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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4-0000004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2-29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生态环境

民权县塑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处理30000吨非金属废料和碎屑项目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29 浏览次数: 【字体: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44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55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61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86

六、结论87

附表88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民权县塑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处理30000吨非金属废料和碎屑项目          

项目代码

2311-411421-04-01-548484

建设单位联系人

郭汉卿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兴业路中段北侧006号

地理坐标

115829.56秒,343712.23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42-85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421和422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中-含水洗工艺的其他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农业生产产生的废旧秧盘、薄膜破碎和清洗工艺的除外)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民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2311-411421-04-01-548484

总投资(万元)

2000

环保投资(万元)

23.6

环保投资占比(%)

1.18%

施工工期

1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300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商丘市域产业集聚区规划纲要(2021-2030年)》;

审批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复文号:豫发改工业【2021322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评名称《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机关:商丘市生态环境局

审查文件名称: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审批文号:商环函〔202342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范围为:民权高新技术开发区是在原规划基础上整体向北,规划建设用地范围2251.95公顷,具体边界是北至陇海铁路,东至东环路,南至南环路,西至老城干渠。

1.1发展定位

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发展定位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内先进辐射全球的中国冷谷、绿色安全食品基地。

按照竞争性最强、成长性最好、关联度最高的原则,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商丘市开发区整合方案的函》(豫发改工业函[2022]号),民权高新技术开发区主导产业为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电子制造

1.2规划总体安排

1.2.1规划范围和期限

1、规划范围

民权高新技术开发区是在原规划基础上整体向北,向西扩展,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2251.95公顷,具体边界是北至陇海铁路,东至东环路,南至南环路,西至老城干渠。在上述已划定的四至边界范围(建设用地)基础上,为确保开发区形态规整、区域完整,破解开发边界内天窗和碎图斑较多问题,以及满足未来的发展需要,划定开发区规划(围合)范围,约面积约3063.13公顷。本次规划重点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2251.95 公顷。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2~2035年。其中近期2022~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1.2.2规划目标和定位

到2025年,民权高新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产业结构显著优化、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产业链水平显著提升。高新技术开发区营业收入达到500亿元;整备、盘活高新技术开发区存量建设用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土地高效利用经验。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土地市场化配置效率全面提高,工业用地亩均税收达到9万元。

到2035年,将民权高新技术开发区打造成为“区域协调、产城融合、特色鲜明、产业联动、生态优美”的国家级高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总体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迈上新的台阶,基本形成功能完善、创新能力突出、智能化协调联动、产业集群稳定的集聚集约、绿色高效的新型现代化高新技术开发区。

1.2.3空间功能结构

结合园区的功能要求和产业布局,本着统筹兼顾、综合协调的原则确定了“一

心一轴、多片区”的空间结构。

“一心”:指园区内综合服务中心。

“一轴”:即园区的发展轴。沿迎宾大道、兴业路、建业路为园区发展轴,串联了整个园区,形成民权县的工业长廊。

“多片区”:结合产业类型及现状情况,划分为多个产业片区

1.3产业发展

1.3.1产业发展定位

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发展和建设是为了完善民权县的产业体系,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和规模效应,推进全市产业结构升级,推动城镇化进程,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依据上位规划的要求以及民权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实现民权县经济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将民权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总体发展定位为:

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内先进辐射全球的中国冷谷、绿色安全食品基地。

1.3.2主导产业

选择和培育主导产业的发展,既是制定产业政策的核心内容,也是产业增长所面临的迫切任务。正确选择主导产业必须充分考虑主导产业的内部因素和外部条件。从主导产业的内部因素入手,要根据主导产业的内在特征来确立主导的选择基准。考虑主导产业选择的外部条件就是考虑影响主导产业的政策因素、区域经济发展环境及其变化等。在选择主导产业时,根据本区域资源状况、生产技术水平和工业化的阶段等条件来认定不同时期的主导产业。按照“竞争性最强、成长性最好、关联度最高”的原则,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商丘市开发区整合方案的函》(豫发改工业函[2022]号),民权高新技术开发区主导产业为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电子制造。

1.3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从事废塑料加工,行业类别属于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为国家允许类项目,且项目已经在民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发展规划。本项目位于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兴业路中段北侧006号根据《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23)用地功能布局图》(见附图4),厂区用地类型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用地规划要求;本项目属于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根据《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产业功能布局规划图》(见附图5),项目位于新型制冷设备装备制造区本项目生产的废塑料用于生产制冷设备的外壳,与集聚区定位不冲突,另外根据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出具的证明,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要求,因此项目符合民权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布局规划。因此,本项目符合民权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

2、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及结论的相符性分析

a、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空间管控要求

根据《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可知,本次规划将园区土地管理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三种空间分区。

表1-1  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空间管制分区及管制要求、措施一览表

管制分区空间区块管制要求管制措施规划区域禁止建设区公共绿地禁止任何建设活动严格限制进行各种建设活动,加强建设过程中保护措施,做好生态恢复工作花园乡饮用水源地周围50m范围内组团生态隔离绿地道路两侧绿化带大沙河、蟹子八河滨水花园乡饮用水源地周围50m范围内组团生态隔离绿地道路两侧绿化带大沙河、蟹子八河滨水景观带周庄沟绿色廊道基础设施廊道限制建设区上海城小区、金信国小区保护为主,尽量避让建设50m绿化防护带适宜建设区生产空间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规划的要求,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严格控制用地指标,保护生态环境增大环保投资,提高废弃物处理率;促进土地集约化、规模化利用

本项目为年加工处理30000吨非金属废料和碎屑项目,属于废旧资源利用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兴业路中段北侧006号,属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权县产业集聚区)内,属于适宜建设区。

b、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可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限制类和禁止类的行业清单表见1-2,禁止类的工艺清单见表1-3,限制类和禁止类的产品清单见表1-4。

表1-2 集聚区限制和禁止类的行业清单

类别分类依据内容本项目概况限制类行业清单产业政策限制发展原料和产品为非环境友好型的项目本项目原料和产品不属于非环境友好型的项目《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按照《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对入驻项目进行评级,限制B类(鼓励提升类)企业本项目属于废旧资源利用项目,对照《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本项目不属于B类企业环境制约限制污染防治和资源利用技术不成熟、不能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项目本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设施属于行业内成熟的措施,可以确保废气、废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禁止类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淘汰类和限制类的项目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允许类项目环境制约禁止入驻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不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的“两高”项目(“两高”行业项目目录暂按《关于印发河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 年修订)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3〕38 号),河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后续国家对“两高”项目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量进行等量替代,本项目满足商丘市民权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的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按照《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对入驻项目进行评级,禁止C类(倒逼转型类)企业经对照《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本项目不属于C类企业环境制约环境风险大,采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仍然不可控的项目根据下文分析,本项目运行期间的环境风险很小,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提高环境风险意识,加强环境管理,可有效降低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风险,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风险处在可接受的水平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行业标准或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的项目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根据下文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以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排放的工艺废气无有效治理措施,不能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项目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采取环评建议环保措施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电力(燃煤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化工石化医药(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除外)、皮革、造纸、橡胶、铅蓄电池制造等重污染行业项目入驻本项目属于废旧资源利用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项目

 

表1-3 集聚区禁止的工艺清单

类别分类 依据内容本项目情况禁止类工艺清单环境制约禁止引入高排放的半导体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项目入驻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独立的电镀项目入驻本项目不属于制冷剂替代的相关要求冷链食品中禁止使用 CFC、HFC、HCFC 本项目不属于环境制约开发区内禁止自建燃煤锅炉本项目生产中不使用锅炉

表1-4 评价建议集聚区限制类和禁止类的产品清单

类别分类依据内容本项目情况限制类产品清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限制类,环境制约①新建年屠宰生猪 15 万头及以下、肉牛1 万头及以下、肉羊 15 万只及以下、活禽 1000 万只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②浓缩苹果汁生产线;③日处理油菜籽、棉籽 200 吨及以下,花生 100 吨及以下的油料加工项目④排污量大,排尘量大,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水泥、陶瓷、砖瓦制造、玻璃、皮革、造纸等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限制类,环境制约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煤制原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有化学反应过程的基本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有化学反应过程的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等制造;有化学反应过程的日用化学品制造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落后产品本项目不属于其他/国土资发[2008]24 号文《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投资强度不符合《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 号文要求的根据分析,本项目未新增用地,租赁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

根据《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可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鼓励类和允许类的行业清单见表1-5

1-5   本项目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

类别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基本要求空间布局约束产业园区内规划的防护绿地禁止建设工业项目;入驻项目布局与环境敏感目标之间应满足大气防护距离 或行业规定的相应防护距离要求。本项目用地属于二类工业用地,不属于防护绿地;本项目环评对大气防护距离无要求,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侧320m处的南华社区,距离本项目较远。规划法规1、项目要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其他相关规划要求;2、新建、改扩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必须满足国内先进水平要求;3、建设规模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最小经济规模要求;4、所有的入驻企业必须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对于潜在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要加强其污染防治措施建设,保证其达标排放;5、入驻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的环保法律和规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6、对各类工业固体废弃物,要寻求综合利用的方式,尽可能实现工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商品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7、入驻项目正常生产时必须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并做好事故预防措施,制定必要的风险应急预案;8、入园项目 废水均要经园区废水排放管网排入市政集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1、根据下文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并符合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的要求;2、本项目属于废旧资源利用行业,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3、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的最小经济规模要求。4、根据下文工程分析,本项目污染物经采取环评要求措施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5、本项目按照国家环保法律和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执行“三同时”制度。6、本项目生产中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能够进行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7、环评要求建设项目正常生产时,开启环保设施,定期开展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做好事故防范措施;8、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后满足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市政集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投资强度及容积率1、入园项目必须达到《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2、入园项目用地必须符合园区土地利用规划要求 。本项目属于工业项目,用地土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项目用地符合园区土地利用规划要求,本项目租赁已建成工业厂房进行生产,不新增用地,本项目投资额为2000万元,满足《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投资强度控制指标要求。资源开发利用及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1、入园项目必须达到《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2、禁止新建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3、入驻项目“三废”治理必须有可靠、成熟和经济的处理处置措施,否则应慎重引进;4、新、改、扩建项目应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1.本项目不新增占地,租赁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本项目投资强度达到《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2.本项目生产中不使用燃料燃料;3.本项目废气、废水、固废的治理措施均属于行业内可靠、成熟和经济的处理处置措施。4、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污染物COD、氨氮均落实总量控制制度。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禁止新建大气毒性终点浓度范围超越园区边界且涉及大气环境敏感点的项目;新增或改扩建存在环境风险的项目,在建设项目环评阶段须重点开展环境风险评价,与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之前控制合理的风险控制距离,提出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联动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并与开发区的应急预案联动,在开发区进行环境风险源、应急设备、物资等的备案。1、本项目不涉及大气毒性的污染物;2、本项目按照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价,环评要求项目建成后按照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并与开发区的应急预案联动,在开发区进行环境风险源、应急设备、物资等的备案产业准入要求鼓励类1、能够延长产业园区产业链条,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的项目;2、《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中,中部地区优先承载发展的产业 ;3、为园区企业服务的高新技术产业、废物综合利用、市政基础设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技术改造项目。4 、有利于区内企业间循环经济的项目。1、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能够延长产业园区产业链条;2、本项目不属于《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中,中部地区优先承载发展的产业;3、本项目属于废物综合利用项目;4、本项目属于废旧资源利用项目,有利用园区企业间循环经济限制类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项目;《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 年本)中,中部地区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项目也不属于《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中,中部地区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禁止类1、国家产业政策禁止类项目;2 、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达不到经济规模的项目;3、水资源消耗量大、废水产生排放量大或排放大量浓盐废水、剧毒废水、放射性废水、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三致污染物”的项目和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行业标准或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的项目;4、(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物、高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 )的项目和工艺废气中含难处理的有毒有害项目;5、排放的工艺废气无有效治理措施,不能保证稳定达标排放的项目;6、劳动保护、三废治理不能达到国家标准的生产装置;7、制约性、高环境风险项目、低附加值且不符合园区产业规划的项目 。1、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2、本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满足规划环评中对经济规模要求;3、本项目用水量不大,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清洗废水),本项目不产生浓盐废水和剧毒废水、放射性废水,本项目不产生排放大量浓盐废水、剧毒废水、放射性废水、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三致污染物”,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以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4、本项目不属于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物和高挥发性有机废气的项目,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不含有难处理的有毒有害污染物;5、本项目废气可以实现达标排放;6、本项目使用的生产装置劳动保护、三废治理均可以达到国家标准;7、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

3、 项目与 《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项目与 《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1-6  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对照表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一)坚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规划应贯彻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理念,根据国家、河南省发展战略,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进一步优化产业开发区的产业结构、发展规模、用地布局等,做好与商丘市“三线一单”成果的协调衔接,实现开发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目标。本项目属于废旧资源利用项目,符合绿色低碳的要求,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结构、发展规模、用地布局的要求,根据下文分析,本项目符合商丘市“三线一单”成果的要求。符合(二)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开发区应遵循循环经济理念,积极推进产业技术进步和园区循环化改造,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发展;入区新、改、扩建项目应实施清洁生产,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均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确保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本项目行业类别属于废旧资源利用行业,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本单位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均为同行业先进水平。符合(三)优化空间布局严格空间管控进一步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保持规划之间协调一致;做好规划控制和生态隔离带建设,加强对开发区及开发区周边集中居住区等生活空间和区内文物保护单位的防护,确保开发区产业布局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在工业区和居住区之间应设置绿化隔离带;以减少工业区对集中居民区的不利影响。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侧320m的南华社区,周边无集中居住区。符合(四)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根据国家和河南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特别排放限值;加强重金属污染物管控,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新增污染物排放指标应做到“等量或倍量替代”,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符合河南省以及商丘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要求,本项目所属行业无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符合(五)严格落实项目入驻要求严格落实《报告书》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鼓励符合开发区功能定位、国家产业政策鼓励项目入驻;禁止入驻基础化学原料制造项目;禁止入驻含化工合成工艺的食品添加剂项目;禁止入驻高排放的半导体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电镀项目。根据下文分析,本项目符合《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符合开发区功能定位,本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允许类,本项目属于废旧资源利用项目,不属于禁止入驻的项目。符合(六)加快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完善集中排水、供热、供水等基础设施,加强推进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提升出水水质指标,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因子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其他因子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加强中水回用,减少废水排放;园区固废应有安全可行的处理处置措施,不得随意弃置,危险固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确保100%安全处置。本项目清洗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90%回用,剩余 10%汇同生活污水一起经厂总排口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产生的固废均合理处置,不外排,项目生产中不产生危险废物。符合(七)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管体系统筹考虑区内污染防治、生态恢复与建设、环境风险防范、环境管理等事宜,建立健全开发区环境监督管理、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和联防联控机制,提升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保证区域环境安全;建立完善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健全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体系,做好长期根据监测与管理,并根据监测评估结果适时优化调整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本项目建成投产后按照要求申报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符合(七)严格落实各项规划环评措施规划批准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措施,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重大不良环境影响时,要及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规划在实施范围、适用期限、规模、结构和布局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或者修订的,应当重新或者补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落实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四、对入区项目的环评建议拟入区的建设项目应结合规划环评提出的指导意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相关要求,加强与规划环评的联动,重点开展工程分析、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测算和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等内容,强化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相关措施的落实;规划环评中协调性分析、环境现状、污染源调查等符合要求的资料可供建设项目环评共享,项目环评相应评价内容可结合实际情况予以简化。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的要求,本项目环评工程分析、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测算和污染防止措施均可行,建设单位按照环评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和建设环境保护措施。符合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商环函〔2023〕42号)的相关要求

其他符合性

分析

1、产业政策相符性

(1)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该项目已在民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311-411421-04-01-548484

(2)备案相符性分析

表1-7    备案相符性分析

名称项目备案情况项目实际情况相符性情况项目名称民权县塑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处理30000吨非金属废料和碎屑项目民权县塑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处理30000吨非金属废料和碎屑项目相符建设单位民权县塑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民权县塑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相符建设地点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兴业路中段北侧006号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兴业路中段北侧006号相符建设规模及内容租赁已建成厂房3000平方米租赁已建成厂房3000平方米相符产品规模年加工处理30000吨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年加工处理30000吨非金属废料和碎屑相符生产工艺废旧电力塑料—分类—投料—破碎—水循环清洗—干燥—提纯—吨包包装—成品废旧电力塑料—分类—投料—破碎—水循环清洗—干燥—提纯—吨包包装—成品相符主要设备破碎机、水循环设备、传送带、干燥机、硅胶机破碎机、上料螺杆机、储料斗、分离分选机(水循环设备)、甩干机、干燥机、传送带、静电分离机(硅胶机)基本相符

本项目实际情况中主要设备相对备案设备进行了细化,其余均与备案内容相符。

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2.1与河南省“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2.1.1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

根据河南省三线一单划分情况,本项目与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相符性分析情况如下:

(1)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划分情况,根据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划分情况,民权县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为商丘市黄河、河南民权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林七水库湿地、任庄水库湿地、吴屯水库湿地)、国家二级公益林本项目位于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兴业路中段北侧006号距离民权县生态保护红线的距离为8.105km,因此本项目选址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2)环境质量底线

①水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所在区域内地表水体为大沙河,本次评价选取大沙河戚店断面来反映项目区域现状水质状况,根据河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大沙河类水体。根据20226月~12月商丘市政府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例行监测结果,大沙河戚店断面水质可以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属于废旧资源利用项目,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自建化粪池预处理后,生产废水(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90%回用于生产,10%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民权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大沙河,不会对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因此,本项目满足水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②大气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兴业路中段北侧006号,根据大气功能区划分,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的PM2.5、PM10O3浓度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人工分拣工序产生少量的粉尘,通过车间厂房的阻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本项目满足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③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

本项目不属于土壤重点监管单位本项目选址区域周边无居民区、学校、疗养和养老机构等敏感区域,无优先保护类耕地,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东侧320m处的南华社区;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均能够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的设置均符合相关最新政策的要求;本项目用地性质属于二类工业,项目厂区按照要求进行防渗因此,本项目对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符合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的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用电由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一供给,用水由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一供给,能够满足项目需求。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消耗水电资源,相对区域整体资源占比较小,不会改变资源利用格局,故本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限的要求

根据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2.1.2河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豫环函[2021]171号),本项目与其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1-8    河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

准入要求本项目建设情况本项目与管控要求的相符性一、全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1、河南省产业发展总体准入要求产业发展(通用)1.不断促进全省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及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持续巩固提升装备、食品、新型材料、汽车、电子信息等五大制造业主导产业优势地位;做好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价值链、制度链“五链”耦合,把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作为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2.禁止新改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明确的淘汰类项目;禁止引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禁止准入类事项。3.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产能,严控新增炼油产能;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重点区域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4.严把“两高”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关,严格限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新改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符合产业政策、国土空间规划、“三线一单”、能耗“双控”、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碳排放强度、污染物区域削减替代等约束性要求,按照《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2020年本)》,严格执行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法规标准。1、本项目不属于新兴产业,属于废旧资源利用业。2、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允许类项目;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禁止准入类项目。3、本项目不属于禁止新增产能的行业,本项目生产中不涉及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的使用。4、本项目属于废旧资源利用业,不属于“两高”项目。相符3、河南省大气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管控维度空间布局约束1.集中供暖区禁止新改扩分散燃煤供热锅,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应当期限内拆除;在保证电力、热力、天然气供应前提下,加快推进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及落后燃煤小热电关停整合;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改造升级无望的污染企业,依法依规停产限产、关停退出。2.不符合城市建设规划、行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重点污染企业退出城市建成区;城市建成区、人群密集区的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等环境风险大的企业搬迁改造、关停退出;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1、本项目不涉及锅炉;2、本项目属于废旧资源利用项目,本项目位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本项目不涉及VOCs的排放。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3.实施工业低碳行动。推进钢铁、水泥、铝加工、平板玻璃、煤化工、煤电、有色金属等产业绿色、减量、提质发展,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对具有一定规模、符合条件的钢铁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煤化工企业全面完成VOCs治理;水泥企业生产工序达到超低排放标准。4.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综合整治VOCs排放,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对确有必要新建或改造升级的高端铸造建设项目,原则上应使用天然气或电力等清洁能源;所有产生颗粒物或VOCs的工序应配备高效收集和处理装置;县级以上建成区餐饮企业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符合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5.强化项目环评及“三同时”管理,国家、省绩效分级重点行业的新改扩建项目达到B级以上要求。6.积极发展铁路运输,完善干线铁路布局,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推动铁路专用线直通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实现“点到点”铁路运输;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利用公路运输;以推动大宗物料及粮油等农副产品运输“公转铁”为重点,鼓励钢铁、电力、焦化、电解铝、水泥、汽车制造等大型生产企业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支持煤炭、钢铁、建材等大型专业化物流园区、交易集散基地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7.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大力推广优质能源替代民用散煤;农村地区综合推广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减少散煤使用。3、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煤化工、水泥企业;4、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项目不涉及VOC排放;5、目前,本项目处于环评阶段,项目的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省绩效分级重点行业。6、目前,本项目选址区域无铁路专线,物料运输以公路运输为主。7、本项目不涉及工业炉窑,不消耗燃料;相符4、河南省水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管控维度空间布局约束1.在属于水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单元的区域内,不予审批耗水量大、废水排放量大的煤化工、化学原料药及生物发酵制药、制浆造纸、制革及毛皮鞣制、印染等行业单纯新建和单纯扩大产能的项目。2.在省辖黄河和淮河流域干流沿岸,严格控制石油化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制浆造纸、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3.城市建成区内现有的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1、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清洗废水),不属于耗水量大、废水排放量大的行业;2、本项目选址区域不属于淮河流域干流沿岸;3、本项目位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本项目属于废旧资源利用项目,不属于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4.新改扩建造纸、焦化、氮肥、农副食品加工、毛皮制革、印染、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电镀等重点水污染物排放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5.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6.新建、升级产业集聚区(园区)要同步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等设施;现有省级产业集聚区建成区域实现管网全配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同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7.新建城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要与城市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做到雨污分流;新建或提升改造的城镇污水处理厂须达到或优于一级A排放标准;具备条件的污水处理厂应建设尾水人工湿地;限制含重金属工业废水进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8.按照“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要求,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依法查处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禁止重金属等污染物不达标的污泥进行土地利用;2021年年底,全省城市和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分别达到95%以上和85%以上。4、本项目属于废旧资源利用行业,不属于造纸、焦化、氮肥、农副食品加工、毛皮制革、印染、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电镀等重点污染物排放的行业。5、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6、本项目选址区域属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7、本项目不属于污水处理项目;8、本项目不涉及相符环境风险防控9.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替代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涉及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的行业包括石油加工、炼焦、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毛皮皮革、有色金属矿采选、铅蓄电池制造等)。10.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地应急保障体系;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11.完善四大流域上、下游政府及相关部门之间的联防联控、信息共享、闸坝调度机制,落实应急防范措施,强化应急演练,避免发生重、特大水污染事件。9、本项目属于废旧资源利用项目,项目不属于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的行业;10、本项目距离周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较远;11、本项目营运期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强化应急演练。相符5、河南省土壤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分区建设用地5.严控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在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矿采选业等)、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冶炼等)、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皮革鞣制加工等)、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铬盐行业等)、电镀行业等重点行业实施重点重金属减量替代。6.污染地块未经治理与修复,或者经治理与修复但未达到相关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有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予批准选址涉及该污染地块的建设项目环评,自然资源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7.对列入污染地块名录的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并结合污染地块相关开发利用计划,有针对性地实施风险管控,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对拟开发利用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污染地块,实施以安全利用为目的的风险管控;对拟开发利用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污染地块,经风险评估确认需要治理与修复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开展治理与修复。8.对列入污染地块名录的地块及时移除或者清理污染源;采取污染隔离、阻断等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期间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地块及其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治理与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者处置,并达到相关环境标准和要求。9.对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的地块,未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定为未污染地块的,不得进入用地程序。10. 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向工业园区集聚发展。重点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重点单位在隐患排查、监测等活动中发现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存在污染迹象的,应当排查污染源,查明污染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新增污染;重点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11.优先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上游和永久基本农田周边地区的现役尾矿库,通过采取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以及提等改造、工艺升级和强化保障等措施,开展整治工作,对已闭库的,及时开展尾矿库用地复垦或生态恢复;重点监管的尾矿库所属企业要完成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按规定编制、报备环境应急预案。12.严格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坚决查处渗滤液直排和超标排放行为,完善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扬散等措施。13.生产、使用、贮存、运输、回收、处置、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避免土壤受到污染。14.强化产业园区的整体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控,强化园区规划环评及具体项目环评对土壤污染的影响分析和风险防控措施;涉重或化工产业园区或园区内企业应定期对园区内土壤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发现污染情形时及时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并立即采取风险管控措施。5、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6、本项目用地不属于污染地块;7、本项目用地未被列入污染地块;8、本项目用地未被列入污染地块;9、本项目用地未被列入疑似污染地块;10、本项目目前尚未被列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11、本项目不属于尾矿库;12、本项目不属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3、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不使用有毒有害物质。14、本项目营运期采取源头控制、过程控制等土壤污染防控措施。相符二、重点区域大气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区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商丘)1.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改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限期整改,采用清洁能源替代。2.强化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强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关停淘汰落后产能。3.加大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制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供应和推广力度,逐步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比重。1、本项目营运期不消耗燃料;2、本项目行业类别不属于重点行业;3、本项目不涉及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制天然气等的使用。相符三、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流域省辖淮河流域1.深入开展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加快城市建成区排水管网清污分流、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2.严格执行流域洪河、惠济河、贾鲁河、清潩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排放总量。3.加强跨界污染风险防范,建立上下游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对具有通航功能的重点河流加强船舶污染物防控,防治事故性溢油和操作性排放的油污染。4.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水资源置换等措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继续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改善贾鲁河、惠济河、黑河等流量保障情况;开展其他断流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机制。5.推进沙河、颍河等淮河重要支流和引江济淮工程(河南段)沿线水环境综合治理。6.重点推进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压采工作,加快公共供水管网建设,逐步关停自备井。7.积极推广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组织开展灌区现代化改造试点;实现农业种植结构优化调整、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8.完善鼓励和淘汰的用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重点开展火电、钢铁、石化、化工、纺织、造纸、食品等高耗水工业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进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9.大力推进雨水、再生水、矿井水、苦咸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将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鼓励省辖淮河流域钢铁、造纸、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1、本项目选址位于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进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2、本项目不涉及;3、本项目不涉及;4、本项目不涉及;5、本项目不涉及;6、本项目不涉及;8、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项目;9、本项目不涉及;相符

根据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河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豫环函[2021]171号)的要求。

2.2商丘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

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商政[2021]5号),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如下:

1)总体目标

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产业布局及生态格局得到优化,资源配置更加合理,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203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持续完善,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社会经济与环境保护实现良性循环,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美丽商丘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2)分区管控及要求

商丘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要求见表1-9

1-9    商丘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要求

分区管控及要求生态分区管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区管控基本情况全市共划定61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5个,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76%;重点管控单元37个,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5.94%;一般管控单元9个,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81.3%。以全市划定的61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根据各单元环境属性特征,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对各环境管控单元提出原则性的禁止、限制性开发要求,建立我市“1+9”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模式。“1”为我市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9”为两区六县一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禁止或限制大规模的工业发展、矿产等自然资源开发和城镇建设。主要包含我市重要的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重要公益林等生态功能区域。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基本原则,依法禁止或限制相关开发建设活动,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指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较大、污染物排放强度相对较高的区域。主要包括我市11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及城镇建成区、城乡结合部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区域。以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为主,主要深化污染治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守住环境质量底线。对于环境质量不达标的管控单元,严格落实重点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倍量削减方案。严禁不符合我市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生态环境状况得到保持或优化,保护耕地环境质量、保障粮食安全。

根据商丘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分情况,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

(3)商丘市民权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根据《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动态更新<商丘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的函》(2022.4.27),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见表1-10、表1-11

1-10    商丘市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管控单元分类环境管控单元名称行政区划区县乡镇ZH4114212000重点管控单元民权县产业集聚区(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权县民权县产业集聚区(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11    商丘市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续)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管控要求本项目建设情况本项目与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ZH41142120001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煤制原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有化学反应过程的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2、禁止新建“两高”项目;改、扩、迁建的“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3、禁止含化工合成工艺的食品添加剂项目入驻;禁止引入高排放的半导体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项目入驻。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规划调整修编时应同步开展规划环评。4、限制对主导产业的空间布局和食品安全有一定负面影响,排污量大,排尘量大,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入住。5、依托区域特色种植、养殖优势,尤其是民权葡萄酒的产业优势,发展相关农副产品、食品加工;围绕制冷产业强链补链,发展新型制冷产业,形成以制冷技术为龙头,上下游产业链完善的全新制冷设备特色产业基地。1、本项目属于废旧资源利用项目,不属于禁止建设类项目。2、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3、本项目属于废旧资源利用项目。4、本项目属于废旧资源利用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排污量大,排尘量大,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对主导产业空间布局和食品安全无负面影响。5、本项目不涉及。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1、建设项目应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管理要求。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标准时,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倍量削减;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满足环境功能区划标准后,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等量削减。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禁止销售、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改用清洁能源或拆除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禁止填埋场渗滤液直排或超标排放。3、“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耗煤项目还应严格按规定采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措施,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已出台超低排放要求的“两高”行业建设项目应满足超低排放要求。4、符合环保及国家产业政策的“退城入园”项目,必须做到“增产减污”。5、强化VOCS管控治理。大力推动低(无)VOCs原辅材料生产和替代,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 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 VOCs 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 VOCs 产生。6、产业集聚区内企业废水必须实现全收集、全处理。产业集聚区扩区要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设施。集中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计出水标准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设计,鼓励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排放浓度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体水质标准要求,鼓励现有工程随扩建工程一并完成提标改造工程。1、本项目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2、本项目生产中不使用高污染燃料;3、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4、本项目不属于退城入园项目。5、本项目生产中不使用涉及VOCs的原料。6、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进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有色金属冶炼、铅酸蓄电池、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制革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企业在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污染治理设施时,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2、按照土壤环境调查相关技术规定,对垃圾填埋场周边土壤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对周边土壤环境超过可接受风险的,应采取限制填埋废物进入、降低人体暴露健康风险等管控措施。1、本项目属于废旧资源利用项目,生产中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2、本项目不属于垃圾填埋场。相符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企业应不断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2、企业、园区应加大污水回用力度,建设再生水回用配套设施,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1、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属于废旧资源利用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可以达到国内先进水平。2、本项目水循环清洗产生的废水90%循环使用,10%定期外排,可以提高污水回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相符

根据分析可知,本项目满足商丘市民权县产业集聚区(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

3与《商丘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丘市2023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商环委[2023]1号)相符性

根据《商丘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丘市2023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商环委[2023]1号),本项目与相符性分析见表1-12

表1-12    本项目与商环委[2023]1号的相符性分析

政策文件及规定本项目情况相符性一、《商丘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一)持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1.加快传统产业企业升级改造。组织对炭素、耐火材料、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行业企业开展排查摸底,2023年5月底前建立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台账,研究制定“一行业一策”整治提升方案,从生产工艺、产能规模、能耗水平、燃料类型、污染治理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明确升级改造标准,支持建设集中供热(气)中心、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处理中心、有机溶剂回收处置中心,培育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工业企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本项目属于废旧资源利用行业,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相符2.依法依规淘汰低效落后产能。将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高、治理难度大以及产能过剩行业的工艺和装备纳入淘汰范围。制定2023年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工作方案,严格执行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法规标准,明确落后产能淘汰目标任务,组织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落后产能实施动态“清零”。本项目不属于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高、治理难度大、产能过剩行业。不涉及3.推进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全面排查不符合城市建设规划、行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重污染企业,结合空气质量高值热点情况,研究建立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工作台账,持续推进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工作。本项目位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根据上文分析,本项目符合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不涉及二、《商丘市2023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一)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2.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补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提升新区新城、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区域的污水处理能力。开展污水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错接混接破损改造,对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围绕服务片区开展“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相符(三)推动河湖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8.加快污染较重区域、河流治理。持续开展惠济河、沱河等污染相对较重河流,以及不能稳定达标断面的综合治理,编制完善“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对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建设不到位的县(市、区)要有计划、分年度补齐短板,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建设一批管网项目、河道综合整治及湿地项目,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深入分析研究我市水生态环境状况,查找问题原因,采取措施,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不设排污口,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不涉及(四)加快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11.深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的原则,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全面摸清掌握各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等信息。2023年年底前,完成全市主要河流及重点湖库排污口排查。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单独设置入河排污口。不涉及12.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则,针对排查的入河排污口逐一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2023年年底前,完成全市主要河流及重点湖库排污口溯源。(六)统筹做好其他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9.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发展。严格落实环境准入,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构建以“三线一单”为空间管控基础、环境影响评价为环境准入把关、排污许可为企业运行守法依据的生态环境管理框架。在造纸、焦化、氮肥、农副食品加工、皮革、印染、有色、原料药制造、电镀等重点水污染物排放行业,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审核,推动清洁生产改造,减少单位产品耗水量和单位产品排污量,促进企业废水厂内回用。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不属于重点水污染物排放行业,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可以满足污水处理厂收水要求,排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相符三、《商丘市2023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一)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3.全面加强固体废物监管。持续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利用处置和环境风险防范“三个能力”,推动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加快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支持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提标改造。动态更新涉危险废物企业“四个清单”,有序推进固废监管信息化建设,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和收集转运等过程监管。持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和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工作。本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危险废物,产生的一般固废废物按要求进行合理处置,不外排。相符6.强化重点污染源环境风险防控。在全市开展危险废物非法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问题排查,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抓好汛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完善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压实涉废弃危险化学品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推动涉重金属企业绿色发展,动态更新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相符(二)积极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14.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以“十四五”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为重点,实施地下水质量达标或保持方案,开展点位周边污染源排查,建立风险台账,落实水质达标或保持措施。以化学品生产企业、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产业集聚区等为重点,强化地下水重点污染源风险排查和管控。本项目车间地面均进行防渗或硬化处理,项目对选址区域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相符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商丘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丘市2023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商环委[2023]1号)中的相关规定。

4、与《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相符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部于2015年12月发布《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81号),本项目与其相符性分析见表1-13

表1-13  本项目与《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一、企业的设立和布局(二)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所涉及的热塑性废塑料原料,不包括受到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塑料类危险废物,以及氟塑料等特种工程塑料。本项目原材料主要为电表箱、工具箱、电器外壳,主要成分为PC、PS、ABS+PC、ABS,不包括受到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塑料类危险废物,以及氟塑料等特种工程塑料。相符(三)新建及改造、扩建废塑料加工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所在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规划。企业建设应有规范化设计要求,采用节能环保技术及生产装备。本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项目用地性质属于二类工业用地,符合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符(四)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确定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新建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已在上述区域投产运营的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要根据该区域规划要求,依法通过搬迁、转产等方式逐步退出。本项目选址区域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相符二、生产经营规模(六)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新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30000吨;已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20000吨。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新建工程废塑料破碎清洗处理能力30000吨/年,本项目年破碎、清洗30000吨废旧塑料,满足要求。相符(八)企业应具有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厂区作业场地面积。本项目租赁车间建筑面积为3000m2,车间内设置6条生产线,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材料,每条生产线长为10m宽为10m,本项目车间长60m,宽50m,可以满足设备存放需求。相符三、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九)企业应对收集的废塑料进行充分利用,提高资源回收利用效率,不得倾倒、焚烧与填埋。本项目收集的废塑料经破碎、清洗处理后制成塑料片,外售综合利用,不进行倾倒、焚烧与填埋。相符(十)塑料再生加工相关生产环节的综合电耗低于500千瓦时/吨废塑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用电量为50万kwh/a,折合电耗约16.7千瓦时/吨废塑料。相符(十一)PET再生瓶片类企业与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的综合新水消耗低于1.5吨/吨废塑料。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的综合新水消耗低于0.2吨/吨废塑料。本项目属于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综合新鲜水耗约0.1926吨/吨废塑料,低于1.5吨/吨废塑料。相符四、工艺与装备2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应采用自动化处理设备和设施。其中,破碎工序应采用具有减振与降噪功能的密闭破碎设备;清洗工序应实现自动控制和清洗液循环利用,降低耗水量与耗药量;应使用低发泡、低残留、易处理的清洗药剂;分选工序鼓励采用自动化分选设备。本项目破碎工段采用密闭设备并采用湿式破碎,且采取相应噪声治理措施;清洗工段自动化控制,清洗过程中不使用清洗药剂。本项目分选工序采用自动化分选设备。相符五、环境保护(十四)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要求建设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依法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本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价要求项目的建设应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要求建设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依法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符(十五)企业加工存储场地应建有围墙,在园区内的企业可为单独厂房,地面全部硬化且无明显破损现象。本项目车间四周建有围墙,车间地面全部硬化。相符(十六)企业必须配备废塑料分类存放场所。原料、产品、本企业不能利用废塑料及不可利用废物贮存在具有防雨、防风、防渗等功能的厂房或加盖雨棚的专门贮存场地内,无露天堆放现象。企业厂区管网建设应达到“雨污分流”要求。本项目原料、产品均在密闭厂房内存放,原材料区、成品区均具有防雨、防风、防渗等功能。厂区排水采取雨污分流。相符(十七)企业对收集的废塑料中的金属、橡胶、纤维、渣土、油脂、添加物等夹杂物,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企业不具备处理条件,应委托其他具有处理能力的企业处理,不得擅自丢弃、倾倒、焚烧与填埋。本项目原材料主要为电表箱、工具箱、电器外壳,可能存在的夹杂物为金属(铁丝和螺丝)和橡胶(胶条)等肉眼可见的非塑料类固废,经过人工分拣后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置。相符(十八)企业应具有与加工利用能力相适应的废水处理设施,中水回用率必须符合环评文件的有关要求。废水处理后需要外排的废水,必须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企业应采用高效节能环保的污泥处理工艺,或交由具有处理资格的废物处理机构,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理。除具有获批建设、验收合格的专业盐卤废水处理设施,禁止使用盐卤分选工艺。清洗废水采用“絮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工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以及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收水要求;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经清掏、晾干后,袋装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相符(十九)再生加工过程中产生废气、粉尘的加工车间应设置废气、粉尘收集处理设施,通过净化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目采用湿式破碎,生产过程中不产尘。相符(二十)对于加工过程中噪音污染大的设备,必须采取降噪和隔音措施,企业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本项目高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相符

根据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81号)的要求。

5、与《废塑料回收技术规范》(GB/T39171-2020)相符性

本项目与《废塑料回收技术规范》(GB/T39171-2020)相符性分析见表1-14

表1-14  本项目《废塑料回收技术规范》(GB/T39171-2020)相符性分析

序号《废塑料回收技术规范》(GB/T39171-2020)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4.总体要求 4.1宜按照GB/T19001、GB/T24001、GB/T45001 等建立管理体系 。本项目按照GB/T19001、GB/T24001、GB/T45001等建立管理体系相符4.2应建立劳动保护 、 消防安全责任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本项目建立劳动保护、消防安全责任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相符 4.3应建立环境污染预防机制和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制度。项目建成后建立环境污染预防机制和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制度 相符4.4宜建立废塑料回收信息管理制度 ,记录每批次废塑料的回收时间、 地点、 来源、 数量、 种类、 分拣后废塑料流向、 交易情况等信息, 并保存有关信息至少两年项目建成后建立废塑料回收信息管理制度,记录每批次废塑料的回收时间、地点、 来源、数量、种类、 分拣后废塑料流向、交易情况等信息,并保存有关信息至少两年相符4.5废塑料分拣企业应具备排污许可证环评要求项目建成后按照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相符 4.6废塑料回收过程中产生或夹杂的危险废物 ,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为危险废物的 , 应交由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危险废物相符4.7从事废塑料分拣的回收从业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项目在员工入职前,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相符5.收集 5.1应按废塑料的种类进行分类收集。废塑料分类及相应原生塑料应用参见附录A的表A.1 本项目回收的主要为废通用塑料和废通用工程塑料,按照塑料种类分类进行收集相符 5.2废塑料收集过程中应包装完整,避免遗撒本项目使用的废塑料主要由当地电业局、私营企业、国营企业提供,进入厂区内的废塑料主要为吨包和包装袋包装,且包装完整,回收过程无遗撒相符5.3废塑料收集过程中不得就地清洗 。本项目收集过程不进行清洗。本项目的清洗工序为预处理阶段的清洗。相符 5.4废塑料收集过程中应使用机械破碎技术进行减容处理,并配备相应的防尘、防噪声措施 。本项目采用机械湿式破碎技术进行减容处理,破碎过程不产尘,破碎设备采用安装减振基础、加强车间维护等措施进行降噪相符6.分拣6.1废塑料宜按废通用塑料、 废通用工程塑料、废特种工程塑料、 废塑料合金( 共混物 ) 和废热固性塑料进行分类 , 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分别进行处理 。本项目使用的为废通用塑料和废通用工程塑料,外购当地电业局、私营企业、国营企业的废塑料,且外购废塑料已经完成初步分类,本项目按照国家规定分别进行处理。相符6.2废塑料分选应遵循稳定、 无二次污染的原则 ,根据废塑料特点,宜使用静电分选、 近红外分选、 X射线荧光分选、 气流分选、 重介质分选、 熔融过滤分选、低温破碎分选及其他新型的自动化分选等单一和集成化分选技术本项目采用静电分选相符6.3废塑料分拣过程中如使用强酸脱除废塑料表面涂层或镀层,应配套酸碱中和工艺和污水处理设施本项目分拣过程中主要挑选其中的不可利用杂物以及对塑料进行分类,不使用强酸脱除废塑料表面涂层或镀层相符6.4废塑料分选过程中宜选出单一组分,达到后期高值化再生利用的要求;不能选出单一组分的,以不影响整体再利用为限;现有方法完全不能分离的,作为不可利用固体废物进行处置本项目分选采用静电分选的方式,主要是分选其中含有的橡胶相符6.5破碎废塑料应采用干法破碎技术,并采取相应的防尘、 防噪声措施, 产生的噪声应符合 GB12348的有关规定,处理后的粉尘应符合B16297 的有关规定;湿法破碎应配套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本项目破碎工序采用湿法破碎,并配套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破碎机通过安装减振基础、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产生的噪声可以满足GB12348的有关规定相符 6.6废塑料的清洗场地应做防水、防渗漏处理,有特殊要求的地面应做防腐蚀处理本项目租赁厂房地面应完成硬化,满足防水、防渗漏的要求相符 6.7废塑料的清洗方法可分为物理清洗和化学清洗,应根据废塑料来源和污染情况选择清洗工艺;宜采用高效节水的机械清洗技术和无磷清洗剂,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的化学清洗剂本项目废塑料使用物理方法进行清洗,采用高效节水的机械清洗,不使用清洗剂相符 分拣后的废塑料应采用独立完整的包装本项目分拣完成后的塑料,经过破碎、清洗、干燥、提纯后采用独立包装袋/吨包进行包装相符 废塑料分拣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应进行污水净化处理 , 处理后的水应作为中水循环再利用;污水排放应符合 GB8978或地方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塑料碎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不产生废塑料分拣废水,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90%循环使用,10%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后排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相符7.贮存7.1废塑料贮存场地应符合GB18599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租赁厂房地面已经完成硬化,符合GB18599的有关规定相符7.2不同种类的废塑料应分开存放,并在显著位置设有标识本项目外购的废塑料分区存放,并在显著位置设有标识相符 废塑料应存放在封闭或半封闭的环境中,并设有防火、 防雨、 防晒、 防渗、 防扬散措施, 避免露天堆放。本项目外购的废塑料储存在封闭车间内,并设有防火、 防雨、 防晒、 防渗、 防扬散措施相符7.3废塑料贮存场所应符合GB50016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废塑料储存场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相符8.运输 8.1废塑料运输过程中应打包完整或采用封闭的运输工具,防止遗撒本项目外购废塑料采用吨包包装和包装袋包装两种包装形式,运输过程中可确保包装完好,无塑料遗撒相符 8.2废塑料包装物应防晒、 防火 、防高温,并在装卸、 运输过程中应确保包装完好,无遗撒 本项目塑料碎片包装物采用吨包或包装袋包装,可以做到防晒、防火、防高温,同时可以确保塑料碎片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包装完好,无遗撒。相符8.3废塑料包装物表面应有标明种类、来源、 原用途和去向等信息的标识, 标识应清晰、 易于识别、 不易擦掉本项目产品包装物按要求设置废塑料种类标志,标明废塑料的来源、原用途  和去向等信息。相符 8.4废塑料运输工具在运输途中不得超高、超宽、 超载本项目原料及产品的运输均不得超高、超宽、超载,采用密闭车辆进行运输。相符

根据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废塑料回收技术规范》(GB/T39171-2020)的要求。

6、与《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64-2022)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64-2022)相符性分析见表1-15

表1-15  本项目《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64-2022)相符性分析

序号《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64-2022)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4、总体要求4.2宜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减少环境影响为原则,按照重复使用、再生利用和处置的顺序,选择合理可行的废塑料利用处置技术路线本项目采用破碎法进行废塑料的再生利用相符 4.3涉及废塑料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根据产生的污染物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排放标准。本项目属于废塑料的预处理单位,设置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以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排放标准相符4.4废塑料的产生、收集、贮存、预处理和再生利用企业内应单独划分贮存场地,不同种类的废塑料宜分开贮存,贮存场地应具有防雨、防扬散、防渗漏等措施,并按 GB 15562.2 的要求设置标识。建设单位属于废塑料的预处理单位,我单位涉及的废旧塑料主要为PC和ABS、PS、PC+ABS,属于废通用类塑料、废通用工程塑料,环评要求使用的塑料分开储存,贮存场地具备防雨、防扬散、防渗漏等措施,并按 GB 15562.2 的要求设置标识。相符4.54.5 含卤素废塑料的预处理与再生利用,宜与其他废塑料分开进行。我单位废塑料主要为PC和ABS、PS、PC+ABS,不对含卤素废塑料进行预处理相符 4.6废塑料的收集、再生利用和处置企业,应建立废塑料管理台账,内容包括废塑料的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相关台账应保存至少3年。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建立废塑料管理台账,台账内容包括废塑料的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台账至少保存3年以上相符4.7属于危险废物的废塑料,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利用处置。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危险废物相符4.8 废塑料的产生、收集、再生利用和处置过程除应满足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交通运输、消防等法规、标准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废塑料的生产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交通运输、消防等法规、标准的相关要求相符7 预处理污染控制要求7.1一般性要求7.1.1 应根据废塑料的来源、特性、污染情况以及后续再生利用或处置的要求,选择合理的预处理方式。本项目外购的废塑料采用破碎、清洗的方式进行预处理相符7.1.2 废塑料的预处理应控制二次污染。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 GB 31572 或 GB 16297、GB 37822 等标准的规定。恶臭污染物排放应符合 GB 14554 的规定。废水控制应根据出水受纳水体的功能要求或纳管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排放标准,重点控制的污染物指标包括悬浮物、pH 值、色度、石油类和化学需氧量等。噪声排放应符合 GB 12348 的规定。本项目采用湿式破碎,破碎工序不产尘,分类工序产生的少量粉尘经车间阻挡、自然沉降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产生的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以及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收水要求后,排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采取措施后可以满足GB12348的规定相符7.3 破碎要求废塑料的破碎方法可分为干法破碎和湿法破碎。使用干法破碎时,应配备相应的防尘、防噪声设备。使用湿法破碎时,应有配套的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本项目破碎方式采用湿式破碎,配套有污水收集和处理措施相符7.4 清洗要求7.4.1 宜采用节水的自动化清洗技术,宜采用无磷清洗剂或其他绿色清洗剂,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的清洗剂。本项目采用机械湿式破碎技术进行减容处理,破碎过程不产尘,清洗工序采用节水的自动化清洗技术,清洗过程不使用清洗剂相符7.4.2 应根据清洗废水中污染物的种类和浓度,配备相应的废水收集和处理设施,清洗废水处理后宜循环使用本项目产生的清洗废水经清洗设备配套的循环水池简单沉淀后,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90%循环利用,10%排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相符8 再生利用和处置污染控制要求8.1 一般性要求8.1.1 应根据废塑料材质特性、混杂程度、洁净度、当地环境和产业情况,选择适当的利用处置工艺。本项目结合废塑料材质特性、混杂程度、洁净度、当地环境和产业情况,采用破碎、清洗的工艺来处置废塑料相符8.1.2 应在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所在区域废塑料产生情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布局及规划、再生利用产品市场需求、再生利用技术污染防治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再生利用设施的生产规模与技术路线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允许类,建设单位结合当地废塑料产生情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布局及规划、再生利用产品市场需求、再生利用技术污染防治水平等因素,确定废旧塑料生产规模为3万吨,采用技术为破碎、清洗工艺。相符8.1.3 应根据废塑料再生利用过程产生的废水中污染物种类和浓度,配备相应的废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水宜进行循环使用,排放的废水应根据出水受纳水体功能要求或纳管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排放标准,重点控制的污染物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悬浮物、pH 值、色度、石油类、可吸附有机卤化物等。本项目设置污水处理站来处理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水经处理后,90%回用于生产,10%排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相符8.1.6 废塑料再生利用过程中应控制噪声污染,噪声排放应符合 GB 12348 的规定本项目废塑料生产中产生的噪声经采取措施后可以实现达标排放相符8.1.7 废塑料中的金属、橡胶、纤维、渣土、油脂等夹杂物,以及废塑料再生利用过程中产生的不可利用废物应建立台账,不得擅自丢弃、倾倒、焚烧与填埋,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利用处置环评要求企业对生产中产生不可利用废物建立台账,不得擅自丢弃、倾倒、焚烧与填埋相符

根据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64-2022)的要求。

7、与《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相符性

根据《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告 2012年 第55号),本项目与其相符性分析见表1-16

表1-16  本项目与《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第三条废塑料加工利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定及《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防止二次污染。禁止在居民区加工利用废塑料。禁止利用废塑料生产厚度小于0.025mm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5mm超薄塑料袋。禁止利用废塑料生产食品用塑料袋。禁止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塑料类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活动,包括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如输液器、血袋)等。无符合环保要求污水治理设施的,禁止从事废编织袋造粒、缸脚料淘洗、废塑料退镀(涂)、盐卤分拣等加工活动。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建设符合《废塑料回收技术规范》和《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64-2022)的要求(详见表1-14、1-15)。本项目用地性质属于二类工业用地,选址区域不属于居民区。本项目仅将回收的废塑料破碎成塑料片,不进行塑料制品的生产,不进行废塑料类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本项目不涉及造粒、缸脚料淘洗、废塑料退镀(涂)、盐卤分拣等加工活动。相符第四条废塑料加工利用单位应当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处理废塑料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垃圾、滤网;禁止交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或个人处置。禁止露天焚烧废塑料及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垃圾、滤网。本项目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残余垃圾主要包括废塑料夹杂物(主要为废金属)、循环清洗产生的金属、循环水池沉积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提纯工序产生的废橡胶,经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或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处置、利用单位均符合环保要求;本项目无造粒工序,不产生废滤网。相符第五条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应当符合《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和废塑料环境保护管理相关规定。禁止进口未经清洗的使用过的废塑料。禁止将进口的废塑料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进口许可证载明的利用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包括将进口废塑料委托给其他企业代为清洗。进口废塑料分拣或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废塑料应当进行无害化利用或者处置;禁止将上述残余废塑料未经清洗处理直接出售。进口废纸加工利用企业应当对进口废纸中的废塑料进行无害化利用或者处置;禁止将进口废纸中的废塑料,未经清洗处理直接出售。本项目使用的废塑料不涉及进口废塑料的使用。不涉及第六条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发现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类或者不符合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的进口废塑料,应当立即向口岸海关、检验检疫部门和所在地环保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处理工作。本项目使用的废塑料不涉及进口废塑料的使用。不涉及第七条废塑料加工利用集散地应当建立废塑料加工利用散户产生的残余垃圾和滤网集中回收处理机制。鼓励废塑料加工利用集散地对废塑料加工利用散户实行集中园区化管理,集中处理废塑料加工利用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鼓励有条件的废塑料加工利用集散地申请开展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申请开展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目前,项目所在区域未对废塑料加工利用单位实行集中化管理,无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集中回收处理单位。不涉及

根据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要求。

8、与《废塑料再生利用技术规范》 (GB/ T37821 -2019)相符性

本项目与《废塑料再生利用技术规范》 (GB/ T37821 -2019)相符性分析见表1-17

表1-17  本项目《废塑料再生利用技术规范》 (GB/ T37821 -2019)相符性分析

序号《废塑料再生利用技术规范》 (GB/ T37821 -2019)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5.破碎要求 5.1破碎过程宜采用高效节能工艺技术及设备。5.2干法破碎过程应配备粉尘收集和降噪设备。 5.3采用湿法破碎工艺应对废水进行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5.4 破碎机应具有安全防护措施本项目外购废塑料在生产车间进行湿式破碎,破碎废水全部随物料进入清洗工序,最终排入厂区污水站。相符6.清洗要求 6.1宜采用节水清洗工艺,清洗废水应统一收集 、分类处理或集中处理,处理后应梯级利用或循环使用6.2应采用低残留、环境友好型清洗剂,不得使用有毒有害和国家严令禁止的清洗剂6.3厂内处理后的排放废水,需进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的执行GB/T31962要求;直接排放的需满足当地环境保护管理要求本项目清洗过程不采用清洗剂,清洗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90%回用,剩余10%汇同生活污水一起经厂总排口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相符7.干燥要求7.1 宜采用离心脱水、鼓风干燥、流化床干燥等工艺,应使用低能耗设备。7.2 干燥气应集中收集、进入废气处理设施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本项目采用离心脱水方式、鼓风干燥机进行干燥。项目电加热鼓风干燥机干燥温度较低,约为50℃,不产生废气相符8.分选要求8.1 应采用密度分选、旋风分选、摇床分选等技术,目标塑料分选率≥90%。8.2 宜使用静电分选、近红外分选、X 射线分选等先进技术,目标塑料分选率≥95%。8.3 应选择低毒、无害的助剂分选废塑料。8.4 分选废水应集中收集处理,不得未经处理直接排放。8.5 采用密度分选工艺应有高浓度盐水处理方案和措施。本项目采用静电分选机的方式进行分选塑料,相符10.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 10.1 塑料再生加工相关生产环节,每吨废塑料的综合电耗应低于500kW·h。10.2废 PET 再生瓶片类企业及其他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的企业,每吨废塑料的综合新鲜水消耗量低于1.5t。废塑料再生造粒企业,每吨废塑料的综合新鲜水消耗量低于 0.2t。本项目属于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的企业,每吨废塑料的综合电耗为16.7kW·h,每吨废塑料综合新鲜水消耗量为0.1926t, 11.环境保护要求 11.1 废塑料再生利用企业应执行 GB31572、GB8978、GB/T31962、GB16297和GB14554 有相关地方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11.2 收集到的清洗废水、分选废水、冷却水等,应根据废水污染物的情况选择分别处理或集中处理。废水处理应采用物化、生化组合处理工艺、膜处理等技术,减少药剂的使用和污泥的产生。11.3 再生利用过程中收集的废气应根据废气的性质,采用催化氧化、低温等离子、喷淋等处理技术。如再生利用过程的废气中含氯化氢等酸性气体,应增加喷淋处理设施,喷淋处理产生的污水按 11.2 执行。11.4 再生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应执行 GB18599;属于危险废物的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11.5 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企业可自行处理,或交由污泥处理企业处理,不得随意丢弃。11.6 不得在缺乏必要的环保设施条件下焚烧废弃滤网、熔融渣。11.7 再生利用过程应进行减噪处理,执行 GB12348。11.8 应建立完善的污染防治制度,定期维护环境保护设施,建立完整的废水处理、废气治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等环境保护相关记录。本项目产生的清洗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90%回用,剩余10%汇同生活污水一起经厂总排口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排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有合理的处置方式。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不随意丢弃 

根据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废塑料再生利用技术规范》的要求。

9、与民权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相符性

根据《河南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豫政办〔2013〕107号),民权县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如下:

1民权县一水厂地下水井群(共6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30米、南30米、北30米、西50米的区域(1~3号取水井)4~6号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2民权县二水厂地下水井群(共5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30米的区域。

经现场勘查,本项目距离民权县一水厂地下水井群的距离为4.3km,距离民权县二水厂地下水井群的距离为3.8km,因此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项目建设符合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划要求

10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位于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兴业路中段北侧006号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如下:

(1)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选址区域“三线一单”要求;

(2)本项目选址区域用地性质属于二类工业,符合民权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

(3)项目选址区域远离城市居民区、商业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且避开受环境威胁的地带、地段和地区。

(4)本项目选址位于商丘市民权县兴业路中段北侧006号,项目选址区域500m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目标主要包括南华社区E320m)、金信国际城(W、385m);企业所在厂区内的企业包括无名木柜厂S17m,产品为木柜),厂区周边的企业主要包括民权佳丰制冷有限公司(N、邻,倒闭)、左岸酒庄(W主要从事葡萄酒的销售、 民权县文达通风设备有限公司(E、邻),周边无食品企业

根据分析,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对周边企业影响较小,周边企业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也不会对本企业造成影响,因此,本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

(5)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排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废气、噪声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得到妥善处置,项目营运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项目由来

本项目为民权县塑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处理30000吨非金属废料和碎屑项目,生产的产品主要为塑料碎片。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项目行业类别属于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见表2-1。

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421和422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废电池、废油加工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机动车、废电机、废电线电缆、废钢、废铁、金属和金属化合物矿灰及残渣、有色金属废料与碎屑、废塑料、废轮胎、废船、含水洗工艺的其他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农业生产产生的废旧秧盘、薄膜破碎和清洗工艺的除外)//

本项目属于废塑料加工处理(含水洗),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项目地理位置及项目周围情况

项目位于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兴业路中段北侧006号(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厂区北为民权佳丰制冷有限公司(已倒闭),项目西南侧为商丘龙辉实业有限公司仓库,项目车间南侧为厂区道路,厂区道路南侧为无名木柜厂,西侧为左岸酒庄,东侧为民权县文达通风设备有限公司厂区西侧385m为金信国际城,东侧320m为南华社区项目周边环境概况示意图见图2

3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投资2000万元,租赁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的闲置厂房,车间内部设有生产区、原料区、成品区等本项目建设内容见表2-2

表2-2  项目建设内容

工程类型建筑名称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内部设置生产区、原料区、成品区租赁厂房辅助工程办公区活动板房,50平方米,办公,位于生产车间内部租赁厂房公用工程供水由供水管网提供,满足日常生产办公用水需要利用现有供电用电量约为50万度/年,由当地电网直接接入利用现有排水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排入雨水管网;项目清洗废水经清洗设备配套循环水池简单沉淀后,再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絮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池”)处理后90%回用于生产,10%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商丘龙辉实业有限公司院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新建/依托现有环保工程废气项目粉碎工序为湿法破碎,基本不产尘;分拣产生的粉尘经车间阻挡、自然沉降后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新增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商丘龙辉实业有限公司院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清洗废水经清洗设备配套循环水池简单沉淀后,再经处理工艺为“絮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池”的污水处理设施1座(处理规模100m3/d)处理后90%回用于生产,10%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新建/依托现有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车间隔声,对各机械设备增设减振基础,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采取上述措施后,噪声达标排放新增固废一般固废暂存间、生活垃圾箱新增

4、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1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以及能源使用表

项目营运期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见表2-3

表2-3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名称年用量形态规格及包装形式储存位置备注电表箱、工具箱、电器外壳30000吨固态吨包包装和袋装原料区外购,主要来自各地电业局招标,国营、私营企业,主要成分为PC、PS、ABS、PC+ABSPAC1.2吨固态袋装原料区/PAM0.12吨固态袋装原料区/水6018m3///自来水管网电50万度///市政供电

  (2)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详见下表。

表2-4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

名称组分及理化特性燃烧特性毒性PC(聚碳酸酯)聚碳酸酯,具有相对密度小(1.2g/cm3)、热导率低、具高强度及弹性系数、高冲击强度、耐疲劳性佳、尺寸稳定性良好、高度透明性及自由染色性等优点,其高温下遇水易分解,绝缘性能优良,介电系数3.0~3.2,耐电弧性120s。广泛地用于玻璃装配业、汽车工业和电子、电器工业,其次还有工业机械零件、光盘、包装、计算机等办公室设备、医疗及保健、薄膜、休闲和防护器材等。熔点:220~230℃稍难燃烧,离火后不能继续燃烧,火焰呈黄色,有黑烟,燃烧时会软化,但无熔融滴落现象,有特殊气味散出。无毒AB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塑料)ABS塑胶原料树脂(丙烯腈-苯乙烯-丁二烯共聚物)是一种强度高、韧性好、易于加工成型的热塑型高分子材料结构。该产品具有高强度、低重量的特点。不透明的,外观呈浅象牙色、无毒、无味,兼有韧、硬、刚的特性。是常用的一种工程塑料。比重:1.05克/立方厘米、成型收缩率:0.4~0.7%、成型温度:200~240℃ 、干燥条件:80~90℃/2小时。挤出、模压、吹塑、热成型、印刷、粘接、涂覆和机加工,最重要的加工方法是注塑。一般的ABS熔点为170℃左右。ABS燃烧缓慢,火焰呈黄色,有黑烟,燃烧后塑料软化、烧焦,发出特殊的肉桂气味,但无熔融滴落现象。无毒PS(聚苯乙烯系塑料)PS(聚苯乙烯系塑料)是指大分子链中包括苯乙烯基的一类塑料,是一种热塑性树脂,为有光泽的、透明的珠状或粒状的固体。密度1.04~1.09,透明度88%~92%,折射率1.59~1.60。在应力作用下,产生双折射,即所谓应力-光学效应。产品的熔融温度150~180℃,热分解温度300℃,热变形温度70~100℃,长期使用温度为60~80℃。聚苯乙烯流动性好,加工性能好,易着色,尺寸稳定性好。可用注塑、挤塑、吹塑、发泡、热成型、粘接、涂覆、焊接、机加工、印刷等方法加工成各种制件。易燃,离火后能继续燃烧,火焰上端呈金黄色,燃烧时会软化起泡,无液体滴落,并发出浓烟黑柱,发出苯乙烯单体的“甜香味”无毒PAC聚合氯化铝,简称聚铝,英文缩写为PAC,无机高分子水处理药剂,无色或黄色粉状固体,易溶于水及稀酒精,不溶于无水酒精及甘油,有吸附、凝聚、沉淀等性能。不易燃无毒,有腐蚀性PAM聚丙烯酰胺(PAM)是一种线型高分子聚合物,化学式为(C3H5NO)n。在常温下为坚硬的玻璃态固体,热稳定性良好,能以任意比例溶于水,水溶液为均匀透明的液体。可燃无毒

(3)原料种类及来源

①原料种类

项目原料聚碳酸酯PC)和丙烯腈-烯-苯乙烯共聚物(ABS、聚苯乙烯树脂(PS)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依据《废塑料回收技术规范》(GB/T39171-2020),本项目的外购的废塑料为废通用塑料、废通用工程塑料,外购含有卤族元素的塑料,不外购受到危险化学品、农药、药物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不外购废弃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塑料类危险废物,不外购氟塑料等特种工程塑料

本项目生产的产品外售主要用于生产电表箱、电器外壳、工具箱等,不用于制造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制品或材料、给水管道等的生产,出厂要求在产品包装上注明为再生产品。

本项目原料在进厂前,要求原料供应商先进行初步分选,按照原料树脂种类进行分类,确保原料的质量,减少杂质含量,控制原料质量并确保原料质量满足本项目需求。

②原料来源

本项目不进行废旧塑料的回收,项目所用原料为电业局更换的废电表箱和工具箱、电器生产厂家产生的废电器外壳,外购的废旧塑料具有成分相对单一、塑料纯态时无毒无害的特点。对含有卤族元素的塑料、氟塑料、医疗废物、农药、化工编织袋等及其他有危险残留物的弃置塑料制品和含油废塑料,本项目不予接纳。且在进行原料购买时,与原料销售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制定台账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数量及种类、预处理情况等,确保原料满足项目生产及环保要求。

5、设备清单

表2-5    项目生产设备变化情况一览表

序号设备名称单位项目设备数量规格所用工序1粉碎机台61000型破碎2上料螺杆机台24/上料、输送3储料斗台6/储存半成品4分离分选机台6/水循环清洗5甩干机台6/干燥6干燥机台6/干燥,电加热7传送带条12/输送8静电分离机台2/提纯

本项目拟购置6条破碎清洗生产线,每条生产线破碎机的产能为3~4t/h,配套分离分选机清洗、甩干机、干燥机的产能均与破碎机相匹配,项目年产300d,每天生产8h,则6破碎清洗生产线生产能力为36000~43200t/h,满足项目设计产量的要求静电分选机属于辅助生产设备,针对原料为废电表箱生产的产品进行分选。

6、产品方案

表2-6  本项目产品和产能

序号产品名称产量规格1塑料碎片28900吨/年直径0.5~1cm

7、公用工程

(1)供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包括生活用水、生产用水,用水来自厂区市政管网总用水量为6018m3/a

职工生活用水

项目建成后职工20人,均不在厂食宿,参照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1/T385-2020本项目生活用水量40L/(人·d),则本项目职工生活用水量为0.8m3/d、240m3/a

清洗用水

本项目设置6台分离分选机,每3台分离分选机共用1座循环水池(循环水池容积为(6*1.5*1.5m),分离分选机清洗过程中使用的水经分离分选机出水口流入循环水池内,经循环水池简单沉淀后,再经管道进入厂区内污

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洗涤用水水质标准,清洗废水总量的90%经管道进入分离分选机内,回用于清洗工序。根据业主提供资料以及设备参数,每台分离分选机进水量为2.0m3/h,经计算,分离分选机循环水流量约为96m3/d,蒸发损耗水量按循环水量的10%计算,则清洗工序蒸发损耗水量为9.6m3/d,清洗废水产生量为86.4m3/d,清洗废水中用于清洗工序的回用水量为77.76m3/d、23328m3/a,剩余10%(8.64m3/d、2592m3/a)经厂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因此,本项目清洗工序新鲜水量为18.24m3/d、5472m3/a。

破碎工序用水

项目共设有6台粉碎机,粉碎机每天运行8h,为使粉碎机更好的运转并减少粉碎工段粉尘的产生,在每台粉碎机上端设置2个洒水喷头,每个喷头喷水流量为0.025L/s,则总用水量为8.64m3/d(2592m3/a),由于破碎机工作过程中会造成一部分水损耗,损耗量按照用水量的10%计,则破碎用水损耗量为0.864m3/d(259.2m3/a)。剩余水随产品进入下一道水洗工序,清洗后由塑料碎片带入脱水工段的水量为7.776m3/d(塑料经破碎后,水分携带量已基本饱和),在脱水工段脱掉约 98%的总水量,折合7.62m3/d(2286m3/a),另外约2%的水分进入产品(带入产品的水量为0.156m3/d46.8m3/a),带入产品的水量约70%在干燥阶段进行蒸发。脱水工段产生的废水经回水管道直接回用于破碎工序,不外排,故破碎工序新鲜水补充量为1.02m3/d(306m3/a)

综上,项目新鲜水总用量为20.06m3/d(6018m3/a)。

(2)排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定期更换的清洗废水和脱水机产生的废水,脱水机废水经回水管道回用于破碎工序,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后90%经管道进入分离分选机内,回用于清洗工序,10%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职工生活污水经商丘龙辉实业有限公司院内化粪池收集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水平衡图图2-1所示。

 

 

 

 

 

 

 

 

 











 

 

图2-1  本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d

(3)供电本项目用电来自市政供电电网,可满足生产、生活需要。

8、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拟用职工20人,员工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年工作日300天,8小时工作制

9、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车间入口位于厂区南侧,紧邻厂区道路,方便原料以及产品的运输,本项目使用车间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南北宽50m,东西长60m,整个车间划分为三部分,一部分生产区、一部分为原料区,一部分为成品区,生产区位于车间北侧和东侧位置,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塑料碎片每条生产线的占地面积约为100平方米,长度和宽度分别为10m*10m,每条生产线的间距约为4m,原料区位于车间西侧位置,项目车间的布置按照生产工艺的先后进行布置,总体布局合理、美观,功能分区明确。

本项目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3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一、生产工艺流程

1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分析

本项目租赁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主要是对设备安装等。由于施工期较短,且项目施工期大部分为室内作业,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次环评不再对施工期进行分析。

2、营运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如图2-2所示。


 

 

 

 

 

 

 

 

 

 

 

 

 

 

 

 

图2-2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设计生产ABS和PC、PS、ABS+PC四种产品,原料主要来源于当地电业局更换的废电表箱和废工具箱,电器生产企业生产中产生的废电器外壳等,项目产品为塑料碎片,主要外售下游塑料加工企业。项目生产工艺大致分为原料分类投料破碎水循环清洗、干燥、提纯、吨包包装等环节。

原料进厂时首先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每批次废塑料的回收时间、地点、来源(包括名称和联系方式)、数量、种类、预处理情况,并做好月度和年度汇总工作。

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1)分类、上料本项目塑料原料主要为废电表箱外壳、废工具箱、废电器外壳,由于废电表箱外壳、废工具箱、废电器外壳来料材质均有些许差别,首先需要对原料进行初步的分类,根据来料材质,大概分为PS、PC、ABS、PC+ABS,分类是由人工在地面专门的分类区,对塑料进行初步分拣,同时将塑料中的其他杂质如铁丝、螺丝等金属杂质去除(分类出的铁丝和螺丝主要是废电表箱外壳、废工具箱在运输过程由于碰撞和振动掉落下来的,本项目不对原料上本身带有的螺丝和铁丝进行拆卸),以便提高加工的质量。分类产生的固废由厂区固废桶收集后外卖给废品回收站。人工分类后的塑料转移至上料区,由人工进行上料。

(2)破碎:人工将分类后的各类废旧塑料通过传送带进入破碎机破碎为小片,项目采用的破碎机为刀片式,破碎机通过电动机带动刀盘高速旋转,在动刀高速转动的过程中与定刀形成相对运动的趋势利用动刀与定刀之间形成的间隙将大块塑料进行破碎,粉碎后的塑料粒直径约为14mm~22mm,为防止粉尘的产生以及塑料碎片的飞溅,本项目粉碎工序采用湿法粉碎工艺,在粉碎产尘部位处设置洒水喷头进行喷水,通过管道喷水使水与原料充分混合,可以有效的减少粉尘的产生和塑料碎片的飞溅

(3)水循环清洗:破碎后的塑料片输送至分离分选机内进行清洗,项目共设置6台分离分选机,其中每3台分离分选机共用1座循环水池,分离分选机在工作中产生的废水经管道进入循环水池内简单沉淀后,在经过管道泵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90%经管道进入分离分选机内,回用于清洗工序。10%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分离分选机利用机械的摇动和水流的冲洗作用使破碎后塑料片和含有的金属(主要为铁丝和螺丝)按照密度进行分离。分离后的塑料进入分离分选机配套储料斗内,金属进入分离机尾部料斗内。

(4)干燥:本项目干燥分为两步,第一步为甩干机甩出塑料碎片含有的水分,甩干后的塑料碎片进入干燥机进行加热干燥,分离出的塑料碎片,通过螺旋输送机进入甩干机进行甩干后,在通过螺杆输送机进入储料斗内,然后再通过皮带输送机进入干燥机内,干燥机的温度为40左右,干燥温度较低,因此干燥工序不产生废气。

(5)提纯:本项目使用静电分选机对干燥后的塑料进行提纯,静电分选是利用各种塑料不同的静电性能来进行分选,本项目原料上会带有少量的橡胶(主要为废电表箱外壳携带的密封条),塑料静电分离机,经过振动电机振动使塑料混合物均匀振落在负极电辊上(转速可调50~500转/m)。由负极电辊带动物料进入正极电极场区,高压电极场区带电,正极电辊对导电体颗粒(塑料部分)产生吸引力使导电体物料落入导电体出料口。负极电流随着负极电辊转动,非导电体物料(橡胶部分)吸附在负极电辊上面,随着滚筒转动,非导电体物料(橡胶部分)被毛刷刷掉,落入二级进料斗,完成整个分离的效果。

(6)吨包:提纯后的物料使用吨包进行包装

2-7 产排污环节一览表

分类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名称治理方法/去向废气污染物分类工序颗粒物分类工序位于封闭车间内,车间阻挡、自然沉降废水清洗废水CODCr、BOD5、氨氮、SS、石油类、总磷 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后,90%经管道进入分离分选机内,回用于清洗工序。10%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废水CODCr、BOD5、氨氮、SS 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租赁厂区化粪池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管网,进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固体废物一般固废职工办公生活生活垃圾厂内收集,每天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原料分类工序原料杂质(铁丝、螺丝)分类产生的固废由厂区固废桶收集后外卖给废品回收站循环水池循环水池沉渣(泥沙、塑料)定期清理,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泥沙)定期清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水循环清洗金属(铁丝和螺丝)分类产生的固废由厂区固废桶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静电分选橡胶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噪声噪声生产设备噪声设备减震、消声处理、室内门窗采用密闭措施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商丘龙辉实业已建厂房进行建设,商丘龙辉实业为厂房建设单位,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根据现场调查,车间现状为空厂房,不存在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民权县对项目区域的功能区划,其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为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根据商丘市环境监测站公布的 2022年商丘市环境空气质量数据,本次评价选取2022年作为评价基准年,其中获取连续 1 年中 365 个日均值数据,每月至少有30个有效数据(其中2月有29个),数据有效性满足 GB3095-2012和 HJ663中关于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经统计分析环境质量调查数据统计结果如下

表3-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统计表    单位:μg/m3(CO单位mg/m3

监测区域监测因子监测值标准值超标倍数是否达标民权县PM2.5年均值46年均:350.31超标24h平均第95百分位数12324h平均:750.60超标PM10年均值80年均:700.14超标24h平均第95百分位数16624h平均:1500.11超标SO2年均值7年均:600达标24h平均第98百分位数1524h平均:1500达标NO2年均值22年均:400达标24h平均第98百分位数5324h平均:800达标CO24h平均第95百分位数1.024h平均:40达标O38h平均第90百分位数1648h平均:1600.03超标

通过以上监测结果分析可知,评价区域内大气环境中SO2、NO2年平均浓度、CO24h 平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PM2.5、PM10年平均浓度、O38h平均浓度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为不达标区

针对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现状,商丘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商丘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指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 经济社会发展,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聚焦重污染 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推进产 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 点行业和重点污染源治理,着力推进大气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精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年度空气质量改善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随着《商丘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实施,商丘市环境空气质量将会逐步得到改善。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产生的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生产废水(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大沙河,大沙河位于项目东侧1109m本次评价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采用大沙河戚店断面20226月~12月的例行监测数据,水质监测数据见表3-2

表3-2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单位:mg/L

地表水体检测时间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大沙河戚店断面2022.123.60.6870.042022.112.530.2150.0722022.104.51.0640.112022.94.640.5680.1212022.84.700.460 0.0592022.72.900.3850.1942022.64.781.380.143Ⅳ类标准值  101.50.3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

由监测数据可知,项目区域地表水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

3、声环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不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4、生态环境

本项目周围主要为道路及其他工业厂房等,地表植被主要为野草、灌木等当地农作物,生态环境一般。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未发现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动植物。因此,本次评价不进行生态现状调查

5、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影响。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具体编制要求“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土壤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结合现场调查及工艺分析,本项目位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项目租赁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厂房地面均进行硬化,因此项目不存在土壤污染途径,不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7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为了解评价范围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引用《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监测数据【监测点位:大周庄村水井,位于项目东南3.0km本项目所处位置地下水流向西北向东南,大周庄村位于本项目下游;监测单位:河南海德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监测时间:2023年02月11日~02 月12日)本项目引用监测点位位置位于。具体监测结果见表3-4

表3-4   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序号 监测因子大周庄村水井监测值标准指数超标率(%)最大超标倍数评价标准1pH8.10~8.200.73~0.80006.5~8.52总硬度(mg/L)356~3640.79~0.8100≤4503耗氧量(mg/L)0.45~0.610.150~0.20300≤3.04溶解性总固体(mg/L)655~6820.66~0.6800≤10005氨氮(mg/L)0.18~0.190.36~0.3800≤0.506总大肠菌群(MPN/100mL)<2/00≤3.07硝酸盐氮(mg/L)0.69~0.700.035~0.03500≤20.08氟化物(mg/L)0.76~0.790.76~0.7900≤1.09菌落总数(CFU/mL)未检出/00≤10010亚硝酸盐氮(mg/L)未检出/00≤1.0011挥发性酚(mg/L)未检出/00≤0.00212石油类(mg/L)未检出////13锰(mg/L)0.05~0.060.5~0.600≤0.1014砷(mg/L)未检出/00≤1015K+(mg/L)0.91~1.02////16Na+(mg/L)194~1960.97~0.980020017Ca2+(mg/L)4.5~3.8////18Mg2+(mg/L)4.0~5.1////19(mg/L)0////20HCO3- (mg/L) 314~328////21Cl-(mg/L)45~450.178~0.17900≤25022SO42- (mg/L)47~470.19~0.1900≤25023氰化物(mg/L)未检出/00≤0.0524铅(μg/L)未检出/00≤1025铁(mg/L)0.12~0.210.40~0.7000≤0.326铬(六价)(mg/L)未检出/00≤0.0527镉(μg/L)未检出/00≤528汞(μg/L)ND/00≤129铜(μg/L)未检出/00≤100030苯(μg/L)未检出/00≤10.031甲苯(μg/L)未检出/00≤70032二甲苯(μg/L)未检出/00≤500

由上表可知,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评价区域地下水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的要求

环境

保护

目标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见表3-3

表3-3  项目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名称坐标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方位相对厂界距离经度纬度金信国际城115.13704134.620044居民环境空气二类区W385m南华社区115.14562434.619637居民环境空气二类区E328m

2、声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4、生态环境

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目前为工业厂房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二级标准限值

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并满足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入网水质要求

3-5   污水综合排放三级标准限值以及污水处理厂收水要求     单位:mg/L

指标名称CODBOD5氨氮SS总磷石油类污水综合排放三级标准限值500300/400/20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入网水质要求45020040300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表3-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值    单位:dB(A)

指标名称昼间夜间3类标准限值6555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总量

控制

指标

根据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结合该项目特点,确定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为:废水:COD、氨氮。控制指标如下:

1)项目废水污染量总量分析如下:

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商丘龙辉实业有限公司院内化粪池处理后、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COD标准限值50mg/L,NH3-N标准限值5mg/L,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量为纳管COD0.72t/a、氨氮0.0307t/a;终排COD0.1392t/a、氨氮0.0139t/a。本项目废水污染物进行等量替代,从民族街东段金先武宰羊减排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中进行等量替代COD0.1392t/a氨氮:0.0139t/a后,民族街东段金先武宰羊可用减排量剩余量为:COD21.5353t/a氨氮:0.1598t/a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项目租用现有标准化厂房,不新增用地,施工期主要是对设备安装。项目选址距离噪声敏感点较远,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1、废气

1.1废气排放情况

本项目破碎工序为湿法破碎,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表14,废塑料加工工业预处理单位湿法破碎无产尘分析,因此湿法破碎工序无粉尘产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为人工分拣工序产生的少量粉尘。由于进厂的废塑料表面可能含有浮尘,在分类工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由于本项目外购的原料均来自当地电业局,国营、私营企业产生的废电表箱、工具箱、电器外壳,原料本身比较干净,浮尘携带量很少,因此粉尘产生量极少,评价不进行定量计算,项目生产过程中车间密闭,通过车间厂房的阻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2监测要求及计划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本项目运营期环境自行监测计划如下表4-1所示。

表4-1  废气监测计划内容一览表

序号监测项目监测因子监测频次监测点1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1次/年上风向1个、下风向3个

2、废水

本项目清洗废水经循环水池收集后,再经管道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后的废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洗涤用水水质标准,90%经管道进入分离分选机内,回用于清洗工序,10%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甩干产生的废水经回用管道回用于破碎工序,生活污水经租赁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2.1废水源强分析

根据水平衡分析,本项目员工生活用水量约240m3/a,污水产生率按 80%计算,即本项目生活污水量为192m3/a,主要污染物有CODCr、BOD5、SS及氨氮。类比居民生活污水水质,主要污染物为COD300mg/L、SS200mg/L、BOD5180mg/L、NH3-N25mg/L。生活污水经商丘龙辉实业有限公司院内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4-2

4-2  项目废水污染物产排情况

污水源主要污染因子废水产排情况水量(t/a)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治理措施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a)生活污水COD1923000.057650m3化粪池2400.0461 SS2000.03841600.0307 氨氮250.0048240.0046 BOD51800.03461440.0276

(2)生产废水

①清洗工序废水

本项目设置6台分离分选机,每3台分离分选机共用1座循环水池(循环水池容积为(6*1.5*1.5m),本项目设置2座循环水池,分离分选机清洗过程中使用的水经分离分选机出水口流入循环水池内,经循环水池简单沉淀后,再经管道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洗涤用水水质标准,清洗废水总量的90%经管道进入分离分选机内,回用于清洗工序,10%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业主提供资料以及设备参数,每台分离分选机进水量为2.0m3/h,经计算,分离分选机循环水流量约为96m3/d,蒸发损耗水量按循环水量的10%计算,则清洗工序蒸发损耗水量为9.6m3/d,每日补充新鲜水量为9.6m3/d,清洗废水产生量为86.4m3/d,清洗废水中用于清洗工序的回用水量为77.76m3/d、23328m3/a,剩余10%(8.64m3/d、2592m3/a)经厂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脱水工序废水

根据上文分析,清洗后由塑料碎片带入脱水工段的水量为7.776m3/d(塑料经破碎后,水分携带量已基本饱和),在脱水工段脱掉的水量为7.62m3/d(2286m3/a)其余部分进入产品部分在干燥工段蒸发

脱水工段产生的废水经回水管道回用于破碎工序,不外排。

生产废水水质

根据上述分析,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清洗废水产生量为86.4m3/d、25920m3/a,清洗废水经处理后,90%回用于生产,10%经污水管道进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所用原料为外购的各种材质的电表箱、工具箱、电器外壳,原料较干净,清洗工序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原料带入的细沙、泥土等无机物,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5、NH3-N、SS、总磷、石油类,由于本项目清洗工序为物理清洗,且清洗过程不添加清洗剂,因此清洗废水呈现的特性为SS浓度较高,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 4220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推荐的PS/ABS再生塑料粒子清洗或湿法破碎+清洗工艺废水污染物排放系数以及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左文武编写的《废塑料综合利用废水处理工程实践》,同时类比同类型项目废水污染物产生情况,来确定本项目清洗废水水质情况,生产废水污染物浓度为COD1300mg/L、BOD5500mg/L、SS550mg/L、NH3-N20mg/L、总磷1.5mg/L、石油类15mg/L

2.2废水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1)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析 

本项目生活污水沿车间内管道排入厂区检查井内,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化粪池处理,根据调查商丘龙辉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建有1座化粪池,化粪池处理能力为50m3/d(停留时间24h,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64m3/d经调查,厂区内入驻企业合计废水量约为18m3/d,园区化粪池余量可满足本项目需求,园区化粪池主要接收厂区内企业员工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主要为COD、氨氮、SS、BOD5等,水质较为简单,从水质分析,厂区化粪池可接收本项目废水。园区化粪池由商丘龙辉实业有限公司负责管理运行,本项目生活污水仅依托处理。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商丘龙辉实业有限公司院内化粪池(50m3)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见下表。

表4-3  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水质项目废水量(m 3 /a)CODBOD5SS氨氮生活污水产生浓度(mg/L)19230018020025产生量(t/a)0.05760.03460.03840.0048化粪池处理后浓度(mg/L)19224014416025化粪池处理后排放量(t/a)0.04610.02760.03070.004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mg/L)/500300400/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45020030040

由上表可知,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以及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2)生产废水处理措施分析

(1)生产废水

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脱水工序产生的废水,脱水工序产生的废水经回水管道回用于破碎工序,清洗废水经循环水池简单沉淀后,再经管道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洗涤用水水质标准,清洗废水总量的90%经管道进入分离分选机内,回用于清洗工序,10%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清洗废水产生量为86.4m3/d、25380m3/a其中77.76m3回用于清洗工序。8.64m3外排进入厂区污水管网,进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清洗废水水质为COD1300mg/L、BOD5500mg/L、SS550mg/L、NH3-N20mg/L、总磷1.5mg/L、石油类15mg/L

项目拟设计1座处理规模100m3/d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设计为“絮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后,排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工艺流程详见图4-1。


 

 

 

 

 

 

图4-1  项目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生产废水首先进入循环水池进行简单沉淀后,在“絮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后90%经管道进入分离分选机内,回用于清洗工序,10%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生产废水产生总量为86.4m3/d、25920m3/a,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100m3/d,可满足项目废水处理需求。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处理效果详见表4-4

表4-4  污水处理设施各单元废水处理效果

处理单元污染物种类CODBOD5SS氨氮总磷石油类絮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进水(mg/L)1300500550201.515出水(mg/L)2602527.5100.756去除效率(%)80959550506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洗涤用水标准-303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mg/L)500300400//20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450200300405/

由上表可知,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可以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洗涤用水标准90%回用于破碎和清洗工序,10%外排

依据《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指南废旧资源加工工业》附录A.2推荐非塑料行业推荐的预处理可行技术包括沉淀、气浮、混凝、调节等。生化处理:活性污泥法,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BR,缺氧/好氧法A/O,厌氧/缺氧/好氧法A/O,膜生物法MBR,曝气生物滤池BAF,生物接触氧化法,周期循环活性污泥法(CASS)可选取上述工艺的改进工艺。本项目采用“絮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的处理工艺属于可行技术,综上,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工艺可行。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90%经过管道进入分离分选机内,回用于清洗工序,10%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一起通过总排口(依托租赁厂区)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中各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见表4-5

表4-5  本项目综合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废水种类废水量(t/a)污染物名称产生情况治理措施排放情况排放去向mg/Lt/amg/Lt/a清洗废水2592COD13003.3696污水处理设施2600.6739 进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BOD55001.2960250.0648 SS5501.425627.50.0713 NH3-N200.0518100.0259 总磷1.50.00390.750.0019 石油类150.038960.0156 生活污水192COD3000.0576 化粪池2400.0461 进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BOD51800.0346 1440.0276 SS2000.0384 1600.0307 NH3-N250.0048 250.0048 综合废水2784COD258.620.72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258.620.72进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BOD533.190.092433.190.0924SS36.640.10236.640.102NH3-N11.030.030711.030.0307总磷0.680.00195.60.0156石油类5.60.01565.60.0156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废水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以及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可以进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3)依托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

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位于县城东南部,工业路与大沙河交叉口西南角。工程已进行扩建,扩建后规模为5万m3/d,服务范围:北至北环路、东到大沙河西岸,南至南环路,西到西环路,服务面积约为16平方公里。污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排放标准。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兴业路中段北侧006号,位于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选址区域铺设有污水管网,且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后,能够满足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要求。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5万t/d,本项目废水产生量为9.28m3/d,占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的0.01856%,占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的比例较小。目前,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中,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水进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

2.3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见下表。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表4-6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序号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水去向排放规律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编号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排放口类型污染治理设施编号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工艺1生活污水、生产废水COD、NH3-N、SS、BOD5、总磷、石油类城市污水处理厂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TW001/TW002化粪池(依托)、污水处理设施(自建)物理沉淀/絮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DW001☑是□否☑企业总排口 

②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

表4-7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

序号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地理坐标废水排放量万t/a排放去向排放规律间歇排放时段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东经北纬名称污染物种类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mg/L1DW001(依托厂区现有)115.14209934.6193150.2784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生产期间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COD50NH3-N5BOD510SS10总磷0.5石油类1

③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表4-8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序号排放口编号污染物种类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他按规定商定的排放协议名称浓度限值mg/L1DW001(依托厂区现有)COD《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450NH3-N40BOD5200SS300总磷5石油类20

③废水污染物排放

4-9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序号排放口编号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mg/L日排放量kg/d年排放量t/a1DW001(依托现有)COD258.622.40000.72BOD533.190.30800.0924SS36.640.34000.102NH3-N11.030.10230.0307总磷5.60.05200.0156石油类5.60.05200.01562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外环境)合计COD500.4640 0.1392 BOD5100.0928 0.0278 SS100.0928 0.0278 NH3-N50.0464 0.0139 总磷0.50.0046 0.0014 石油类1.00.0093 0.0028

2.4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本项目废水例行监测见下表。

表4-10  废水例行监测一览表

序号监测定位采样点位置监测因子监测频率执行标准1污水总排口废水总排放口COD1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2NH3-N1月3BOD5半年/次4SS半年/次5总磷半年/次6石油类半年/次

2.5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废水为间接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达标排放进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水厂尾水达标排入地表水体。经分析评价,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技术经济可行,总排口废水可达到相应接管标准,污水处理厂具备充足的接纳能力,处理工艺可行,可确保尾水达标排入纳污河流,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

3.1噪声源强

本项目产噪设备主要为破碎机、分离分选机、甩干机、静电分离机、泵等,噪声值在75~90dB(A)。项目产生噪声的噪声源强调查清单见表表4-11

 

 

 

 

 

 

 

 

 

 

 

 

表4-11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序号建筑物名称声源名称声源源强声源控制措施空间相对位置/m距室内边界距离/m室内边界声级/dB(A)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 / dB(A)建筑物外噪声声压级/dB(A)声功率级/dB(A)XYZ东南西北东南西北东南西北东南西北建筑物外距离1生产车间破碎机,3台(按点声源组预测)90(等效后:94.8)基础减振、厂房隔音113.61.220.639.823.211.581.181.181.181.2昼间36.031.031.031.045.150.150.150.212生产车间分离分选机,3台(按点声源组预测)75(等效后:79.8)1.719.21.220.045.426.66.266.166.166.166.3昼间36.031.031.031.030.135.135.135.313生产车间甩干机,4台(按点声源组预测)75(等效后:81.0)0.9161.220.742.124.29.167.367.367.367.4昼间36.031.031.031.031.336.336.336.414生产车间静电分选机7018.28.51.23.242.538.424.957.056.356.356.3昼间36.031.031.031.021.025.325.325.315生产车间干燥机,3台(按点声源组预测)70(等效后:74.8)1.310.41.220.236.822.314.761.161.161.161.2昼间36.031.031.031.025.130.130.130.216生产车间破碎机,3台(按点声源组预测)90(等效后:94.8)4.9-3.81.216.224.825.929.381.281.181.181.1昼间36.031.031.031.045.250.150.150.117生产车间分离分选机,3台(按点声源组预测)75(等效后:79.8)11.3-4.21.29.728.332.231.566.266.166.166.1昼间36.031.031.031.030.235.135.135.118生产车间甩干机,4台(按点声源组预测)75(等效后:81.0)8.9-4.31.212.126.629.930.867.467.367.367.3昼间36.031.031.031.031.436.336.336.319生产车间干燥机,3台(按点声源组预测)70(等效后:74.8)7.1-4.61.213.925.328.230.661.261.161.161.1昼间36.031.031.031.025.230.130.130.1110生产车间静电分选机7016.1-16.81.24.625.141.445.056.756.356.356.3昼间36.031.031.031.020.725.325.325.31

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115.141639,34.620063)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

 

 

 

 

 

 

 

3.2预测模式

本评价选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附录B典型行业噪声预测模型进行预测,具体预测模式如下:

1)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声功率级法

Lp2=Lp1-(TL+6

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

Lp2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

TL—墙壁(或窗户)倍频带或A声级的隔声量,dB

2)按室外声源预测方法计算预测点处的A声级。

户外声传播衰减包括几何发散(Adiv)、大气吸收(Aatm)、地面效应(Agr)、障碍物屏蔽(Abar)、其他多方面效应(Amisc)引起的衰减。本评价仅考虑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

无指向性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基本公式:

Lp(r)=Lp(r0)20lg(r/r0)

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

     Lp(r0)—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

     r —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

     r0 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

3)工业企业噪声计算

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

     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

     N—室外声源个数;

     tiT时间内i声源的工作时间,s

     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

tjT时间内j声源的工作时间,s

4)预测值计算

噪声预测值(Leq)计算公式为:

 


式中:Leq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dB

     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

     Leqb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dB

3.3评价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和建设项目厂界(场界、边界)应作为预测点和评价点。预测建设项目在运营期所有声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噪声贡献值和预测值,评价其超标和达标情况;预测和评价建设项目在运营期厂界(场界、边界)噪声贡献值,评价其超标和达标情况

3.4预测结果

本项目选取厂界作为预测点,预测结果见表4-12

4-12   项目厂界噪声影响预测结果    单位:dB(A)

预测方位最大值点空间相对位置/m时段贡献值(dB(A))标准限值(dB(A))达标情况XYZ东侧21.2-4.31.2昼间42.665达标南侧20.7-22.31.2昼间40.765达标西侧-20.89.61.2昼间35.565达标北侧2222.71.2昼间41.265达标

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115.141639,34.620063)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

本项目建成后运营期四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的要求本项目建成后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5监测要求及计划

根据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的要求,本项目运营期噪声自行监测计划见表4-13

表4-13    噪声监测计划内容一览表

监测项目监测因子监测频次监测点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1次/季度厂界四周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分类工序产生的金属(铁丝和螺丝)、循环水清洗工序分离出的金属(铁丝和螺丝)、循环水池底部产生的沉积物、废水处理设施污泥、提纯工序产生的橡胶和生活垃圾。

4.1固体废物产生量

分类工序产生的金属(铁丝和螺丝

本项目分类工序将原料在运输过程中由于碰撞和振动分离出的铁丝和螺丝进行分拣出来,同时将不同种类的塑料进行分类,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原料分类工序产生的铁丝和螺丝的量约占原料用量的0.5%,则铁丝和螺丝产生量为150t/a。铁丝和螺丝属于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

②循环水清洗工序分离出的金属(铁丝和螺丝)

本项目分类工序仅对原料运输过程中由于碰撞和振动分离出的铁丝和螺丝进行分拣出来,不对原料上原有携带的螺丝和铁丝进行处理,铁丝和螺丝经破碎机破碎后在循环水清洗工序被分离出来,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分离出的金属量约占原料用量的2%,则金属产生量为600t/a,循环水清洗工序分离出的金属(铁丝和螺丝)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

循环水池底部产生的沉积物

本项目破碎后的塑料碎片进入分离分选机水槽清洗过程中,塑料碎片和含有的金属经过振动分离、磁选后分离出来碎料碎片表面携带的浮尘及塑料碎料随着水流进入循环水池内,然后沉积在循环水池底部,建设单位定期将这些沉积物清出,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沉积物产生量50t/a沉积物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

废水处理设施污泥

项目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量按照以下计算公示估算:


式中:

—污泥产生量,t/a

—废水处理量,t/a;本项目进入废水处理设施的水量为2592t/a;

—废水处理设施进口悬浮物浓度,mg/L,取500mg/L;

—废水处理设施出口悬浮物浓度,mg/L,取25mg/L。

经计算,本项目废水处理设施污泥(不含水)产生量为1.2312t/a。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清理、自然晾干后,泥饼袋装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污泥含水率按60%计,则本项目污泥产生量为3.078t/a,污泥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提纯工序产生的橡胶

项目干燥后的塑料中含有少量的橡胶(主要为密封条),需要使用静电分选机对塑料中的少量橡胶进行分离出来,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橡胶产生量约为原料用量的1%,则橡胶产生量为300t/a,提纯工序产生的橡胶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

本项目一般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4-14  一般固体废弃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单位:t/a

序号一般废物名称产生量(t/a)排放量(t/a)处置措施1分类工序产生的金属(铁丝和螺丝)1500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2循环水清洗工序分离出的金属6000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3循环水池底部产生的沉积物500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4污水处理设施污泥3.0780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5提纯工序产生的橡胶3000经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日300天,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算,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0t/a,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2固体废弃物处置去向及环境管理要求

1一般固体废物

分类工序产生的铁丝和螺丝 

本项目原料分类工序产生的铁丝和螺丝量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

②循环水清洗工序分离出的金属(铁丝和螺丝)

本项目循环水清洗工序分离出的金属(铁丝和螺丝)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

循环水池底部产生的沉积物

本项目循环水池底部产生的沉积物,经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

③废水处理设施污泥

本项目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清理、自然晾干后,泥饼袋装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提纯工序产生的橡胶

项目提纯工序产生的橡胶经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

对于一般工业废物,集中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间内(新建),建筑面积为10m2,拟建于生产车间的东南角。为了避免一般固废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环评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提出如下环保措施:

1)一般固废临时堆场的地面应进行硬化,应有防渗漏、防风、防晒、防雨淋设施

2)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置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

3)为加强监督管理,贮存、处置场应按GB15562.2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4)定期检查维护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

5)建立一般固体废物台账。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

2)生活垃圾

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立可回收、不可回收两类垃圾收集箱,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输、处置,做到日产日清,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废经妥善处理、处置后,可以实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造成影响,亦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所采取的治理措施是可行的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5.1可能发生的污染途径

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的影响的可能途径为:

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发生泄漏,化粪池、废水处理设施发生破损,致使周边土壤、地下水受到的污染

②本项目分工序产生的铁丝和螺丝循环水池底部沉积物、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循环水清洗产生的废金属等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在运输、贮存或堆放过程中通过遗撒、降水淋洗等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土壤。

5.2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1)控制项目“三废”的排放。大力推广闭路循环、清洁工艺,以减少污染物质;控制污染物排放的数量和浓度,使之符合排放标准和要求。

(2)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做好对设备的维护、检修,切实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同时,应加强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报警措施,以便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

(3)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因此不涉及重点防渗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循环清洗区等作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措施: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可采用在抗渗混凝土面层中掺防水剂,并涂刷环氧树脂防水材料。通过上述措施可使一般污染区各单元防渗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 渗透系数K≤1.0×10-7cm/s。除一般防渗区外,其他区域可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处理。

对厂区可能泄漏污染物的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并及时地将泄漏或渗漏的污染物收集来进行处理,可有效防治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根据厂区各生产功能单元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厂区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分区结果见下表。

表4-15  厂区防渗分区一览表

防渗分区单元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污水处理设施、塑料清洗区防渗性能等效于1.5m 厚粘土,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简单防渗区域上述区域以外的区域硬化处理

由污染途径及对应措施分析可知,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和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6.1风险源及分布情况

(1)风险物质识别

风险物质的识别范围包括主要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燃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以及生产过程排放的“三废”污染物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本项目使用的原料及产品均不涉及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

本项目储存的废塑料原料和产品均为可燃的塑料。废塑料的贮存过程在正常情况下的环境风险很小,但堆存时遇热源或明火,废塑料会因受到外来的热量其相互传热,而分解出可燃性有机气体,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如果贮存过程管理不善,与空气中的氧气相混合而着火,有可能发生火灾事故,废塑料燃烧产生的高温、烟尘和废气会对人体和周边环境会造成伤害

(2)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包括主要生产装置、储运设施、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等。

本项目原材料为废塑料等。工程设备主要是破碎机、分离分选机、甩干机、干燥机等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包括“原料—分类—投料—破碎—水循环清洗—干燥—提纯—吨包包装—成品”。项目生产过程不涉及高温高压,生产过程及装置风险较低。

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或管道破损,有可能导致废水超标排放或泄漏,对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造成影响或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根据项目工程分析及物料的使用情况,项目存在的风险源有:原材料及成品在储存过程中发生火灾造成的二次污染事故;废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管道破损时,造成废超标排放或泄露

6.2影响途径

本项目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90%经过管道回用于清洗工序,10%经厂区污水管网进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若发生污水设备停运等事故,会造成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造成影响。若出现污水管道破裂,未经处理的废水通过下渗进土壤后进入地下水环境,导致环境污染

火灾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使空气中的烟尘量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并会给企业和周围居民造成不可估量的财产损失,甚至是导致人身伤害。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灭火水发生事故性排放,通过雨水管网,进入周围地表水体,从而影响水中生物的生存和水体的自净作用,造成区域水质恶化、危害水产资源和人体健康;水体被污染,影响农作物生产并影响自然景观;导致水资源功能下降,使本来就具有的水资源供需矛盾更加尖锐,给经济环境带来极大不利影响,严重地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6.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1)废水处理设施事故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应急方案

A、风险防范措施:

①设置专职人员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管理及保养,对处理系统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修,及时维修或更换不良部件,加强设备维护,制定严格的维修制度,做到防患于未然。

废水处理设施必须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设备故障及时应急与处置。

加强污水处理站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及操作技能的培训。

在污水处理站设置警示标牌,并制定巡查制度,并按照要求记录巡查台账。

B、应急方案:

当污水处理系统故障时,立即向当班负责人报告,由当班负责人安排人员到现场处理故障,并上报厂区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急处置方案如下:

①设备故障

1)当运行工发现设备突然故障时,应及时启动备用设备。

2)当备用设备也无法启动时,马上上报应急指挥中心。

3)当该故障设备不会引起出水水质的超标时,正常运行,马上组织维修设备。

4)当故障设备的停运会引起出水水质的超标时,经请示应急指挥中心后,马上停止生产并将未处理的废水转移至事故池(由循环水池充当)

5)设备维修完投入运行后,恢复生产,正常进水

②停电

当接到供电局的某一回路停电计划时,污水处理设施根据停电计划暂停生产,避免产生的废水不能及时处理,直接排放。

当发生突然停电时,运行班长立即组织班组人员查明停电的原因,并通知生产部停止生产,将未处理的废水引至事故池,进行存放,待恢复用电后,重新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2) 火灾风险防范措施

①塑料仓储必须是封闭设施,必须有防雨、防晒、防渗、防尘、防扬散和防火措施,并由足够的疏散通道,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②塑料仓储区与生产区分开布设,仓储区与生产区的塑料应分组、分垛堆放,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

③生产区、成品区、原材料区,设置为禁火区,远离明火、禁烟;厂房设置防火通道,禁止在通道内堆放物品。

④落实责任制,生产车间、原材料区、成品区应分设负责任看管,确保消防隐患时刻监控,不可利用废物定期清理;实行安全检查制度,各类安全设施、消防器材,进行各种日常的、定期的、专业的防火安全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⑤如突发火灾,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及时向当地环保局等有关部门报告。万一发生火灾事故,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并隔离、疏散、转移遇险人员到安全区域,按消防专业的要求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除消防及应急处理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并迅速撤离无关人员;小火灾时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大火灾时用水幕、雾状水或常规泡沫灭火。

⑥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6.4风险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存在可燃物料在明火或高热条件下可能引发的火灾事故造成的二次污染以及治理设施故障引发的事故排放。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源,运行期间的环境风险很小,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提高环境风险意识,加强环境管理,可有效降低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风险,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风险处在可接受的水平

7生态

本项目不需要采取生态保护措施。

8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

10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6万元,主要用于废气、废水治理、噪声防治、固废治理、风险防范等,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18%项目的环保投资情况见表4-16

表4-16  本项目环保投资情况

项目治理内容处理方法数量单位价格(万元)废气治理分拣工序产生的粉尘车间密闭、自然沉降///废水治理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区化粪池(50m3)收集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2座13.5m3循环水池、建设一座10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絮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1座20噪声治理生产设备运转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基础,墙壁隔音、距离衰减、加强设备维护//1.5固废治理分类工序产生的金属(铁丝和螺丝)经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厂区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10m2,位于生产车间东南角)1座0.5循环水清洗工序分离出的金属经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厂区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10m2,位于生产车间东南角)循环水池底部产生的沉积物经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厂区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10m2,位于生产车间东南角)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厂区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10m2,位于生产车间东南角)静电分选产生的橡胶经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生活垃圾车间内设置垃圾箱3个0.1风险防范泄露、火灾配备消防器材、地面防渗处理、定期检查环保设施、公众教育、加强管理等//1.5合计////23.6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分拣工序

粉尘

车间密闭、自然沉降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COD、BOD5NH3-N、SS

依托租赁厂区化粪池(50m3)收集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清洗废水

COD、BOD5NH3-N、SS、总磷、石油类

2座13.5m3的循环水池,建设一座10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絮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

声环境

生产设备运转噪声

等效连续A声级

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墙壁隔音、加强设备维护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①原料分类工序产生的铁丝和螺丝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

②循环水清洗工序分离出的金属(铁丝和螺丝)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

③循环水池底部产生的沉积物,经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

③废水处理设施污泥经清理、自然晾干后,泥饼袋装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④提纯工序产生的橡胶经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

厂区内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活垃圾应采取袋装收集,分类处理的方式处理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分区防渗、源头控制

生态保护措施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严禁烟火、落实员工责任制、配备消防器材、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按照要求进行排污许可证的申报,项目建成后及时开展竣工环保验收


六、结论

综上所述, 民权县塑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处理30000吨非金属废料和碎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可行。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并得到有效控制,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影响较小。因此,在保证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实施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环评提出的建议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

变化量

废气

颗粒物

/

/

/

少量

/

少量

少量

废水

COD

/

/

/

0.1392t/a

 

0.1392t/a

+0.1392t/a

氨氮

/

/

/

0.0139t/a

 

0.0139t/a

+0.0139t/a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分类工序产生的铁丝和螺丝

/

/

/

150t/a

/

150t/a

+150t/a

循环水清洗工序分离出的金属

/

/

/

600t/a

/

600t/a

+600t/a

循环水池底部产生的沉积物

/

/

/

50t/a

/

50t/a

+50t/a

提纯工序产生的橡胶

/

/

/

300t/a

/

300t/a

+300t/a

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

/

3.078t/a

/

3.078t/a

+3.078t/a

注:=++-=-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

附图3: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4:项目厂区分区防渗图

附图5:民权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用地功能布局图

附图6:民权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产业功能布局规划图

附图7:商丘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

附图8 项目四周现状照片以及踏勘照片

附件

附件1委托书

附件2:营业执照

附件3:备案证明

附件4:租赁协议

附件5:入驻证明

附件6:确认书

附件7:编制单位和建设单位声明

附件8:法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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