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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4-0000004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3-0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生态环境

民权县罗特电器有限公司年生产5万台风冷玻璃展示柜建设项目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0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民权县罗特电器有限公司年生产5万台风冷玻璃展示柜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2205-411421-04-01-384915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小英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旺业路东段双创园C1厂房

地理坐标

E 115 10 38.581 秒,N 34  36  21.598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464制冷、空调设备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69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346

建设性质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备案部门

民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备案文号

2205-411421-04-01-384915

总投资(万元)

10000

环保投资(万元)

54.3

环保投资占比(%)

0.54

施工工期

3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R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12000

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

审批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正在审批中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机关:商丘市生态环境局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商环函[2023]42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项目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相符性分析

(1)规划范围

民权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2251.95公顷,具体边界是北至陇海铁路,东至东环路,南至南环路,西至老城干渠。在上述已划定的四至边界范围(建设用地)基础上,为确保开发区形态规整、区域完整,破解开发边界内天窗和碎图斑较多问题,以及满足未来的发展需要,划定开发区规划(围合)范围,面积约3063.13公顷。本次规划重点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2251.95公顷。

规划期限:2022~2035年。其中近期2022~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2)空间功能结构

结合园区的功能要求和产业布局,本着统筹兼顾、综合协调的原则确定了“一心一轴、多片区”的空间结构。

“一心”:指园区内综合服务中心。

“一轴”:即园区的发展轴。沿迎宾大道、兴业路、建业路为园区发展轴,串联了整个园区,形成民权县的工业长廊。

“多片区”:结合产业类型及现状情况,划分为多个产业片区。

(3)用地规划布局

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在原规划基础上整体向北,向西扩展,并且衔接了民权县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开发边界,规划范围2251.95公顷,具体边界是北至陇海铁路,东至东环路,南至南环路,西至老城干渠。

园区的规划建设用地以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八大类用地组成。

(4)能源和资源利用结构

①能源利用结构

规划区现状能源结构以天然气、外购电力为主。

规划由国能民权热电有限公司对园区供热。国能民权热电有限公司工程装机容量为2X600MW,采用两台DG1900-25.4∏1型燃煤锅炉配2台600MW机组(汽轮机型号:N600-24.2/566/566,发电机型号(QFSN-600-2-22。)经过供热改造后,具有1680万平米供热能力,现有国电民权热电厂换热首站规模按照500万m2的供热能力设计。满足近期的供热需求。远期新增DN600的蒸汽主管线,城区外管网沿现状DN600管网路由走向至东环路和人民路交叉口,进入城区后,沿东环路敷设至高新技术开发区,给高新区工业企业供汽。

②水资源利用方面

全部取缔区内地下水井,在依托市政供水基础上,积极采用污水处理厂的再生中水,改变现有全部采用新鲜水的局面,形成以新水为主、再生水利用为辅的水资源利用结构。

(5)主导产业

民权高新技术开发区主导产业为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电子制造。

(6)环境准入及负面清单

①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空间管控要求

根据《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可知,本次规划将园区土地管理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三种空间分区。

表1 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空间管制分区及管控要求、措施情况一览表

管制分区空间区块管制要求管制措施规划区域禁止建设区公共绿地禁止任何建设活动严格限制进行各种建设活动,加强建设过程中保护措施,做好生态恢复工作花园乡饮用水源地周围50m范围内组团生态隔离绿地道路两侧绿化带大沙河、蟹子八河滨水景观带周庄沟绿色廊道基础设施廊道限制建设区上海城小区、金信国际小区保护为主,尽量避让建设50m绿化防护带适宜建设区生产空间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规划的要求,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严格控制用地指标,保护生态环境增大环保投资,提高废弃物处理率;促进土地集约化、规模化利用

②入驻项目环境准入条件

根据《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可知,开发区入驻项目环境准入条件如下。

 

 

表2  入驻项目环境准入条件

类别准入条件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基本要求空间布局约束产业园区内规划的防护绿地禁止建设工业项目;入驻项目布局与环境敏感目标之间应满足大气防护距离或行业规定的相应防护距离要求。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防护绿地;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且无行业规定防护距离相符规划法规1、项目要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其他相关规划要求;2、新建、改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必须满足国内先进水平要求;3、建设规模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最小经济规模要求;4、所有的入驻企业必须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对于潜在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要加强其污染防治措施建设,保证其达标排放;5、入驻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的环保法律和规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6、对各类工业固体废弃物,要寻求综合利用的方式,尽可能实现工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商品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7、入驻项目正常生产时必须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并做好事故预防措施,制定必要的风险应急预案;8、入园项目废水均要经园区废水排放管网排入市政集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符合开发区规划要求;2.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清洁生产水平满足国内先进水平要求;3.项目拟投资10000万元,建设规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最小经济规模要求;4.项目废气污染物经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经化粪池暂存后排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5.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的环保法律和规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项目目前正在按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建设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6.项目各类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尽可能实现工业废弃物的资源化;7.项目将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修、维护,保证生产时,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正常生产时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并做好事故预防措施;8.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暂存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达标排放至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相符投资强度及容积率1、入园项目必须达到《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2、入园项目用地必须符合园区土地利用规划要求。1.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属于装备制造业,投资额为10000万元,满足《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2.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要求相符资源开发利用及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1、入园项目必须达到《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2、禁止新建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3、入驻项目“三废”治理必须有可靠、成熟和经济的处理处置措施,否则应慎重引进;4、新、改、扩建项目应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1.本项目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投资额为10000万元,满足《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2.本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3.本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均为可靠、成熟、经济的处理处置措施;4.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将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相符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禁止新建大气毒性终点浓度范围超越园区边界且涉及大气环境敏感点的项目;新增或改建存在环境风险的项目,在建设项目环评阶段须重点开展环境风险评价,与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之前控制合理的风险控制距离,提出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联动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并与开发区的应急预案联动,在开发区进行环境风险源、应急设备、物资等的备案。本项目主废气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不涉及毒性气体;本项目存在乙炔、机油等环境风险物质,环评阶段开展了环境风险评价,项目建成后应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联动要求,并编制应急预案,在开发区进行环境风险源、应急设备、物资等的备案相符产业准入要求鼓励类1、能够延长产业园区产业链条,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的项目;2、《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中,中部地区优先承载发展的产业;3、为园区企业服务的高新技术产业、废物综合利用、市政基础设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技术改造项目。4、有利于区内企业间循环经济的项目。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属于装备制造业,属于允许类项目/限制类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项目;《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中,中部地区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本项目不属于《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中,中部地区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相符禁止类1、国家产业政策禁止类项目;2、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达不到经济规模的项目;3、水资源消耗量大、废水产生排放量大或排放大量浓盐废水、剧毒废水、放射性废水、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三致污染物”的项目和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行业标准或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的项目;4、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物、高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的项目和工艺废气中含难处理的有毒有害项目;5、排放的工艺废气无有效治理措施,不能保证稳定达标排放的项目;6、劳动保护、三废治理不能达到国家标准的生产装置;7、制约性、高环境风险项目、低附加值且不符合园区产业规划的项目。1、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禁止类项目;2、本项目无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经济规模要求;3、本项目不涉及浓盐废水、剧毒废水、放射性废水、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三致污染物”;项目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暂存后满足相关标准及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4、本项目废气排放量较小,不属于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物、高挥发性有机废气的项目;项目工艺废气中不含难处理的有毒有害项目;5、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能够保证废气稳定达标排放;6、本项目生产设备均符合劳动保护要求,三废治理能够满足国家要求;7、本项目建设不属于制约性、高环境风险项目相符

③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可知,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见下表。

表3  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分类限制类禁止类本项目情况行业清单限制发展原料和产品为非环境友好型的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和限制类的项目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淘汰类和限制类的项目,属于允许项目/禁止入驻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不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的“两高”项目(“两高”行业项目目录暂按《关于印发河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年修订)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3]38号),河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后续国家对“两高”项目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要求,能够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开发区规划环评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按照《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对入驻项目进行评级,限制B类(鼓励提升类)企业按照《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对入驻项目进行评级,禁止C类(倒逼转型类)企业//环境风险大,采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仍然不可控的项目本项目环境风险较小,且项目运营中采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控限制污染防治和资源利用技术不成熟、不能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行业标准或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的项目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暂存后排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能够满足相关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要求排放的工艺废气无有效治理措施,不能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项目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能够保证废气稳定达标排放/电力(燃煤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化工石化医药(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除外)、皮革、造纸、橡胶、铅蓄电池制造等重污染行业项目入驻本项目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不属于电力(燃煤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化工石化医药(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除外)、皮革、造纸、橡胶、铅蓄电池制造等重污染行业工艺清单/禁止引入高排放的半导体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项目入驻本项目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不属于半导体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项目不涉及电镀、冷链食品;项目不涉及燃煤锅炉/禁止独立的电镀项目入驻/冷链食品中禁止使用CFC、HFC、HCFC/开发区内禁止自建燃煤锅炉产品清单①新建年屠宰生猪15万头及以下、肉牛1万头及以下、肉羊15万只及以下、活禽1000万只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②浓缩苹果汁生产线;③日处理油菜籽、棉籽200 吨及以下,花生100吨及以下的油料加工项目④排污量大,排尘量大,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水泥、陶瓷、砖瓦制造、玻璃、皮革、造纸等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煤制原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有化学反应过程的基本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有化学反应过程的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等制造;有化学反应过程的日用化学品制造本项目主要进行风冷玻璃展柜加工,废气、废水经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不涉及限值类和禁止类产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落后产品本项目装备制造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落后产品其他/投资强度不符合《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的项目投资强度符合《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备注:清单中涉及的政策或文件如有更新或替代,按最新政策、文件政策执行

综上所述,本项目位于商丘市民权县旺业路东段双创园C1厂房,位于规划区内,项目用地未占用公共绿地、基础设施廊道、道路两侧绿化带、组团生态隔离绿地等,属于适宜建设区。本项目产品为风冷玻璃展示柜,属于装备制造业,符合园区主导产业发展要求。根据《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用地功能布局图(见附图三),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开发区用地功能布局。本项目能源资源消耗包括电能、水等,项目厂区已接通市政管网,基础设施可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本项目满足开发区入驻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要求,项目建设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相符。

2、项目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4 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规划审查意见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一)坚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规划应贯彻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理念,根据国家、河南省发展战略,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进一步优化产业开发区的产业结构、发展规模、用地布局等,做好与商丘市“三线一单”成果的协调街接,实现开发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目标。本项目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开发区规划要求相符2(二)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开发区应遵循循环经济理念,积极推进产业技术进步和园区循环化改造,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发展;入区新、改、扩建项目应实施清洁生产,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均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确保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过程严格按照此要求执行相符3(三)优化空间布局严格空间管控进一步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街接,保持规划之间协调一致;做好规划控制和生态隔离带建设。加强对开发区内及开发区周边集中居住区等生活空间和区内文物保护单位的防护,确保开发区产业布局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在工业区和居住区之间应设置绿化隔离带;以减少工业区对集中居民区的不利影响。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周边无文物保护单位相符4(四)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根据国家和河南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特别排放限值;加强重金属污染物管控,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新增污染物排放指标应做到“等量或倍量替代”,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河南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要求;项目废气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暂存后,达标排放至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总量,VOCs排放按照环保部门管理要求进行“等量或倍量替代”相符5(五)严格落实项目入驻要求严格落实《报告书》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鼓励符合开发区功能定位、国家产业政策鼓励项目入驻;严控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入驻;禁止入驻基础化学原料制造项目;禁止入驻含化工合成工艺的食品添加剂项目;禁止入驻高排放的半导体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电镀项目。本项目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符合开发区主导产业定位;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项目不属于禁止入驻的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含化工合成工艺的食品添加剂项目;项目不属于半导体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项目;不属于新建独立电镀项目相符6(六)加快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完善集中排水、供热、供水等基础设施,加强推进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提升出水水质指标,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因子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其他因子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加强中水回用,减少废水排放;园区固废应有安全可行的处理处置措施,不得随意弃置,危险固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确保100%安全处置。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暂存后,排放至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固废经收集后,分类暂存、处置,不随意弃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集、贮存、转运,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相符7(七)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管体系统筹考虑区内污染防治、生态恢复与建设、环境风险防范、环境管理等事宜,建立健全开发区环境监督管理、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和联防联控机制,提升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区域环境安全;建立完善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健全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体系,做好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并根据监测评估结果适时优化调整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本项目建成后将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与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联动;项目将按要求定期进行跟踪监测相符8(八)严格落实各项规划环评措施规划批准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措施,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重大不良环境影响时,要及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规划在实施范围、适用期限、规模、结构和布局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或者修订的,应当重新或者补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由上表可知,项目建设符合《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中相关规定。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C3464)制冷、空调设备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以氯氟烃(CFCs)为制冷剂和发泡剂,按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中第十三条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生态红线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旺业路东段双创园C1厂房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商政[2021]5号)附件1商丘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见附图六)及河南省“三线一单”成果查询系统分析确定,本项目不在商丘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符合管控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模型技术支持服务系统统计的商丘市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SO2、NO2、CO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PM2.5、PM10O3均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故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区。

项目附近地表水体COD、氨氮、总磷浓度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

目前民权县正在实施《河南省深入打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消除、夏季臭氧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商丘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等文件,通过实施一系列措施,可有效改善当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评价建议本项目废气采取建设全密闭厂房,颗粒物、有机废气由袋式除尘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可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生产设备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后,四周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产生的固废分类合理收集、处置。经采取相关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周围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等影响较小,不会降低现有的环境质量。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采用的能源主要为水、电,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措施,可使产生的污染物得到有效的处置,符合清洁生产相关要求。项目对资源的使用较少,利用率较高,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

(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由《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动态更新<商丘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的函》        可知,本项目符合商丘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及民权县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项目与《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动态更新<商丘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的函》中商丘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相符性分析见表5,与民权县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相符性分析见表6。        

5  项目与商丘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相符性分析

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全市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全市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钢铁、电解铝、水泥、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铸造、铝用炭素、耐火材料制品、砖瓦窑、铅锌冶炼(含再生铅)等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的产业项目,严格项目备案审查,强化项目现场核查,保持违规新增产能项目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2、严禁不符合我市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现有以“两高”行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规划环评应增加碳排放情况与减排潜力分析,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3、禁止勘查高硫高灰煤炭资源,禁止开采可耕地砖瓦粘土。禁止开采区内,除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及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外,一律不得新设探矿权、采矿权和矿产勘查项目,严厉打击和取缔违法采矿活动。禁止开采区内,在不影响禁止区主体功能,并征得相关管理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地热、矿泉水等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限制开采高硫高灰煤,不再新建高硫高灰煤矿井。在限制开采区内,要严格控制限制开采矿种矿业权的设置,确实需要设置矿业权时,应严格规划审查,进行专门的规划论证。4、全市范围内禁止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国五(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全市原则上不再办理使用登记和审批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重点区域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全面淘汰退出达不到标准的落后产能和不达标企业。实施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加快城市建成区、人群密集区、重点流域的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等环境风险大的企业搬迁改造、关停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化工、商砼企业等重污染企业退城工程。5、生态控制区主要包括生态公益林和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依照《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和《河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对市域21.19万亩公益林进行严格保护;对于市域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应加强监测和安全防护,禁止在相关区域进行建设。河流水域包括涡河、惠济河、黄河故道、沱浍河、大沙河、王引河等主要河流,完善河道两侧绿化建设,防治水土流失,严禁非法占用滩涂湿地。6、矿产资源密集区是指市域范围内蕴含具有开采价值的各类金属、非金属矿藏的地区以及其必要的生产生活和安全防护范围,主要分布在永城、睢县、柘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河南省采矿管理条例》进行管制。历史文化保护区主要包括商丘古城(含宋国故城遗址、大运河遗址、睢县古城、夏邑古城、虞城利民古城等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风貌协调区),整体保护古城的自然环境、肌理格局、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和环境要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规定实施管制。本项目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不属于“两高”项目;不涉及开采矿山;本项目不涉及用煤;项目位于民权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不属于生态控制区、矿产资源密集区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1、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要满足当地总量减排要求。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全面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建设项目应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管理要求。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标准时,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倍量削减;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满足环境功能区划标准后,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等量削减。3、十四五期间全面落实建成区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工程”及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工程。新建城区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要与城市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做到雨污分流,加强城市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有效减少城市面源污染。城市建成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计出水标准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设计,鼓励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排放浓度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体水质标准要求,鼓励现有工程随扩建工程一并完成提标改造工程。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全部建设尾水人工湿地,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水平。4、十四五期间,进一步扩大涉气工业企业监控范围,对全市应急管控和错峰生产企业进行全面筛查,全市满足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标准的涉气企业全部完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开展有色金属冶炼、铅酸蓄电池等行业企业含重金属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治理,确保废气中重金属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开展砖瓦、钢铁、有色等重点行业企业提标改造和污染深度治理,严格排污许可管理,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发展转型;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制定砖瓦窑等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凡不能达标排放的砖瓦窑等工业炉窑,依法一律实施停产整治;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加快实施钢铁、石化、化工、有色、皮革等行业绿色化改造,加强造纸、农副食品加工、毛皮制革、印染、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电镀等水污染物排放行业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其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全面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等工业燃煤设施,全市建成区实现工业燃煤全替代。5、控制农业氮源排放,持续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加强农村散煤燃烧监管、减少BC(黑碳气溶胶)排放;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推广到全市30%的产粮(油)大县和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县;基本实现农膜全面回收利用;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及秸秆综合利用率;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工作实际,对需调整的内容及时修编,细化配套制度,力争实现县级层面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集中连片推进。6、有色金属冶炼、铅酸蓄电池、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制革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企业在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污染治理设施时,要按照国家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的技术规定,事先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措施,报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并技术评审。7、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因地制宜实施管道化、密闭化改造,重点区域防腐防渗改造,物料、污水、废气管线架空建设和改造,从源头上防范土壤污染。本项目废气主要为VOCs、颗粒物,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暂存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达标排放至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柘城、夏邑、虞城、睢阳区、示范区等跨市界断面所在县(区)的环保部门要加强与下游县、区及亳州、鹿邑、永城等城市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流域水污染联防工作,防止出现跨界污染事件。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制定水污染应急预案,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预警预报程序,完善应急处置和保障体系。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和学习交流,开展流域水污染防控应急演练,提高跨界突发水污染事件处置能力与应急管理工作水平。2、永城、宁陵涉及化工的产业集聚区,需在十四五规划初期建成园区风险防范应急保障措施,在集聚区纳污河流或雨水、泄洪河沟下游处(汇入具有水体功能区划河流之前)设置拦截设施、园区事故池等具体应急措施,拦截化工企业厂区不可控的风险事故废水,坚决杜绝区域风险事故废水进入地表河流引发恶劣的流域污染事件。3、做好优先保护单元内饮用水源等重要生态环境敏感目标的环境风险防范,开展涉重企业等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依法依规整治监管;做好钢铁、有色、化工、制药、制革等涉及重大环境风险源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防范,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及应对处置能力,建立“企业—园区—政府”三级区域环境风险应急联控机制;加强对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区域,特别是毛皮制革、有色金属、电镀等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农用地土壤的监测,完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强化土壤环境风险控制,做好耕地保护,保障粮食安全。4、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以及腾退工矿企业用地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优先对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查明的潜在高风险地块,开展进一步调查和风险评估。本项目不涉及水污染风险。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用途变更相符资源利用率要求1、十四五期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目标要求。全市能耗增量控制目标控制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目标要求。2、十四五期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目标要求。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进一步控制,农村居民集中供水实现全覆盖,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积极开展中水资源利用,在火电、纺织、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开展水效“领跑者”行动,推进企业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循环利用,提升工业污水资源化利用效率;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建设工程,切实推进中水利用进程,集中供热中心、热电联产项目限制取用地下水,高耗水企业中水回用率达到32%以上。3、重点开展火电、钢铁、石化、化工、纺织、造纸、食品等高耗水工业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进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新、改、扩印染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清洁生产标准纺织业(棉印染)》国际先进水平,禁止不能满足土地投资强度和清洁生产水平要求的印染企业和与规划定位不相符的印染企业入驻。新、改、扩印染项目印染总规模不得超出规划的印染规模,允许规划内印染规模等量替代,禁止超出规划单纯新增印染产能。4、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和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内部挖潜解决新增建设用地。本项目不涉及煤炭消耗;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用水量较小;项目不涉及火电、钢铁、石化、化工、纺织、造纸、食品等高耗水行业,不涉及印染工序;项目位于民权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开发区用地规划相符

6  与民权县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相符性分析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分类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民权县产业集聚区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煤制原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有化学反应过程的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2、禁止新建“两高”项目;改、扩、迁建的“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3、禁止含化工合成工艺的食品添加剂项目入驻;禁止引入高排放的半导体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项目入驻。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规划调整修编时应同步开展规划环评。4、限制对主导产业的空间布局和食品安全有一定负面影响,排污量大,排尘量大,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入驻。5、依托区域特色种植、养殖优势,尤其是民权葡萄酒的产业优势,发展相关农副产品、食品加工;围绕制冷产业强链补链,发展新型制冷产业,形成以制冷技术为龙头,上下游产业链完善的全新制冷设备特色产业基地。本项目为通用设备制造业,不属于“两高”项目,不属于禁止入驻的项目;对主导产业的空间布局和食品安全负面影响较小,排污量及排尘量较小,无有毒有害物质排放。项目建设将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和审查意见要求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1、建设项目应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管理要求。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标准时,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倍量削减;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满足环境功能区划标准后,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等量削减。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禁止销售、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改用清洁能源或拆除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禁止填埋场渗滤液直排或超标排放。3、“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耗煤项目还应严格按规定采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措施,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已出台超低排放要求的“两高”行业建设项目应满足超低排放要求。4、符合环保及国家产业政策的“退城入园”项目,必须做到“增产减污”。5、强化VOCS管控治理。大力推动低(无)VOCs原辅材料生产和替代,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 VOCs 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 VOCs 产生。6、产业集聚区内企业废水必须实现全收集、全处理。产业集聚区扩区要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设施。集中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计出水标准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设计,鼓励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排放浓度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体水质标准要求,鼓励现有工程随扩建工程一并完成提标改造工程。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实行区域倍量削减,废水污染物实施区域等量削减;本项目不涉及煤等高污染燃料使用,本项目不涉及填埋场;本项目使用胶粘剂为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暂存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有色金属冶炼、铅酸蓄电池、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制革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企业在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污染治理设施时,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2、按照土壤环境调查相关技术规定,对垃圾填埋场周边土壤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对周边土壤环境超过可接受风险的,应采取限制填埋废物进入、降低人体暴露健康风险等管控措施。本项目不涉及/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企业应不断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2、企业、园区应加大污水回用力度,建设再生水回用配套设施,提高再生水利用率。本项目资源利用效率较高,清洁生产水平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相符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

3本项目与相关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相符性分析

经对照《关于印发河南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3]107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3号),民权县共有2处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16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其中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地下水井为民权县花园乡地下水井(共1眼井),其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西15米、南18米的区域。

本项目位于商丘市民权县旺业路东段双创园C1厂房,项目位于花园乡地下水井东侧约6km,项目不在该饮用水源的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建设不会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不利影响。

4、本项目与《关于印发商丘市2023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商环委[2023]1号)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关于印发商丘市2023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商环委[2023]1号)的相符性分析见表7。

表7  与商环委[2023]1号相符性分析

与本项目相关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商丘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五)推进工业企业综合治理17.实施工业污染排放深度治理。以钢铁、水泥、焦化、砖瓦窑、玻璃、炭素、耐火材料、石灰窑等行业工业窑炉为重点,全面提升污染物治理设施、无组织排放管控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加强物料运输、装卸储存及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推进实施清洁生产改造,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设置有密闭生产车间,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均配套有废气治理措施相符22.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开展汽车制造、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包装印刷、钢结构制造、工程机械等行业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明确治理任务,动态更新清单台账。汽车整车制造行业大力提升底漆、中涂、色漆低VOCs含量涂料使用比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除特殊功能要求外,室内地坪施工、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基本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城市建成区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本项目使用的硅酮胶为VOCs含量的胶粘剂相符23.持续加大无组织排放整治力度。2023年5月底前,排查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在保证安全生产前提下,督促企业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对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综合治理,将需要集气罩收集无组织排放的集气流速测量监控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监督落实;按要求对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1000个的企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焦化行业使用红外热成像仪、火焰离子化检测仪(FID)等设备定期对酚氰废水处理池密闭设施、煤气管线及焦炉等装置进行巡检修护,防止逸散泄漏;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水的企业,采取密闭管道等措施逐步替代地漏、沟、渠、井等敞开式集输方式,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本项目黑白料采用密闭桶暂存,生产过程中,采用管线密闭输送。设置有独立的发泡车间,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废气经收集后采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等措施处理;硅酮胶采用密闭桶暂存,混合、粘合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废气经收集后采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等措施处理相符(七)强化区域联防联控28.优化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分类分级管控,持续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加强应急减排清单标准化管理,鼓励企业加快实施升级改造,建立完善“有进有出”动态调整机制,着力培育一批绩效水平高、行业带动强的省级绿色标杆企业,对存在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环境绩效水平达不到相应指标要求的企业实施降级处理。本项目涉及黑白料发泡工序,将按照河南省重点行业中的塑料制品涉PM、涉VOCs绩效分级A级要求建设相符《商丘市2023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六)统筹做好其他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9.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发展。严格落实环境准入,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构建以“三线一单”为空间管控基础、环境影响评价为为环境准入把关、排污许可为企业运行守法依据的生态环境管理框架。在造纸、焦化、氮肥、农副食品加工、皮革、印染、有色、原料药制造、电镀等重点水污染物排放行业,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审核,推动清洁生产改造,减少单位产品耗水量和单位产品排污量,促进企业废水厂内回用。本项目位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石材切割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暂存后排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相符《商丘市2023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一)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全面加强固体废物监管。持续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利用处置和环境风险防范“三个能力”,推动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加快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支持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提标改造。动态更新涉危险废物企业“四个清单”,有限推进固废监管信息化建设,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和收集转运等过程监管。持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和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工作。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建设有一般固废间和危废暂存间相符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关于印发商丘市2023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商环委[2023]1号)相关要求。

5、本项目与《河南省深入打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消除、夏季臭氧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豫环委办[2023]3号)相符性分析

对照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入打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消除、夏季臭氧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豫环委办[2023]3号),本项目与其相符性分析见表8。

表8  与豫环委办[2023]3号相符性分析

文件内容本项目相符性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行动方案二、大气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以及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区域污染物削减等要求,严把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准入关口。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禁止新增钢铁、电解铝、氧化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光伏压延玻璃除外)、煤化工、焦化、铝用炭素、含烧结工序的耐火材料和砖瓦制品等行业产能,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严控新增炼油产能。强化项目环评及“三同时”管理,国家、省绩效分级重点行业以及涉及锅炉炉窑的其他行业,新建、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染治理措施、无组织排放控制水平、运输方式等达到A级绩效水平,改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染治理措施、无组织排放控制水平、运输方式等达到B级以上绩效水平。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及以上的,原则上要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应达到80%以上。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区域污染物削减等要求;项目不属于钢铁、电解铝、氧化铝等行业,不涉及炼油;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均设有收集治理措施。本项目涉及黑白料发泡工序,项目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染治理措施、无组织排放控制水平、运输方式等将按照河南省重点行业中的塑料制品绩效分级A级要求执行相符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修订《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将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高、治理难度大以及产能过剩行业的工艺和装备纳入淘汰范围,实施落后产能“动态清零”。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允许类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相符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行动加快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全面排查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企业,摸清涉VOCs产品类型、原辅材料使用量,建立清单台账,每年指导企业制定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计划。工程机械制造、家具制造、钢结构、包装印刷、制鞋、人造板及其他含涂装工序行业,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全面推进使用低VOCs原辅材料;汽车整车制造行业大力提升底漆、中涂、色漆低VOCs含量涂料;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除特殊功能要求外,室内地坪施工、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基本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城市建成区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原辅材料VOCs含量应满足低VOCs原辅材料含量限值(附表1)。本项目采用低VOCs含量胶粘剂,项目有机废气采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原辅材料VOCs含量满足低VOCs原辅材料含量限值(附表1)要求相符三、VOCs 污染治理达标行动持续深化VOCs无组织排放整治。动态更新有机废气收集设施、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有机液体装卸、敞开液面清单台账,实施含VOCs 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对达不到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的实施限期治理,提升废气收集率,在保证安全生产前提下,做到“应收尽收”。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等方式收集无组织废气,并保持负压运行。采用集气罩、侧吸风等方式收集无组织废气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鼓励使用推拉式等硬质围挡进行封闭,尽可能缩小集气罩和污染源点的距离。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1000个的企业,按照技术规范和检测频次要求,开展LDAR工作,建立电子台账记录。本项目VOCs物料均采用密闭容器暂存,项目采用密闭设备,项目涉VOCs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小于1000个;本项目不涉及含VOCs废水相符大力提升VOCs治理设施去除效率。全面排查VOCs治理设施,动态更新治理设施清单台账,分析治理技术与VOCs废气排放特征、组分等匹配性。低浓度、大风量有机废气,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预处理,难以回收的,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采用催化燃烧工艺的企业使用合格的催化剂并足额添加,高温焚烧温度不低于760摄氏度,催化燃烧装置燃烧温度不低于300摄氏度,相关温度参数自动记录存储,储存时间不少于1年。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的,原则上VOCs产生浓度不超过300毫克/立方米,废气中涉及颗粒物、油烟(油雾)、水分等影响吸附过程物质的,应采取相应的预处理措施,颗粒状、柱状活性炭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蜂窝状活性炭碘值不低于650毫克/克,活性炭填充量、更换频次满足环评要求,活性炭购买发票、更换记录、碘值报告等支撑材料保存3年以上;每年开展活性炭监督抽查,每年夏季对活性炭质量进行抽检,对活性炭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追究责任。项目有机废气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本项目采用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活性炭填充量、更换频次满足环评要求,活性炭购买发票、更换记录、碘值报告等支撑材料保存3年以上 相符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按照《河南省深入打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消除、夏季臭氧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豫环委办[2023]3号)要求进行建设。

6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9  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符性分析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本项目建设情况相符性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基本要求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本项目涉VOCs物料为发泡所用黑料、白料及硅酮胶,盛放于密闭的容器内相符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黑料、白料存放于密闭的发泡料暂存间内,硅酮胶储存于原料仓库内,在非取用状态时加盖、封口,保持密闭相符VOCs物料储罐应密封良好,其中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应符合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规定。本项目不涉及/VOCs物料储库、料仓应满足利用完整的围护结构将污染物质、作业场所等与周围空间阻隔所形成的封闭区域或封闭式建筑物。该封闭区域或封闭式建筑物除人员、车辆、设备、物料进出时,以及依法设立的排气筒、通风口外,门窗及其他开口(孔)部位应随时保持关闭状态。本项目所用黑料、白料、硅酮胶密闭包装,并存放于室内,该车间除车间门,无其他排放口,正常运行时,始终出于关闭状态相符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建设有全密闭厂房,厂房内设置独立的发泡车间,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废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相符设备与管线组件VOCs泄漏控制要求管控范围企业中载有气态VOCs物料、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的密封点≥2000个,应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设备与管线组件包括:a)泵;b)压缩机;c)搅拌器(机);d)阀门;e)开口阀或开口管线;f)法兰及其他连接件;g)泄压设备;h)取样连接系统;i)其他密封设备。本项目不涉及/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基本要求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项目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项目VOCs处理设施故障和检修时,生产线应随时停止运行相符废气收集系统要求企业应考虑生产工艺、操作方式、废气性质、处理方法等因素,对VOCs废气进行分类收集项目VOCs废气成分简单,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相符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16758的规定。采用外部排风罩的,应按GB/T16758、AQ/T4274—2016规定的方法测量控制风速,测量点应选取在距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0.3m/s(行业相关规范有具体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按要求设置集气罩相符VOCs排放控制要求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3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有机废气采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效率为85%相符吸附、吸收、冷凝、生物、膜分离等其他VOCs处理设施,以实测质量浓度作为达标判定依据,不得稀释排放。本项目废气处理系统无稀释风机相符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7、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通知》(豫环办[2022]24号)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通知》(豫环办[2022]24号)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10  本项目与豫环办[2022]24号的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对应文件相关要求本次项目采取的治理方案相符性三、强化收集效果,减少无组织排放各地要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河南省2022年大气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对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实施有效控制,提升废气收集率,做到“应收尽收”。产生VOCs 的生产环节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等密闭收集方式,并保持负压运行;采用集气罩、侧吸风等措施收集无组织VOCs废气企业,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含VOCs物料输送应采用重力流或泵送方式,有机液体进料鼓励采用底部、浸入管给料方式。本项目采取源头控制、过程管理、末端治理和强化减排相结合的全方位综合治理原则,根据相关要求做到“应收尽收”,本项目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时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相符四、提升治理水平,全面达标排放各地在2022年5月15日前全面梳理辖区内采用单一UV光氧催化、低温等离子、碱液喷淋等低效VOCs治理工艺企业,6月10日前在单一工艺基础上增加活性炭吸附工艺(颗粒状、柱状活性炭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蜂窝状活性炭碘值不低于650毫克/克),或建设RCO、RTO等高效处理工艺,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周内更换活性炭箱;严禁露天堆存废活性炭,废活性炭厂内暂存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本项目涉废气工序均设置有废气收集装置,有机废气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采用碘值不低于800mg/g活性炭,废活性炭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相符

8、与《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通用设备制造业,生产过程中涉及发泡工序,制取聚氨酯塑料泡沫,参照《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的塑料制品业A级指标要求,本项目与其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11  本项目与塑料制品行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相符性分析

差异化指标A级企业本项目相符性原辅、能源类型1.原料全部使用非再生料(即使用原包料,非废旧塑料);2.能源使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能源。本项目为通用设备制造业,生产过程中涉及发泡工序,制取聚氨酯塑料泡沫,原料使用非再生料,能源使用电相符生产工艺及装备水平1.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鼓励类和允许类;2.符合相关行业产业政策;3.符合河南省相关政策要求;4.符合市级规划。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允许类项目;符合相关行业产业政策;符合河南省相关政策要求;本项目已在民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相符废气收集及处理工艺1.投料、挤塑、注塑、滚塑、吹塑、压延、挤出、造粒、热定型、冷却、发泡、熟化、干燥等涉 VOCs 工序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有效收集至 VOCs 废气处理系统,车间外无异味;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 0.3 米/秒;2.VOCs 治理采用燃烧工艺(包括直接燃烧、催化燃烧和蓄热燃烧),或静电、吸附、低温等离子、生物法等两级及以上组合工艺处理(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的,活性炭碘值在 800mg/g 及以上);3.粉状、粒状物料采用自动投料器投加和配混,投加和配混工序在封闭车间内进行,PM有效收集,采用覆膜滤袋、滤筒等高效除尘技术;4.废吸附剂应密闭的包装袋或容器储存、转运,并建立储存、处置台账;5.NOX治理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等适宜技术。本项目发泡等涉VOCs工序在密闭车间内操作,废气有效收集至VOCs废气处理系统,车间外无异味;VOCs治理采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属于两级及以上的组合工艺,活性炭碘值在800mg/g及以上;本项目原料发泡料采用密封桶储存,采用自动加料系统真空抽料,该过程不涉及粉尘产生;项目废活性炭采用密闭容器储存、转运,并建立储存、处置台账;本项目不涉及NOX相符无组织管控1.VOCs 物料存储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存放于室内;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2.粉状物料采用气力输送、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自动化、密闭输送方式;粒状物料采用封闭皮带等自动化、封闭输送方式;液态 VOCs 物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3.产生VOCs的生产工序和装置应设置有效集气装置并引至VOCs末端处理设施;4.厂区道路及车间地面硬化,车间地面、墙壁、设备顶部整洁无积尘;厂内地面全部硬化或绿化,无成片裸露土地。本项目所用原料发泡料采用密封桶密闭储存;本项目发泡料采用管线封闭输送;设置独立的发泡间,发泡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进入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厂区道路及车间地面硬化,车间地面、墙壁、设备顶部整洁无积尘;厂内地面全部硬化或绿化,无成片裸露土地相符排放限值1.全厂有组织 PM、NMHC 有组织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10mg/m3;2.VOCs 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分别达到 100%和 80%;去除率确实达不到的,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NMHC 浓度低于 4mg/m3,企业边界 1hNMHC 平均浓度低于2mg/m3;3.锅炉烟气排放限值要求:燃气锅炉 PM、SO2、NOX 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10、50/30【1】mg/m3本项目PM、NMHC有组织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m3;VOCs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分别达到 100%,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去处理达85%,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NMHC浓度应低于4mg/m3,企业边界1hNMHC平均浓度应低于2mg/m3;本项目不涉及锅炉相符监测监控水平1.有组织排放口按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CEMS),并按要求联网;2.有组织排放口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3.涉气生产工序、生产装置及污染治理设施按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安装用电监管设备,用电监管设备与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用电监管平台联网。本次评价建议项目建设完成后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相符环境管理水平环保档案1.环评批复文件和竣工环保验收文件或环境现状评估备案证明;2.国家版排污许可证;3.环境管理制度(有组织、无组织排放长效管理机制,主要包括岗位责任制度、达标公示制度和定期巡查维护制度等);4.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规程;5.一年内废气监测报告(符合排污许可证监测项目及频次要求)。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目前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后期将根据要求做好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本项目建成后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环保档案的记录、管理,定制相关环保管理规程,定期进行废气监测,按照要求记录相关台账信息,建设单位按照要求设置环保部门并配备专职环保人员相符台账记录1.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生产时间、运行负荷、产品产量等);2.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3.监测记录信息(主要污染排放口废气排放记录等);4.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记录;5.燃料消耗记录;6.固废、危废处理记录;7.运输车辆、厂内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子台账(进出场时间、车辆或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运送货物名称及运量等)。人员配置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并具备相应的环境管理能力(学历、培训、从业经验等)。运输方式1.物料、产品运输全部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车辆(重型燃气车辆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2.厂区车辆全部达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燃气车辆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车辆;3.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本项目物料公路运输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重型燃气车辆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厂内无运输车辆;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机械相符运输监管日均进出货物150吨(或载货车辆日进出 10 辆次)及以上(货物包括原料、辅料、燃料、产品和其他与生产相关物料)的企业,或纳入我省重点行业年产值 1000 万及以上的企业,应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和电子台账;其他企业建立电子台账。本项目需按照前述要求建立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和电子台账。相符备注【1】:新建燃气锅炉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区域,执行该排放限值。

综上,本项目将按照《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的塑料制品行业A级要求进行建设。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项目由来

民权县罗特电器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在商丘市民权县旺业路东段双创园C1厂房建设年生产5万台风冷玻璃展示柜建设项目,本项目已于2022年5月经民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205-411421-04-01-384915”予以备案(见附件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69.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346”中的“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本项目产品为风冷玻璃展示柜,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豫环办[2022]44号),本项目属于附件1河南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2022年版)第22项,即“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中的“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346”,因此,本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

2、项目基本情况及组成

项目基本情况见表12,项目基本组成见表13

表12  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项目建设内容1建设内容及规模年生产5万台风冷玻璃展示柜建设项目2建设性质新建3所属行业C3464制冷、空调设备制造4建设地点商丘市民权县旺业路东段双创园C1厂房5建设单位民权县罗特电器有限公司6总投资10000万元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80人,单班制(8h/班),年工作250d8占地面积12000m2

13  项目建设组成一览表

类别单项工程工程内容 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占地面积12000m2,2F,车间总高度12m,单层6m,生产区位于1F。1F布置有下料区、机加工区、焊接区、发泡区、组装区、检测区等辅助工程办公区域位于生产车间1F东部区域,包括办公室、财务室、研发科等辅助工程原料仓库镀锌板、不锈钢板等放置于生产工位附近,部分放置于生产车间第2层发泡料储存间位于发泡间东侧,内部储存发泡白料、黑料制冷剂及气体存放室位于生产车间东北角,内部储存制冷剂及氧气、二氧化碳、乙炔等成品仓库位于生产车间第2层公用工程供电项目供电由开发区市政统一供给供水项目供水由开发区市政统一供给环保工程废水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和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石材切割废水:石材切割配备3m3沉淀池,切割废水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废气防治切割烟气:固定切割工位,激光切割烟气经槽边抽风装置+1套袋式除尘器(TA001)+15m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烟尘:固定焊接工位,集气罩收集经1套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发泡废气:设置独立的密封发泡车间,废气集中收集后经1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排放雕刻粉尘:雕刻机设备产尘点位自带负压收集管道,废气收集经1套袋式除尘器(TA004)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粘合废气:固定硅酮胶混合、胶粘工位,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处理,与焊接工序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DA002)噪声控制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固废处置厂内设有垃圾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设置一般固废间(10m2)及危废暂存间(10m2),分类收集与处置

3、项目产品方案

本项目产品方案见下表。

14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单位生产量主要规格/尺寸/型号用途1开放式冷藏展示柜台/年2万RTS-470L 1800*900*1230商用冷藏展示柜2双温饺子柜台/年1万RTS-495L 1500*900*1500商用冷藏展示柜3立式冷藏展示柜台/年2万RTS-544L 1500*690*1900商用冷藏展示柜合计5万//

4、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

15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用途1激光切割机HL-3000-QG2/2台2金属加工2激光切割机F1530台1金属加工3数控折弯机TPR8 060/2050台1金属加工4数控折弯机PR6C 100*3100台1金属加工5数控折弯机PBB-160/4100台1金属加工6智能柔性折弯中心STON-C2台1金属加工7开平剪切线2*1300台1金属加工8剪板机6*3100台1金属加工9激光焊机GT-2500台2金属焊接10冷焊机2100台4金属焊接11二保焊机NT-270台5金属焊接12自动冷媒加液机SD30 R290台1冷媒灌注13自动冷媒加液机R600a台1冷媒灌注14高压发泡机HAF100-C5台1保温隔热15切割机2500型加强款台1石材切割16精雕机DM-48AS台2木材加工17螺杆空压机15KW台2空气压缩18螺杆空压机BK7.5-8G台1空气压缩19抽真空泵/台1抽真空

5、原辅材料及能源使用情况

(1)原辅材料及能源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见表。

16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一览表

序号原料名称规格单位数量来源1镀锌板0.8*1220*2000t/a250外购2不锈钢板0.8*1220*2440t/a750外购3镀锌方管25*25*1.5米/年80万外购4不锈钢方管30*30*1.5米/年4万外购5钢化玻璃1768*241*8等片/年20万外购6压缩机NT2180U个/年5万外购7蒸发器铜管蒸发器个/年5万外购8冷凝器铜管冷凝器个/年5万外购9蒸发风机RAM1238B1个15万外购10冷凝风机YZF18-30 70W个12万外购11黑料(异氰酸酯)250Kg/桶t/a300外购,桶装12白料(聚氨酯组合料(含环戊烷))200Kg/桶t/a210外购,桶装13制冷剂(冷媒)R290t/a25外购,瓶装14制冷剂(冷媒)R404at/a10外购,瓶装15制冷剂(冷媒)R600at/a21外购,瓶装16木塑板1220*2440*15t/a3214外购17人造大理石材1700*2800*14t/a1732外购18铜焊丝0.8t/a2.5外购19铝焊丝2.4t/a1.0外购20氩弧焊丝0.8t/a2.5外购21硅酮结构胶A组分30KG/桶t/a100外购,桶装22硅酮结构胶A组分2KG/桶t/a10外购,桶装23氧气40L瓶3500外购,瓶装24乙炔40L瓶2500外购,瓶装25二氧化碳40L瓶3200外购,瓶装26氩气40L瓶3500外购,瓶装27氮气40L瓶2500外购,瓶装28水/m3/a1612.5开发区集中供水29电/Kwh/a48万开发区电网供给

 

(2)主要原辅材料成分

17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

原辅料名称主要理化性质异氰酸酯(黑料)本项目所用发泡料黑料为多亚甲基多苯基多异氰酸酯(聚合MDI),其主要组成为多亚甲基多苯基多异氰酸酯(聚合MDI),含量为99%以上,沸点:392℃(5mmHg),密度1.22~1.25g/m3,是芳烃下游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聚氨酯弹性体,制造合成纤维、人造革、无溶剂涂料等聚氨酯材料的生产领域。聚氨酯组合料(白料)本项目白料为聚氨酯组合料,主要成分及比例为聚醚多元醇80~85%、有机硅泡沫稳定剂1.5~3%、复合胺类催化剂2~3%、戊烷发泡剂10~15%、水1~2%。硅酮胶硅酮胶(也称AB胶),是以聚二甲基硅氧烷为主要原料,辅以交联剂填料、增塑剂、偶联剂、催化剂在真空状态下混合而成的膏状物,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A组份主要成分为二烃基封端的聚硅氧烷28.6%,烷基封端甲基聚硅氧烷15%,无机填料约56.4%;B组份主要成分为烷基封端二甲基聚硅氧烷50%,炭黑8%,颜料约1.5%,烷基硅烷交联剂7.8%,偶联剂15.5%,催化剂5.6%,防老剂1.5%,紫外吸收剂0.6,填料9.5%,在室温下通过与空气中的水发生反应固化形成弹性硅橡胶。主要用于干洁的金属、玻璃,大多数不含油脂的木材、硅酮树脂、加硫硅橡胶、陶瓷、天然及合成纤维,以及许多油漆塑料表面的粘接。质量好的硅酮玻璃胶在摄氏零度以下使用,不会发生挤压不出、物理特性改变等现象。R290a(丙烷)R290a是一种新型环保制冷剂,分子式:CH3CHCH3,分子量:44.096,沸点:-42.2℃,临界温度:96.67℃,临界压力:4.24MPA,蒸气压(0℃):0.475MPA,液体密度(25℃):492kg/L,主要用于中央空调、热泉空调、家用空调和其它小型制冷设备。R404aR404a是一种五氟乙烷/三氟乙烷/四氟乙烷混合物,分子式:CH F2CF3/CF3CH2F/CH3CF3,沸点:-46.1℃,临界温度:72.4℃,临界压力:3688.7KPa,液体密度(25℃):1.04g/cm3。R404A作为当今广泛使用的中低温制冷剂,常应用于冷库、食品冷冻设备、船用制冷设备、工业低温制冷、商业低温制冷、交通运输制冷设备(冷藏车等)、冷冻冷凝机组、超市陈列展示柜等制冷设备。R600aR600a是一种性能优异的新型碳氢制冷剂,取自天然成分,不损坏臭氧层,无温室效应,绿色环保。常温常压下为无色可燃性气体,熔点-159.4℃,沸点-11.73℃,微溶于水,可溶于乙醇、乙醚等。主要存在于天然气、炼厂气和裂解气中,经物理从分离等获得,亦可由正丁烷经异构化制得,主要用于与异丁烯经烃化制异辛烷,作为汽油辛烷值的改进剂。也可用作冷冻剂。乙炔观与性状:无色无臭的易燃气体,工业品有使人不愉快的大蒜味。熔点(℃):-81.8(119kPa);沸点(℃):-83.8;饱和蒸气压(kPa):4053(16.8℃);临界温度(℃):35.2;相对密度(水=1):0.62;溶解性:微溶于水、乙醇,溶于丙酮、氯仿、苯;极易燃烧爆炸。

本项目所用制冷剂为R290a、R404aR600a,均不属于《蒙特利尔议定书》(伦敦修正(1990))中的控制物质。

根据《粘胶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本项目使用的硅酮密封胶为本体型胶粘剂,属于以硅烷改性聚合物为主体材料的胶粘剂。根据硅酮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测试报告(见附件五),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为5g/kg,符合GB33372-2020表3本体型胶剂VOC含量限值“MS(硅烷改性聚合物为主体材料的胶粘剂)50g/kg”。因此,项目硅酮密封胶为低VOC含量胶粘剂。

6、与备案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内容与发改委备案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18  本项目建设内容与发改委备案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名称备案内容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相符性项目名称民权县罗特电器有限公司年生产5万台风冷玻璃展示柜建设项目民权县罗特电器有限公司年生产5万台风冷玻璃展示柜建设项目相符建设单位民权县罗特电器有限公司民权县罗特电器有限公司相符建设性质新建新建相符建设地点商丘市民权县旺业路东段双创园C1商丘市民权县旺业路东段双创园C1厂房相符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租用双创园C1厂房,租赁面积约12000平方米。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外购-下料-机加工-发泡-箱体组装-抽真空加液-检测-打包成品。主要生产设备:激光切割机、数控折弯机、剪板机、焊机、数控加液机,发泡机、切割机、精雕机等。该项目租用双创园C1厂房,租赁面积约12000平方米。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外购-下料-机加工-发泡-箱体组装-抽真空加液-检测-打包成品。主要生产设备:激光切割机、数控折弯机、剪板机、焊机、数控加液机,发泡机、切割机、精雕机等。相符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内容方面均与备案内容相符。

7、公用工程

(1)给排水

给水:本项目用水由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供水管网供给,用水主要为石材切割用水及职工生活用水,总用水量为6.45m3/d、1612.5m3/a。

本项目石材切割为湿式切割,循环水量约0.5m3/d配套有废水沉淀池,沉淀池后循环利用,仅需补充损耗,损耗量约为循环量的10%,则石材切割用水量为0.05m3/d、12.5m3/a。

本项目劳动定员80人,年工作250天,不在厂区内食宿。根据《河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41/T385-2020)标准及同类项目实际用水情况,职工人员生活用水量按80L/•d计,则生活用水量为6.4m3/d1600m3/a

排水:本项目石材切割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用水量为6.4m3/d1600m3/a,排放系数按0.8计,产生量为5.12m3/d1280m3/a,生活污水经园区方化粪池暂存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水平衡图如下图所示。



 

 

(2)供电

本项目年用电量48万kw·h/a,由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供电线路供给,主要用于项目生产设备运行及日常照明,可满足生产生活需要。

8、劳动人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80人,单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250天。

9、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租赁民权县金联投融资有限公司租赁闲置车间12000m2,用于本项目建设。厂房共计2层,其中第一层主要布置有办公区、生产区、各类原料暂存间等。生产区按照功能划分为切割下料区、机加工区、焊接区、石材切割及木塑板雕刻区、发泡间、总装配区、检测室等;第二层主要为成品仓库及原料仓库。

项目平面布置基本按照工艺走向布设,分区明确,保证了生产安全和交通顺畅,满足工艺流程合理、布局紧凑的原则总体而言,整个生产车间平面布置分区明确,布置合理。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1、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本项目利用现有闲置车间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进行生产设备安装调试,施工过程主要产生噪声、固废等

2、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简述如下:

(1)下料:根据产品设计,将镀锌板、不锈钢板、方管等采用激光切割机或剪板机、开平剪切线剪切成所需尺寸,待用。

(2)机加工:采用液压折弯机将预处理好的部分板材进行折弯变形处理

(3)焊接

机加工后的材料通过激光焊机、冷焊机、二保焊机等进行焊接。

4预组装

将焊接后的组件进行预组装,形成初步框架,以满足后续发泡需要

5发泡/木质箱体制作

发泡以黑料、白料为原料,通过高压发泡机进行发泡,加热温度为40-50℃(电加热),黑料、白料均储存于密封桶内,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发泡机喷管,黑白料在高压发泡机内熟化后灌注至预组装的厢体内,白料中环戊烷发泡剂由于遇热不断汽化进而发泡。

发泡工艺原理:在常温常压下,白料中含聚醚多元醇的羟基聚合物(-OH)和黑料中的异氰酸酯基(-NH=C=O)通过加成反应,C=N双键断裂,与羟基(-OH)中活泼氢离子(•H)逐步加成聚合反应,生成低聚体,分子通式为-[NH-CH-O-]n-。其中异氰酸酯基(-NH=C=O)中两个双键非常活泼,与羟基反应放热,使温度达到50℃左右时,使白料中环戊烷汽化,起发泡作用。聚氨酯是由组合聚醚和异氰酸酯两种原料在工作压力4~30MPa,在保温层空腔内迅速反应生成聚氨酯泡沫塑料,发泡剂(环戊烷)在50℃左右发生膨胀,形成气泡。常温常压下,发泡过程自发热,温度升高使环戊烷汽化起到发泡作用,但不参与反应。

生产过程中,少量冷柜根据客户需要,箱体不需要发泡,而是采用木质箱体,即将木塑板用雕刻机加工,后用胶粘剂粘合成需要的木质箱体。

6箱体组装

箱体发泡后或预组装后的木质箱体,与外购的压缩机、蒸发器、冷凝器等进行箱体组装。同时根据客户需要,部分产品需要采用石材进行装饰,外购的石材采用湿式切割方式进行切割,切割机带水,水经沉淀池循环利用,后将裁切的石材使用胶粘剂进行粘合组装。因石材为湿式切割,切割过程中无粉尘产生。

7抽真空加液

采用自动冷媒加液机将制冷剂(冷媒)加入到组装后的箱体中。

(8)检测、打包成品

对每一批次的产品进行质量检测,检测工序主要是接通电源,检测电路系统、制冷系统、温控系统等能否正常工作,检测合格后进入包装工序,打包入库。


 


 

 

3、产污环节分析

(1)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激光切割烟气、焊接烟尘、发泡废气、雕刻粉尘及粘合废气。

(2)废水

项目石材切割采用湿式切割,配备有循环沉淀池,循环利用,不外排。厂区仅有少量生活污水进入开发区污水管网中。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的主要噪声源为切割机、剪板机、发泡机、雕刻机、空压机等设备在运行过程所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级为7095dB(A)。

(4)固废

本项目固废包含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发泡干部废料、废胶带及废零部件、废边角料、焊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废UV灯管(无汞)、制冷剂空瓶、废发泡料桶;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液压油、发泡湿部废料、废活性炭、废胶桶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故无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规定的二级标准。本次评价引用环境空气质量模型技术支持服务系统统计的商丘市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各因子统计结果见下表。

19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统计结果一览

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标准值占标率超标倍数达标情况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74μg/m370μg/m3105.7%0.06不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46μg/m335μg/m3131.4%0.31不达标SO2年平均质量浓度7μg/m360μg/m313.3%0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22μg/m340μg/m357.1%0达标CO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1.1mg/m34mg/m327.5%0达标O3第90百分位数8h平均质量浓度167μg/m3160μg/m3104.4%0.04不达标

由上表可知,项目所在区域SO2、NO2、CO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PM2.5、PM10O3均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故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区。

目前民权县正在实施《河南省深入打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消除、夏季臭氧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商丘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等文件,通过实施一系列措施,可有效改善当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2、地表水环境

距离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项目西侧约90m处的大沙河支流,根据地表水质量功能划分,大沙河河段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本次评价采用民权县人民政府公示的民权县2023年1-3月份水环境质量,对戚店断面的监测数据,监测结果见下表。

20  戚店断面各污染因子监测结果统计一览表

采样时间采样地点COD(mg/L)氨氮(mg/L)总磷(mg/L)2023年1月10日戚店断面27.80.5180.1002023年2月20日24.60.3570.0602023年3月20日20.30.3080.053标准指数0.68~0.930.21~0.350.18~0.33最大超标倍数000Ⅳ类≤30≤1.5≤0.3

由上表可知,该监测断面COD、氨氮及总磷浓度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

3、声环境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域划分规定,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3类区,应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试行),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应监测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并评价达标情况。本项目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故本次不再进行声环境现状监测。

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商丘市民权县旺业路东段双创园C1厂房,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周围多为道路、厂房等,地表植被主要为人工种植的植物,主要为人工生态系统,无其他自然生态系统。

5、地下水、土壤环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试行),地下水、土壤环境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项目生产车间按照分区防渗要求进行建设后,正常工况下不存在地下水、土壤污染物途径,因此,项目无需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

保护

目标

本项目位于商丘市民权县旺业路东段双创园C1厂房,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不涉及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景观等环境敏感点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不涉及地下集中式饮用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下。

表21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坐标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经度纬度祥和花园115°11′6.65″34°36′8.93″居民区居民二类区S140祥和小学115°10′54.45″34°36′8.19″学校师生二类区S145大沙河支流115°10′32.03″34°36′21.80″河流河流Ⅳ类W90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环境要素执行标准执行级别(类别)污染因子限值废气《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有组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15m高排气筒)无组织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15m高排气筒)无组织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60mg/m3表9非甲烷总烃无组织企业边界非甲烷总烃4.0mg/m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0mg/m3废水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COD400mg/LBOD5200mg/LSS300mg/L氨氮40mg/L《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COD550mg/LBOD5300mg/LSS400mg/L氨氮/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65dB(A)夜间55dB(A)固体废物一般固废间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标准》(GB18597-2023)

备注:非甲烷总烃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的附件1其他行业及附件2其他企业要求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业A级要求

总量

控制

指标

本项目无SO2、NOX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发泡工序、粘合工序均产生VOCs,其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0.159t/a,无组织排放量为0.185t/a;切割、焊接、雕刻工序产生颗粒物,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0657t/a,无组织排放量为0.238t/a。本项目需申请的VOCs总量指标为0.159t/a,VOCs替代量为0.318t/a,颗粒物总量指标为0.0657t/a,颗粒物替代量为0.1314t/a。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经厂区总排口排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280m3/a,经厂区总排口(COD250mg/L,NH3-N15mg/L排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排放标准(COD50mg/L,NH3-N5mg/L)。

本项目排出厂界的COD总量为0.3072t/a,NH3-N总量0.0192t/a,排入外环境的COD总量为0.064t/a,NH3-N总量0.0064t/a。

综上所述,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159t/a、颗粒物0.0657t/a、COD0.064t/a、NH3-N0.0064t/a。

总量替代方案:本项目废水从民族街东段金先武宰羊减排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中进行等量替代COD:0.064t/a氨氮:0.0064t/a后,民族街东段金先武宰羊可用减排量剩余量为COD:21.4713t/a氨氮:0.1534t/a;本项目有机废气从取缔加油站中替代,杨秀银加油站现剩余VOCs 0.52164t/a,倍量替代后,杨秀银加油站剩余VOCs 0.20364t/a;本项目颗粒物从民权县顺远包装有限公司拆除锅炉剩余颗粒物3.81272t/a,倍量替代后民权县顺远包装有限公司可用颗粒物减排量剩余量为3.68132t/a。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项目利用现有闲置车间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进行生产设备安装调试,施工过程主要产生噪声、固废等随着施工期结束污染随之结束,因此评价不再对施工期产生的影响进行赘述。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1、废气

1.1废气产排污分析

本项目废气产生及治理措施见表22,项目有组织废气产排情况见表23,项目无组织废气产排情况见表24。

22  本项目废气产生及治理措施一览表

排放方式产污环节污染因子产污点及收集方式风机风量拟采取污染治理措施有组织激光切割颗粒物固定激光切割工位,设置槽边抽风装置,负压收集,废气收集率达到90%6000m3/h1套袋式除尘器(TA001)+1根15m高排气筒(DA001)焊接工序颗粒物固定焊接工位,并在其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率达到85%10000m3/h1套袋式除尘器(TA002)+1根15m高排气筒(DA002)发泡工序非甲烷总烃设置有单独的发泡车间,并在发泡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率达到85%5000m3/h1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木塑板雕刻颗粒物雕刻机设备产尘点位自带负压收集管道,废气收集率达到90%4500m3/h1套袋式除尘器(TA004)+1根15m高排气筒(DA004)粘合工序非甲烷总烃固定硅酮胶混合、胶粘工位,并在其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率达到85%8000m3/h1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与焊接工序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无组织激光切割颗粒物//生产车间全封闭,生产时门窗全部关闭,减少无组织排放,提高有组织收集效率焊接工序颗粒物//发泡工序非甲烷总烃//木塑板雕刻颗粒物//粘合工序非甲烷总烃//

 

 

23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

排放方式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情况治理设施排气筒编号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放标准产生量t/a产生速率kg/h治理设施收集效率治理工艺去除率是否为可行技术废气量m3/h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有组织激光切割颗粒物0.990.991套袋式除尘器TA00190%95%是6000DA0010.050.058.310mg/m3焊接颗粒物0.0470.0941套袋式除尘器TA00285%90%是10000DA0020.00470.0090.9410mg/m3发泡非甲烷总烃0.5950.2961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TA00385%85%是5000DA0030.0890.0448.910mg/m3雕刻颗粒物1.091.451套袋式除尘器TA00490%99%是4500DA0040.0110.0153.210mg/m3粘合非甲烷总烃0.470.471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TA0058585是8000DA0020.070.078.810mg/m3

24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

污染工序污染因子产生量(t/a)处理措施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激光切割颗粒物0.11生产车间全封闭,生产时门窗全部关闭,减少无组织排放,提高有组织收集效率0.110.11焊接颗粒物0.0080.0080.016发泡非甲烷总烃0.1050.1050.054雕刻颗粒物0.120.120.096粘合非甲烷总烃0.080.080.08

1.2废气源强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烟气、焊接烟尘、发泡废气、木塑板雕刻粉尘及粘合废气。

(1)切割烟气

本项目设置有3台激光切割机,切割过程将产生少量烟气。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的公告》(公告2021年第24号)机械加工行业系数手册产排污系数,本次评价参照等离子切割核算产污系数,颗粒物产生系数为1.1千克/原料,本项目切割原料总量1000t/a,切割作业时间为4h/d1000h/a,则切割烟气产生量为1.1t/a产生速率为1.1kg/h

本次评价要求固定3个激光切割工位,切割烟气经槽边抽风装置收集后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115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废气集气效率按90%计,风机风量为6000m3/h,除尘效率保守估计以95%。经计算,颗粒物有组织产生量为0.99t/a、产生速率为0.99kg/h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05t/a,排放速率为0.05kg/h,排放浓度为8.3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限值要求(15m高排气筒放速率≤3.5kg/h,排放浓度≤120mg/m3)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的塑料制品行业A级中PM排放浓度≤10mg/m3要求。切割过程中未收集的10%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切割工序无组织烟气排放量为0.11t/a0.11kg/h

2)焊接烟尘

本项目设置有2台激光焊机4台冷焊机及5台二保焊机焊接过程将产生少量焊接烟尘。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的公告》(公告2021年第24号)33金属制品业数据可知,采用实芯焊丝焊接过程中颗粒物产生系数为9.19kg/t-原料,本项目焊丝使用量为6t/a,年工作时长500小时,焊接烟尘产生量为0.055t/a、产生速率为0.11kg/h。

本次评价要求固定焊接工位,并在其上方设置集气罩。本项目焊接烟尘集中收集后1套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15m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废气集气效率按85%计,风机风量为10000m3/h,除尘效率为90%经计算,颗粒物有组织产生量为0.047t/a、产生速率为0.094kg/h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0047t/a,排放速率为0.009kg/h,排放浓度为0.94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限值要求(15m高排气筒放速率≤3.5kg/h,排放浓度≤120mg/m3)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行业A级中PM排放浓度≤10mg/m3要求未被收集的15%焊接烟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008t/a,排放速率为0.016kg/h

(3)发泡废气

本项目所用发泡料为聚醚多元醇(白料)和异氰酸酯(黑料),发泡剂为白料中含有的环戊烷,通过计量泵计量混合后添加至发泡机。发泡工序将发泡白料和黑料作为发泡料进行混合,生成聚氨酯,发泡剂不断汽化成泡沫,使聚氨酯膨胀填充外箱和内胆之间的空隙。发泡过程中,白料组合聚醚基本完全参与反应,黑料异氰酸酯基本不挥发。在发泡初级反应中黑料中异氰酸酯基(-NH=C=O)中两个双键非常活泼,与白料中羟基(-OH)反应放热,使温度达到50℃左右时,发泡剂环戊烷汽化,起发泡作用,但不参与反应。发泡生成的聚氨酯为硬质闭孔型,反应过程中环戊烷汽化,大部分环戊烷封闭在闭孔中,少量挥发。在发泡剂注入口附近有极少量发泡剂冲破聚氨酯泡沫表面挥发出来产生发泡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

本项目采用类比法确定发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产生源强,类比对象为《湖北美的商用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台商用冷柜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23年4月),该项目生产的商用冷柜与本项目产品相似,生产工艺及使用的原辅材料基本相同,该项目黑料使用量为221.56t/a、白料使用量为151.25t/a,本项目黑白料使用量为其使用量的1.37倍,黑白料用量较为接近,因此类比本项目发泡工序有机产生量较为合理。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发泡工序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为0.0341kg/h,运行工况为78.8%,折算100%运行工况,则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为0.0433kg/h。该项目采用发泡废气采用集气罩+干式过滤器+多级活性炭吸附设备进行处理,废气收集率以85%计,干式过滤器+多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效率以80%计,则发泡工序有机废气产生速率为0.255kg/h。类比该竣工验收项目情况,则本项目发泡工序非甲烷总烃产生速率为0.35kg/h,发泡工序运行时间为2000h/a,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7t/a。

本项目设置有单独的发泡车间,并在发泡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集中后经1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废气收集率按85%计,风机风量为5000m3/h,则非甲烷总烃有组织产生量为0.595t/a,产生速率为0.296kg/h,处理效率以85%计(其中UV光氧催化装置去除率约60%,活性炭吸附装置去除率约65%)。经计算,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0.089t/a,排放速率为0.044kg/h,排放浓度为8.9mg/m3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60mg/m3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2017]162号附件1:其他企业有机废气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80mg/m3,去除率70%的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绩效分级中塑料制品业绩效A级指标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mg/m3未被收集的15%有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105t/a,排放速率为0.054kg/h。

(4)木塑板雕刻粉尘

本项目木塑板雕刻工序属于木加工工序,加工过程中将产生粉尘,参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的公告》(公告2021年第24号)        2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011锯材加工业产排污系数表及同类型项目,砂光、锯切、裁边等后处理过程粉尘的产生量为0.15~0.321千克/立方米-产品,本项目取0.3千克/立方米-产品,项目木塑板用量约3214t/a,密度以0.8t/m3计,则木塑板用量约4017.5m3/a,雕刻过程粉尘产生量为1.21t/a,年运行750小时,则粉尘产生速率为1.61kg/h。

本项目雕刻机设备产尘点位自带负压收集管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集中收集,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TA004)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废气收集效率以90%计,风机风量4500m3/h,除尘效率以99%计,则颗粒物有组织产生量为1.09t/a、产生速率为1.45kg/h、产生浓度为322mg/m3,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011t/a,排放速率为0.015kg/h,排放浓度为3.2mg/m3,颗粒物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15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3.5kg/h,排放浓度≤120mg/m3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行业A级中PM排放浓度≤10mg/m3要求未收集的颗粒物排放量为0.12t/a、排放速率为0.096kg/h。

(5)粘合废气

本项目玻璃、石材及木塑板胶粘时所用硅酮密封胶为双组份硅酮,即A组分和B组分混合而成,混合比例为10:1,也称AB胶,在常温下A胶和B胶混合后即可使用,AB胶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微量的有机废气,本次评价以非甲烷总烃计。根据硅酮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测试报告(附件五),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为5g/kg,项目硅酮胶用量为110t/a,年工作时间约1000小时,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55t/a、产生速率0.55kg/h。

本次评价要求固定硅酮胶混合、胶粘工位,并在其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集中后经1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废气收集率按85%计,风机风量为8000m3/h,则非甲烷总烃有组织产生量为0.47t/a,产生速率为0.47kg/h,处理效率以85%计(其中UV光氧催化装置去除率约60%,活性炭吸附装置去除率约65%)。经计算,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0.07t/a,排放速率为0.07kg/h,排放浓度为8.8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限值要求(15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10kg/h排放浓度≤120mg/m3)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2017]162号附件1:其他企业有机废气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80mg/m3,去除率70%的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绩效分级中塑料制品业绩效A级指标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mg/m3未被收集的15%有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08t/a,排放速率为0.08kg/h。

1.3非正常工况

非正常工况指生产设施非正常工况或污染防治(控制)设施非正常状况,其中生产设施非正常工况指开停机、设备检修、工艺设备运转异常等工况,污染防治(控制)设施非正常状况指达不到应有治理效率或同步运转率等情况。

(1)非正常工况源强分析

针对企业生产过程中设备的运行及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其可能存在的非正常工况主要为环保设施故障,本次评价按最不利的情况考虑,考虑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或袋式除尘器完全失效,处理效率下降至0%,各工序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在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25  非正常排放情况一览表

序号污染源非正常排放原因环保装置处理效率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浓度/(mg/m3)非正常排放速率/(kg/h)单次持续时间/h非正常排放量kg年发生频次/次应对措施1激光切割袋式除尘器故障0颗粒物1650.990.20.1981加强环保设备日常管理维护,发生事故时立即停产检修2发泡工序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故障0非甲烷总烃59.20.2960.20.059213雕刻工序袋式除尘器故障0颗粒物3221.450.20.2914粘合工序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故障0非甲烷总烃58.80.470.20.0941

(2)非正常工况防范措施

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排放量增加,项目废气污染物出现超标现象,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非正常工况持续时间较短,为确保项目废气处理装置正常运行,建设单位在日常运行过程中,拟采取如下措施:

①由公司委派专人负责巡检废气处理装置,做好巡检记录。

②当发现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并导致废气非正常排放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待废气处理装置故障排除后并可正常运行时方可恢复生产等。

③按照环评要求定期对废气处理装置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废气处理装置的正常运行,以减少废气的非正常排放。

在建设单位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可以最大程度上避免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1.4排放口基本情况及监测要求

本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见下表。

26  本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名称污染物排放口地理坐标排放口基本情况排放口类型经度经度排气筒高度(m)排气筒内径(m)排气温度(℃)1DA001激光切割废气排气筒颗粒物115.1831933934.60464077150.325一般排放口2DA002焊接、粘合废气排气筒颗粒物、非甲烷总烃115.1836252234.60508893150.625一般排放口3DA003发泡废气排气筒非甲烷总烃115.1831343834.60526334150.325一般排放口4DA001雕刻废气排气筒颗粒物115.1823994534.60482622150.325一般排放口

本项目为通用设备制造业,生产过程中涉及发泡工序,制取聚氨酯塑料泡沫,因此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及本项目情况本项目废气监测计划见下表。

 

 

表27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监计划

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排放限值执行标准有组织废气排气筒DA001颗粒物1次/半年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排放速率≤3.5kg/h《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的塑料制品行业A级中PM要求排气筒DA002颗粒物、非甲烷总烃1次/年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排放速率≤0.35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的塑料制品行业A级中PM、非甲烷总烃要求排气筒DA003非甲烷总烃1次/年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mg/m3《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的塑料制品行业A级中非甲烷总烃要求排气筒DA004颗粒物1次/年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排放速率≤3.5kg/h《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的塑料制品行业A级中PM要求无组织废气厂界上风向布设1个参照点,厂界下风向10米内布设3个监控点颗粒物、非甲烷总烃1次/年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的塑料制品行业A级要求

1.5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项目建设有全密闭车间,项目发泡工序设置独立的发泡间,发泡工序及粘合工序上方均设有废气收集措施,废气经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切割、焊接、雕刻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所在区域PM10、PM2.5虽未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但区域一直在采取各项消减措施,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会逐步得到改善。距离项目厂址最近环境敏感点为南侧约140m处的祥和花园小区和145m处的祥和小学,本项目为最大程度降低对周围环境影响,厂区设置全密闭车间,生产期间门窗处于关闭状态,最大程度降低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同时当地主导风向为东南风,2处敏感点位于本项目侧风向,在各项环保措施完善的情况下,项目营运期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内。

2、水环境影响分析

2.1废水产排情况

项目生产过程中石材切割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职工生活水:职工生活用水量为6.4m3/d,1600m3/a,排放系数按0.8计,产生量为5.12m3/d,1280m3/a,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暂存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含量约为COD240mg/L、BOD5140mg/L、SS180mg/L、氨氮15mg/L

2.2依托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

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位于该产业集聚区内大沙河西、兴业路南,占地面积90亩,设计规模5.0万吨/日,收水范围为民权县城市和产业集聚区内的生活污水,目前实际处理规模为3.0万吨/日,现已达到设计规模60%,主要处理工艺为改良型奥贝尔氧化沟工艺,排放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有2.3万吨排入大沙河,现状有7000吨/日中水回用于民权热电厂作为冷却用水。

①收水范围:现状收水范围为民权县县城生活污水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废水。项目厂区周边已铺设管网,本项目位于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

处理规模:现状污水设计处理规模为5万吨/日,实际处理规模为3.0万吨/日,现已达到设计规模60%。本项目废水产生量为5.12m3/d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余量比例较小,因此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余量能够容纳本项目的废水。

③进水水质: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以及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COD400mg/L、BOD200mg/L、SS300mg/L、氨氮40mg/L。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各污染因子浓度为COD240mg/L、BOD5140mg/L、SS180mg/L、氨氮15mg/L,可以满足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5.12m3/d,水量占污水厂处理水量的比重较小;项目位于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本项目排水水质能够满足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综上,项目废水排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是合理可行

2.3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

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如下。

表28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编号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排放口类型污染治理设施编号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工艺生活废水COD、BOD5、氨氮、SS、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性排放TW001化粪池化粪池DW001是厂区总排口

表29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地理坐标废水排放量(t/a)排放去向排放规律间歇排放时段收纳污水处理厂信息经度纬度名称污染物种类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mg/L)DW001115.1836735034.605276581280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性排放/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COD50氨氮5BOD510SS10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及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仅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进入市政管网排污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属于间接排放,仅需说明生活污水去向。

2.4废水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十四五”规划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核定允许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废水总量控制指标见下表。

30 项目废水总量控制指标一览表

污染物名称出厂界入外环境出厂界浓度(mg/L)项目排放量(t/a)入外环境浓度(mg/L)项目排放量(t/a)COD2400.3072500.064NH3-N150.01925.00.0064

3、噪声

3.1噪声预测

本项目生产过程的主要噪声源为切割机、剪板机、发泡机、雕刻机、空压机等设备在运行过程所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级为7095dB(A)。生产设备均位于厂房内部,经厂房阻隔、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后,噪声可降低约15~25B(A)。项目车间内噪声设备源强、治理措施及效果见表31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31  本项目噪声设备源强一览表   单位:dB(A)

序号建筑物名称声源名称数量(台/套)声源源强/dB(A)声源控制措施空间相对位置/m距室内边界距离/m室内边界声级/dB(A)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 / dB(A)建筑物外噪声声压级/dB(A)XYZ东南西北东南西北东南西北东南西北建筑物外距离1生产车间切割机396隔声、减振19.7-22.50.534.37.373.353.177.978.377.977.9昼间18.018.018.018.059.960.359.959.91m2折弯机476隔声、减振0.2-19.30.553.811.153.949.357.958.157.957.918.018.018.018.039.940.139.939.91m3剪板机275隔声、减振-13.5-23.20.667.57.740.152.856.957.356.956.918.018.018.018.038.939.338.938.91m4焊机1190隔声、减振46.490.67.237.8100.922.472.371.971.972.018.018.018.018.054.353.953.954.01m5加液机273隔声、减振-13.860.567.436.940.623.654.954.954.954.918.018.018.018.036.936.936.936.91m6发泡机175隔声、减振1423.70.639.453.668.96.756.956.956.957.418.018.018.018.038.938.938.939.41m7石材切割机190隔声、减振-44.5-14.60.498.417.49.343.371.972.072.271.918.018.018.018.053.954.054.253.91m8精雕机290隔声、减振-36.6-15.90.690.515.817.244.871.972.072.071.918.018.018.018.053.954.054.053.91m9空压机398隔声、减振19.2-4.80.434.625.073.335.479.979.979.979.918.018.018.018.061.961.961.961.91m10抽真空泵180隔声、减振-7.67.30.461.238.046.822.561.961.961.961.9 18.018.018.018.043.943.943.943.91m111#风机190隔声、减振、消声14.3-25.20.339.84.867.855.671.972.871.971.9 18.018.018.018.053.954.853.953.91m122#风机190隔声、减振、消声48.88.10.34.836.8103.223.472.871.971.971.9 18.018.018.018.054.853.953.953.91m133#风机190隔声、减振、消声8.824.90.344.655.063.75.471.971.971.972.6 18.018.018.018.053.953.953.954.61m144#风机190隔声、减振、消声-48.3-20.90.3102.311.25.349.571.972.172.671.9 18.018.018.018.053.954.154.653.91m155#风机192隔声、减振、消声31.55.40.322.134.785.925.674.073.973.973.9 18.018.018.018.056.055.955.955.91m

注:本次评价以厂界中心(115.177330,34.606014)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的技术要求,结合本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的分布状况,评价采用的预测模式如下:

a.无指向性点声源的几何发散衰减公式:

 

式中:LP(r)——距离噪声源r处的等效A声级值,dB(A);

LP(r0)——距离噪声源r0处的等效A声级值,dB(A);

r ——预测点距噪声源距离,(m);

r0——源强外1m处。

b.噪声贡献值计算公式为: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Ai——i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dB(A);

T ——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

ti——i声源在T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

c.噪声预测值计算公式为:

1fd0bd75247f401d91c15618d11ff1ae.Png

式中:Leq——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dB;

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项目工作制度为班制,每工作8h,本次评价对项目昼间各厂界噪声值进行预测经预测,正常生产情况下项目各厂界噪声贡献值见下表。

32   项目各厂界噪声预测一览表   单位:dB(A)

预测点位贡献值是否达标执行标准东厂界52.5是昼间65南厂界53.6是西厂界51.9是北厂界52.4是

由预测结果知,本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3.2噪声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本项目运营期噪声环境监测内容见表。

33  监测计划一览表

时段类别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率控制目标昼间、夜间噪声1#车间、2#车间、3#车间厂界外1m处等效连续A声级每季度一次《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1)职工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80人,厂内不提供食宿,年工作时间为250d,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kg/(人•d)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0t/a。生活垃圾在厂内垃圾箱暂存,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一般固废

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发泡干废料、废边角料、焊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废UV灯管(无汞)、制冷剂空瓶、废发泡料桶。

1)废包装材料

本项目生产车间、库房脱包和打包时产生的废弃外包装材料包括纸箱、纸盒、胶带、塑料袋等,产生总量约为5.4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至废品回收公司。

2)发泡干废料

项目在发泡间发泡完成后,从门体或箱体上清除掉的多余的发泡料(聚氨酯泡沫),产生量约10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至废品回收公司。

3)废边角料

项目金属板材、方管切割、剪板、冲压等工序会产生废边角料,同时木塑板雕刻及石材切割过程中将产生废边角料,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约50t/a,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至废品回收公司。

4)焊渣

项目焊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焊渣,根据对焊接工艺的调查和查阅资料,焊渣产生量以5%计,项目焊条年用量约6t/a,则焊渣产生量为0.3t/a,经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外售。

5)除尘器收集粉尘

切割、焊接、雕刻工序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的量为2.47t/a,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及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6)废UV灯管(无汞)

本项目采用UV光氧催化装置处理有机废气,该设备使用的催化剂可使用至设备寿命结束,无需进行更换。UV光氧催化装置灯管数量根据处理设施的风量和灯管的功率装填,为保证废气处理效率,需根据使用情况定期更换废灯管产生量约30支/a。项目使用无汞灯管,不属于危险废物,经一般固废间(10m2)暂存后定期外售。

7)制冷剂空瓶

本项目在组装过程中使用制冷剂注入压缩机中,故会产生制冷剂空瓶,产生量约为5.6t/a。根据《关于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污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问题的复函》(环函[2014]126号)中“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不属于危险废物”。本项目制冷剂空瓶均由厂家回收,用于原始用途,故此制冷剂空瓶不属于危险固废。制冷剂空瓶由危废间暂存后及时交由原料厂家回收利用。

8)废发泡料桶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黑料、白料采用密封桶包装和暂存,因此,项目生产过程中将产生废发泡料桶,产生量约51t/a。根据《关于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污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问题的复函》(环函[2014]126号)中“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不属于危险废物”。本项目废发泡料桶均由厂家回收,用于原始用途,故此废发泡料桶不属于危险固废。废发泡料桶由危废间暂存后及时交由原料厂家回收利用。

(3)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液压油、发泡湿部废料、废活性炭、废胶桶。

1)废液压油

本项目剪板机、折弯机等设备需采用液压油进行能量传递、系统润滑和冷却,日常使用中需要补充损耗量,但长期使用后杂质含量增加会影响设备运行,需定期更换。本项目液压油使用设备在线使用量共计约0.1t/a,更换周期为2年,因此,废液压油的产生量为0.05t/a。经查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产生行业为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900-218-08,危险特性T,I。更换的废液压油应置于密闭容器内,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2)发泡湿废料

项目发泡过程中废发泡液产生量约为1.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发泡湿部废料属于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废物代码为900-007-09,危险特性T。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3)废活性炭

本项目采用碘值不低于800mg/g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非甲烷总烃。活性炭在吸附一定量废气后会达到饱和状态,因此需定期更换,根据源强分析,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活性炭吸附的有机废气0.28t/a,活性炭颗粒对有机废气的饱和平衡吸附容量按照0.3kg/kg活性炭计,则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的量为1.21t/a,活性炭更换周期为三个月。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活性炭属于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行业来源为非特定行业,危废代码为900-039-49,危险特性为T。废活性炭更换后在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废胶桶

本项目使用硅酮胶胶粘剂时会产生废胶桶,产生量约6.4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其类别属于HW49其他废物,行业来源为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900-041-49,危险特性为T/Tn。废胶桶在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34 危险废物汇总表

序号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产生工序及装置形态有害成分产废周期危险特性污染防治措施1废液压油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8-080.05t/a折弯机等液态基础油、添加剂等2aT,I危废间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2发泡湿废料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900-007-091.2t/a发泡液态聚醚多元醇等1dT3废活性炭HW49其他废物900-039-491.21t/a废气处理固态环戊烷等3个月T4废胶桶HW49其他废物900-041-496.4t/a硅酮胶包装固态硅酮胶等1dT/Tn

本项目新建1座10m2危废暂存间,定期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建设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43号)要求进行设计、运行和贮存,危废贮存应注意“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

废液压油、发泡湿废料废活性炭分别放置不同密闭的铁质容器内,分区存放,并在存储容器上张贴相应标签、张贴警示标识;建设单位必须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征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的名称;为防止危险废物散落、泄漏,危废暂存间铁质密闭容器底部设置托盘,同时暂存间四周导流槽及备用铁质容器,定期对贮存危险废物的包装容器及危废暂存间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危废暂存间设置负压收集管道,少量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后经与发泡工序共用1套废气处理装置,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本项目完成后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见下表。

35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贮存场所名称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位置占地面积贮存方式贮存能力贮存周期1危废暂存间废液压油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8-08发泡间西侧10m2密闭容器贮存0.2t90d2发泡湿废料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900-007-09密闭容器贮存0.5t3废活性炭HW49其他废物900-039-49密闭容器贮存0.5t4废胶桶HW49其他废物900-041-49分区暂存10t5制冷剂空瓶//分区暂存2.0t6废发泡料桶//分区暂存2.0t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43号)要求进行贮存,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①危险废物运输应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按照其许可证的经营范围组织实施,承担危险废物运输的单位应获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

②运输单位承运危险废物时,应在危险废物包装上按照GB18597附录A设置标志。

③危险废物公路运输时,运输车辆应按照GB13392设置车辆标志。铁路运输和水路运输危险废物时应在集装箱外按GB190规定悬挂标志。

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均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43号)要求严格落实后,能够安全、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固废产生种类及处理措施一览表详见下表。

36  项目固体废物种类及处理处置措施表

序号污染物产生途径产生量属性处理或处置方式1废包装材料包装5.4t/a一般固废一般固废间暂存(10m2),定期外售2发泡废干料发泡10t/a3废边角料下料、切割、雕刻等50t/a4焊渣焊接0.3t/a5除尘器收集粉尘切割、焊接、雕刻除尘器2.47t/a6废UV灯管(无汞)UV装置30支/a7制冷剂空瓶制冷剂暂存5.6t/a一般固废危废间暂存(10m2),及时由厂家回收8废发泡料桶发泡料暂存51t/a9废液压油设备维修0.05t/a危险废物危废间暂存(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10发泡湿废料发泡1.2t/a11废活性炭废气处理1.21t/a12废胶桶硅酮胶包装6.4t/a13职工生活垃圾职工生活20t/a生活垃圾厂内垃圾箱暂存,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综上,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切割、焊接、雕刻工序产生的烟尘、粉尘发泡及粘合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后采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烟尘、粉尘集中收集后采用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生产中仅石材切割工序产生少量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经厂区总排口进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营运期,废气和废水对地下水、土壤影响较小。固废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

生产车间防渗等级及防渗措施见表。

37 项目分区防渗情况一览表

序号名称区域划分防渗等级防渗措施1生产车间内其他区域一般污染区一般防渗区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一般固废间2发泡胶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重点污染区重点防渗区等效粘土防渗层Mb≥6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

6、环境风险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关于加强环评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豫环文[2012]159号)的相关要求,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并从中提高风险管理意识,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明确环境风险监测及应急要求,达到安全生产、发展经济的目的。

6.1风险源调查

本项目为风冷玻璃展示柜制造,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本项目涉及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主要为发泡料组合聚醚多元醇、异氰酸酯、氧气、乙炔、废液压油等。储存方式见下表。

38  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储存方式一览表

序号物料名称储存方式最大贮存量(T)1发泡料白料(聚醚多元醇)密闭金属桶202发泡料黑料(多亚甲基多苯基多异氰酸酯)密闭金属桶303氧气钢瓶0.94乙炔钢瓶0.55废液压油密闭金属桶0.05

6.2环境风险潜势初判及评价等级确定

6.2.1风险潜势判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表B.1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具体储存情况见下表。

 

 

 

39  本项目风险物质储存方式一览表

序号物料名称储存方式最大贮存量(T)储存临界量(T)qn/Qn1发泡料白料(聚醚多元醇)密闭金属桶20//2发泡料黑料(多亚甲基多苯基多异氰酸酯)密闭金属桶30//3氧气钢瓶0.9//4乙炔钢瓶0.5100.055废液压油密闭金属桶0.0525000.00002合计0.0500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和C,当企业存在多种风险物质时,则按下列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Q=q1/Q1+q2/Q2+……+qn/Qn

其中:q1,q2,……qn为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单位t;

Q1,Q2,……Qn为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单位t。

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

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0.05002<1,因此其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6.3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见下表。

40  评价工作级别划分一览表

环境风险潜势IV、IV+IIIIII评价工作等级一二三简单分析a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见附录A。

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要分析,本次评价仅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

6.4环境风险识别

项目厂区环境风险识别汇总见下表。

 

 

41  环境风险识别汇总表

危险单元主要危险物质环境风险类型环境影响途径可能受影响的环境敏感目标发泡料储存间聚醚多元醇、多亚甲基多苯基多异氰酸酯及环戊烷泄漏、火灾土壤、地下水、大气居民区硅酮胶储存区硅酮胶泄漏、火灾土壤、地下水、大气居民区制冷剂及气体存放室制冷剂及氧气、乙炔泄漏、火灾土壤、地下水、大气居民区危废暂存间废液压油泄漏、火灾土壤、地下水、大气居民区袋式除尘器颗粒物事故排放大气居民区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非甲烷总烃事故排放大气居民区

6.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6.5.1物料储存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1)生产车间及仓库储存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①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

②生产车间易燃区域应确保通风良好,并禁止明火进入,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设备及工具;

③项目原料储存区及危废暂存间应设置有围堰、导流槽等泄漏液收集系统,并对地面进行防渗处理;

④定期检修设备,改进密封结构、加强泄漏检查以消除设备、管道的跑冒滴漏,装卸易燃货物的机械和工具,必须有消除产生火花的措施。

6.5.2运输过程中风险防范措施

①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运输过程严格遵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

②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开人流高峰期;尽可能缩短运输路程,避开人烟稠密的城镇,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司机应经专业培训后方可驾驶,严防客货混运。

③装载容器应留有一定的余度,避免夏季因温度升高气体挥发膨胀而溢出。

④车辆押运员和驾驶员应进行专业培训,熟悉危险物质的物理、化学性质和安全防护措施,了解装卸的有关要求,具备处理故障和异常情况的能力;运输过程出现事故时,押运员和驾驶员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同时与当地公安、消防和环保部门联系,尽量消除或减缓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

⑤运输车辆要配置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应急防毒面具、收集泄漏容器、消防设备;行车前要检查车辆的状况,尤其是车辆的制动系统;行驶的过程中,司机要选择路况较好的地段,控制车速,若遇到异常情况要提前减速,避免紧急制动。

⑥行车前检查盛装容器是否有破损等。

⑦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及疲劳驾驶。

6.5.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

根据导则要求并结合项目特点,需制定的相关环境保护应急预案主要内容见下表。

42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览表

序号项目内容及要求1总则简述生产过程中涉及物料性质及可能产生的突发事故2危险源概况对可能发生风险的生产设备如生产车间、发泡料储存间、制冷剂及气体存放室、危废间、废气处理设施等进行详细的描述3应急计划区发泡料储存间、制冷剂及气体存放室、仓库、生产车间、危废间、废气处理设施区域4应急组织工厂:厂指挥部—负责全厂全面指挥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源专业救援队伍—负责事故控制、救援善后处理地区:地区指挥部—负责工厂附近地区、全面指挥、救援、疏散专业救援队伍—负责对厂专业救援队伍支援5应急状态及应急响应程序规定事故的级别及相应的应急分类响应程序,主要包括报警与接警、应急救援队伍的出动、泄漏救援和火灾控制等方面6应急设施、设备与材料生产装置:(1)防火灾事故应急设施、设备与材料,主要为消防器材;(2)防止原辅材料外溢、扩散,主要是土料、沙袋等。罐区:(1)防火灾事故应急设施、设备与材料;主要是消防器材;(2)防止原辅材料外溢、扩散,主要是土料、沙袋等。7应急通讯、通知和交通规定应急状态下的通讯方式、通知方式和交通保障、管制。厂区若发生泄漏事故,应立即通知当地消防部门、安全部门及环保部门,三方联合行动。8应急环境监测及事故后评估由专业队伍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监测,对事故性质、参数与后果进行评估,为指挥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当发生物料泄漏情况时,应重点对厂址周边村庄进行监测,并在事后进行跟踪监测,以对事故后果进行评估。9应急防护措施、消除泄漏措施方法和器材事故现场:控制事故、防止扩大、蔓延及连锁反应、消除现场泄漏物、降低危害;相应的设施器材配备邻近区域:控制火区域,控制和消除污染措施及相应设备配备10应急剂量控制、撤离组织计划、医疗救护与公众健康事故现场:事故处理人员对毒物的应急剂量控制规定,现场及邻近装置人员撤离组织计划及救护工厂邻近区:受事故影响的邻近区域人员及公众对毒物应急剂量控制规定,撤离组织计划及救护11应急状态终止与恢复措施规定应急状态终止程序:事故善后处理,恢复措施;邻近区域解除事故警戒及善后恢复措施12人员培训与演练应急计划制定后,平时安排人员培训及演练(演练半年一次,培训一个月一次),对新工人上岗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13公众教育和信息对工厂邻近地区开展公众教育、培训与发布相关信息14记录和报告设置应急事故专门记录,建立档案和专门报告制度,设专门部门和负责管理15附件与应急事故有关的多种附件材料的准备和形成

本项目涉及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发泡料、发泡剂环戊烷、硅酮胶粘剂、氧气、乙炔及废液压油等,项目危险物质危险性主要表现在泄漏、火灾等突发性事故,建议企业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及区域风险防范应急救援支援措施,在认真落实相关风险管理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6.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43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建设项目名称民权县罗特电器有限公司年生产5万台风冷玻璃展示柜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旺业路东段双创园C1厂房地理坐标经度E115度10分38.581秒纬度N34度36分 21.598秒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发泡料、发泡剂环戊烷、硅酮胶粘剂、氧气、乙炔及废液压油等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发泡料白料(聚醚多元醇)、发泡料黑料(多亚甲基多苯基多异氰酸酯)、发泡剂环戊烷、氧气、乙炔、废液压油等泄漏,进一步引发火灾等,对土壤、地下水及周边居民区等造成不利影响。风险防范措施要求①厂区内划定禁火区域,禁绝一切火源;②对员工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管理人员具备了解消除火灾的措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等知识,并安排管道定期巡检工作,预防事故发生;③选用检验合格的具备防爆性能的电气设备、设施;④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⑤配置消防器材,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日常巡视和检查工作;⑥车间内设置视频监控设施,安排专人进行管理,能够及时应对各类事件;⑦加强各类仓库、危废暂存间等管理,防止物料储存容器破损;⑧制定完善的废气治理设置管理制度,定期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建立废气治理设施管理台账;⑨根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制定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储备相应的风险防范物资,在风险发生时能够做出最快的处理和防范,使风险降到最低。填表说明(列出项目相关信息及评价说明)本项目为涉及风险物质主要为乙炔、废液压油等,Q值小于1,风险潜势为Ⅰ,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通过采取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后,本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可控。

7、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

(1)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商丘市民权县旺业路东段双创园C1厂房,位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项目用地未占用公共绿地、基础设施廊道、道路两侧绿化带、组团生态隔离绿地等,属于适宜建设区。本项目产品为风冷玻璃展示柜,属于装备制造业,符合园区主导产业发展要求。根据《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用地功能布局图(见附图三),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开发区用地功能布局。本项目能源资源消耗包括电能、水等,项目厂区已接通市政管网,基础设施可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本项目满足开发区入驻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要求,项目建设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及规划环评要求相符。

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商政[2021]5号)及河南省“三线一单”成果查询系统分析确定,本项目位于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经对照商丘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及民权县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要求。本项目选址不在商丘市及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对当地饮用水源地影响较小。经对照《河南省深入打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消除、夏季臭氧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商丘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等方案,项目建设均符合相关环境保护要求。

(2)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厂址东侧为道路和闲置厂房,北侧为道路和在建厂房,西侧为道路和闲置地,南侧为道路和绿化带。项目周围较近的敏感点主要为南侧约140m的祥和花园和145m处的祥和小学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项目建设有全密闭车间,项目发泡工序设置独立的发泡间,发泡工序及粘合工序上方均设有废气收集措施,废气经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切割、焊接、雕刻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石材切割废水量较小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经厂区总排口进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营运期,废气和废水对地下水、土壤影响较小。评价要求项目生产设备做好基础减震,底座安装减震垫,部分设备局部隔声,风机采取消声措施,经采取降噪减震措施处理后,四周厂界满足噪声排放标准要求。产生的固废分类合理收集、处置;本项目实施后,工程营运期间产生的各项污染物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现场调研,厂址周围多数厂房处于在建状态,主要分布的企业主要盈炻电子科技(商丘),该企业配备有环保设施,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与其具有相容性。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选址可行。

8、环保投资

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3万元,占总投资0.54%,环保投资情况见下表。

表44 本项目环保措施及投资一览表

污染因素排放源污染物污染防治措施治理投资(万元)废气切割烟气颗粒物固定切割工位,激光切割烟气经槽边抽风装置+1套袋式除尘器(TA001)+15m排气筒(DA001)排放,风机风量6000m3/h3.6焊接烟尘颗粒物固定焊接工位,集气罩收集经1套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风机风量10000m3/h6.5发泡废气非甲烷总烃设置独立的密封发泡车间,废气集中收集后经1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排放,风机风量5000m3/h3.2雕刻粉尘颗粒物雕刻机设备产尘点位自带负压收集管道,废气收集经1套袋式除尘器(TA004)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风机风量4500m3/h3.0粘合废气非甲烷总烃固定硅酮胶混合、胶粘工位,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处理,与焊接工序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DA002),风机风量8000m3/h5.5废水石材切割SS石材切割配备3m3沉淀池,切割废水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0.5职工生活COD、BOD5、SS、氨氮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和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1.0噪声生产设备设备运行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2.0固废包装废包装材料一般固废间(10m2)暂存集中收集后,外售1.0发泡发泡废干料下料、切割、雕刻废边角料焊接焊渣袋式除尘器除尘器收集粉尘UV装置废UV灯管(无汞)制冷剂暂存制冷剂空瓶危废间暂存(10m2),及时由厂家回收集中收集后,及时由厂家回收8.0发泡料暂存废发泡料桶设备维修废液压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发泡发泡湿废料废气处理废活性炭硅酮胶包装废胶桶地面防渗分区防渗。发泡胶暂存间、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等效粘土防渗层Mb≥6m,K≤1×10-7cm/s;生产车间内其他区域、一般固废暂存间为一般防渗区: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20.0合计54.3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排气筒

切割

颗粒物

固定切割工位,激光切割烟气经槽边抽风装置+1套袋式除尘器(TA001)+15m排气筒(DA001)排放,风机风量6000m3/h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的塑料制品行业A级中PM要求

DA002排气筒

焊接

颗粒物

固定焊接工位,集气罩收集经1套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风机风量10000m3/h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的塑料制品行业A级中PM、非甲烷总烃要求

粘合

非甲烷总烃

固定硅酮胶混合、胶粘工位,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处理,与焊接工序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DA002),风机风量8000m3/h

DA003排气筒

发泡

非甲烷总烃

设置独立的密封发泡车间,废气集中收集后经1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排放,风机风量5000m3/h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的塑料制品行业A级中PM要求

DA004排气筒

雕刻

颗粒物

雕刻机设备产尘点位自带负压收集管道,废气收集经1套袋式除尘器(TA004)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风机风量4500m3/h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的塑料制品行业A级中PM要求

地表水

环境

石材切割

SS

石材切割配备3m3沉淀池,切割废水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循环利用,不外排

职工生活

COD、BOD5、SS、氨氮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和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民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及民权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声环境

生产设备等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箱暂存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材料、发泡废干料、废边角料、焊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废UV灯管(无汞)等经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外售;制冷剂空瓶、废发泡料桶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及时由厂家回收;废液压油、发泡湿部废料、废活性炭、废胶桶等经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分区防渗。发泡胶暂存间、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等效粘土防渗层Mb≥6m,K≤1×10-7cm/s;生产车间内其他区域、一般固废暂存间为一般防渗区: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生态保护措施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厂区内划定禁火区域,禁绝一切火源;

②对员工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管理人员具备了解消除火灾的措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等知识,并安排管道定期巡检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③选用检验合格的具备防爆性能的电气设备、设施;

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

⑤配置消防器材,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日常巡视和检查工作;

⑥车间内设置视频监控设施,安排专人进行管理,能够及时应对各类事件;

⑦加强各类仓库、危废暂存间管理,防止物料储存容器破损;

⑧制定完善的废气治理设置管理制度,定期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建立废气治理设施管理台账;

⑨根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制定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储备相应的风险防范物资,在风险发生时能够做出最快的处理和防范,使风险降到最低。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1、项目建设完成后应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在项目生产排污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2、按照《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的塑料制品行业A级中PM、非甲烷总烃要求建设


六、结论

综上所述,民权县罗特电器有限公司年生产5万台风冷玻璃展示柜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合理可行;项目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后,工程所排各项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实现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因此,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该厂址建设可行。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产生量)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产生量)

本项目

排放量(固产生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产生量)

变化量

废气

VOCs(非甲烷总烃)

/

/

/

0.159t/a

/

0.159t/a

+0.159t/a

颗粒物

/

/

/

0.0657t/a

/

0.0657t/a

+0.0657t/a

废水

COD

/

/

/

0.064t/a

/

0.064t/a

0.064t/a

氨氮

/

/

/

0.0064t/a

/

0.0064t/a

+0.0064t/a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废包装材料

/

/

/

5.4t/a

/

5.4t/a

+5.4t/a

发泡废干料

/

/

/

10t/a

/

10t/a

+10t/a

废边角料

/

/

/

50t/a

/

50t/a

+50t/a

焊渣

/

/

/

0.3t/a

/

0.3t/a

+0.3t/a

除尘器收集粉尘

/

/

/

2.47t/a

/

2.47t/a

+2.47t/a

废UV灯管(无汞)

/

/

/

30支/a

/

30支/a

+30支/a

制冷剂空瓶

/

/

/

5.6t/a

/

5.6t/a

+5.6t/a

废发泡料桶

/

/

/

51t/a

/

51t/a

+51t/a

危险废物

废液压油

/

/

/

0.05t/a

/

0.05t/a

+0.05t/a

发泡湿废料

/

/

/

1.2t/a

/

1.2t/a

+1.2t/a

废活性炭

/

/

/

1.21t/a

/

1.21t/a

+1.21t/a

废胶桶

/

/

/

6.4t/a

/

6.4t/a

+6.4t/a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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