺,造型复杂的家具附着率低,平板家具附着率高,附着率高在50%~80%之间,本项目为平板喷涂。本次喷涂的涂着率取65%。 ④涂料用量核算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面漆和底漆的检测报告,详见附件4,调配后面漆固含量47.6%、底漆固含量为53.6%。 涂料用量采用以下公式计算: 其中M—涂料总用量(t/a) —涂料密度(g/cm3); —涂层厚度(mm); s—涂装总面积(m2/a); NV—涂料中(施工状态下)的体积固体份(%); —上漆率。 本项目涂料(施工状态下)使用量见下表。 表2-11 项目水性涂料(施工状态下)用量估算汇总 涂料类型喷漆面积m2漆面厚度mm固含量上漆率(%)密度g/cm3涂料(调配后)用量t/a水性底漆700000.0353.6%65%1.126.75水性面漆700000.0347.6%65%1.087.33 本项目水性底漆、水性面漆调配比例如下: 水性底漆调配比例(质量比):水性底漆:水性漆固化剂:水=1:0.12:0.2,经计算,水性底漆用量为5.11t/a、固化剂用量为0.614t/a、水用量为1.026t/a。 水性面漆调配比例(质量比):水性底漆:水性漆固化剂:水=1:0.12:0.2,经计算,水性底漆用量为5.553t/a、固化剂用量为0.666t/a、水用量为1.111t/a。 5、设备清单 本次扩建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 表2-12 本次扩建项目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设备名称单位项目设备数量规格所用工序1电子锯台1NP330F开料2往复锯台1MJB132B开料3压机台2YJ989-6型冷压4精密锯台3MJ90B开料5台钻个1MJ6128B机加工6立铣个2/机加工7封边机台3/封边8平板砂带机台2MM2215打磨9手工喷枪台2型号W-71,流量为150mL/min(可调节)喷涂10空压机台1/辅助生产设备11喷漆晾干房座1/调配、喷涂、晾干 7、公用工程 (1)供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包括生活用水、喷枪清洗废水、腻子粉调配用水、废气处理设施用水(除漆雾水帘柜及喷淋用水),用水来自厂区市政管网,总用水量为260.837t/a。 ①职工生活用水 本项目建成后新增职工为2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参照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1/T385-2020)表48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用水定额,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40L/(人·d),则本项目职工生活用水量为0.8m3/d、240m3/a。 ②水性漆调配用水 根据“涂料用量估算”章节,水性漆调配用水为2.137t/a、0.0071t/d。 ③喷枪清洗用水 项目使用喷枪进行喷涂作业,水性漆每天作业完成需要对喷枪进行清洗,水性漆直接用水进行清洗;本项目使用的喷枪共2把,单支喷漆水清洗用量为1L/d,则2支喷枪清洗用水量0.002m3/d、0.6m3/a。 ④腻子粉调配用水 项目批灰工序使用腻子粉,腻子粉使用前需要用自来水进行调配,腻子粉与水的调配比例为1:0.5,本项目腻子粉的使用量为2t/a,则腻子粉调配所需用水量为1t/a。 ⑤除漆雾水帘柜用水、喷淋塔用水 本项目喷涂过程中使用水帘柜、喷淋塔除去漆雾,拟设置1个水帘柜(水帘柜水池规格:4.2m×0.8m×0.225m,有效水深0.20m,容积为0.672m3)、1个喷淋塔(水箱储水量约1m3,有效容积约0.5m3),水帘柜和喷淋塔用水损耗量约为水池/水箱容量的5%,则水帘柜补充用水量为0.0336m3/d、10.08m3/a,喷淋塔补充水量为0.025m3/d、7.5m3/a,由于本项目喷枪清洗废水可以作为水帘柜补充水,水帘柜、喷淋塔新鲜水用量为17.1m3/a。 (2)排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喷漆枪清洗废水。 ①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的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为0.64m3/d、192m3/a,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河南省健泰实业有限公司院内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民权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②喷漆枪清洗废水 喷漆枪清洗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为0.48m3/a,喷漆清洗废水与水帘柜除漆雾喷淋废水水质相同且用水量较少,将作为水帘柜补充用水。 本次扩建项目水平衡图见图2-1所示。
图2-1 本次扩建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d (3)供电 本项目用电来自市政供电电网,可满足生产、生活需要。 8、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现有职工22人,扩建项目拟新增职工20人,扩建后员工42人,员工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年工作日300天,白天8小时工作制。 9、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车间入口位于厂区西侧,紧邻厂区道路,方便原料以及产品的运输,整个车间划分为四部分,一部分木工加工区、一部分为喷涂区、一部分为封闭区、一部分为打磨间,木工加工区位于车间南侧和西侧,喷涂区位于车间东侧,封边区位于车间西北侧,项目车间平面布置按照工艺流程的先后进行布置,项目厂区总体布局合理、美观,功能分区明确。 本项目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3。 |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本次扩建项目主要从事木质展柜生产。具体工作流程见下图。
图2-2 工艺流程图和产污环节 工艺流程说明: ①冷压:根据设计要求,木制展柜的部分结构需要使用加厚板,加厚板的制作方法为在木板表面刷一层白乳胶,将两块板材贴合在一起,进行冷压,冷压过程中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涂胶废气、噪声、废胶桶等。 ②开料:利用往复锯、电子锯、精密锯等按设计尺寸进行切割下料,得到符合尺寸要求的板材。该工序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板材边角料、噪声、开料粉尘等。 ③机加工:对开料后的木料进行钻孔、打孔、造型等机加工操作,此过程会有木屑粉尘、边角料、噪声产生。 ④封边:利用热熔胶、封条将板边封住,此工序会有少量的有机废气、噪声产生。 ⑤批灰:批灰主要是平整平面,以便让底漆更好附着于工件表面。本项目使用腻子粉和水调配批灰原料,腻子粉不含挥发性组分,则此过程不产生废气,会有废包装材料产生。 ⑥打磨:通过打磨设备加工板材表面,使其光滑、平整,以利于后续的喷漆加工,此过程会产生打磨废气、噪声。 ⑦喷底漆、晾干:本项目喷漆工艺使用空气喷涂技术,以喷枪为工具,人工喷涂,利用压缩空气的气流将涂料吹散、物化并喷附在被涂饰件表面,形成连续完整的涂层。当一定压力的压缩空气从喷嘴喷出时,在喷嘴前形成负压,使涂料从喷嘴中喷出,然后形成高速压缩空气流,涂料与压缩空气相互扩散,涂料被分散为微小颗粒,呈漆雾状飞向附着在工件表面。本项目喷漆分喷底漆、面漆。 将打磨后的板材送至喷漆房(底漆和面漆共用)进行底漆喷涂,本项目喷漆房为喷漆晾干一体房(底漆、面漆及晾干共用一间房,中间无遮挡),喷底漆采用外购的水性漆,喷漆房为密闭空间,喷涂过程产生的漆雾与有机废气采用“水帘柜+喷淋塔+干式过滤箱+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设备进行处理。 喷上底漆后的工件在晾干区内进行自然晾干。夏、春、秋三级采用自然晾干,晾干时间一般为8h,冬季采用烤灯辅助加热,确保漆喷涂效果。 ⑧底漆打磨:对喷刷好底漆的木料在木工区的打磨台进行进一步砂平打磨。该工序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打磨粉尘、噪声。 ⑨喷面漆:经过打磨后的工件,在喷漆房(底漆和面漆共用)内利用喷枪喷面漆。喷面漆采用外购的水性漆,喷漆房为密闭空间,喷涂过程产生的漆雾与有机废气采用“水帘柜+喷淋塔+干式过滤+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设备(与底漆共用)进行处理。该工序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喷漆废气、水帘废水、循环水池沉渣。 喷上面漆后的工件在晾干区内进行自然晾干。夏、春、秋三级采用自然晾干,晾干时间一般为8h,冬季采用烤灯辅助加热,确保漆喷涂效果。 ⑩组装:喷漆完成后的木板按照客户要求进行组装,然后包装出厂,此过程会产生废包装材料。 表 2-13 产排污环节一览表 分类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名称治理方法/去向废气污染物木板开料、机加工工序木质粉尘经吸尘口收集后经管道进入中央除尘系统收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打磨工序/底漆打磨工序粉尘设置密闭打磨间,在批灰后打磨操作区、底漆后打磨操作区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打磨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喷漆(底漆、面漆)工序漆雾、VOCs漆雾+有机废气通过负压收集后经“水帘柜+喷淋塔+干式过滤装置”除去漆雾,再经过“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晾干工序VOCs热压工序VOCs加强车间通风封边工序VOCs加强车间通风危险废物暂存废气VOCs集气罩收集后,与喷漆、晾干废气一起经“喷淋塔+干式过滤+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水喷漆清洗废水SS作为水帘柜补充水使用生活污水CODCr、氨氮、SS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租赁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管网,进入民权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固体废物一般固废职工办公生活生活垃圾厂内收集,每天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包装工序、原料拆封废包装废料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处置木板开料、机加工板材边角料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中板材厂除尘器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冷压、喷漆 废胶桶、废水性漆桶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再利用水帘柜循环池 水帘柜在处理漆雾的过程中会将漆渣带入循环水中,循环水池中会产生沉渣,沉渣主要成分为漆渣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干式过滤装置废过滤棉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喷淋塔循环水箱喷淋塔在处理漆雾的过程中会将漆渣带入循环水中,循环水池中会产生沉渣,沉渣主要成分为漆渣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固废UV光氧催化装置废灯管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活性炭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设备维护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噪声噪声生产设备噪声设备减震、消声处理、室内门窗采用密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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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1、现有工程环评、验收及排污许可证情况 商丘天林展柜有限公司位于商丘市民权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大道中段南侧河南省健泰实业有限公司院内,成立于2018年8月10日,该公司现有项目环评批复及验收情况见下表。 表2-14 原有项目环评批复及验收情况序号项目名称批复文号验收文号产能现状1商丘天林展柜有限公司年产2万件展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7月6日民环审〔2021〕第038号自主验收年产2万件展柜正常投产运营2商丘天林展柜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登记证2023年4月17日;许可证编号91411421MA9FFJC906001W//已经在排污许可证申报系统进行登记 2、现有工程概况 2.1现有工程生产工艺1、金属展柜生产工艺
图2-3 工艺流程图和产污环节
图2-4 喷塑工段工艺流程 工艺流程说明: 1、钢材切割、折弯 钢材按照图纸要求切割、剪板、钻孔、折弯,使用焊机焊接成型。切割、剪板、钻孔、折弯时产生下脚料等固体废物,焊接产生焊接烟尘和焊渣固废。 2、喷塑 焊接成型的金属框架在喷塑房喷塑。铁件送喷粉车间进行喷粉,塑粉经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后的电动车车架由轨道送入喷塑烤箱进行烘干,烘烤时间为30min。烘干使用液化气燃料。喷塑过程中产生粉尘、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SO2、NOX。 3、木板切割 木板使用精密裁板锯按照图纸切割成型。切割时产生下脚料等固体废物和粉尘。 4、组装成型 焊接成型的金属框和木板人工组装成型入库。 2.2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 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1)废水 现有工程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 根据商丘天林展柜有限公司年产2万件展柜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中的数据,现有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64m3/d,192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民权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根据商丘天林展柜有限公司年产2万件展柜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中的监测数据,化粪池出口COD日均浓度值为23mg/L、氨氮日均浓度值为0.392mg/L、SS日均浓度值为15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要求。 (2)废气 现有工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燃烧废气、木板加工粉尘。 ①焊接烟尘 根据现场勘察,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与喷塑粉尘共用)排放。 ②喷塑粉尘 根据现场勘察,喷塑粉尘经自带滤芯回收系统和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与焊接烟尘共用)排放。 根据商丘天林展柜有限公司年产2万件展柜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中的监测数据,排气筒DA001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3~3.4mg/m3、排放速率为0.0117~0.0165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以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家具制造行业A级企业要求。 ③固化废气和固化工序燃烧机燃烧废气 固化工序燃烧机采用低氮燃烧机,天然气燃烧废气以及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光氧一体机+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根据商丘天林展柜有限公司年产2万件展柜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中的监测数据,排气筒(DA002)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2.02~2.19mg/m3、排放速率为0.00191~0.00205kg/h,颗粒物排放浓度为3.9~4.6mg/m3、排放速率为0.00355~0.00446kg/h,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3mg/m3、排放速率为<0.002~<0.003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3~4mg/m3、排放速率为0.001~0.003kg/h,其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以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工业涂装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相关标准以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中表面涂装业的要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家具制造行业A级企业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相关标准。 ④木工加工粉尘 木工加工粉尘经设备自带收尘系统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根据商丘天林展柜有限公司年产2万件展柜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中的监测数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412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浓度限值。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采取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根据商丘天林展柜有限公司年产2万件展柜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中的监测数据,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测定范围为昼间52.6~54.2dB(A)、夜间41.0~44.4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根据现有工程验收报告中的数据以及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厂区现有工程固废产生情况及处理措施见下表。 表2-18 现有工程固废产生情况一览表 序号固废名称固废性质产生量处理处置措施1废包装材料一般固废0.2t/a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2废边角料一般固废16t/a3收集粉尘一般固废4.3t/a4废塑粉一般固废0.5t/a3废活性炭危险废物0.2t/a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危险废物暂存间未按照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目前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已过期4废机油危险废物0.1t/a12生活垃圾一般固废3t/a垃圾桶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量 项目现有工程产污环节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2-19。 表2-19 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因素产污环节污染因子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处置方式污染物排放情况备注排放浓度(mg/m3或mg/L)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废气焊接工序颗粒物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2.3~3.40.0117~0.01650.0672(有组织)、0.0856(无组织)根据验收报告核算喷塑工序颗粒物自带滤芯回收系统+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固化工序非甲烷总烃低温等离子光氧一体机+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2)2.02~2.190.00191~0.002050.0012(有组织)、0.0009(无组织)根据验收报告核算燃烧工序颗粒物低氮燃烧机、低温等离子光氧一体机+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2)3.9~4.60.00355~0.004460.0024根据验收报告核算二氧化硫<3<0.0030.00035环评文件控制总量氮氧化物<3~40.001~0.0030.00304环评文件控制总量木板加工颗粒物设备自带收尘系统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0.0278系数法进行核算厂界无组织颗粒物/0.147~0.412///非甲烷总烃/0.36~0.52///废水生活污水COD化粪池23/0.0044 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排入民权县污水处理厂NH3-N0.392/0.0001SS15 /0.0029 固废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0产生量为0.2t/a废边角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0产生量为16t/a收集粉尘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0产生量为4.3t/a废塑粉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0产生量为0.5t/a危险废物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0产生量为0.2t/a废机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0产生量为0.1t/a职工生活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0产生量为3t/a噪声生产设备等效连续A声级减震、隔声、消声、加强设备维护等//昼间52.6~54.2dB(A)、夜间41.0~44.4dB(A)达标排放备注:①烘干固化工序年运行600h。②焊接烟尘、喷塑粉尘以及固化废气收集效率按照90%尽心核算。③木板机加工废气为无组织排放,参照环评文件,采用系数法进行核算。 3、现有工程主要环境问题 目前,企业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主要为: (1)危险废物暂存间标识和标牌,未按照新的要求更换,危险废物暂存间未制定环境管理制度,且地面防渗措施简单。 整改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的要求,更改危险废物标志和标牌,并按照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完善防渗措施,对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涂刷环氧树脂地坪。 (2)危险废物处置协议过期,未及时与有资质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整改要求:及时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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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1、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民权县对项目区域的功能区划,其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为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根据商丘市环境监测站公布的 2022年商丘市环境空气质量数据,本次评价选取2022年作为评价基准年,其中获取连续 1 年中 365 个日均值数据,每月至少有30个有效数据(其中2月有29个),数据有效性满足 GB3095-2012和 HJ663中关于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经统计分析环境质量调查数据统计结果如下: 表3-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统计表 单位:μg/m3(CO单位mg/m3) 监测区域监测因子监测值标准值超标倍数是否达标民权县PM2.5年均值46年均:350.31超标24h平均第95百分位数12324h平均:750.60超标PM10年均值80年均:700.14超标24h平均第95百分位数16624h平均:1500.11超标SO2年均值7年均:600达标24h平均第98百分位数1524h平均:1500达标NO2年均值22年均:400达标24h平均第98百分位数5324h平均:800达标CO24h平均第95百分位数1.024h平均:40达标O38h平均第90百分位数1648h平均:1600.03超标 通过以上监测结果分析可知,评价区域内大气环境中SO2、NO2年平均浓度、CO24h 平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PM2.5、PM10年平均浓度、O38h平均浓度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为不达标区。 针对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现状,商丘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商丘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通过采取“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深入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低碳高效利用;持续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构建绿色交通体系;优化调整用地和农业投入结构,强化面源污染管控;全面推行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深化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臭氧协同控制,持续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大力推动多污染协同减排;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大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有力举措,商丘市环境空气质量将会逐步得到改善。 2、地表水环境 本次扩建项目产生的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民权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大沙河,大沙河位于项目东侧713m,本次评价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采用大沙河戚店断面2022年11月的例行监测数据,水质监测数据见表3-3。 表3-3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单位:mg/L 地表水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大沙河戚店断面2.530.2150.072Ⅳ类标准值 101.50.3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 由监测数据可知,项目区域地表水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 3、声环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不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4、生态环境 本项目周围主要为道路及其他工业厂房等,地表植被主要为野草、灌木等当地农作物,生态环境一般。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未发现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动植物。因此,本次评价不进行生态现状调查。 5、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影响。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租赁租赁河南省健泰实业有限公司院内3号厂房西部闲置区域,经现场调查,厂区地面已采用水泥硬化,无法取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土壤破坏性监测问题的回复可知,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如果项目场地已经做了防腐防渗(包括硬化)处理无法取样,可不取样监测,故本项目不再进行土壤检测。 7、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为了解评价范围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引用《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监测数据【监测点位:大周庄村水井,位于项目东南侧2.7km,本项目所处位置地下水流向为西北向东南,大周庄村位于本项目下游】;监测单位:河南海德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监测时间:2023年02月11日~02 月12日),本项目引用监测点位位置位于。具体监测结果见表3-4。 表3-4 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序号 监测因子大周庄村水井监测值标准指数超标率(%)最大超标倍数评价标准1pH8.10~8.200.73~0.80006.5~8.52总硬度(mg/L)356~3640.79~0.8100≤4503耗氧量(mg/L)0.45~0.610.150~0.20300≤3.04溶解性总固体(mg/L)655~6820.66~0.6800≤10005氨氮(mg/L)0.18~0.190.36~0.3800≤0.506总大肠菌群(MPN/100mL)<2/00≤3.07硝酸盐氮(mg/L)0.69~0.700.035~0.03500≤20.08氟化物(mg/L)0.76~0.790.76~0.7900≤1.09菌落总数(CFU/mL)未检出/00≤10010亚硝酸盐氮(mg/L)未检出/00≤1.0011挥发性酚(mg/L)未检出/00≤0.00212石油类(mg/L)未检出////13锰(mg/L)0.05~0.060.5~0.600≤0.1014砷(mg/L)未检出/00≤1015K+(mg/L)0.91~1.02////16Na+(mg/L)194~1960.97~0.980020017Ca2+(mg/L)4.5~3.8////18Mg2+(mg/L)4.0~5.1////19(mg/L)0////20HCO3- (mg/L) 314~328////21Cl-(mg/L)45~450.178~0.17900≤25022SO42- (mg/L)47~470.19~0.1900≤25023氰化物(mg/L)未检出/00≤0.0524铅(μg/L)未检出/00≤1025铁(mg/L)0.12~0.210.40~0.7000≤0.326铬(六价)(mg/L)未检出/00≤0.0527镉(μg/L)未检出/00≤528汞(μg/L)ND/00≤129铜(μg/L)未检出/00≤100030苯(μg/L)未检出/00≤10.031甲苯(μg/L)未检出/00≤70032二甲苯(μg/L)未检出/00≤500 由上表可知,经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评价区域地下水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的要求。 |
环境 保护 目标 |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见表3-5。 表3-5 项目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名称坐标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方位相对厂界距离经度纬度王花园115.14498534.616738居民环境空气二类区N190 2、声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4、生态环境 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目前为工业厂房,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①《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表3-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二级标准限值 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排气筒高度(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颗粒物120153.5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 ②《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VOCs有组织排放限值、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表3-7 VOCs有组织排放限值 行业名称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mg/m3)家具制造业(C21)NMHC50 表3-8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单位:mg/m3 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非甲烷总烃6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在涂装工序厂房外设置监控点2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aa待国家便携式检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 ③《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附件2排放建议值 表3-9 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 行业污染物项目建议排放浓度(mg/m3)建议去除效率(%)表面涂装业 非甲烷总烃6070 表3-10 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 污染物项目其他企业排放建议值(mg/m3)非甲烷总烃2.0 ④《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表3-11 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单位:mg/m3 污染物项目特别排放限值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NMHC(非甲烷总烃)6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2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⑤《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家具制造行业A级企业要求 表3-12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 污染物项目家具制造行业A级指标要求(mg/m3)NMHC≤20PM≤10 ⑥《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表3-1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值 单位:dB(A) 指标名称昼间夜间3类标准限值6555 ⑦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⑧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797-2023)。 |
总量 控制 指标 | 根据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结合该项目特点,确定扩建项总量控制因子为:废水:COD、氨氮;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控制指标如下: (1)项目废水污染量总量分析如下: 本次扩建项目生活污水依托河南省健泰实业有限公司院内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民权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民权县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COD标准限值50mg/L,NH3-N标准限值5mg/L,本次扩建项目生活污水新增废水污染物排放量为终排COD0.0096t/a、氨氮0.001t/a。本项目废水污染物进行等量替代,从民权县褚庙乡广洋养殖场减排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中进行等量替代COD:0.0096t/a,氨氮:0.001t/a后,民权县褚庙乡广洋养殖场可用减排量剩余量为:COD:12.8183t/a,氨氮:2.90334t/a; (2)项目废气污染物总量分析如下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木板开料、机加工废气,打磨废气,冷压废气、封边废气,喷涂废气,主要污染因子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项目扩建后,新增废气排放量中颗粒物排放量0.3838t/a、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1122t/a。本项目排放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进行倍量替代,共需颗粒物量为0.7676t/a、非甲烷总烃量为0.2244t/a,其中颗粒物的替代来源为科农食品拆除锅炉减排量中进行替代,根据了解,科农食品颗粒物减排量目前剩余1.6266t/a,可以满足本项目倍量替代要求,非甲烷总烃替代来源为已经取缔的加油站,北关镇北顺加油站现剩余0.4968t/a,可以满足本项目倍量替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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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 项目租用现有标准化厂房,不新增用地,施工期仅有设备安装噪音。项目选址距离噪声敏感点较远,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是木板开料、机加工工序产生的木屑粉尘;批灰打磨、底漆打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调漆、晾干、喷枪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封边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冷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危险废物暂存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 1.1废气源强核算分析 1.1.1颗粒物源强核算 ①开料、机加工工序产生的木屑粉尘 本项目产生的木屑粉尘主要来源于开料和机加工工序,其所有生产工序均在车间内进行。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系数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211木制家具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下料-实木家具、人造板家具”,颗粒物产污系数为150g/立方米-原料。 本项目木板用量为500t/a(675.68m3,木板的密度为0.74g/cm3),每天有效工作时间为8小时,年工作300天,则开料、机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量为0.101t/a、产生速率为0.042kg/h。 ②打磨粉尘 本项目在开料、机加工、批灰等工序完成后喷涂底漆前,需对木材表面进行打磨处理,以除去木材表面毛刺等杂质,达到使木材表面平整顺滑的效果;在喷涂底漆并晾干后,需对木材表面进行二次打磨。两个工序均在打磨车间进行,且其废气主要污染物均为颗粒物。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211木制家具制造行业系数手册-磨光-实木家具、人造板家具”,颗粒物产污系数为23.5g/平方米-产品。根据上文核算,项目需喷涂的工件面积约70000m2/a(需进行打磨2次),则打磨面积为140000m2/a;打磨工序每天有效工作时间为8小时,年工作时间为300天,则本项目打磨粉尘产生量为3.29t/a、1.371kg/h。 1.1.3冷压废气源强核算 本项目部分板材需要制作成加厚板,加厚板制作过程中需要涂刷水性乳胶漆,因此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本项目使用的白乳胶的主要成分为聚醋酸乙烯乳液,根据企业提供的白乳胶检测报告,VOCs含量为8g/L,密度1.1g/cm3(VOCs排放系数为0.73%),本项目白乳胶用量为1t/a,则白乳胶VOCs的产生量为0.0073t/a,产生速率为0.0243kg/h(按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1小时计)。 1.1.4热熔胶废气源强核算 本项目在封边过程会使用到EVA胶(热熔胶),热熔胶为固体胶,年使用量为0.02t,根据企业提供的热熔胶检测报告,本项目使用的热熔胶的总VOCs含量为1g/kg(VOCs排放系数为0.1%),本项目热熔胶使用量为0.2t/a,则热熔胶VOCs产生量为0.0002t/a、产生速率为0.0003kg/h(按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2小时计)。 1.1.5危险废物暂存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由于危险废物暂存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环评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液压油储存在密闭桶中、活性炭袋装密闭后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因此危险废物暂存产生的有机废气量很少,本次环评不再定量分析,为了减少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在危险废物暂存间上方设置集气罩,危险废物暂存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喷漆废气处理设施“喷淋塔+干式过滤+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1.1.5喷涂废气源强核算 本项目调漆、喷漆、晾干、喷枪清洗等均在喷漆晾干一体房内进行,本项目水性漆在喷漆房进行调配,喷枪清洗均在喷漆房中进行,因调漆、喷枪清洗时间较短,有机废气产生量较少,且调漆、喷枪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喷漆废气、晾干废气一起由同一套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故将调漆、喷枪清洗有机废气产生的污染物量并入喷漆废气中计算,不作另外分析。 ①漆雾 漆雾主要产生于喷漆过程,漆雾(表征为颗粒物)主要来自涂料中的固份,产生量与喷漆量、喷漆方式有关,本项目喷漆附着率按65%计,项目漆雾(颗粒物)具体产排情况见下表: 表4-1 漆雾总产生量计算表 原辅料名称用量(t/a)固含量(%)附着率(%)总产生量(t/a)水性底漆(施工状态)6.7553.6651.2663水性面漆(施工状态)7.3347.6651.2212合计12.62//2.4875 ②有机废气 喷涂过程中有机废气主要产于喷漆(调漆、喷枪清洗废气并入喷漆废气中)及晾干过程,其中喷漆过程挥发的有机废气约占全部有机废气的30%,晾干过程挥发的有机废气约占有机废气的70%,根据上文水性漆调配后涂料的参数,本项目有机废气产生量见下表。 表4-2 正常工况下喷涂有机废气污染物产生一览表 原料名称用量(t/a)密度(g/mL)体积(m3)调配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g/L产生量t/aVOCsVOCs喷漆晾干水性底漆(施工状态)6.751.126.03510.09230.2153水性面漆(施工状态)7.331.086.79610.12430.2899合计14.08///0.21660.5052 1.2废气治理设施及达标排放情况 ①开料、机加工产生的木屑粉尘和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 根据上文分析,开料、机加工过程木屑粉尘产生量为0.101t/a,打磨工序粉尘产生量为3.29t/a,环评要求在各开料、机加工设备产生粉尘的位置设置吸污口进行收集,打磨工序设置在密闭打磨间内,并将打磨工序设置在固定工位,在打磨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含尘废气经收集后一起进入中央除尘系统进行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由于现有工程设置有2根排气筒,因此本排气筒编号为DA003,风量为10000m3/h,废气收集效率按照80%进行计算,根据《除尘工程设计手册》(第二版),中央除尘系统设计除尘效率可达到99%以上,则本项目中央除尘系统处理效率以保守计算按99%进行计算。由于木屑粉尘为大粒径、质量重的颗粒物,在自重的作用下会产生一定量的沉降,本项目参考《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行业适用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试行)》(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81号)中“47锯材加工业”的系数,车间在不装除尘设备的情况下,重力沉降法的效率约为85%,因此本项目未收集到的木屑粉尘的沉降率按85%进行计算。本项目采用加强车间内通风、及时清扫车间地面以免粉尘二次扬起等措施,以进一步降低其无组织排放浓度。本项目开料、机加工、打磨粉尘产生及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4-4 开料、机加工、打磨粉尘产生和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排放形式污染物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排放时间/h废气量m3/h产生浓度mg/m3产生速率kg/h产生量t/a工艺效率%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开料、机加工、打磨有组织颗粒物10000113.031.13032.7128中央除尘系统991.130.01130.02712400无组织//0.28260.6782车间密闭//0.04240.1017 根据表4-4,本项目开料、机加工、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低于120mg/m3,排放速率小于3.5kg/h)以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家具制造行业A级企业要求(PM≤10mg/m3)的要求,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量为0.1017t/a、无组织排放速率0.0424kg/h。 ②冷压废气 本项目冷压工序产生的VOCs较少,且白乳胶采用胶桶密闭储存,仅使用时打开,热压工序产生VOCs工作面积较大,废气收集处理不具有综合效益,热压过程中可经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根据《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控制思路要求,企业使用的原辅材料VCO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本项目白乳胶(0.73%)的VOCs含量低于10%,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另外根据《家具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180-2021)“表1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中“施胶工序”预防技术“水性胶粘剂替代技术”,治理技术无要求,本项目热压采用的白乳胶为水性胶粘剂,因此,冷压废气经车间加强通风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可以满足要求。 表4-5 冷压有机废气的产生、排放情况一览表 工序白乳胶用量(t/a)VOCs产生系数产生量t/a产生速率kg/h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热压1.00.73%0.00730.02430.00730.0243 ③热熔胶废气 本项目封边工序产生的VOCs较少,且热熔胶在常温下不产生有机废气,仅在加热时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封边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可经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根据《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控制思路要求,企业使用的原辅材料VCO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本项目热熔胶(0.1%)的VOCs含量低于10%,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另外根据《家具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180-2021)“表1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中“施胶工序”预防技术“固体热熔胶替代技术”,治理技术无要求,本项目封边采用的是固体颗粒热熔胶作为封边工序胶粘剂,因此,封边废气经车间加强通风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可以满足要求。 表4-6 正常工况下封边工序有机废气的产生、排放情况一览表 工序热熔胶用量(t/a)VOCs产生系数产生量t/a产生速率kg/h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封边0.20.1%0.00020.00030.00020.0003 ④喷涂废气 根据上文分析,本项目喷涂废气漆雾产生量为2.4875t/a、有机废气产生量为0.7218t/a。参考《广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计算方法(试行)》(粤环函【2019】243 号)中表2.4-1不同情况下污染治理设施的捕集效率,捕集措施为VOCs产生源设置在封闭空间内,所有开口处,包括人员或物料进出口处呈负压的收集效率能达到95%,本项目喷涂、晾干工序位于喷漆晾干一体房内,喷漆晾干一体房拟实现密闭,采用密闭负压的方式进行收集,故本项目喷漆、晾干废气收集效率按95%计是可行的。参考《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指南》中对车间所需新风量的计算,换气次数为 60次/h,本项目喷漆晾干一体房(底漆、面漆、晾干)体积和为200m3,则所需新风量为12000m3/h,建设单位拟设一套约15000m3/h 的引风机进行收集,理论上收集效率能达到100%,考虑到出入口无法长期密闭,故收集效率按 95%计是可行的。 本项目喷漆废气经水帘柜喷淋后与晾干产生的废气一起进入“水喷淋+干式过滤+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由于现有工程设置2根排气筒,分别为DA001和DA002,本项目开料、机加工、打磨工序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编号为DA003,因此喷涂废气排气筒编号为DA004。本项目水帘柜和喷淋塔能有效去除大量漆雾,水帘柜及水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均属于湿式除尘,参考《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工业粉尘湿式除尘装置》(HJ/T285-2006)的要求,水帘柜及水喷淋均属于第Ⅰ类湿式除尘装置,除尘效率均不低于80%,保守估计,本项目废气处理装置对漆雾的去除效率按90%计算。 少部分未能收集到的漆雾在车间内飘散,部分通过自身重力沉降下来。根据《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行业适用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试行)》(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81号)中“47锯材加工业”的系数,车间在不装除尘设备的情况下,重力沉降法的效率约为85%,漆雾中固体成分为树脂类等,其密度略大于木材的密度且具有较强的粘附性,因此参考木料粉尘沉降情况,漆雾沉降率也按85%计算。 参考《印刷、制鞋、家具、表面涂装(汽车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常见治理设施治理效率:水喷淋处理效率为5~15%(取值为10%),活性炭装置处理效率为45~80%,光催化氧化法处理效率为50~80%。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治理效率取值按65%计算,光催化氧化法处理效率为70%,,当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治理设施联合治理时,治理效率可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计算结果详见下表。 式中:一某种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 表4-7 喷漆废气处理效率分析一览表 名称水帘柜处理效率%水喷淋处理效率%活性炭处理效率%UV光氧催化处理效率%合计%保守估算取值%喷漆晾干一体房1010657091.590 本项目正常工况下漆雾、有机废气产排情况见下表。 表4-8 正常工况下漆雾产排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排放形式污染物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排放时间/h废气量m3/h产生浓度mg/m3产生速率kg/h产生量t/a工艺处理效率%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喷涂工序有组织颗粒物1500087.521.31282.3631水帘柜+喷淋塔908.750.13130.23631800无组织//0.06910.1244喷漆房密闭85/0.01040.0187备注:收集效率为95%,处理效率为90%,年工作时间为1800小时(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时间为6小时) 根据表4-8可知,本项目喷涂工序产生的漆雾经水帘柜+喷淋塔处理后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低于120mg/m3,排放速率小于3.5kg/h)以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家具制造行业A级企业要求(PM≤10mg/m3)的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无组织排放的漆雾量为0.0187t/a、排放速率为0.0104kg/h。 表4-9 正常工况下喷涂有机废气污染物产排一览表 污染物工序产生量t/a有组织治理措施有组织无组织产生量t/a产生速率kg/h产生浓度mg/m3 工艺处理效率%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VOCs喷漆0.21660.2058 0.1143 /UV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90/0.01140.01140.0108 0.0060 晾干0.50520.4799 0.2666 //0.02670.02670.0253 0.0140 合计0.72180.6857 0.3810 25.402.540.03810.06860.0361 0.0201 根据表4-9可知,本项目喷涂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UV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可以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中家具制造业(C21)的要求(非甲烷总烃≤50mg/m3)以《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家具制造行业A级企业要求(NMHC≤20mg/m3),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量为0.0361t/a、排放速率为0.0201kg/h。 项目废气排放情况见下表4-10,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及执行标准见表4-11。 表4-10 本项目治理后废气排放情况一览表 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排放形式治理设施处理能力m3/h收集效率%去除率%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开料、机加工、打磨工序颗粒物有组织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1000080990.02710.01131.13喷涂工序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水帘柜+喷淋塔+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1500095900.06860.03812.54颗粒物有组织1500095900.23630.13138.75热压工序非甲烷总烃无组织车间通风///0.00730.0243/封边工序非甲烷总烃无组织车间通风///0.00020.0003/ 表4-11 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及执行标准 序号排放口编号排气筒信息污染物排放标准经度(°)纬度(°)高度(m)内径(m)名称浓度限值(mg/m3)1DA003(开料、机加工、打磨工序废气排放口)115.56694134.343798150.45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以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家具制造行业A级企业要求102DA004(喷涂工序、危险废物暂存废气排放口)115.56593534.344127150.8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以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家具制造行业A级企业要求10非甲烷总烃《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家具制造行业A级企业要求、《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20 1.2废气达标排放分析 ①有组织废气排放达标性分析 项目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分析见下表。 表4-12 大气污染物达标分析 序号排放口编号产污环节污染物执行标准项目排放浓度mg/m3达标情况标准名称限值mg/m31DA003开料、机加工、打磨工序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以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家具制造行业A级企业要求101.13达标2DA004喷漆、晾干工序以及危险废物暂存废气非甲烷总烃《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及以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家具制造行业A级企业要求202.54达标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以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家具制造行业A级企业要求108.75达标 ②无组织排放源达标排放分析 根据上文分析,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有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涉及到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的工序主要为喷涂工序、热压工序、封边工序,涉及到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的工序主要为开料、机加工工序、打磨工序、喷漆工序,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0.0436t/a、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447kg/h,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为0.1204t/a、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528kg/h。本评价采用ARESCREEN无组织面源估算模式,根据估计结果,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最大落地浓度为0.04902mg/m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最大落地浓度为0.05816mg/m3,厂界最大落地浓度值均能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具体见下表。 表4-13 采用估算模式计算主要废气无组织排放源及达标排放情况 污染源污染因子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μg/m3)最大落地浓度距离(m)厂界标准限值 μg/m3生产车间非甲烷总烃49.02262000颗粒物58.1626900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的厂界落地浓度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件的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相关限值。 综上所述,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可以在厂界实现达标排放。 1.3废气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 ①污染防治设施可行性分析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家具制造工业》(HJ1027-2019)“表6废气治理可行技术参照表”及《家具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180-2021)“表1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本项目开料、机加工、打磨、喷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喷涂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均采用可行技术进行处理。 ②废气处理达标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打磨工序位于封闭打磨房内,开料、机加工和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后经“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二级标准的要求(120mg/m3、3.5kg/h)以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家具制造行业A级企业要求(PM≤10mg/m3),可以达标排放。 喷涂废气颗粒物经收集后经“水帘柜+喷淋塔”处理后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二级标准的要求(120mg/m3、3.5kg/h)以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家具制造行业A级企业要求(PM≤10mg/m3)、非甲烷总烃经“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可以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中家具制造业(C21)的要求(非甲烷总烃≤50mg/m3)以《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家具制造行业A级企业要求(NMHC≤20mg/m3),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③本项目废气处理系统工艺处理原理如下: A、UV光解:UV光催化利用高能UV紫外线光束分解空气中的氧分子产生游离氧,即活性氧这些强氧化性物质也会与异味分子反应,使其分解,从而促进异味消除,净化后的气体经排气筒高空排放。紫外光线(波长200nm以下)可分解空气中的氧,产生具有氧化性的游离活性氧,因游离氧所携正负电子不平衡所以需与氧分子结合,进而产生臭氧。UV+O2→O- +O*(活性氧)O+O2→O3(臭氧),众所周知臭氧对有机物具有极强的氧化作用,对有机气体及其它刺激性异味有立竿见影的清除效果。有机性废气利用排风设备输入到本净化设备后,运用高能紫外线光束裂解恶臭气体分子键,破坏细菌的核酸(DNA),再通过臭氧进行氧化反应,彻底达到脱臭及杀灭细菌的目的,使有机气体物质其降解转化成低分子化合物、水和二氧化碳,再通过排风管道排出室外。 B、活性炭:活性炭废气净化器是一种干式废气处理设备,选择不同填料可以处理多种不同废气,活性炭的吸附能力在于它具有巨大的比表面积(高达600~1500m2/g),以及其精细的多孔表面构造。废气经过活性炭时,其中的一种或几种组分浓集在固体表面,从而与其他组分分开,气体得到净化处理。该方法几乎适用于所有的气相污染物,一般是中低浓度的气相污染物,具有去除效率高等优点。但由于活性炭本身对吸附气体有一定的饱和度,当活性炭达到饱和后需进行更换或再生。 C、水帘柜:水帘柜通过水泵和水槽等形成有一水幕(即水帘)捕捉过喷多余的油漆,下面是循环水池,通过抽风机的作用在水池底部产生“龙卷风”使油漆与水充分混合,达到捕捉去除油漆的目的。 D、喷淋塔:旋流层源自流体力学技术原理设计而成,通过精确物理技术计算,设计旋流装置的最佳切角获得最大能量的离心力,在风机牵引力作用下,含尘气体切向进入高压离心旋流装置,含尘气体在高速动态运行中,通过旋流装置的离心力作用导致液体与含尘气体充分溶合并相互吸附,通过圆周运动衰减旋流能量从而达到除尘目的。该系统的最大特点是处理风量大,彻底杜绝易燃易爆隐患,适应粉尘变化能力强,由于含尘气流呈向心圆周做高速旋转运动,旋流速度随风量大小变化而变化,最大限度增加液气接触面积和接触混合时间,使风速阻力相应降低前提下达到更理想的粉尘净化效果。 E:中央除尘系统:利用纤维编织物制成的袋式过滤元件来捕集含尘气体中固体颗粒物的除尘装置,其作用原理是粉尘在通过滤布纤维时因惯性作用与纤维接触而被拦截,滤袋上收集的粉尘定期通过清灰装置清除并落入灰斗,再通过出灰系统排出,含尘空气由除尘器底部进入除尘箱中,颗粒较粗的粉尘靠其自身的重力向下沉降,落入灰斗,细小粉尘通过各种效应被吸附在滤袋,从而达到除尘效果。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取的污染物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1.4非正常工况下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非正常工况主要考虑废气处理措施异常,导致废气处理效率为0,此时其排放情况如表4-14所示。 表4-14 非正常工况排气筒排放情况 污染源污染物名称非正常排放原因非正常排放状况执行标准达标分析应对措施浓度mg/m3速率kg/h频次及持续时间排放量kg/a浓度mg/m3速率kg/hDA003排气筒颗粒物中央除尘系统故障,处理效率为0113.031.13031次/a,1h/次1.1303103.5不达标停止生产,直至污染防治措施修复DA004排气筒颗粒物水帘柜+喷淋塔+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故障,处理效率为087.521.31281次/a,1h/次1.3128103.5不达标停止生产,直至污染防治措施修复非甲烷总烃25.40.38101次/a,1h/次0.381020/不达标停止生产,直至污染防治措施修复 由上表可知,非正常工况下,DA003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DA004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均不达标排放,为防止生产废气非正常工况排放,企业必须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定期检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废气处理设备停止运行或出现故障时,产生废气的各工序也必须相应停止生产。为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1)安排专人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每月固定时间检查、汇报情况,及时发现废气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2)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构,对环保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环境检测单位对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进行定期检测; (3)应定期维护、检修废气净化装置,以保持废气处理装置的净化能力和净化容量。 (4)生产加工前,废气处理设备开启,关闭生产设备一段时间后再关闭废气处理设备,不存在废气突然排放的情况. 1.5监测要求及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家具制造工业》(HJ1027-2019)的要求,本项目废气监测计划见表4-15。 表4-15 常规监测计划内容一览表 序号监测项目监测因子监测频次监测点排放执行标准1DA003开料、机加工、打磨工序排气筒颗粒物1次/年排气筒常规监测孔《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以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家具制造行业A级要求2DA004喷涂工序、危险废物暂存废气排放口颗粒物1次/年排气筒常规监测孔《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以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家具制造行业A级要求非甲烷总烃1次/年排气筒常规监测孔《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家具制造行业A级要求3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1次/年厂界上风向、下风向《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非甲烷总烃1次/年车间外厂区内《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 2、废水 本项目水帘柜及喷淋塔的水循环使用,仅需定期进行补充,不外排。喷枪清洗废水作为水帘柜补充水使用,生活污水依托河南省健泰实业有限公司院内“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区域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民权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1废水源强分析 根据给排水分析,本项目员工生活用水量约240m3/a,污水产生率按 80%计算,即本项目生活污水量为192m3/a,主要污染物有CODCr、SS及氨氮,生活污水经河南省健泰实业有限公司院内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民权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本项目生活污水水质与现有工程生活污水水质一致,采用的治理设施与现有工程治理设施一致,根据现有工程验收监测报告中的数据,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为氨氮0.392mg/L,COD23mg/L,SS15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并满足民权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4-16。 表4-16 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污水源主要污染因子废水排放情况水量(t/a)治理措施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a)生活污水COD19250m3化粪池230.0044SS150.0029氨氮0.3920.0001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河南省健泰实业有限公司院内化粪池(50m3)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民权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表4-17 废水总量核算表 水质项目废水量(m 3 /a)CODSS氨氮化粪池处理后浓度(mg/L)19223150.392化粪池处理后排放量(t/a)0.00440.00290.000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mg/L)/500400/民权县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45030040《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19250105外环境排放量(t/a) 0.00960.00190.0010 由上表可知,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以及民权县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后,进入民权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出水浓度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大沙河。 2.2废水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1)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析 本项目生活污水沿车间内管道排入厂区检查井内,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化粪池处理,根据调查河南省健泰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建有1座化粪池,化粪池处理能力为50m3/d(停留时间24h),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64m3/d。经调查,厂区内入驻企业合计废水量约为15m3/d,园区化粪池余量可满足本项目需求,园区化粪池主要接收厂区内企业员工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主要为COD、氨氮、SS等,水质较为简单,从水质分析,厂区化粪池可接收本项目废水。园区化粪池由河南省健泰实业有限公司负责管理运行,本项目生活污水仅依托处理。且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浓度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民权县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要求。 2)依托民权县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 民权县污水处理厂位于县城东南部,工业路与大沙河交叉口西南角。工程已进行扩建,扩建后规模为5万m3/d,服务范围:北至北环路、东到大沙河西岸,南至南环路,西到西环路,服务面积约为16平方公里。污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排放标准。 本项目位于商丘市民权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大道中段南侧河南省健泰实业有限公司院内,位于民权县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选址区域铺设有污水管网,且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能够满足民权县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要求。民权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5万t/d,本项目废水产生量为0.64m3/d,占民权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的0.00128%,占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的比例较小。目前,民权县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中,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水进入民权县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 2.3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见下表。 ①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表4-18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序号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水去向排放规律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编号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排放口类型污染治理设施编号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工艺1生活污水COD、NH3-N、SS城市污水处理厂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TW001化粪池(依托)物理沉淀DW001☑是□否☑企业总排口 ②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 表4-19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 序号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地理坐标废水排放量万t/a排放去向排放规律间歇排放时段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东经北纬名称污染物种类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mg/L1DW001(依托厂区现有)115.14412234.6181820.0192民权县污水处理厂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生产期间民权县污水处理厂COD50NH3-N5SS10 ③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表4-20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序号排放口编号污染物种类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他按规定商定的排放协议名称浓度限值mg/L1DW001(依托厂区现有)COD《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民权县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450NH3-N40SS300 2.4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家具制造工业》(HJ1027-2019),生活污水排放方式属于间接排放的无需进行自行监测。 2.5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废水为间接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达标排放进入民权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厂尾水达标排入地表水体。经分析评价,化粪池处理工艺技术经济可行,总排口废水可达到相应接管标准,污水处理厂具备充足的接纳能力,处理工艺可行,可确保尾水达标排入纳污河流,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 3.1噪声源强 本项目产噪设备主要为往复锯、电子锯、压机、风机等,噪声值在75~85dB(A)。项目产生噪声的噪声源强调查清单见表4-21和表4-22。 表4-21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 序号声源名称空间相对位置/m声源源强声源控制措施运行时段XYZ声功率级/dB(A)1除尘风机-0.7271.265(采取降噪措施后)基础减振、密闭隔音昼间2喷漆风机15.225.81.265(采取降噪措施后)基础减振、密闭隔音昼间 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115.145141,34.616680)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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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4-22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建筑物名称声源名称声源源强声源控制措施空间相对位置/m距室内边界距离/m室内边界声级/dB(A)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 / dB(A)建筑物外噪声声压级/dB(A)声功率级/dB(A)XYZ东南西北东南西北东南西北东南西北建筑物外距离生产车间往复锯85基础减振、车间隔音-18.712.51.246.332.815.225.271.271.271.271.2昼间41.041.026.026.030.230.245.245.21电子锯85-18.75.41.246.025.710.028.171.271.271.271.2昼间41.041.026.026.030.230.245.245.21压机,2台(按点声源组预测)65(等效后:68.0)-18.5-0.91.245.619.48.431.754.254.254.354.2昼间41.041.026.026.013.213.228.328.21精密锯,3台(按点声源组预测)85(等效后:89.8)-1012.21.237.632.621.017.276.076.076.076.0昼间41.041.026.026.035.035.050.050.01台钻80-18.4-9.31.245.311.012.437.866.266.266.266.2昼间41.041.026.026.025.225.240.240.21立铣,2台(按点声源组预测)85(等效后:88.0)-17.7-14.91.244.45.417.341.974.274.474.274.2昼间41.041.026.026.033.233.448.248.21封边机,3台(按点声源组预测)75(等效后:79.8)-7.9-3.81.234.916.719.327.366.066.066.066.0昼间41.041.026.026.025.025.040.040.01喷枪,2台(按点声源组预测)70(等效后:73.0)16.715.11.210.936.046.212.459.259.259.259.2昼间41.041.026.026.018.218.233.233.21平板砂带机,2台(按点声源组预测)80(等效后:83.0)0.215.51.227.536.131.46.969.269.269.269.3昼间41.041.026.026.028.228.243.243.31 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115.145141,34.616680)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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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预测模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21)的要求,本次评价预测模式为: (1)单个室外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计算基本公式 已知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预测点位置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下式计算: Lp(r)=Lw+Dc-(Adiv+Aatm+Agr+Abar+Amisc) 式中:Lp(r)-距离声源r处的倍频带声压级,dB; Lw-倍频带声功率级,dB; Dc-指向性校正,dB; 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 Agr-地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 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 Abar-声屏障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 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 (2)室内点声源对厂界噪声预测点贡献值预测模式 室内声源首先换算为等效室外声源,再按各类声源模式计算。 ①计算出某个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倍频带声压级: 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 A 声级,dB; Lw-点声源声功率级(A 计权或倍频带),dB; 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 R-房间常数;R=Sα/(1-α),S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α为平均吸声系数; 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 ②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i倍频带叠加声压级:
式中: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1ij-室内 j 声源 i 倍频带的声压级,dB; N-室内声源总数。 ③在室内近似为扩散声场时,计算出靠近室外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式中:Lp2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1i-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TLi-围护结构i倍频带的隔声量,dB。 ④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 式中:Lw-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dB; Lp2 (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声源的声压级,dB; S-透声面积,m2。 (3)计算总声压级 ①计算各室外噪声源和各含噪声源厂房对各预测点噪声贡献值 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i;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j,则本项目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
②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 Leq=10lg(100.1Leqg+100.1Leqb)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3.3评价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和建设项目厂界(场界、边界)应作为预测点和评价点。预测建设项目在运营期所有声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噪声贡献值和预测值,评价其超标和达标情况;预测和评价建设项目在运营期厂界(场界、边界)噪声贡献值,评价其超标和达标情况。 3.4预测结果 本项目选取本次扩建项目的厂界作为预测点,预测结果见表4-23。 表4-23 项目厂界噪声影响预测结果 单位:dB(A) 预测方位最大值点空间相对位置/m时段贡献值(dB(A))标准限值(dB(A))达标情况XYZ东侧23.1211.2昼间48.365达标南侧-17.3-21.11.2昼间23.665达标西侧-27.921.11.2昼间51.865达标北侧14.121.21.2昼间52.665达标 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115.145141,34.616680)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 本项目建成后运营期四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要求,故本项目建成后运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3.5监测要求及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家具制造工业》(HJ1027-2019)的要求,本项目运营期噪声自行监测计划见表4-24。 表4-24 噪声监测计划内容一览表 监测项目监测因子监测频次监测点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1次/季度厂界四周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中央除尘系统收尘、废砂纸和废砂带、废包装材料、水帘柜和喷淋塔产生的漆渣、废原料包装桶(废水性漆桶、废固化剂桶、废胶桶)、含漆的废抹布和手套、废活性炭、废灯管、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液压油和生活垃圾。 4.1一般固废 ②木质边角料 边角料:本项目板材开料、机加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边角料,边角料的产生量按使用量的3%进行计算,本项目木板的使用量为500t/a,则本项目边角料的产生量为15t/a,木质边角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 ②废砂纸及废砂带 本项目在打磨等工序中会产生少量的废砂纸及废砂带,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产生量为0.05t/a,废砂纸及废砂带经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 ③废包装材料 本项目在包装产品的过程及木板、腻子粉、砂带、砂纸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包装材料,主要为纸皮、包装袋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产生量约为1.2t/a,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 ④开料、机加工、打磨粉尘 本项目打磨与喷漆后打磨在同一工位进行生产,并与开料、机加工工序采用同一套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粉尘的处理,故其收集的粉尘难以分别处理,根据“废气”章节分析,收集的和沉降在地面上的开料、机加工、打磨及喷漆后打磨的粉尘量约3.2622t/a,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⑤水帘柜和喷淋塔漆渣 本项目喷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漆雾,根据前文分析,本项目漆渣主要来源于喷漆水帘柜和水喷淋废水处理沉淀过程、喷漆过程中漆雾的无组织沉降。由上文分析可知,喷漆水帘柜和水喷淋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沉淀处理后,污水处理沉渣的产生量为2.1268t/a,喷漆过程中漆雾的无组织沉降量为0.1057t/a,则本项目漆渣的总产生量为2.2325t/a。本项目使用的涂料为水性双组份聚氨酯涂料,通过调研同类企业的水性漆漆渣的鉴别报告,本项目产生的漆渣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⑥废水性漆桶和废固化剂桶 本项目水性漆和固化剂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废漆桶、废固化剂桶,本项目水性漆和固化剂用量为11.943t/a,水性漆和固化剂包装规格为20kg/桶,废漆桶、废固化剂桶产生的数量为598个,每个重量约1.5kg/个,即废漆桶、废固化剂桶产生量为0.897t/a。本项目使用的涂料为水性双组份聚氨酯涂料,通过调研同类企业的水性漆漆桶、固化剂桶的鉴别报告,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性漆桶、废固化剂桶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再利用。 ⑦废白乳胶包装桶 白乳胶使用后,会产生废白乳胶包装桶,白乳胶使用量1.0吨,白乳胶包装规格为20kg/桶,白乳胶桶产生量为50个,每个重量约为1.5kg,则废白乳胶桶产生量约为0.075t,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6.1-a;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不属于固体废物”。本项目盛装白乳胶的容器可不经过修复和加工即用于原料供应厂商二次灌装白乳胶,因此可不作为固体废物。 ⑧含漆废抹布和废手套 本项目在喷涂、调漆等工序中会产生少量的含漆废抹布和废手套,其产生量为0.05t/a。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⑨废过滤棉 本项目喷淋塔后的过滤装置内部采用过滤棉进行过滤,根据企业提供材料,过滤装置中的过滤棉每半年需要更换1次,一次更换的废过滤棉约为0.2t,则废过滤棉产生量约为0.2t/a,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本项目一般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4-25 一般固体废弃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单位:t/a 序号一般废物名称产生量(t/a)排放量(t/a)处置措施1木质边角料 150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2废砂纸及废砂带0.050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3废包装材料1.20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4开料、机加工、打磨粉尘3.26220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5水帘柜和喷淋塔漆渣2.23250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6废水性漆桶和废固化剂桶0.8970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再利用7废白乳胶包装桶0.0750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再利用8含漆废抹布和废手套0.050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9废过滤棉0.20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2、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日300天,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算,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0t/a,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2危险废物 ①废活性炭 项目设置1套“水帘柜+水喷淋+干式过滤装置+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有机废气。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活性炭处理装置应采用钢板制箱体,空塔气速1.1m/s,活性炭吸附层采用竖向布置,共设3层,每层厚度为0.3m,填装常用的蜂窝状活性炭,比表面积不少于750m2/g,孔密度100孔/平方英寸,体积密度为0.35~0.60g/cm3,本项目取0.6g/cm3(即450kg/m3)。根据工程分析可知,经水帘柜+水喷淋+UV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的VOCs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废气量为0.2743t/a,则活性炭吸附VOCs量0.2743t/a。根据《现代涂装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陈治良主编),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的吸附容量一般为25%左右,则项目所需新鲜活性炭量为1.0972t/a,同时,为了保证活性炭的吸附效率,建设单位应在活性炭非饱和的情况下进行更换,按活性炭实际用量为吸附饱和状态下活性炭用量的1.1倍计,则项目活性炭使用量约为1.2069t/a。由于活性炭吸附了废气,因此,项目废活性炭理论产生量约为1.481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的相关内容,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废物类别为HW49的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39-49烟气、VOCs治理过程(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暂存后收集后,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②废灯管 本项目“UV光氧催化”有机废气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UV灯管持续工作,其间其使用寿命缓慢减少,紫外线逐渐衰减,需定期更换,更换时会产生废UV灯管。 用于废气处理的UV灯管使用寿命一般在5000小时左右,但在使用期间,考虑其可能出现水银慢漏现象或受当地天气、工作温度影响,为保证废气处理效率达标,本环评建议企业每年定期更换1次UV灯管。通过调查同类型废气处理设备后可知,一般一个UV灯管处理250m3/h风量,那么15000m3/h风量就是60根灯管,则本项目年更换UV灯管60个(重量按500g/个计)﹐废UV灯管产生量为0.03t/a。由于本项目使用的UV灯管含有汞,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HW29/900-023-29,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③废润滑油/废液压油 本项目部分生产设备需要使用润滑油,部分生产设备需要使用液压油,润滑油、液压油约一年更换一次,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的产生量为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润滑油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废矿物油废物 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废液压油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900-218-08液压设备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均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4-26 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单位:t/a 序号危险废物名称危险特性产生量产生工序形态有害成分产废周期排放量处置方式1废活性炭T1.4812废气处理设施固态有机物4个月0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2废灯管T0.03废气处理设施固态汞1年0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3废润滑油/废液压油T,I0.1设备维护液态油类物质1年0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2、固体废弃物处置去向及环境管理要求 1、一般固体废物 ①木质边角料 本项目边角料产生量为15t/a,木质边角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 ②废砂纸及废砂带 本项目在打磨等工序废砂纸及废砂带产生量为0.05t/a,经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 ③废包装材料 本项目在包装产品的过程及木板、腻子粉、砂带、砂纸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1.2t/a,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 ④开料、机加工和打磨粉尘 本项目收集的和沉降在地面上的开料、机加工、打磨及喷漆后打磨的粉尘量约3.2622t/a,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⑤水帘柜和喷淋塔漆渣 本项目漆渣的总产生量为2.2325t/a,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⑥废水性漆桶和废固化剂桶 本项目废漆桶、废固化剂桶产生量为0.897t/a,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再利用。 ⑦废白乳胶包装桶 本项目废白乳胶桶产生量约为0.075t,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再利用。 ⑧含漆废抹布和废手套 本项目在喷涂、调漆等工序中会产生少量的含漆废抹布和废手套,其产生量为0.05t/a,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⑨废过滤棉 本项目喷淋塔后的过滤装置内部采用过滤棉进行过滤,废过滤棉产生量约为0.2t/a,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对于一般工业废物,集中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间内(新建),建筑面积为10m2,拟建于生产车间的西北角。为了避免一般固废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环评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提出如下环保措施: 1)一般固废临时堆场的地面应进行硬化,应有防渗漏、防风、防晒、防雨淋设施。 2)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置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 3)为加强监督管理,贮存、处置场应按GB15562.2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4)定期检查维护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 5)建立一般固体废物台账。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 2、生活垃圾 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立可回收、不可回收两类垃圾收集箱,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输、处置,做到日产日清,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润滑油/废液压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建筑面积为10m2,拟建于生产车间外的北侧,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为保证危废暂存间暂存的危险废物不对环境产生污染,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运、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项目危险废物的暂存场所设置情况如下表: 表4-27 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序号贮存场所(设施)名称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位置占地面积贮存方式贮存能力/t贮存周期1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活性炭HW49其他废物900-039-49车间外北侧10m2袋装密封,存放于托盘上3.0t≤1年2废灯管HW29含汞废物900-023-29袋装密封,存放于托盘上1.0t≤1年3废润滑油/废液压油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49-08/900-218-08桶装密封,存放于托盘上1.0t≤1年 根据《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要求如下: 1)危险废物收集的一般要求 ①应根据收集设备、转运车辆以及现场人员等实际情况确定相应作业区域,同时要设置作业界限标志和警示牌。 ②作业区域内应设置危险废物收集专用通道和人员避险通道。 ③收集时应配备必要的收集工具和包装物,以及必要的应急监测设备及应急装备。 ④危险废物收集应参照本标准附录A填写记录表,并将记录表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重要档案妥善保存。 ⑤收集结束后应清理和恢复收集作业区域,确保作业区域环境整洁安全。 ⑥收集过危险废物的容器、设备、设施、场所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应消除污染,确保其使用安全。 2)内部转运污染防治措施 ①危险废物从厂区内产生工艺环节运输到危废暂存间,应有专人负责,专用桶收集、转运,避免可能引起的散落。 ②危险废物内部转运作业应采用专用的工具,危险废物内部转运应填写《危险废物厂内转运记录表》,危险废物内部转运结束后,应对转运路线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无危险废物遗失在转运路线上。 ③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信息,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并在“全国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应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性质、产生环节、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并在“全国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如实规范申报,申报数据应与台账、管理计划数据相一致;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2)危险废物贮存管理要求 ①危险废物暂存间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满足防雨、防渗、防漏和防晒要求。其中,基础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②危险废物容器内应留一定空间,本项目产生废活性炭、废灯管袋装密封储存,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桶装密封后存放于托盘上。 ③各种盛装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各个危险废物容器外侧须标明危险废物的名称,存入时间、重量、成分、特性以及发生泄漏、扩散污染事故时的应急措施和补救方法。 ④危险废物产生者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 ⑤危险废物暂存间应设立危险废物标志。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标志可采用横版或竖版的形式,形状可采用正方形,颜色:背景色为黄色,图形为黑色。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可采用附着式(如钉挂、粘贴等)、悬挂式和柱式(固定于标志杆或支架等物体上)等固定形式。企业宜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的每一个贮存分区处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分区标志宜设置在该贮存分区前的通道位置或墙壁、栏杆等易于观察的位置。危险废物分区标志背景色应采用黄色,RGB颜色值为(225,255,0)。废物种类信息应采用醒目的橘黄色,RGB颜色值为(255,150,0),字体颜色为黑色,RGB颜色值为(0,0,0),危险废物分区标志的字体宜采用黑体字,其中“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字体应加粗放大并居中显示,危险废物标签的设置位置应明显可见且易读,不应被容器、包装物自身的任何部分或其他标签遮挡。危险废物标签在各种包装上的粘贴位置分别为:箱类包装:位于包装端面或侧面;袋类包装:位于包装明显处;桶类包装:位于桶身或桶盖;其他包装:位于明显处。危险废物标签所选用的材质宜具有一定的耐用性和防水性。标签可采用不干胶印制品,或印刷品外加防水塑料袋或塑料封等。 ⑥各危险废物定期送至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安全处置;在危废的转移处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废经妥善处理、处置后,可以实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造成影响,亦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所采取的治理措施是可行的。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5.1可能发生的污染途径 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的影响的可能途径为: ①喷漆设备和白乳胶使用设备滴漏时以及白乳胶、水性漆、固化剂包装桶破损泄露时下渗污染地下水、土壤,液体原辅料储存于液体原料储存区,液体原料储存区采取有效的防雨、防渗漏、防溢流措施,并加强对原料运输和存储的管理,在厂区做好相关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不会对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②危废间内危险废物可能泄露下渗污染地下水、土壤,本项目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好防风、防雨、防泄露、防腐、防晒等措施,定期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因此,在厂区做好相关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危险废物贮存时不存在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的影响途径。 ③大气污染物出现异常排放可能沉降到土壤表面,对土壤造成影响。项目生产过程不涉及重金属,不产生有毒有害物质,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均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中认定的有毒物质、《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生环部公告2019年第4号)、《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文件标准所述的土壤污染物质。项目应落实相关防治措施,确保废气能达标排放,因此,以大气沉降的方式对地表产生影响较少。 5.2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 从原料(白乳胶、水性漆、固化剂)、危险废物的储存、装卸、运输、使用等全过程控制各种物料的泄露(跑、冒、滴、漏),同时对可能泄露到的地面区域采取防渗措施,阻止其进入土壤中,造成土壤污染。 (2)过程控制措施 从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垂直入渗三个途径分别进行控制。 大气沉降污染途径治理措施:本项目针对各工序废气污染物采取了对应的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地面漫流污染途径治理措施:本项目使用的白乳胶、水性漆、固化剂为桶装,生产时根据需要取用,同时加强物料管理、设置泄露收集器具、材料,一旦发生泄露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泄露物料发生地面漫流对土壤造成污染。 垂直入渗污染途径治理措施:项目按重点污染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分别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在地表铺设防渗层,按照污染防治分区采取不同的设计方案。 在危废间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地面及裙角进行人工防渗,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喷涂区、冷压区、液体原料储存区、一把固废暂存区进行简单防渗。车间地面进行一般防渗,采用水泥地面,目前已完成,分区防渗要求具体见表4-28。 表4-28 防渗措施一览表 序号防渗分区防渗区域控制(防治)要求1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基础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 cm/s)2一般防渗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喷涂区、液体原料储存区加强设备维护,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制定防渗措施,采取人工防渗措施,防渗系数≤10-7cm/s3简单防渗区车间地面水泥地面硬化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可减少污染物的泄漏发生,对周边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6.1风险源及分布情况 (1)风险物质识别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原辅材料清单,对比《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附录A、《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8部分:急性毒性》(GB 30000.18-2013)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所使用的原辅材料不存在相关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健康危害急性毒性物质。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1,则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本项目原料木板、水性漆、固化剂、白乳胶等以及产品展柜,虽不属于危险物质,但具有可燃性,遇明火、高温有燃烧的可能性,有潜在火灾风险。 (2)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包括主要生产装置、储运设施、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等。 ①本项目原材料为木板、水性漆、固化剂、白乳胶等。工程设备主要往复锯、电子锯、压机、精密锯、台钻、立铣、封边机、喷枪、平板砂带机等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包括“开料—机加工—封边—批灰—打磨—喷底漆—晾干—打磨—喷面漆—晾干—组装—成品柜”。项目生产过程不涉及高温高压,生产过程及装置风险较低。 ②危险废物在收集、贮存、运送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③本项目原材料及成品均具有可燃性,遇明火、高温有燃烧的可能性,有潜在火灾风险,白乳胶、水性漆、固化剂储存不当有泄露的风险; ③废气治理设施因停电或故障未能正常运行时,造成废气事故排放。 根据项目工程分析及物料的使用情况,项目存在的风险源有:原材料及成品在储存过程中发生火灾;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造成废气超标排放;危险废物和白乳胶、水性漆、固化剂在储存过程中泄露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6.2影响途径 本项目使用的白乳胶、水性漆、固化剂为桶装,贮存于原料储存区,生产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储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正常储存过程中不会发生泄露,但是在装卸、储存过程中由于包装破损、操作不当、设备故障等原因可能发生泄露,一旦发生泄露可能会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或者泄露物料通过地表径流进入外界水环境,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火灾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使空气中的烟尘量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并会给企业和周围居民造成不可估量的财产损失,甚至是导致人身伤害。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灭火水发生事故性排放,进入周围地表水体,从而影响水中生物的生存和水体的自净作用,造成区域水质恶化、危害水产资源和人体健康;水体被污染,影响农作物生产并影响自然景观;导致水资源功能下降,使本来就具有的水资源供需矛盾更加尖锐,给经济环境带来极大不利影响,严重地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本项目开料、机加工、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涂工序、危险废物暂存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水帘柜+喷淋塔+干式过滤+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如本项目水帘柜+喷淋塔+干式过滤+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央除尘系统发生故障,废气污染物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放到大气环境中,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6.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1)废气治理措施事故排放应急防范措施如下: 1)加强废气治理措施日常运行管理,建立台账管理制度。 2)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废气治理设施的日常管理。 3)加强风机的日常维护保养,防止风机故障停运。 4)生产线运行前,先启动废气治理系统风机。 5)发现废气治理设施事故排放时,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立即停止生产作业,从源头上掐断废气来源;然后对废气治理系统进行全面的排查检修,找出病灶,及时恢复治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在确保废气治理系统正常运转后,方可投入生产作业。 (2)火灾防范及应急措施 1)平面布置应严格执行安全和防火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加强岗位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工作的业务素质,加强岗位操作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工艺指标。 3)原料和产品存储区应加强火灾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加强明火管理,车间内严禁烟火;电源电气管理,车间内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漏、破损等;加强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的管理,保障其通畅;加强公司假日及夜间消防安全管理。 4)在配备一定数目的移动式灭火器,例如MFT型推车式干粉灭火器、MF型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用以扑灭初期小型火灾。同时应加强员工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另外还应加强对灭火器的维护保养,灭火器应正立在固定场所,严禁潮湿,日晒,撞击,定期检查。 5)应急措施:若发现厂区内起火,应立即报警,停止有关生产活动。迅速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灭火,制止事故现场及周围与应急救援无关的一切作业,疏散无关人员。待消防救护队或其它救护专业队到达现场后,积极配合各专业队开展救援工作。当事故得到控制后,应查明事故原因,消除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同时做好善后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并按事故报告程序,向主管部门报告。 (3)危险废物、白乳胶、水性漆、固化剂泄露事故防范以及应急措施 1)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应采用袋装密闭、桶装密闭保存并存放在托盘之上,防止二次污染。 2)对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为至少l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3)根据白乳胶、水性漆、固化剂的使用数量和频率,合理安排储存量,尽量减少储量,降低风险; 4)白乳胶、水性漆、固化剂在装卸、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禁止随意丢弃和高空抛撒,对进出储存区的白乳胶、水性漆、固化剂应有详细的记录。 6.4风险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存在可燃物料在明火或高热条件下可能引发的火灾事故,废气治理设施故障引发的事故排放,危险废物、白乳胶、水性漆、固化剂泄露引发的事故等风险。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源,运行期间的环境风险很小,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提高环境风险意识,加强环境管理,可有效降低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风险,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风险处在可接受的水平。 7、生态 本项目不需要采取生态保护措施。 8、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 9、污染物排放“三本帐”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三本帐”情况见表4-29、表4-30。 表4-29 污染物排放以新带老“三本账”一览表 污染因素污染物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扩建项目排放量以新带老削减量全厂最终排放量排放增减量废水COD(t/a)0.00440.004400.0088+0.0044氨氮(t/a)0.00010.000100.0002+0.0001废气非甲烷总烃0.00210.112200.1143+0.1122颗粒物0.1830.383800.5668+0.3838SO2(t/a)0.0035000.00350NOx(t/a)0.00304000.003040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00000危险废物00000 10、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2万元,主要用于废气、废水治理、噪声防治、固废治理、风险防范等,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2.64%,项目的环保投资情况见表4-30。 表4-30 本项目环保投资情况表 项目治理内容处理方法数量单位价格(万元)废气治理木板开料、机加工、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打磨工序位于封闭打磨间内,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木板开料、机加工废气经吸污口收集后,一起经中央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1套2喷漆(底漆、面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以及危险废物暂存产生的废气设置喷漆晾干一体房、喷漆、晾干废气采用“水帘柜“去除颗粒物后再和危险废物暂存废气一起经”水喷淋塔+干式过滤+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1套8.0冷压废气采用水性胶,加强车间通风//0.2封边废气采用固体胶,加强车间通风//0.2废水治理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区化粪池(50m3)收集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民权县污水处理厂///噪声治理生产设备运转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基础,墙壁隔音、距离衰减、加强设备维护//1.5固废治理一般固废厂区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10m2,位于生产车间西北角//0.2危险废物厂区设置危废暂存间(10m2),位于生产车间北侧1座0.5生活垃圾车间内设置垃圾箱3个0.1风险防范泄露、火灾配备消防器材、地面防渗处理、定期检查环保设施、公众教育、加强管理等//0.5合计////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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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DA003开料、机加工、打磨工序废气排放口 | 颗粒物 | 打磨工序位于封闭打磨间内,集气罩收集后,开料和机加工废气经吸污口收集后,一起经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家具制造行业A级要求 |
DA004喷漆、晾干工序、危险废物暂存废气排放口 |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 设置喷漆晾干一体房,水帘柜,喷漆晾干废气负压收集后与危险废物暂存废气一起经“喷淋塔+干式过滤棉+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家具制造行业A级要求、《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冷压工序(无组织) | 非甲烷总烃 | 加强车间通风 | 《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 | |
封边工序(无组织) | 非甲烷总烃 | 加强车间通风 | 《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 |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NH3-N、SS | 依托租赁厂区化粪池(50m3)收集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民权县污水处理厂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民权县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
声环境 | 生产设备运转噪声 | 等效连续A声级 | 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墙壁隔音、加强设备维护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①木质边角料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 ②废砂纸及废砂带经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 ③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 ④开料、机加工、打磨粉尘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⑤废固化剂桶、废漆桶、废白乳胶桶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再利用; ⑥废漆渣和废抹布、废手套、废过滤棉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⑦废灯管、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液压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家回收再利用。 ⑧厂区内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活垃圾应采取袋装收集,分类处理的方式处理。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分区防渗、源头控制。 | |||
生态保护措施 | /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1、厂区地面及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进行地面硬化防渗,并安排专人定期排查地面裂缝,发现裂缝及时处理。 2、危险废物暂存间贮存的各类危险废物贮存量应严格按照生产制度的要求进行存储,以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风险带来的环境影响。 3、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要求全体员工严格执行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4、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及风险事故的应急措施及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按照要求完善排污许可管理,并及时开展竣工环保验收 |
六、结论
综上所述, 商丘天林展柜有限公司年产2万件展柜扩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可行。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并得到有效控制,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影响较小。因此,在保证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实施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环评提出的建议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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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 变化量 ⑦ |
废气 | 颗粒物 | 0.183t/a | / | / | 0.3838t/a | / | 0.5668t/a | +0.3838t/a |
非甲烷总烃 | 0.0021t/a | / | / | 0.1122t/a | / | 0.1143t/a | +0.1122t/a | |
二氧化硫 | 0.0035t/a | / | / | / | / | 0.0035t/a | 0 | |
氮氧化物 | 0.00304t/a | / | / | / | / | 0.00304t/a | 0 | |
废水 | COD | 0.0096t/a | / | / | 0.0096t/a |
| 0.0192t/a | +0.0096t/a |
氨氮 | 0.001t/a | / | / | 0.001t/a |
| 0.002t/a | +0.001t/a | |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 废包装材料 | 0.2t/a | / | / | 1.2t/a | / | 1.4t/a | +1.2t/a |
废边角料 | 16t/a | / | / | / | / | 16t/a | 0 | |
收集粉尘 | 4.3t/a | / | / | 3.2622t/a | / | 7.5622t/a | +3.2622t/a | |
废塑粉 | 0.5t/a | / | / | / | / | 0.5t/a | / | |
木质边角料 | / | / | / | 15t/a | / | 15t/a | +15 | |
废砂纸和废砂带 | / | / | / | 0.05t/a | / | 0.05t/a | +0.05 | |
漆渣 | / | / | / | 2.2325t/a | / | 2.2325t/a | +2.2325t/a | |
白乳胶包装桶 | / | / | / | 0.075t/a | / | 0.075t/a | +0.075t/a | |
油漆、固化剂包装桶 | / | / | / | 0.897t/a | / | 0.897t/a | +0.897t/a | |
废过滤棉 | / | / | / | 0.2t/a |
| 0.2t/a | +0.2t/a | |
危险废物 | 废矿物油 | 0.1t/a | / | / | 0.1t/a | / | 0.2t/a | +0.1t/a |
废活性炭 | 0.2t/a | / | / | 1.4812t/a | / | 1.6812t/a | +1.4812t/a | |
废灯管 | / | / | / | 0.03t/a |
| 0.03t/a | +0.03 |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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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7 现有项目环保设施照片
委托单位盖章:商丘天林展柜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十月
附件2 营业执照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4 白乳胶检测报告
国家建筑装修材料质量监督监测中心
附件5 原有项目环评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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