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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4-0000005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3-1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生态环境

商丘市林七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11 浏览次数: 【字体: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生态影响类)

 

 

 

 

 

 

项目名称:商丘市林七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单位(盖章):商丘市水资源保障中心 

编制日期:           2024.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商丘市林七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项目代码

2309-411400-04-01-207425

建设单位联系人

葛志毅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河南商丘民权县(区)林七

地理坐标

(115度19分17.705秒,34度40分18.326秒)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五十一、水利127防洪除涝工程其他(小型沟渠的护坡除外;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除外)

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

临时占地面积38526.69m2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商发改审批[2023]192号

总投资(万元)

7460.64

环保投资(万元)

101

环保投资占比(%)

1.35

施工工期

12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结合本项目的特点,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分析详见下表。

表1-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分析表

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地表水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水库:全部;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等除外);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防洪除涝: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本项目涉及水库是地下水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否生态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无针对本项目类别的环境敏感区否大气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否噪声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本项目不涉及否环境风险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本项目不涉及否

注:“涉及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位于、穿(跨)越(无害化通过的除外)环境敏感区,或环境影响范围涵盖环境敏感区。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针对该类项目所列的敏感区。

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需开展地表水专项评价工作。

规划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1《河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2023 年版)》相符性分析

2024年2月1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河南省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示意图》及《河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2023 年版)》,本项目在《河南省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示意图》中的位置详见附图2。从图上可以看到本项目建设地点属于优先保护单元,本项目与全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中优先保护单元的相关规定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

表1-2  《河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2023 年版)》

相符性分析

环境管控单元分区管控类别准入要求本项目相符性分析优先保护单元空间布局 约束 1. 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以下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管护巡护、保护执法、科学研究、调查监测、测绘导航、防灾减灾救灾、军事国防、疫情防控等活动及相关的必要设施修筑。 (2)原住居民和其他合法权益主体,允许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耕地、水产养殖规模和放牧强度(符合草畜平衡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开展种植、放牧、捕捞、养殖等活动,修筑生产生活设施。 (3)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古生物化石调查发掘、标本采集和文物保护活动。 (4)按规定对人工商品林进行抚育采伐,以提升森林质量、优化栖息地、建设生物防火隔离带等为目的的树种更新,和依法开展的竹林采伐经营。 (5)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科普宣教及符合相关规划的配套性服务设施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及维护。 (6)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通讯和防洪、供水设施建设和船舶航行、航道疏浚清淤等活动;已有的合法水利、交通运输等设施运行维护改造。 (7)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 (8)依据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开展的生态修复。 (9)法律法规规定允许的其他人为活动。 2. 一般生态空间: (1)以保护各类生态空间的主导生态功能为目标,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要求进行管理。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不得随意占用和调整。依据国家和河南省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条例和管理办法,对功能属性单一、管控要求明确的生态空间,按照生态功能属性的既有要求管理;对功能属性交叉、且均有既有管理要求的生态空间,按照管控要求的严格程度,从严管理。 (2)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不予审批可能造成耕地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为已有的合法水利设施维修改造;本项目属于保护饮用水源地安全的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相符

1.2《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商政[2021]5号)相符性分析

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商政[2021]5号)的要求,坚持保护优先,突出分区管控,实时动态管理,对“三线一单”相关内容进行动态更新。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产业布局及生态格局得到优化,资源配置更加合理,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持续完善,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社会经济与环境保护实现良性循环,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美丽商丘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同时结合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商丘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2022年4月发布)判定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

(1)生态保护红线:民权县生态保护红线位于王庄寨镇、孙六镇、林七乡、王桥镇、老颜集乡、绿洲街道、野岗镇,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仅允许开展重要生态修复工程等八种不损害或有利于维护生态保护功能的活动,现有的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活动应限期退出或关停。本项目建设位置位于民权县林七乡,为防洪除涝工程,属于不损害或有利于维护生态保护功能的活动。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①大气环境:根据大气功能区划分,本项目所在地区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的PM2.5、PM10平均浓度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023年5月12日商丘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了《商丘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丘市2023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商丘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指出,“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聚焦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源治理,着力推进大气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精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年度空气质量改善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随着商丘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实施,商丘市环境空气质量将会逐步得到改善。

②地表水:根据2023年11月份商丘市地表水例行监测资料,项目下游吴屯水库地表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水质较好。

③噪声: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为1类,应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本项目在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可实现噪声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3)资源利用上线:

①水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消耗的水资源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水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土地资源利用上线

商丘市将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区、农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以及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包括已发布的污染地块、疑似污染地块、高关注度地块、填埋场、尾矿库、涉重金属采矿区等)确定为土地资源利用重点管控区,其他区域划为一般管控区。

项目在原用地范围内拆除重建泄洪闸、维修大坝,无新增建设用地,根据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文件(详见附件3),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则同意项目用地选址。

(4)商丘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

根据《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商丘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的函》(2022年4月27日),商丘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包括商丘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商丘市各分区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如下。

商丘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

 

表1-3商丘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

管控维度准入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全市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全市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铸造、铝用炭素、耐火材料制品、砖瓦窑、铅锌冶炼(含再生铅)等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的产业项目,严格项目备案审查,强化项目现场核查,保持违规新增产能项目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2、严禁不符合我市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现有以“两高”行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规划环评应增加碳排放情况与减排潜力分析,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3、禁止勘查高硫高灰煤炭资源,禁止开采可耕地砖瓦粘土。禁止开采区内,除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及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外,一律不得新设探矿权、采矿权和矿产勘查项目,严厉打击和取缔违法采矿活动。禁止开采区内,在不影响禁止区主体功能,并征得相关管理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地热、矿泉水等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限制开采高硫高灰煤,不再新建高硫高灰煤矿井。在限制开采区内,要严格控制限制开采矿种矿业权的设置,确实需要设置矿业权时,应严格规划审查,进行专门的规划论证。4、全市范围内禁止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国五(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全市原则上不再办理使用登记和审批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重点区域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全面淘汰退出达不到标准的落后产能和不达标企业。实施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加快城市建成区、人群密集区、重点流域的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等环境风险大的企业搬迁改造、关停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化工、商砼企业等重污染企业退城工程。4、生态控制区主要包括生态公益林和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依照《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和《河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对市域21.19万亩公益林进行严格保护;对于市域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应加强监测和安全防护,禁止在相关区域进行建设。河流水域包括涡河、惠济河、黄河故道、沱浍河、大沙河、王引河等主要河流,完善河道两侧绿化建设,防治水土流失,严禁非法占用滩涂湿地。6、矿产资源密集区是指市域范围内蕴含具有开采价值的各类金属、非金属矿藏的地区以及其必要的生产生活和安全防护范围,主要分布在永城、睢县、柘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河南省采矿管理条例》进行管制。历史文化保护区主要包括商丘古城(含宋国故城遗址、大运河遗址、睢县古城、夏邑古城、虞城利民古城等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风貌协调区),整体保护古城的自然环境、肌理格局、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和环境要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规定实施管制。本项目属于防洪除涝工程,不属于禁止建设类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区域不属于生态控制区、矿产资源密集区。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1、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要满足当地总量减排要求。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全面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建设项目应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管理要求。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标准时,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倍量削减;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满足环境功能区划标准后,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等量削减。3、十四五期间全面落实建成区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工程”及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工程。新建城区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要与城市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做到雨污分流,加强城市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有效减少城市面源污染。城市建成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计出水标准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设计,鼓励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排放浓度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体水质标准要求,鼓励现有工程随扩建工程一并完成提标改造工程。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全部建设尾水人工湿地,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水平。4、十四五期间,进一步扩大涉气工业企业监控范围,对全市应急管控和错峰生产企业进行全面筛查,全市满足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标准的涉气企业全部完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开展有色金属冶炼、铅酸蓄电池等行业企业含重金属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治理,确保废气中重金属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开展砖瓦、钢铁、有色等重点行业企业提标改造和污染深度治理,严格排污许可管理,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发展转型;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制定砖瓦窑等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凡不能达标排放的砖瓦窑等工业炉窑,依法一律实施停产整治;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加快实施钢铁、石化、化工、有色、皮革等行业绿色化改造,加强造纸、农副食品加工、毛皮制革、印染、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电镀等水污染物排放行业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其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全面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等工业燃煤设施,全市建成区实现工业燃煤全替代。5、控制农业氮源排放,持续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加强农村散煤燃烧监管、减少BC(黑碳气溶胶)排放;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推广到全市30%的产粮(油)大县和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县;基本实现农膜全面回收利用;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及秸秆综合利用率;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工作实际,对需调整的内容及时修编,细化配套制度,力争实现县级层面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集中连片推进。6、有色金属冶炼、铅酸蓄电池、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制革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企业在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污染治理设施时,要按照国家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的技术规定,事先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措施,报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并技术评审。7、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因地制宜实施管道化、密闭化改造,重点区域防腐防渗改造,物料、污水、废气管线架空建设和改造,从源头上防范土壤污染。本项目属于防洪除涝工程,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且本项目不涉及污水总量控制指标。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柘城、夏邑、虞城、睢阳区、示范区等跨市界断面所在县(区)的环保部门要加强与下游县、区及亳州、鹿邑、永城等城市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流域水污染联防工作,防止出现跨界污染事件。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制定水污染应急预案,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预警预报程序,完善应急处置和保障体系。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和学习交流,开展流域水污染防控应急演练,提高跨界突发水污染事件处置能力与应急管理工作水平。2、永城、宁陵涉及化工的产业集聚区,需在十四五规划初期建成园区风险防范应急保障措施,在集聚区纳污河流或雨水、泄洪河沟下游处(汇入具有水体功能区划河流之前)设置拦截设施、园区事故池等具体应急措施,拦截化工企业厂区不可控的风险事故废水,坚决杜绝区域风险事故废水进入地表河流引发恶劣的流域污染事件。3、做好优先保护单元内饮用水源等重要生态环境敏感目标的环境风险防范,开展涉重企业等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依法依规整治监管;做好钢铁、有色、化工、制药、制革等涉及重大环境风险源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防范,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及应对处置能力,建立“企业—园区—政府”三级区域环境风险应急联控机制;加强对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区域,特别是毛皮制革、有色金属、电镀等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农用地土壤的监测,完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强化土壤环境风险控制,做好耕地保护,保障粮食安全。4、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以及腾退工矿企业用地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优先对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查明的潜在高风险地块,开展进一步调查和风险评估。本项目属于防洪除涝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项目制定了严格的施工期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方案;本项目不涉及重大环境风险源和危险化学品。相符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十四五期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目标要求。全市能耗增量控制目标控制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目标要求。2、十四五期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目标要求。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进一步控制,农村居民集中供水实现全覆盖,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积极开展中水资源利用,在火电、纺织、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开展水效“领跑者”行动,推进企业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循环利用,提升工业污水资源化利用效率;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建设工程,切实推进中水利用进程,集中供热中心、热电联产项目限制取用地下水,高耗水企业中水回用率达到32%以上。3、重点开展火电、钢铁、石化、化工、纺织、造纸、食品等高耗水工业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进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新、改、扩印染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清洁生产标准纺织业(棉印染)》国际先进水平,禁止不能满足土地投资强度和清洁生产水平要求的印染企业和与规划定位不相符的印染企业入驻。新、改、扩印染项目印染总规模不得超出规划的印染规模,允许规划内印染规模等量替代,禁止超出规划单纯新增印染产能。4、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和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内部挖潜解决新增建设用地。本项目属于防洪除涝工程,本项目运营期不消耗煤炭、水资源;项目用地、选址符合用地总体规划,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项目用地选址,详见附件3。相符

根据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商丘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

②商丘市各县区分区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位于民权县林七乡,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如下:

表1-4与《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

管控单元分类环境管控单元名称行政区划管控要求本项目建设情况优先保护单元民权县生态保护红线王庄寨镇、孙六镇、林七乡、王桥镇、老颜集乡、绿洲街道、野岗镇空间布局约束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仅允许开展重要生态修复工程等八种不损害或有利于维护生态保护功能的活动。现有的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活动应限期退出或关停。本项目属于防洪除涝工程,属于不损害或有利于维护生态保护功能的活动。相符民权县水环境优先保护单元野岗镇、王庄寨镇、绿洲街道、孙六镇、林七乡、老颜集乡、王桥镇、程庄镇、胡集乡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湿地保护范围内禁止设立开发区、产业园区。本项目建设地点属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项目不在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相符

综上所述,本项目能够满足三线一单的要求。

2、产业政策相符性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二条中“防洪提升工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相关政策、法规符合性分析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08修正)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河道内的航道,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第四条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国河道的主管机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该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

第5条 国家对河道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6条 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辽河等大江大河的主要河段,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河段,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边界河道以及国境边界河道,由国家授权的江河流域管理机构实施管理,或者由上述江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河道主管机关根据流域统一规划实施管理。其他河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县的河道主管机关实施管理。

第二十条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

河道的具体管理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划定。

第二十四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

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第二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底泥;

(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

(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

(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第二十八条加强河道滩地、堤防和河岸的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水土流失、河道淤积。

第三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河道主管机关应当开展河道水质监测工作,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区抑尘洒水,不外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08修正)相关规定。

3.2与《水利建设项目(防洪除涝与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环办环评[2018]2号)符合性分析

表1-5与《水利建设项目(防洪除涝与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环办环评[2018]2号)符合性分析

相关规定符合性分析符合性第二条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水功能区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相协调,满足相关规划环评要求。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等相协调符合第三条工程选址选线、施工布置原则上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以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中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并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要求相协调。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不占用河南民权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工程只涉及水库的除险加固,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禁止类活动,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要求相协调;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环境敏感区中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符合项目实施改变水动力条件或水文过程且对水质产生不利影响的,提出了工程优化调整、科学调度、实施区域流域水污染防治等措施。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或次生环境影响的,提出了优化工程设计、导排、防护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水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居民用水安全能够得到保量,相关区域不会出现显著的土壤潜育化。沼泽化、盐碱化等次生环境问题。本项目仅对现有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工程未改变现有水库主要工程特性,不涉及水库库区水位、库容的更改。符合项目对鱼类等水生生物的洄游通道及“三场”等重要生境、物种多样性及资源量等产生不利影响的,提出了下泄生态流量、恢复鱼类洄游通道、采用生态友好型护岸(坡、底)、生态修复、增殖放流等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不会造成原有珍稀濒危保护区域特有或重要经济水生生物在相关河段消失,不会对相关河段水生生态系统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项目不涉及鱼类等水生生物的洄游通道及“三场”等重要生境。符合项目对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河湖生态缓冲带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优化工程设计及调度运行方案、生态修复等措施。对珍稀濒危保护植物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原位防护、移栽等措施。对陆生珍稀危保护动物及其生境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救护、迁徙廊道构建、生境再造等措施。对景观产生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优化设计、景观塑造等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湿地以及陆生动植物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与区域景观相协调,不会造成原有珍稀濒危保保护动植物在相关区域消失,不会对陆生生态系统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项目属于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不占用河南民权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范围,项目地周边暂未发现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不会对其造成影响。符合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具有环境合理性,对料场、弃土(渣)场等施工场地提出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态修复等措施。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和要求,对施工期各类废(污)水、扬尘、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提出了防治或处置措施。其中,涉水施工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取水口并可能对水质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施工方案优化、污染物控制等措施;涉水施工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及其重要生境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施工方案优化、控制施工噪声等措施;项目对施工场地提出了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态修复措施,对施工期废水、扬尘、废气、噪声、固废等均提出了防治措施;对涉水施工段提出了水生生态减缓措施,工程施工期的不利环境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不会对周围环境和敏感保护目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按照要求制定了相应的环境监测计划。符合按相关导则及规定要求,制定了水环境、生态等环境监测计划,明确了监测网点、因子、频次等相关要求,提出了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及根据监测评估结果优化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根据需要和相关规定,提出了环境保护设计、开展相关科学研究、环境管理等要求。按相关规定制定水环境、生态等环境监测计划,明确了监测网点、因子、频次等相关要求,提出了相应环境管理要求。符合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了深入论证,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投资估算、时间节点、预期效果明确,确保科学有效、安全可行、绿色协调。已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了深入论证,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投资估算、时间节点、预期效果已明确。符合

本项目的建设与《水利建设项目(防洪除涝与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相符。

3.3本项目与《商丘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丘市2023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商丘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丘市2023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相符性分析分析详见下表

表1-6《商丘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丘市2023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规范性文件主要任务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商丘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加快挥发性有机物治理23.持续加大无组织排放整治力度。2023年5月底前,排查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露、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在保证安全生产前提下,督促企业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对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综合治理,将需要集气罩收集无组织排放的集气流速测量监控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监督落实;按要求对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1000个的企业开展泄沥检测与修复工作;焦化行业使用红外热成像仪、火焰离子化检测仪(FID)等设备定期对酚氯废水处理池密闭设施、煤气管线及焦炉等装置进行巡检修护,防止逸散泄涌;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水的企业,采取密闭管道等措施逐步替代地涌、沟、渠、井等敞开式集输方式,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不涉及相符推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24.大力提升治理设施去除效率。4月底前,按照行业特点、企业规模、废气成分、废气量、含水(尘)率等,综合分析治理技术与VOCs废气处理工艺可行性、规模匹配性,建立问题企业清单台账,指导帮扶企业做好活性炭更换频次、更换量、购买记录、活性炭质检报告等台账记录,RTO和RCO设施吸附剂再生频次、焚烧温度等记录数据至少保留一年以上。5月底前,对废气处理效率低下的企业实施提升治理。本项目不涉及相符加快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26.提升涉VOCs园区及企业治理水平。重点排查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以及涉及有机化工生产、煤焦油加工处理的园区及企业,分类制定治理提升计划,家具、彩涂板、皮革制品、制鞋、包装印刷等以中小企业为主的园区重点推进源头替代;汽修、人造板等企业重点推动优化整合;对排放量大,排放物质以烯经、芳香经、炔烃、醛类等为主的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治理方案,提出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整改达标无望的企业依法关停取缔。大力推进园区及企业VOCs无组织监控和预警监管平台建设,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本项目不涉及相符商丘市2023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加快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17.实施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工程。推进企业、工业园区根据内部废水水质特点,围绕过程循环和回用,实施废水循环利用技术改造,完善废水循环利用装备和设施,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提升企业水重复利用率。新建企业和园区要在规划布局时,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的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开展工业废水再生利用水质监测评价和用水管理,推动地方和重点用水企业搭建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智慧管理平台。本项目不涉及相符商丘市2023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3.全面加强固体废物监管。持续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利用处置和环境风险防范”三个能力”,推动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加快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支持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提标改造。动态更新涉危险废物企业“四个清单”,有序推进固废监管信息化建设,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和收集转运等过程监管。持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和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工作。本项目不涉及相符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商丘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丘市2023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商环委﹝2023﹞1号)中相关规定。

3.4《商丘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相符性分析

2022年9月29日,商丘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商政文[2022]37号),本项目与《商丘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相关规定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 1-7 《商丘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相符性分析

规划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推进明清黄河故道生态走廊建设。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以“一河、七湖、三湿地”为主脉,推进贯穿民权县、宁陵县、梁园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虞城县黄河故道生态绿道建设。推进黄河故道沿线国土绿化,突出黄河故道平原林业和水岸林业生态景观特色,持续推进明清黄河故道沿线生态防护林建设。本项目属于防洪除涝工程,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维护水库的安全运行,有利于黄河故道的生态保护。相符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建立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商政[2021]5号),本项目位于民权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应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仅允许开展重要生态修复工程等八种不损害或有利于维护生态保护功能的活动。现有的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活动应限期退出或关停。本项目属于防洪除涝工程,属于不损害或有利于维护生态保护功能的活动。符合相关要求。相符加强黄河故道湿地保护,按照“一河七湖三湿地”优化黄河故道生态廊道布局。“一河”:黄河故道;“七湖”:任庄(鲲鹏湖)、林七(秋水湖)、吴屯(龙泽湖)、郑阁、马楼、石庄、王安庄水库;“三湿地”:民权县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梁园区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虞城县周商永运河国家湿地公园。本项目属于防洪除涝工程,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维护水库的安全运行,有利于民权县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的生态保护。相符

 

3.5与商丘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相符性

根据《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调整取消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通知》(豫政文﹝2020﹞56),黄河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现调整为:

一级保护区:黄河取水口上游1000,下游100米的水域及距河岸50米的陆域;郑阁水库、吴屯水库、林七水库全部水域及正常水位线以上取水口一侧距岸边200米的陆域总干渠、商丘总干渠、东分干渠、沉砂条渠、民商干渠的水域及两侧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黄河取水口一级保护区上游1000,下游100米的水域及距河岸50米的陆域;郑阁水库、吴屯水库、林七水库一级保护区外距岸边2000米的陆域;总干渠、商丘总干渠、东分干渠、沉砂条渠、民商干渠两侧1000米的陆域。

本项目位于黄河地表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第六十四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第六十五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第六十六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本项目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属于保护饮用水源地的项目,符合相关规定。根据现场调查,本工程与民权县第三水厂取水口的距离为6.7km,与商丘市第四水厂取水口的距离为10.3km,本工程与黄河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位置关系详见附图4

3.6项目与河南民权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相符性分析

河南民权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位于华北平原中南部,河南省商丘市西部,黄河大冲积扇南侧,北至西张庄,西至马庄,南至王庄,东至吴屯大坝,河南民权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于2013 年 12 月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建设,是民权县和商丘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同时,该湿地与“申甘防护林”共同形成了黄淮地区重要的生态保护屏障,在风沙防御、水源涵养、调节径流、防洪排涝、黄淮流域生态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生态功能。

根据《河南民权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湿地公园功能分区如下:

①湿地保育区

保育区主要由黄河故道和秋水湖(林七水库)及龙泽湖(吴屯水库)库塘水体及其与之相连的河道组成,面积 1156.4hm2,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 50.20%。保育区是整个湿地公园生态系统核心区域,除开展必需的与湿地保护、监测等有关的保护管理活动外,不得进行任何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其他活动,更不得发生破坏河流生态过程、改变自然河道、硬化河岸等有损湿地生态服务功能的行为。

②湿地恢复区

湿地恢复区面积 1046.0hm2,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 45.41%,主要功能为恢复受损生境(修复水环境)

③宣教展示区

宣教展示区面积 25.0hm2,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 1.09%,主要功能为展示黄河故道河流湿地与坑塘湿地复合生态系统特征、水源供给和生物多样性保育、文化功能,展示平原湿地与人类生存息息相关主题,开展科普宣教等。

合理利用区

合理利用区面积约 72.4hm2,占湿地公园面积的 3.14%。考虑到现有的景观构成要素以及保护管理目标,把此功能区定位为集观光体验、休闲游憩、科普教育等为一体的湿地合理利用区。

本项目主要是在林七水库大坝原用地范围内拆除重建泄洪闸、维修大坝,无新增建设用地,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湿地公园的宣教展示区。本工程与河南民权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的位置关系详见附图3。根据民权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民权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原则同意本项目的建设,证明文件详见附件5。

3.7项目建设内容与批复意见相符性分析

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3年11月8日对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做出了批复,原则同意商丘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编制的《商丘市林七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文号:商发改审批〔2023〕192 号,批复文件详见附件2。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批复内容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

表1-8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批复内容相符性分析

类别项目批复内容项目建设内容相符性主要建设内容1.在桩号主 0+041 处新建泄洪闸(溢洪道)。2.拆除南泄洪闸,在原闸址处新建大坝。3.整修大坝坝坡,重建主坝坝顶路面。4.维修朱刘沟闸。5.完善安全监测设施,改善水文水情测报系统,增加防汛仓库、发电机房及生活用房,配备必要的通讯设施。1.在桩号主 0+041 处新建泄洪闸(溢洪道)。2.拆除南泄洪闸,在原闸址处新建大坝。3.整修大坝坝坡,重建主坝坝顶路面。4.维修朱刘沟闸。5.完善安全监测设施,改善水文水情测报系统,增加防汛仓库、发电机房及生活用房,配备必要的通讯设施。相符总投资7460.64万元7460.64万元相符项目地点商丘市民权县林七乡商丘市民权县林七乡相符建设工期12个月12个月相符

 

 

 

 

 

 

 

 

 

 

 

 

 

 

 

 

 

 

二、建设内容

地理位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民权县林七乡南1公里,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

项目组成及规模

1、项目由来

林七水库位于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林七南约1km处,是黄河故道上七座串联梯级中型水库的第二级,上连任庄水库,下接吴屯水库。该水库是一座以城市供水为主,兼有防洪、灌溉和养殖等多种功能的中型水库。水库于1958年8月建成蓄水,控制流域面积387km2,林七水库以上多年平均径流量2129万m3,库区面积23.5km2,涉及民权县城关、胡集、王桥、孙六和林七五个乡镇,设计灌溉面积19万亩。目前水库的主要作用是引黄调蓄,以保证商丘市城市供水及工业用水,被誉为商丘经济发展的生命工程。

林七水库主要由大坝(主、副坝)、泄洪闸、灌溉闸(朱刘沟闸)等组成。(1)主坝原为均质土坝,后于2007年除险加固增设水泥土防渗墙,墙厚200mm、深14.70m;主坝最大坝高7.5m,坝顶高程66.80~67.20m,原长920m,2007年除险加固工程中拆除原北泄洪闸,原位新筑主坝封堵段长81m,坝顶宽9.0m。主坝上游坝坡66.50m高程以下采用C20混凝土护坡,以上采用草皮护坡;下游坝坡上部采用草皮护坡,坝脚60.50m以下作干砌石护坡。(2)副坝全长460m,含原副坝210m和2007年除险加固新筑副坝250m,坝顶高程67.30~67.63m,坝顶宽7.0m,副坝上游护坡型式与主坝相同,下游坝坡统一采用草皮护坡。(3)泄洪闸原为2孔,孔径5.0m,闸底板高程60.50m,2007年除险加固在原有泄洪闸的基础上,向南侧扩建2孔闸,孔径5.0m,采用混凝土开敞式结构,新扩建的两孔闸采用分离式底板,闸墩下底板设三根灌注桩,桩径0.8m,桩长10m,闸门采用5.0m×4.0m(宽×高)露顶式平面定轮钢闸门,配备QPQ-2×80kN双吊点卷扬式启闭机4套。(4)灌溉闸位于水库南岸、副坝末端,2007年除险加固新建,为箱涵式,洞身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长16.50m,孔宽1.5m,孔高2m,闸底板高程62.15m,闸门采用1.5m×2.2m(单孔)平面铸铁闸门,配10t启闭机。2021年11月,商丘市水资源保障中心委托商丘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对林七水库大坝进行安全评价,于2021年12月编制了《河南省商丘市林七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2021年12月30日由商丘市水资源保障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评价报告》进行了审定,并下达了《林七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商丘市水资源保障中心将专家组对《鉴定报告》的审定意见以及《鉴定报告》同时上报到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2023年6月6日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以坝函〔2023〕1542号文、由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对林七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进行了书面核查和现场核查。认为水库存在的主要问题为:(1)大坝护坡平整度不满足要求,且主坝上游混凝土护坡局部损坏,下游坝脚局部干砌石护坡松动、冲毁,坝顶路面大面积压毁;(2)泄洪闸闸墩、闸底板、护坡、翼墙、边墙等部位混凝土结构强度不满足规范要求,闸室结构安全性及抗震安全性不满足规范要求,不具备检修条件;(3)朱刘沟闸存在局部缺陷,上游左岸边墙开裂,启闭机螺杆弯曲;(4)大坝变形、渗流等监测设施损坏。核查结论为:大坝安全鉴定为“三类坝”基本符合工程实际,建议采取措施消除工程安全隐患,隐患消除前应当控制运用,加强检查监测与应急管理,保障水库大坝安全。

为消除工程安全隐患,确保水库大坝安全,商丘市水资源保障中心决定实施商丘市林七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本项目仅对现有水库进行除险加固,保持现有主、副坝坝高不变,保持现有水库库区水位、库容不变。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豫环办〔2022〕44 号)附件1河南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2022年版),水利类中的防洪除涝工程报告表属于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审批范围,本项目行业类别为“五十一、水利 127防洪除涝工程”,适用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

2、项目工程组成

本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保持现有主、副坝坝高不变,在桩号0+041(进、出水渠)处新建泄洪闸,新建泄洪闸闸孔总净宽20m,同时拆除南泄洪闸并原位封堵,整修大坝坝坡,重建主坝坝顶路面,维修朱刘沟闸,完善安全监测设施,改善水文水情测报系统,在现有管理所空地建设防汛仓库、发电机房及附属用房,配备必要的通讯设施。

本项目详细内容见下表:

表2-1项目组成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单项工程名称工程内容主体工程大坝工程对主坝坝坡损坏处整修,重建主坝坝顶路面,重建导流槽。道路按公路Ⅰ级设计,总长1062m,宽9.2m。整修主坝上下游护坡,上游坝坡边坡为1:8,自坝顶66.91m至现状护坡顶66.50的草皮护坡拆除,采用C25现浇混凝土护坡,自护坡底61.70m向上三排混凝土护坡拆除重建,采用150mm厚C25现浇混凝土护坡,坝脚设置2m宽1m深石笼防护。将现有泄洪闸拆除并重新填筑坝体,拆除并封堵78.155m长,范围为主坝桩号-0+026.4~0+51.755,新填筑坝体横断面、坝顶及坝坡结构同两侧大坝,坝顶宽度12m,新修沥青混凝土路面宽9.2m。副坝上游现状草皮护坡拆除,采用C25混凝土护坡,厚150mm。本次工程增加副坝下游纵、横排水沟。坝脚纵向排水沟沟底自主坝往朱刘沟方向按1:5000坡降放坡,水排入朱刘沟。副坝下游增加贴坡排水,贴坡排水顶高程为65.30m,底高程为64.50m,采用C25混凝土预制六棱块,高程65.30m以上为C25混凝土框格草皮护坡。进出水渠   以泄水建筑物泄洪闸闸底板中心桩号为0+000,自渠-0+195~-0+045段为进水渠,长150m,梯形断面,比降为1/7600。采用0.12m厚的铰接式护坡,护坡顶部设0.5m×0.5m(宽×深)C25混凝土压顶,坡脚采用1.0m×1.0m(宽×高)石笼防护。底高程为60.50m,渠底宽度为40m,两岸边坡采用1:3。桩号渠0+88.2~0+545为出水渠,总长456.8m,梯形断面,比降为1/8000,底高程为59.50~59.44m,底宽度为40m,两岸边坡采用1:3。采用0.12m厚的铰接式护坡,护坡顶部设0.5m×0.5m(宽×深)C25混凝土压顶,坡脚采用1.0m×1.0m(宽×高)石笼防护。泄洪闸工程拆除原有泄洪闸,在原闸位重新填筑坝体,在桩号渠0+000(进、出水渠)处新建一座4孔,孔径5m的泄洪闸,闸底板高程60.50m,工作闸门为露顶式平面钢闸门(宽×高)5.0×4.0m,共4扇,配备QP-2×16t双吊点卷扬式启闭机4台。检修闸门采用叠梁式钢闸门,上游检修闸门(宽×高)5.0×2.0m,共2节,配备1台电动葫芦-2×5t,下游检修闸门(宽×高)5.0×2.0m,共1节,配备1台电动葫芦-2×5t。泄洪闸闸底板中心位于桩号渠0+000,主要由上游连接段、闸室段、交通桥段和下游连接段组成,总布置长度133.2m。主要工程包括闸室、交通桥、铺盖、消力池、护底、海漫、防冲槽。朱刘沟闸维修本次工程更换潜孔式铸铁闸门,防止洪水进入朱刘沟支渠下游,铸铁闸门尺寸为1.5×2.2m(宽×高)。生产生活区本次工程规划在现有管理所空地建设防汛仓库、发电机房及附属用房。防汛仓库建筑面积218.58m2,发电机房建筑面积49.77m2,附属用房建筑面积77.22m2,均为一层砖混结构。临时工程施工导流及施工排水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17)的规定,本工程导流建筑物的级别应为Ⅴ级,导流洪水标准为5年一遇。工程施工导流采用围堰和泄水建筑物的组合导流方式。新建泄洪闸和进出水渠施工时采用南泄洪闸导流入下游库区,并在进水渠起点处、出水渠终点处筑围堰,在泄洪闸下游筑临时便道。施工南泄洪闸封堵及大坝维修时在其上游筑围堰兼做临时便道、下游筑围堰,采用新建泄洪闸导流入下游库区。施工进出水渠护坡坡脚齿墙时在其基坑周围设轻型井点排水以降低基坑的地下水位;施工泄洪闸时在基坑周围设深井及轻型井点相结合排水以降低基坑的地下水位。施工基地施工基地布置在闸管所东侧的空地上。临时设施项目包括骨料堆放场、施工工厂、仓库、机械设备停放、金属结构堆放及装配场、风、水、电、通信及照明、临时堆料场及弃渣场、办公及生活区等。施工道路施工道路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加工区域至施工现场利用坝顶道路;二是临时交通便道,临时交通便道路面采用砂石铺筑路面,厚度 0.2m。临时堆场土方工程主要包括主坝、副坝、进出水渠、泄洪闸及施工围堰挖填工程量,堆土区设在出水渠下游右岸,运距0.1km~0.5km,土料场设在林七水库清淤项目9号淤区(林七出水渠下游左岸),运距0.6km~1.5km。公用工程供水由现有自来水管网提供排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运走用于施肥供电由项目所在区域电网提供环保工程施工期固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置;多余土方清运至城市主管部门指定建筑土方堆放处堆放;建筑垃圾外运至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企业。废气施工场界采取硬围挡措施,对需要回填的土方等进行定期洒水或网布遮盖抑尘,减少扬尘污染。在施工场地靠近居民点一侧,建设2.5~3m的围栏,最大限度减小对居民的影响。对施工工人采取保护措施,如配戴防护口罩、面具等。废水   施工期生活废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村民清运施肥;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抑尘洒水;噪声  加强机动车运输管理,合理控制道路车流量和车速和车辆鸣笛,并设置限速、禁鸣等标志,施工边界设置围挡,禁止夜间施工。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临时占地尽量少占,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在施工期间,要禁止破坏占地外的植被;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及时进行复垦。

3、工程原辅材料及动力消耗

项目工程建设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详见下表。

表2-2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

序号项目名称水泥(t)钢筋(t)砂(m³)碎石(m³)块石(m³)汽油(t)柴油(t)1主坝106.5060.862925.213047.6743057.9214.389226.2272副坝维修12.3130451.756543.0481091.582.3060.2683导流槽098.3870002.4761.8254进水渠220.1020862.32102743.40.17223.5825出水渠124.3150307.61301720.990.79668.6736上下游连接段104.9160188.4390545.790.70444.0777泄洪水闸2606.352461.78506.701463.7191401.4387.72134.328交通桥0112.3185.66731.75801.764.344合计3174.504673.3455247.7054086.19810561.11830.325403.315

5、工程主要施工设备

项目施工工程主要设备详见下表。

表2-3   项目施工工程主要设备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1振捣器1.1kw5台2振捣器 1.5kw1台3胶轮架子车  6辆4机动翻斗车 1t4辆5钢筋加工设备  3套6电焊机 25kVA9台7载重汽车 5t 11辆8推土机74kw3辆9挖掘机1m3 液压4辆10自卸汽车8t2辆11压路机12-15T2台12汽车起重机5t2台13搅拌桩钻机 1台14混凝土预制构件布料机TJ-12001台15混凝土预制构件脱模机 1台

 

总平面及现场布置

1、工程总平面布置

本工程施工基地布置在管理所东侧的空地上,临时设施项目包括骨料堆放场、施工工厂、仓库、机械设备停放、金属结构堆放及装配场、风、水、电、通信及照明、临时堆料场及弃土场、办公及生活区等。

施工占地:根据工程需要,整个施工区的布置,本着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易于管理的原则,有选择的布置生活区、办公区、机械停放场、综合加工厂(包括钢筋及木材加工等)、仓库等。

(1)机械修配站

机械修配站承担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及小部件的修理加工任务,机械及车辆的大修任务可送商丘市专业部门修理。本站设置锻工、铆焊、金工、机械检修及保养车间。设备为一般的中、小型机械和车床及起重运输设备等。各车间及车辆调度室;另外包括油库及停车场等占地面积约1000m2

(2)钢筋及钢模板加工车间

钢筋加工车间的任务是钢筋的除锈、清洁、调直、焊接及各种形式的加工。本车间的设备有钢筋矫正台、钢筋加工棚,钢筋仓库及其起重设备以便钢筋加工后运往工地施工。钢筋加工机械设备按具体情况设置。

本工程混凝土浇筑主要采用钢模板,包括模板、连接件、支撑件三部分。支撑件采用圆钢管单管伸缩支撑。模板及连接件、支撑等按组装规范组装支撑。各部分需分部存放,库存量便于周转,保证连续施工。模板在工地现场组装。

钢筋及模板仓库按250m2计,钢筋加工车间设250m2的钢筋加工棚,并设工具间50m2,模板的起重运输工具应和钢筋加工车间共同使用,钢筋及钢模板加工车间总面积550m2

(3)木材加工车间

木材加工的任务主要是承担补充木模板的加工及临建工程及其它木制品的加工任务,设备机械视具体情况设置并应有起重运输工具及原材料和成品储存仓库,总面积为500m2

(4)混凝土构件预制厂及堆放场

混凝土构件预制厂及堆放场是混凝土构件的预制与预制完成的构件的堆放储存场地,根据工程规模及施工现场情况选定砼构件预制厂及堆放场,占用总面积为2500m2

(5)工地实验室

工地试验室的任务是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及物理性能试验,砂、石骨料含水量测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实验,混凝土质量检验,包括试件取样及水质分析等工作,试验室占地按250m2计。

2项目施工临时用地

林七水库库区管理范围包括主副坝坝基面占地、管理所占地、泄洪闸占地、灌溉闸占地以及高程64.00m以下水库库面。根据林七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项目工程占地范围均属水库库区水利用地,为永久占地。本工程临时用地主要为工程堆土及翻晒区、施工道路、临时堆料场、施工工厂加工厂等用地。本项目临时用地共计57.79亩,临时用地现状主要为滩地、水浇地。根据施工进度安排,临时用地年限为1年。

(1)工程堆土及翻晒:泄洪闸基础开挖、进出水渠开挖、南泄洪闸拆除开挖等,施工需大量堆土及翻晒,根据施工设计安排设堆土区,堆土区就近集中布置在出水渠右岸空地处,占地39.2亩。

(2)施工道路用地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本工程施工道路临时用地布置主坝下游出水渠右岸、主坝上游进水渠右岸,占地1.42亩。

(3)施工场地用地

临时堆料场、施工加工厂等用地共17.17亩。

本工程临时用地共计57.79亩,包括施工场地17.17亩、施工道路1.42亩、堆土及翻晒土料场39.2亩,使用结束后全部复垦。

2、施工临时设施现场布置

2.1施工交通运输

场内施工道路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加工区域至施工现场道路;二是临时交通便道。

(1)加工区域至施工现场道路本次工程的加工区域布置在闸管所东侧的开阔区域,施工时可利用坝顶道路作为施工道路至施工现场。

(2)泄洪闸施工时,原有坝顶道路将被中断,为满足当地群众交通需要,在泄洪闸下游增设临时道路,长 186.34m,宽 7m,临时交通便道两端与现有道路连接。

(3)南泄洪闸施工时,原有坝顶道路将被中断,为满足当地群众交通需要,在上游增设临时道路,长 342.72m,宽 7m,此临时交通便道一端与坝顶连接,一端与现有道路连接。

(4)路面结构临时便道路面采用砂石铺筑,厚度 0.2m。

2.2临时堆场

土方工程主要包括主坝、副坝、进出水渠、泄洪闸及施工围堰挖填工程量,堆土区设在出水渠下游右岸,运距0.1km~0.5km,土料场设在出水渠下游左岸,运距0.6km~1.5km。

2.3施工基地

施工基地布置在闸管所东侧的空地上。临时设施项目包括骨料堆放场、施工工程设施、仓库、机械设备停放、金属结构堆放及装配场、风、水、电、通信及照明、临时堆料场及弃渣场、办公及生活区等。

2.4施工导流及施工排水

施工导流采用围堰和泄水建筑物的组合导流方式。新建泄洪闸和进出水渠施工时采用南泄洪闸导流入下游库区,并在进水渠起点处、出水渠终点处筑围堰,在泄洪闸下游筑临时便道。施工南泄洪闸封堵及大坝维修时在其上游筑围堰兼做临时便道、下游筑围堰,采用新建泄洪闸导流入下游库区。施工进出水渠护坡坡脚齿墙时在其基坑周围设轻型井点排水以降低基坑的地下水位;施工泄洪闸时在基坑周围设深井及轻型井点相结合排水以降低基坑的地下水位。

项目施工期临时设施现场布置情况详见附图9

施工方案

1、施工方案

1.1施工导流及围堰施工方案

工程等级为Ⅲ等,相应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根据《水利水电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17)表3.2.1之规定,根据其保护对象、失事后果、使用年限和围堰工程规模,本工程导流建筑物的级别应为Ⅴ级,导流洪水标准为5年一遇。

项目采用围堰和泄水建筑物的组合导流方式:新建泄洪闸和进出水渠施工时采用南泄洪闸导流入下游库区,并在进水渠起点处、出水渠终点处筑围堰,在泄洪闸下游筑临时便道。施工南泄洪闸封堵及大坝维修时在其上游筑围堰兼做临时便道、下游筑围堰,采用新建泄洪闸导流入下游库区。施工进出水渠护坡坡脚齿墙时在其基坑周围设轻型井点排水以降低基坑的地下水位;施工泄洪闸时在基坑周围设深井及轻型井点相结合排水以降低基坑的地下水位。

(1)工程施工前,在进水渠起点筑围堰,利用进出水渠自然坡降,至水流不动时,在出水渠终点处筑围堰,在泄洪闸下游筑临时便道。

(2)施工期,新建泄洪闸及进出水渠施工时采用南泄洪闸进行导流,南泄洪闸拆除并原位封堵及坝坡维修施工时采用新建泄洪闸进行导流,现有南泄洪闸和新建泄洪闸均为4孔,孔径均为5m,闸底板高程均为60.50m。导流洪水标准为5年一遇,经调洪演算,南泄洪闸和新建泄洪闸泄洪时非汛期(第一年10-次年1月、2-5月)林七水库最高水位为61.70m,但是林七水库有民权县第三水厂取水口向民权县城供水,吴屯水库有商丘市第四水厂取水口向商丘城区供水,为确保民权县城和商丘城区供水,并满足供水水质的要求,本次工程施工时林七水库和吴屯水库应达到相应的保证水位,新建泄洪闸和进出水渠施工时,上游保证水位为62.90m、下游保证水位为61.00m,南泄洪闸拆除并原位封堵及坝坡维修施工时,上游保证水位为61.70m,下游保证水位为60.20m。故上下游围堰均采用保证水位。

(3)上游围堰设计

泄洪闸和进水渠上游围堰结合在一起(统称为进水渠上游围堰),只考虑挡水不考虑交通需要,因此进水渠上游围堰断面设计仅要满足拦水高度需要即可。南泄洪闸封堵施工时在上游布设围堰兼做临时便道。大坝维修施工时在上游围堰,分别为主坝上游围堰和副坝上游围堰,只考虑挡水不考虑交通需要,因此主坝上游围堰和副坝上游围堰断面设计仅要满足拦水高度需要即可。

新建泄洪闸和进出水渠施工时,上游保证水位为62.90m,南泄洪闸拆除并原位封堵及坝坡维修施工时,上游保证水位为61.70m,以此为静水位,加相应的波浪爬高、安全超高最终确定围堰高程(作为临时性挡水建筑物,不考虑风壅增高)。

(4)下游围堰设计

下游围堰主要是指泄洪闸下游交通便道、出水渠下游围堰、南泄洪闸封堵下游围堰、主坝维修下游围堰,泄洪闸下游交通便道不仅起到拦水作用,还作为临时交通道路使用,因此,泄洪闸下游交通便道断面设计不仅要满足拦水高度需要,还要满足交通需要。出水渠下游围堰、南泄洪闸封堵下游围堰、主坝维修下游围堰和副坝维修下游围堰只考虑挡水需要。

围堰施工时采用1m3挖掘机挖土、74kw推土机推土、拖拉机压实法施工。施工场地明水较多,可在围堰填筑完成后,在围堰边缘设集水井,每座基坑采用4台功率7.5KW型号150WL145-10排污泵抽排明水;由于施工区土壤渗透系数较大,为保证基坑干燥,在基坑周围设轻型井点或深井与轻型井点相结合排水,使开挖及混凝土浇筑正常进行。

主、副坝维修施工时轻型井点排水布置为:在围堰与坝脚之间基坑内平行于坝脚方向布设1排井点排水,间距1.5m。

1.2泄水建筑物施工方案

1.2.1施工顺序

泄水建筑物工程包括泄洪闸及进出水渠,泄洪闸工程主要包括打水泥土搅拌桩和水泥土连续墙基础处理、闸室段及上部结构浇筑、上下游连接段施工、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安装等工程。进出水渠工程主要是渠道开挖及边坡护砌。

泄洪闸工程施工程序:打水泥土搅拌桩和水泥土连续墙基础处理→闸室段(包括闸底板、闸墩及桥头堡基础)浇筑→交通桥(包括岸墙、灌注桩、柱、底板、上部结构)施工→上游挡土墙浇筑→上游护底、铺盖及护坡浇筑→下游消力池浇筑→下游海漫砌筑→下游护坡浇筑→下游抛石防冲槽填充→机架桥浇筑→启闭机房及桥头堡砌筑→闸门安装→启闭机安装及调试。进出水渠施工程序:渠道开挖→渠道护坡→围堰拆除。

1.2.2施工方法

1)土方开挖工程

泄洪闸土方开挖以1.0m3挖掘机开挖,74kw推土机推土为主,局部辅以人工开挖、整修。利用土料就近堆存,弃料运至弃渣场,运距约2.0km。进出水渠土方开挖以74kw推土机推土配合1.0m3挖掘机开挖为主,局部辅以人工开挖、整修,利用土料就近堆存,弃料运至弃渣场,运距约2.0km。

2)土方填筑工程

泄洪闸土方填筑除利用闸基土方开挖量,不足部分从林七水库清淤工程9号淤区挖土。土方填筑采用74kw推土机推运土,2.8kw蛙式打夯机夯实,局部采用人工夯实。

泄洪闸开挖土方含水率偏高,需翻晒,以保证含水量满足设计要求。翻晒首先采用推土式松土机松土,深度一般0.3~0.5m,目的是减少翻耕犁阻力,提高翻晒强度。松土后采用铧犁进行翻晒(行走速度约为1.2km/h,犁宽2m,旋耕深度30cm)。施工时应严格控制含水率,进行碾压前需进行耙碎处理,做好压实试验,确保填筑质量,避免出现欠压、漏压和“橡皮土”等不良现象。

3)拆除工程

混凝土拆除采用液压岩石破碎机拆除,局部辅以人工拆除,砌体拆除主要采用人工拆除,拆除的抛石及块石直接用于泄洪闸下游防冲槽内,小块及碎渣弃渣采用1.0m3挖掘机挖装,8t自卸汽车外运2km至弃土区存放。

4)水泥土搅拌桩

水泥土搅拌桩采用湿法施工,选用固化剂为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渗入比取15%、停浆面应高于桩顶设计标高0.5m,并采用人工凿除,具体施工要求详见《水工建筑物地基处理设计规范》(SL/T792-2020)、《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复合地基技术规范》(GB/T50783-2012)、《水闸施工规范》(SL27-2014)等。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进行工艺性试桩,数量不少于3根。应对工艺性桩的质量进行检验,确定施工参数。

5)混凝土工程

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振捣采用1.1kW插入式振捣器或2.2kW平板振捣器进行振捣密实,要求振捣均匀密实。

另外,混凝土在冬季施工时应做好保温措施,12月~2月混凝土浇筑时,当气温低于3℃时,尽可能在日温较高时开仓浇筑。施工区最冷为1月份,温控采用延长搅拌时间和加热水拌和的方法解决,用热水拌和,水温一般不宜超过60℃。超过60℃时,应改变拌和加料顺序,将骨料与水先搅和,然后加入水泥拌和,以免水泥假凝。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进行养护,针对建筑物的不同情况选用洒水和薄膜方法进行养护。

6)砌体工程

浆砌块石采用机制砂浆人工砌筑,石料由汽车运至工地临时堆料场,再由翻斗车或胶轮车运至作业面,人工搬运砌筑。自下而上分层砌筑,各砌层均应坐浆,缝隙砂浆要饱满,砌体宜均衡上升,相邻段的砌筑高差和每日砌筑高度,均不宜大于1.2m。砌筑过程中应及时洒水养护。

干砌石宜采用立砌法,不应叠砌和浮塞,砌体缝口应砌紧,底部应垫稳填实,不应架空。

1.3主、副坝工程施工方案

1.3.1施工顺序

主坝工程包括南泄洪闸拆除且填筑封堵、上下游坝坡整修、坝顶路面工程以及大坝监测设施。副坝工程包括上下游坝坡整修。

主坝施工顺序:南泄洪闸拆除→坝体填筑封堵→上下游坝坡填筑→防渗墙施工→上下游坝坡整修→大坝监测设施施工→坝顶路面工程施工。

副坝施工顺序:上下游坝坡整修。

1.3.2施工方法

1)土方开挖工程

坝坡整修土方开挖采用1.0m3挖掘机开挖,74kw推土机推土为主,局部辅以人工开挖、整修。利用料就近堆存,弃料运至弃渣场,运距3km。

2)土方填筑工程

先利用自身土方开挖和副坝维修土方开挖,不足部分采用林七水库清淤项目9号淤区(林七出水渠下游左岸)取土进行填筑。淤区取土采用挖掘机挖装、自卸汽车直接运至筑坝区,利用74kW推土机平料,采用羊角碾压实,人工配合挖掘机削坡。主副坝维修开挖土方含水率偏高,需翻晒,以保证含水量满足设计要求。翻晒首先采用推土式松土机松土,深度一般0.3~0.5m,目的是减少翻耕犁阻力,提高翻晒强度。松土后采用铧犁进行翻晒(行走速度约为1.2km/h,犁宽2m,旋耕深度30cm)。施工时应严格控制含水率,进行碾压前需进行耙碎处理,做好压实试验,确保填筑质量,避免出现欠压、漏压和“橡皮土”等不良现象。

3)拆除工程

南泄洪闸现有混凝土护坡拆除主要采用液压岩石破碎机拆除,砌石护坡采用人工拆除,拆除弃物大块料抛填于泄洪闸防冲槽内,小块料采用1.0m3挖掘机挖装,8t自卸汽车运输3km至弃渣场。

4)混凝土工程施工

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振捣采用1.1kW插入式振捣器或2.2kW平板振捣器进行振捣密实,要求振捣均匀密实。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进行养护。

5)观测设施安设

观测设施施工中应按施工图纸和制造厂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仪器设备的安装和埋设。仪器埋设中应使用经过批准的编码系统,对各种仪器设备、电缆、观测剖面、控制坐标等进行统一编号,每支仪器均须建立档案卡。施工单位在仪器埋设过程中,应及时做好有关质量记录。

6)水泥土防渗墙施工

水泥土防渗墙施工采用多头小直径深层搅拌截渗桩机施工。主要机具和设备应由多头小直径深层搅拌截渗桩机、灰浆搅拌机、储浆罐、多管灰浆泵及输浆管路五部分组成。并应配备流量仪、深度仪等计量装置。另外还应配备主机调平控制装置。工艺过程可按下图流程进行,详细说明如下:①主机就位并调试:安装水泥浆液制备系统;

②主机调平:制浆系统搅拌制浆;

③启动主机:使多钻头同时转动并向下钻进;与此同时多管浆泵开始输浆,在钻头喷搅拌钻进的同时达设计深度;

④提升喷浆搅拌到地面,完成第一序桩的施工;

⑤主机上机架第一次纵移至第二序桩位,两序桩搭接尺寸按设计要求;⑥重复②、③、④项动作完成第二序桩;

⑦主机上机架第二次纵移至第三序桩位,两序桩搭接尺寸按设计要求;⑧重复②、③、④项动作,第三序桩完成,至此完成一个单元墙施工;⑨主机整机沿矛先标定的方向移动,第二单元第一序桩就位,两单元起始桩搭接尺寸仍按设计要求。重复②~⑧项动作,如此连续作业,最终成墙。

1.4施工交通运输

1.4.1对外交通

对外交通的任务有施工设备进场、建筑材料及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等。场区外交通便利,施工设备进场、建筑材料及生产生活物资等可直达工程区,而且该段道路路况完好。

1.4.2场内交通

场内运输道路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加工区域至施工现场;二是临时交通便道。

(1)加工区域至施工现场道路

本次工程的加工区域布置在闸管所东侧的开阔区域,施工时可利用坝顶道路作为施工道路至施工现场。

(2)泄洪闸施工时,原有坝顶道路将被中断,为满足当地群众交通需要,在泄洪闸下游增设临时道路,长186.34m,宽7m,临时交通便道两端与现有道路连接。

(3)南泄洪闸施工时,原有坝顶道路将被中断,为满足当地群众交通需要,在上游增设临时道路,长342.72m,宽7m,此临时交通便道一端与坝顶连接,一端与现有道路连接。

(4)路面结构

临时便道路面均采用砂石路面,厚度0.2m。

2土方平衡:

林七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土方工程主要包括主坝、副坝、进出水渠、泄洪闸及施工围堰挖填工程量,堆土区设在出水渠下游右岸,运距0.1km~0.5km,土料场设在林七水库清淤项目9号淤区(林七出水渠下游左岸),运距0.6km~1.5km。

在施工主体工程以前,先在取土区取土填筑进水渠上游围堰、出水渠下游围堰及泄洪闸下游交通便道,然后施工泄洪闸及进出水渠;泄水建筑物工程水下部分施工完毕后将出水渠下游围堰拆除用以填筑南泄洪闸封堵下游围堰,将进水渠上游围堰和泄洪闸下游交通便道拆除用以填筑南泄洪闸封堵上游围堰兼做临时便道,南泄洪闸封堵工程施工完毕后,将上下游围堰拆除用以填筑主坝维修上下游围堰,进行主坝上下游护坡维修。主坝上下游护坡维修工程完成后,拆除围堰运至林七水库清淤项目9号淤区(林七出水渠下游左岸),所有清基土方运至林七水库清淤项目9号淤区(林七出水渠下游左岸),小块料弃渣运至弃渣场。

通过土方平衡分析,清基土方量31115m3,开挖土方量79028m3,可用土方量157816m3,填方压实方量232847m3,自然方量277775m3,土方调运量119959m3,弃土方量3115m3。项目土方平衡情况见下表。

表2-4项目土方平衡一览表

工程名称清基(m3)土方开挖(m3)填方需用量(m3)可用量调运量(m3)(“+”为调入“-”为调出)弃土余量(m3)总挖方量可用量压实方自然方(m3)泄洪闸261718498184981609618993184984952617进水渠645313292132926191730513292-59876453出水渠133622243222432290543428428419586513362上下游连接段81100029002342220342228110主坝573227852278537694474942480622688573副坝维修020212021002021-20210泄洪闸下游交通便道0009575112990112990进水渠上游围堰00014422170180170180出水渠下游围堰00011021130050130050南泄洪闸封堵上游围堰00026033307192399767220南泄洪闸封堵下游围堰000972911480110214590主坝维修上游围堰00028195332702603372370主坝维修下游围堰0001583518685972989560合计31115790287902823284727777515781611995931115

3、建设周期

本项目计划于2024年3月初开工建设,2025年3月竣工交付,建设总工期为12个月。

其他

 

 

 

 

 

 

 

 

 

 

 

 

 

 

 

 

 

 

 

 

 

 

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生态环境现状

一、生态环境现状

1、主体功能区划

本项目位于民权县林七乡,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主体功能区划的通知》(豫政〔2014〕12号),项目建设地点为农产品主产区。

功能定位:保障国家农产品供给安全的重要区域,农村居民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农村社区的先行区。

发展方向:以提高农产品供给为重点任务,着力保护耕地,建设全国粮食生产核心区,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合理布局,优化开发,推进集约集聚,促进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农村人口逐步有序转移。

2、生态功能区划

本项目位于商丘市民权县,根据《河南省生态功能区划报告》(2006年),该区域属于V2豫东平原农业生态亚区中的V2-2民权黄河故道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主要服务功能是保护生物多样性,防风固沙。

3、地形地貌

民权县地势平坦,由西北向东南微倾,海拔高程为35-58m,坡降为1/5000-1/7000。历代由于黄河的多次泛滥和改道,加之长期雨水、风力等自然和人类活动的影响,形成了许多沙丘、滩地、背河洼地、湖洼地等相互交错分布的平原地貌。

由于历史上黄河多次决口、改道,再加上风力等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的影响,导致形成了地表和缓起伏,自北向南倾斜的平坦地貌。

地貌可分为3个类型:黄河故道高滩地、背河洼地、微倾斜低平地。

4、气象气候

商丘市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季温暖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湿润凉爽,冬季寒冷干燥。四季分明,但变化大。春以东南风为主,夏以西南风为主,秋以西风和西北风为主,冬以西北风和北风为主,年主导风向为东南风。

历史上发生过的自然灾害现象有旱、涝、暴雨、干热风、大风和龙卷风、寒潮和霜冻、雨凇、冰雹及一些农作物病虫害等。主要气象特征见表。

表3-1主要气象特征一览表

气象要素数值气象要素数值年平均气温14.0℃全年日照时数2373.3小时极端最高气温43.1℃无霜期201天极端最低气温-19.2℃平均风速2.4m/s年均降水量702.8mm最大风速20m/s最大年降雨量1189.9mm基本风压0.35KN/m2最小年降雨量322.7mm基本雪压0.5KN/m2

5、地质

根据区域地质资料,按勘察所揭露地层的时代、成因以及各土层的岩性特征、物理力学性质,将地基土划分为9个工程地质层,自上而下分述如下:

第①层素填土(Q4ml):上层为路面结构层,下层褐黄色、灰黄色,稍湿,松散,主要由粉土组成,含有少量的植物根系。该层在场地能分布普遍,层底埋深0.40-0.50m,层底高程47.16-47.37m,层厚0.40-0.50m。

第②层粉土(Q4al+pl):褐黄色、土黄色,稍密~中密,稍湿~湿,干强度低,韧性低,摇振反应中等,无光泽。该层在场地能分布普遍,层底埋深2.60-2.70m,层底高程44.96-45.17m,层厚2.10-2.20m。

第③层粉质粘土(Q4al+pl):褐黄色、灰褐色,絮状结构,可塑,干强度中等,韧性中等,摇振反应中等,切面稍有光泽。该层分布普遍,层位稳定,层底埋深6.30-6.50m,层底高程41.16-41.47m,层厚3.70-3.80m。

第④层粉土(Q4al+pl):褐黄色、灰褐色,中密,湿-饱和,干强度低,韧性低,摇振反应中等,无光泽。该层在场地能分布普遍,层底埋深7.80-8.10m,层底高程39.56-39.97m,层厚1.50-1.60m。

第⑤层粉质粘土(Q4al+pl):褐黄色、灰褐色,可塑,干强度中等,韧性中等,摇振反应无,切面稍有光泽。含有钙质结核及黑色铁、锰质氧化物,质量占总质量的10%~20%,粒径0.5~3.0cm。该层分布普遍,层位稳定,层底埋深14.40-14.60m,层底高程33.06-33.37m,层厚6.50-6.60m。

第⑥层粉砂(Q4al+pl):褐黄色,中密,饱和,呈次圆形,颗粒级配差,分选性好,主要矿物成分为石英、长石、云母,零星分布蜗牛壳碎片。该层分布普遍,层位稳定,层底埋深26.80-27.20m,层底标高20.46-20.97m,层厚12.40-12.60m。

第⑦层粉质粘土(Q4al+pl):褐黄色,可塑,干强度中等,韧性中等,摇振反应无,切面稍有光泽,含有钙质结核及黑色铁、锰质氧化物。该层分布普遍,层位稳定,层底埋深29.20-29.50m,层底高程18.16-18.57m,层厚2.30-2.40m。

第⑧层粉土(Q4al+pl):黄褐色,中密-密实,稍湿,干强度中等,韧性中等,摇振反应无,切面稍有光泽,含有钙质结核及黑色铁、锰质氧化物。该层分布普遍,层位稳定,层底埋深32.30-32.60m,层底高程15.06-15.47m,层厚3.00-3.10m。

第⑨层粉质粘土(Q4al+pl):褐黄色,硬塑,干强度高,韧性高,摇振反应无,切面光滑;含有钙质结核及黑色铁、锰质氧化物,质量占总质量的10%~20%,粒径0.5~2.0cm。该层分布普遍,在勘探深度范围内未揭穿,最大揭露深度2.70m。

6、水文条件

(1)地表水

商丘属淮河流域,分属洪泽湖、涡河、南四湖三大水系。洪泽湖水系境内流域面积4912km2,涡河水系境内流域面积4342km2,南四湖水系境内流域面积867km2,分别占全流域面积的48.5%、42.9%、8.6%。境内流域面积在1000km2以上的骨干河流有7条,其中涡河为4048km2、惠济河3700km2、沱河2358km2、黄河故道1408km2、浍河1314km2、大沙河1246km2、王引河1020km2。河流大多呈西北东南流向,大致平行相间分布,由于河川径流为雨水补给型,径流量与降雨的变化趋势一致,连续量大四个月径流出现在6~9月份或7~10月份。全区地表水量不足,地下水比较丰富。

(2)地下水

商丘地区地下水中浅层水(埋深60m以内)地层为第四系全新统河湖相沉积,一般厚度20~40m,含水层厚度5~20m,顶板埋深10~20m,中深层地下水(埋深分别为60~170m、170~400m)主要蕴藏在第四系中、下更新统与第三系砂泥质沙砾石含水层中,含水层厚度分别为5~10m、10~40m。1966~1985年实测地下水资料,全区80%面积内地下水埋深2~4m,永城东、南部和丰水年的低洼地带地下水埋深不足2m,黄河故道高滩地和城市集中开采地下水地区埋深大于4m。浅层地下水主要由大气降水补给,次为地表水体灌溉回渗和越流补给。

地下水流向与地表水基本一致,由于地下水坡降小,横向流动微弱,多年平均进出地区的地下水量基本相等。根据《商丘地区浅层地下水资源评价攻关研究报告》论证,全区浅层地下水资源比较丰富,水质淡、埋深浅,开采容易,补给迅速,是人民生活与农业用水的主要水资源。

浅层地下水资源量16.97亿m3,可开采量多年平均11.65亿m3。全区天然地下水淡水中,以重碳酸—钠镁、重碳酸—钠钙型水为主,矿化度小于2g/L,占浅层水面积的73.6%,深层水的全部和中层水的25%。中等水矿化度小于2~3g/L,占浅层水和中层水面积分别为20.11%和60%,呈斑块、条带状分布在盐碱水周围。盐碱水主要分布在黄河故道附近,矿化度3~4g/L,局部达4~7g/L,占浅、中层水面积的5%、15%。

项目区在勘探深度内为第四系全新统下部粉土粉细砂层孔隙微承压水,承压水头深度3.0~4.2m。据调查,其富水性较强,年变幅2m左右。由于市区超量取水,水位有继续下降趋第势。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版表12.2.1环境类型评价,其水质分析结果无腐蚀性;按表12.2.2地层渗透性评价无腐蚀性;按表12.2.4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的腐蚀性评价,其结果无腐蚀性。

7、土壤

(1)土壤类型及分布

商丘市土壤为潮土土类,分黄潮土、褐土化潮土、碱化潮土和盐化潮土4个亚类,其中黄潮土亚类面积最大,有3182.19公顷,占土壤总面积的86.84%;共有7个土属,以壤质潮土面积最大,有2000.92公顷,占土壤面积的18.63;粘质潮土面积为498.52公顷,占土壤总面积的13.61%。

其分布规律是:土壤的分布与河流流向平行。由东北向西南呈宽窄不同的条带状分布,依次排列为:东北是褐土化两合土、褐土化於土;大堤以南是盐化、碱化潮土;中北部是两合土、小两合土;中部小两合土、砂土;中南部小两合土、两合土;南部为於土。

(2)土壤侵蚀现状

项目区位于北方土石山区-华北平原区-黄泛平原防沙农田防护区,土壤侵蚀类型以风力侵蚀为主,兼有水力侵蚀,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的规定,容许土壤流失量为200t/km2·a。

项目区土壤侵蚀以风力侵蚀为主,兼有水力侵蚀,土壤侵蚀主要表现形式为面蚀。该区属微度侵蚀区,项目区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180/km2·a。

8、水生态情况和陆域生态情况

(1)水生生态环境

根据现场调查及查阅相关资料可知,项目工程区域水生生物主要有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和鱼类等,工程区不涉及国家、省级重点保护水生生物及其栖息地、以及珍稀特有鱼类产卵场、越冬场、索饵场和洄游通道等,工程区未发现国家及河南省重点保护野生鱼类。

工程区浮游植物主要是藻类,根据有关调查资料,项目区浮游藻类共39属(种),隶属于硅藻门、绿藻门、裸藻门、蓝藻门和甲藻门5门。其中,硅藻门类和绿藻门类在种类组成上占优势,各有13属(种),分别占33.33%;其次是蓝藻门占23.08%;裸藻门有3种,占7.69%;甲藻门仅有1属(种),占2.56%。

浮游动物主要有轮虫、枝角虫及桡足类等,底栖生物主要为轮虫类、枝角类、桡足类等,从种类组成来看,区域浮游动物资源以枝角类占较明显优势,其次是桡足类。

工程区内鱼类主要是江湖定居型和河流型鱼类。其中肉食性鱼类有翘嘴红鲌、乌鳢、鲶,这些鱼类主要以其他小型鱼类、甲壳动物或浮游动物为食。杂食性鱼类有鲤、鲫、餐条、麦穗鱼、泥鳅和棒花鱼,这些鱼类以水中浮游生物、昆虫、摇蚊幼虫、藻类、底栖动物、动植物碎屑等为食,因此为典型的杂食性鱼类,未发现稀有、濒危鱼类物种分布。

(2)陆生生态环境现状

根据对项目所在区域内的生态环境调查,项目地处河南省东部区域,属暖温带季风气候,受冬夏季风影响,表现出典型的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特征。评价区域植被以农业栽培植被为主,此外还包括部分人工林、草本植物。组成栽培植被的作物以小麦、花生、玉米为主,大豆、棉花、红薯等次之。

①陆生植被

草甸植被是区域内的主要自然植被类型之一。随着环境条件的不同,常形成不同的草甸类型,一般在地下水位较高,地势平坦的黄潮土上,以狗牙根、马唐、画眉草等中生植物组成中生草甸。地势低洼,常有间歇性的积水处,以牛毛毡、酸模叶寥和鲤肠等湿生植物构成湿生草甸。这些草甸在本片内分布普遍,但所占面积不大。砂生植被也是本小区内的主要自然植被类型之一。它的分布与黄河故道有密切关系。在不同的砂生环境,有不同的植物群落。一般在流动状态的砂丘上,以耐早、受风蚀和砂压的沙蓬群落为主,伴生植物偶见有止血马唐、虫实和达呼里胡枝子等。盐生植被也是本小区内的重要自然植被类型之一。主要分布在黄河故道两岸的低洼地带。在盐碱化不同的生境中,群落类型亦不一样。通常在盐碱化沙丘、沟边、路旁、渠堤两侧的生境,发育着怪柳灌丛,在盐碱性较大的生境,常形成单一的群落,在盐碱性较小的生境,常与白腊条,组成混合灌丛,伴生植物以狗牙根、白茅为主。

总体来看,评价区植被覆盖度整体较高,其中植被覆盖度 0.50.75 的区域面积最大,占比 34.77%,主要分布在评价区的水库周边湿地和林地区域;其次是植被覆盖度大于 0.75 的区域,占比 19.76%;主要是水库岸边林地和草地中养分充足的区域;第三是植被覆盖度 0.250.5 的区域面积,这些主要分布在远离水库,水分补给相对较少的区域;接下来为植被覆盖度在 00.1 0.10.25 的区域,主要分布在村庄和景观道路两侧干扰较为严重的区域。

②陆生动物

根据《河南省民权黄河故道一期水生态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现场调查数据,评价区共有陆生脊椎动物 25 64196 种,其中鸟类 18 52 175 种,哺乳类 4 5 10 种,两栖动物 1 2 3 种,爬行动物有 2 5 8 种。鸟类中雀形目鸟类最多,有 62 种,占鸟类物种 总数的35.43%,非雀形目鸟类 113 种,占鸟类总数的 64.57%。其中,雁形目 28 种占总数量的 16%,鸻形目29种,占总数量的 16.57%,鹈形目 14 种,占总数量的 8%,其余目的鸟类种类较少;两栖类动物分别为中华蟾蜍、花背蟾蜍和黑斑蛙。主要分布于水库及库岸两侧的漫滩草甸、林下和庇荫草丛;两栖类动物分别为鳖、无蹼壁虎、丽斑麻蜥、黄脊游蛇、赤链蛇、红点锦蛇、白条锦蛇和虎斑颈槽蛇,主要分布在沼泽湿地旁和相对干燥的地域;哺乳动物以小型野生动物为主,分别为蝙蝠、黄鼬、草兔、大仓鼠、黑线仓鼠、中华鼢鼠、黄胸鼠、褐家鼠、小家鼠、黑线姬鼠,主要分布在村庄,耕地、草地和林下。

根据最新颁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 2 月),结合现

场调查资料,评价区内共有国家级重点野生保护动物 33 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6 种,为东方白鹳、青头潜鸭、中华秋沙鸭、黑鹳、白枕鹤、卷羽鹈鹕;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有鸟类 27 种,分别为鸿雁、小白额雁、小天鹅、大天鹅、鸳鸯、小鸦鹃、灰鹤、水雉、白腰杓鹬、大杓鹬、白琵鹭、鹗、黑翅鸢、黑鸢、

白腹鹞、白尾鹞、大鵟、普通鵟、纵纹腹小鸮、长耳鸮、短耳鸮、红隼、红脚隼、游隼、云雀、震旦鸦雀、画眉。河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12 种。分别为环颈雉、灰雁、凤头鸊鷉、铁嘴 沙鸻、红脚鹬、普通鸬鹚、苍鹭、草鹭、大白鹭、斑姬啄木鸟、黑枕黄鹂、黑斑蛙。

二、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相关要求,“不开展专项评价的环境要素,引用与项目距离近的有效数据和调查资料,包括符合时限要求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监测数据和调查资料,国家、地方环境质量监测网数据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生态环境质量数据等”。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次评价选用2022年作为评价基准年,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公布的民权县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数据统计结果如下。

表3-2环境空气现状监测情况一览表单位:μg/m3(CO为mg/m3

监测因子监测值标准值超标倍数是否达标PM2.5年均值48350.37超标PM10年均值81700.16超标SO2年均值10600达标NO2年均值21400达标CO24h平均第95百分位浓度1.240达标O3日最大8h滑动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1661600.04超标

由上表可知,评价区域内大气环境中SO2、NO2、CO浓度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PM2.5、PM10、O38h的浓度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因此,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

商丘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5月12日印发了《商丘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聚焦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源治理,着力推进大气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精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年度空气质量改善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随着方案的全面实施,商丘市区及所属县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次评价引用2023年11月份商丘市地表水例行监测数据对项目下游吴屯水库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具体监测数据如下表所示。

表3-3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单位:mg/L

监测点位采样时间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吴屯水库2023.11.154.72.40.083Ⅲ类标准641

评价区域地表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水质较好。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现状调查,本项目工程区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本次评价不再对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

4、土壤质量现状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本项目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属于第III类项目,项目的土壤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不需对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

5、地下水质量现状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项目属于“A水利5、防洪除涝工程”且环评类别为“报告表”,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Ⅳ”。因此,本项目可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一、现有工程概况

林七水库位于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林七乡南约1km处,是黄河故道上七座串联梯级中型水库的第二级,上连任庄水库,下接吴屯水库。该水库是一座以城市供水为主,兼有防洪、灌溉和养殖等多种功能的中型水库于1958年8月建成蓄水,主要由大坝(主、副坝)、泄洪闸、灌溉闸(朱刘沟闸)等组成。

(1)主坝原为均质土坝,后于2007年除险加固增设水泥土防渗墙,墙厚200mm、深14.70m;主坝最大坝高7.5m,坝顶高程66.80~67.20m,原长920m,2007年除险加固工程中拆除原北泄洪闸,原位新筑主坝封堵段长81m,坝顶宽9.0m。主坝上游坝坡66.50m高程以下采用C20混凝土护坡,以上采用草皮护坡;下游坝坡上部采用草皮护坡,坝脚60.50m以下作干砌石护坡。

(2)副坝全长460m,含原副坝210m和2007年除险加固新筑副坝250m,坝顶高程67.30~67.63m,坝顶宽7.0m,副坝上游护坡型式与主坝相同,下游坝坡统一采用草皮护坡。

(3)泄洪闸原为2孔,孔径5.0m,闸底板高程60.50m,2007年除险加固在原有泄洪闸的基础上,向南侧扩建2孔闸,孔径5.0m,采用混凝土开敞式结构,新扩建的两孔闸采用分离式底板,闸墩下底板设三根灌注桩,桩径0.8m,桩长10m,闸门采用5.0m×4.0m(宽×高)露顶式平面定轮钢闸门,配备QPQ-2×80kN双吊点卷扬式启闭机4套。

(4)灌溉闸位于水库南岸、副坝末端,2007年除险加固新建,为箱涵式,洞身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长16.50m,孔宽1.5m,孔高2m,闸底板高程62.15m,闸门采用1.5m×2.2m(单孔)平面铸铁闸门,配10t启闭机。

二、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经现场调查,水库目前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为:(1)大坝护坡平整度不满足要求,且主坝上游混凝土护坡局部损坏,下游坝脚局部干砌石护坡松动、冲毁,坝顶路面大面积压毁;(2)泄洪闸闸墩、闸底板、护坡、翼墙、边墙等部位混凝土结构强度不满足规范要求,闸室结构安全性及抗震安全性不满足规范要求,不具备检修条件;(3)朱刘沟闸存在局部缺陷,上游左岸边墙开裂,启闭机螺杆弯曲;(4)大坝变形、渗流等监测设施损坏。大坝安全鉴定为“三类坝”,建议采取措施消除工程安全隐患,隐患消除前应当控制运用,加强检查监测与应急管理,保障水库大坝安全。

林七水库全部水域均为黄河地表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经现场调查,库区管理比较规范,正常情况下无污染源排入水库,根据商丘市地表水例行监测数据,项目建设地点地表水环境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水质较好。

此外,经现场调查,由于林七水库属于平原水库,库底比降平缓,库区面积较大,拦库大坝较长,上游来水进入库区后,下泄缓慢,下泄通道较长,导致上游来水携带的泥砂逐渐沉入库区,造成水库库床淤积,可能造成库容有所减少,对水库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本项目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本项目的实施能够解决水库的安全隐患问题,保障商丘市区及民权城区供水安全,项目实施后工程运行更加安全,为工程正常发挥生态环境效益提供了保障。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表3-4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环境类别环境保护目标方位距离(m)保护对象规模(人)保护级别1大气环境王小庄村西北81村庄76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霍庄村南210村庄8902声环境施工场界四周/50//《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3地表水环境林七水库/0地表水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吴屯水库/04生态环境确保评价范围内的生态系统结构及功能不受本项目建设而发生不可逆破坏;确保评价范围内的陆生及水生生态系统稳定,野生动植物能正常繁衍生息。

 

评价

标准

一、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

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功能为二类区,因此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详见表3-5。

表3-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序号污物项目平均时间二级浓度限值单位1SO2年平均60μg/m324小时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2NO2年平均4024小时平均801小时平均2003CO24小时平均4mg/m31小时平均104PM10年平均70μg/m324小时平均1505PM2.5年平均3524小时平均756TSP年平均20024小时平均3007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1小时平均200

2、地表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表3-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

项目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Ⅲ类标准≤6≤4≤1

 

3、声环境质量

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其标准值见表3-7

表3-7声环境质量标准

执行标准类别单位标准限值昼间夜间《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dB(A)5545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1、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详见表3-8。

表3-8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

序号噪声限值1昼间夜间27055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施工期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具体标准值见表3-9。

表3-9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染物名称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Nm3)标准来源颗粒物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3、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

其他

 

本项目为非污染生态型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集中在施工期,其影响为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各类污染随之消失,因此,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该项目主要是对现有已建成工程进行加固、改造和维护,采用修建围堰后进行干地施工,施工过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施工期结束后,影响能够逐渐消除。

1.1工程建设对植被的影响

本项目临时占地区域植被主要以草丛、林地及少量农作物为主,无珍稀植物分布。项目施工期将移除地表内杂草树木等植被,该过程将减少项目区域植被覆盖度、增大水土流失强度,生态系统会出现一定程度破坏。但随着项目结束之后,临时占地将及时进行复垦,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对植被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工程结束,项目对植被的影响将会消除。

1.2工程建设对陆地野生生物的影响

工程施工活动将破坏施工区及其周边现有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使施工区附近的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以及活动范围缩小;工程沿岸人类活动频繁、隐蔽条件差,常见的动物多为小型啮齿类,由于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噪声及施工现场生境的改变,动物会远离施工现场,对动物将产生一定影响,施工后影响将消失。施工噪声的干扰空气中扬尘增加以及施工人员活动频繁等因素将使栖息在工程附近的陆生野生动物和鸟类产生趋避反应,施工活动对施工区附近的野生动物将产生不利影响。但是由于工程施工影响范围相对较小,且影响较大的工程所在沿线人为活动频繁,沿岸鸟类有鹌鹑、喜鹊、麻雀、家燕等,这些鸟类大部分是与人为活功伴生种类,工程施工对这些鸟类影响不大。工程影响区(施工区)偶尔可以见到的两栖动物有青蛙等,两栖动物主要栖息在阴暗潮湿的地方,施工活动使其向非影响区迁移,对其生存产生影响较小。

总之,工程占地区域及可能影响区内的动物为常见野生动物,其生境在当地广泛分布,且每处工程规模不大、施工时间短,影响范围也有限。在工程施工时这些野生动物产生趋避反应,一时将离开施工区,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这些影响也将消失,上述野生动物将回归施工区,因此,工程施工对野生动物影响不大。

1.3工程建设对水生生态的影响

本项目闸坝工程施工采用修建围堰后进行干地施工的方式进行,工程施工对水生生态的影响主要为围堰、基坑开挖及排水作业等施工过程。

1.3.1施对水生生境的影响

围堰、基坑开挖及排水作业会产生一定的污水和泥浆,影响施工区周边水体的透明度,造成水体初级生产力降低,从而影响鱼类的栖息、觅食生境,但影响范围较小,程度有限。施工导流期间,在微流水环境、充足的光照等综合作用下,库区生境条件有利于藻类的生长繁殖,但从水库特性、运行方式和水动力条件等角度综合分析,库区水体富营养化的程度不会增加。

1.3.2施工对浮游生物的影响

工程施工导流期间,汛末库水位降低,施工未改变水库原有生境特性,但库区水位降低,水库面积减少,库区水体初级生产力会有所下降,围堰施工对施工区周边水域会产生扰动,使局部近岸水体悬浮物浓度升高,但是影响范围很小,总体上施工期库区水环境变化较小,水体理化性质基本保持现状。

库区水域浮游植物的群落结构将基本保持现状,库区发生水体富营养化的可能性较低,由于来水下泄,坝下近坝水域浮游植物种类组成和变化趋势与库区相似,下游河道浮游植物群落结构基本维持现状。浮游动物以浮游植物和碎屑为食,受工程影响的变化趋势与浮游植物相似,总体上库区水域浮游动物群落结构基本维持现状。

从整体上来看,随着生境条件的改变,特别是低水位运行的时间,库区水域面积减少,水体初级生产力会有所下降,库区水生生物资源量将有所减少,对浮游生物资源丰度有一定的影响,但影响程度有限,由于施工周期短,扰动水域范围较小,随着涉水工程的完工,不利影响将逐渐消失,库区浮游生物的种类和数量将较快得到恢复,受工程影响很小。

1.3.3施工对对鱼类的影响

工程施工期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声、光、振动等物理扰动,特别是爆破、打桩、钻探等作业易产生噪声和冲击波,对施工区周边水域鱼类栖息、生长、繁殖和迁移行为产生影响,施工过程的围堰、基坑开挖及排水作业将对鱼类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施工期间,库水位降低,库区水域面积减小,鱼类适宜的索饵、越冬范围减小,密度增加,栖息、觅食空间压缩,可能会加剧食物竞争,影响鱼类生长发育。基坑排水等施工废污水可能会造成局部水体混浊,透明度下降,水环境质量降低,对鱼类、特别是仔幼鱼的栖息产生影响。

由于鱼类具有较强的趋避能力,施工期间将躲避不利因素迁徙到其它水域栖息,从而导致短期内施工区域鱼类密度降低。工程施工对水体的扰动范围总体较小,施工结束后,不利影响基本消失,评价区鱼类资源及其生境较工程实施前无明显变化,工程实施对鱼类群落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有限。

综上所述,本工程是非污染型项目,工程运营期间不产生污染,工程建设后不会改变水库的原有功能,不会改变库区的正常蓄水位,实际运行时,库内水位、流速较工程实施前基本没有变化,水生生境基本维持原状。因此,本工程运行对水生生态环境不会造成较大影响。

1.4工程建设对陆生生态影响

工程施工对陆生生态环境的影响表现在施工活动对植被、野生动物的影响。

①对植被的影响

受施工影响,施工生产区、施工临时道路、土料场等临时占地对植被的影响对象为林地、农作物,工程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经过恢复,可以有效降低工程对植被的影响。依据建设单位资料,施工期间施工方将采取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布局的方式来减少对水库周边植被的破坏,并且施工结束后会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工程,占地区域内植被均为当地常见种和广布种,不会引起物种和植物群落在区域内的消失。

对两栖类的影响

工程占地、土方开挖及施工人员活动等将对两栖类动物产生直接影响,尤其是生活在施工范围内的两栖类动物,影响对象主要为蛙类。由于两栖类动物对工程施工活动具有一定的主动回避能力。因此,工程施工的影响主要是短暂和小范围的,不会对其种群数量构成威胁。

③爬行类

工程占地、土方开挖及施工人员活动等将对爬行类动物产生影响,影响对象主要蛇类,对爬行动物的不利影响是暂时的和小范围的,且由于这些爬行类在施工区以外分布较广,同时爬行类动物对工程施工活动具有一定的主动回避能力。因此,工程施工的不利影响不会对其种群数量构成威胁。

④鸟类

据现场调查,项目建设地周围活动着多种鸟类,工程施工对鸟类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土石方开挖等各项施工活动直接对植被等鸟类栖息地的破坏,减少鸟类活动空间和食物来源施工人员活动和施工机械噪声对鸟类正常生活产生干扰影响,使部分鸟类迁移它处。随着施工结束,上述影响随之消失,大部分鸟类会逐渐回迁。

⑤对哺乳类的影响

工程土方开挖、机械噪声、人员干扰等会直接影响和破坏部分哺乳动物的栖息、觅食等活动;同时,由于施工破坏部分植被群落,也会间接影响到哺乳动物的觅食。但是由于工程占地区内哺乳动物以小型兽类为主,都是本地区常见种,工程不会造成种群数量大量减少,不会影响哺乳动物的组成、数量和分布格局。

⑥对陆生生态系统的影响

由于本工程是非污染型项目,工程运营期不产生污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来自施工期的延续,但临时占地恢复植被后,对周围陆生环境不造成影响。工程完工后,临时占地清理后进行全面整地并恢复原地类,恢复原来地类的生态功能,经过生态恢复整治,临时占地对陆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1.5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的影响

本工程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主要表现为一方面扰动了项目区的地形地貌,损坏了地表和植被,使其原有的蓄水保土功能丧失或降低;另一方面在施工中开挖、填筑等作业极易造成水土流失。

依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基础施工采用以挖作填方式进行施工,尽量减少开挖面及开挖量,在基础施工前做好围堰,采用干地施工,挖出土方进行临时堆放时,临时堆料场内的物料进行遮挡,覆盖,避免材料裸露,施工完毕后,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生态恢复。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水土流失情况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土流失发生和发展,维护和提高当地生态环境质量。

2、施工期污染影响分析

2.1施工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

 

 

 

 

 

 

 

 

 

 

 

 

 



 








 

 

 


 

 

 

 

图4-1 泄洪闸及进出水渠施工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图4-2   南泄洪闸拆除及大坝修整施工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图4-3   施工基地加工车间施工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2.2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些废气,对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废气来源主要是:施工场地风力扬尘、道路运输扬尘、施工机械尾气、钢筋切割粉尘以及钢筋焊接废气等

1)风力扬尘

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地表植被和表层土壤结构遭到破坏,使得土质疏松,地表裸露,在2级以上风力作用下会产生扬尘,对下风向的空气造成污染。

粉尘污染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土方的挖掘、堆放、清运、土方回填和场地平整等过程产生的粉尘。

(2)建筑材料在其装卸、运输、堆放等施工作业过程中,因风力作用将产生扬尘污染。

(3)施工垃圾在其堆放和清运过程中将产生扬尘。

风力扬尘的扬尘量大小主要取决于风速及地表湿度状况等,根据同类工程类比资料,施工场地、施工道路在自然风作用下产生的扬尘所影响的范围一般在100m以内。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影响距离采用类比的方法进行分析(施工现场扬尘的监测结果见表4-1,监测时风速为2.4m/s)。

表4-1建筑施工工地下风向TSP浓度监测结果单位:mg/m3

距离20m50m100m150m200m250m浓度1.5030.9220.6020.5910.5120.406

上表可以看出,施工场地下风向50m处TSP浓度已经能够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

2)道路运输扬尘

道路运输扬尘主要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在完全干燥情况下,可按下列经验公式计算:


式中:Q—汽车行驶的扬尘,kg/km.辆;

V—汽车速度,km/hr;

W—汽车载重量,t;

P—道路表面粉尘量,kg/m2

一般当一辆10吨的卡车通过一段1000m的路面时,不同车速及地面清洁程度的汽车扬尘详见下表4-2,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试验结果见表4-3

表4-2不同车速和地面清洁程度时的汽车扬尘单位:kg/km·辆

 车速 0.1(kg/m2)0.2(kg/m2)0.3(kg/m2)0.4(kg/m2)0.5(kg/m2)1.0(kg/m2)5(km/h)0.02830.04760.06460.08010.09470.159310(km/h)0.05660.09530.12910.16020.18940.318615(km/h)0.08500.14290.19370.24030.28410.477820(km/h)0.11330.19050.25830.32040.37880.6371

表4-3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试验结果

距离(m)52050100TSP小时平均浓度(mg/m3)不洒水10.142.891.150.86洒水2.011.400.670.60

由表4-2可知,在同样路面清洁情况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而在同样车速的情况下,路面清洁度越差,则扬尘量越大。

由表4-3可知道,每天对施工场地实施洒水4~5次,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扬尘,可使扬尘减少70%左右,将TSP污染距离缩小到20~50m范围之内。

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扬尘主要对施工区域附近50m内大气环境影响较明显,由于本项目施工区域距离西北侧王小庄村较近,施工阶段,对靠近村庄的施工场地应在施工场地设置高度为3.5m以上的施工围挡(其余场地边界设置高度为2.5m即可),并安装喷雾抑尘装置,定期洒水降尘工程运输车辆采取车顶遮盖或密闭措施,避免路上抛洒,车辆经过环境敏感点时应限速行驶,并定期对沿线路面洒水降尘,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减缓道路扬尘对两侧居民的影响。

结合当地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建筑施工工地文明施工的相关管理规定,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扬尘防治措施:

1)施工工地开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即“审批到位、报备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监控到位、人员(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责任部门监管人员)到位”;

2)强化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即施工现场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裸露地面100%绿化或覆盖、进出车辆100%冲洗、拆除和土方作业100%喷淋、渣土运输车辆100%封闭;

3)严格落实“两个禁止”施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现场配置砂浆;

4)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举报电话等信息;

5)物料运输时应加强防护,可盖上帆布,限制运输车辆的车速,严禁超载,避免漏洒;易起尘等施工材料的堆放应进行覆盖,防止风力起尘。

6)施工单位应根据天气对施工道路、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场等及时洒水降尘,尽量避免在风速较大的时间内施工。

经采取以上控制措施后,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期扬尘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施工期机械、运输车辆尾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施工机械及各种运输车辆较多,且一般为柴油作为动力,作业时会产生一些废气,主要污染物为NOx、CO、HC等,这些气体的排放将影响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因此施工车辆应加强管理,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行驶的机动车尾气完全达标,减少机动车辆尾气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4)施工基地废气影响分析

钢筋切割粉尘及焊接烟气

钢筋加工过程涉及钢筋切割及焊接,产生钢筋切割粉尘和钢筋焊接烟气,钢筋切割粉尘为金属粉尘,可以自然快速沉降,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钢筋焊接过程产生少量焊接烟气,由于工程焊接量较小,施工过程较短,且施工场地开阔,烟气能够快速扩散,钢筋切割和钢筋焊接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评价建议施工单位加强对现场工作人员的健康防护。

混凝土构件加工扬尘

混凝土构件加工过程中各类建筑材料的装卸及搅拌过程会产生一些扬尘,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对施工场地地面进行硬化并定期洒水,建筑物料存放在封闭式仓库或采取覆盖措施,混凝土构件采用封闭式设备进行加工,对出入施工车辆进行冲洗,在采取以上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项目混凝土构件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3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1)生活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

项目施工人员平均约为100人,工地生活用水参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施工人员平均用水量按50L/(人•d)计,排污系数按80%算,则项目在施工期间废水排放量约4m3/d,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2)车辆冲洗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

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工程出入车辆的冲洗,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手册水利水电工程》,冲洗用水量为一辆汽车每次用水400L,产污系数0.8,本项目约冲洗20辆次/天,则冲洗废水产生为6.4m3/d。冲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和SS,一般情况下,石油类产生浓度为10~30mg/L,悬浮物浓度为500mg/L,拟设置施工废水临时隔油池、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及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废油污不在施工场地贮存,集中收集后外运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3)混凝土养护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混凝土养护过程中会产生养护废水,废水中泥沙悬浮物和pH值都高,直接排入水体会影响水环境质量施工期间产生的混凝土养护废水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不排入水体,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4)围堰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

针对工程特性,本项目施工围堰采用土围堰形式,围堰修筑后施工区域与水体隔离,施工活动不会直接影响水库水质,因此围堰施工对水体的影响主要发生在修筑和拆除过程中。在围堰修筑及拆除过程中,均会对河底底泥产生扰动,使局部水域的悬浮物浓度升高。根据施工经验,围堰在搭设和拆除过程中悬浮物浓度可达220mg/L,影响范围主要为围堰100m附近水域。围堰修筑完成后,泥沙泄漏量很小,对水体基本无影响。随着施工结束后围堰拆除,悬浮物影响也会较快消失。

2.3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噪声源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各类机械设备均会产生噪声,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切割机、电钻电锯等施工机械运行以及运输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等。类比同类设备,这些机械在满负荷运行时距声源5m处的噪声值在85~95dB(A)之间。

(2)施工噪声影响范围

根据点声源噪声衰减模式,估算出距声源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预测模式:

Lp=Lp0―20lg(r/5)

式中:Lp-距声源rm处的施工噪声预测值,dB(A);

Lp0-距声源5m处的参考声级,dB(A);

各种施工机械在不同距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4-4主要阶段施工机械噪声预测结果单位:dB(A)

声源名称源强距声源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10m20m40m50m60m80m100m150m200m300m挖掘机8565.059.055.553.049.446.945.041.539.035.5推土机8666.060.056.554.050.447.946.042.540.036.5装载机9575.069.065.563.059.456.955.051.549.045.5平地机8565.059.055.553.049.446.945.041.539.035.5压路机8565.059.055.553.049.446.945.041.539.035.5铲运机8565.059.055.553.049.446.945.041.539.035.5混凝土振动棒8565.059.055.553.049.446.945.041.539.035.5摊铺机8565.059.055.553.049.446.945.041.539.035.5打桩机9575.069.065.563.059.456.955.051.549.045.5钻孔机9575.069.065.563.059.456.955.051.549.045.5起吊机8565.059.055.553.049.446.945.041.539.035.5架梁机8565.059.055.553.049.446.945.041.539.035.5切割机9575.069.065.563.059.456.955.051.549.045.5电钻9474.068.064.562.058.455.954.050.548.044.5电锯9474.068.064.562.058.455.954.050.548.044.5运输车辆8565.059.055.553.049.446.945.041.539.035.5

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施工场界昼间的噪声限值为70dB(A),夜间的噪声限值为55dB(A)。由上表可以看出,昼间单个施工机械的噪声在距施工场地20m外可以达标,夜间在100m外可以达标。

(3)典型施工阶段噪声影响分析

在实际工程施工中,施工噪声大多为多台机械设备同时施工运行时叠加而成,评价按照同时施工机械为挖掘机、推土机和装载机各一台进行噪声叠加分析,在未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昼间施工达标距离在40m外,夜间施工达标距离在200m外。

(4)声环境敏感目标影响分析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施工区域周边40m范围内没有环境敏感点,但是200米范围内有一处村庄,施工期噪声白天对周边敏感点的噪声影响不大,而夜间则影响十分显著。

为减少工程施工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并采取必要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具体如下:

1)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临时隔声屏障

2)合理设置施工场地车辆出入口,尽量设置在远离敏感点的施工场地一侧,车辆进出场地时应低速、禁鸣;

3)合理布设施工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设在远离敏感点的一侧;

4)根据工程安排,确实需要夜间进行高噪声设备连续施工作业时,需要征得有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提前以公告或书面形式告知周边居民,明确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作业数量、施工作业内容、施工时长与施工日期,同时明确现场负责人名字和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征得周边居民同意后方可施工

5)周边居民午休或学生考试期间,高噪声设备禁止施工。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不大。并且施工噪声随着施工工程的结束后影响便会消失。

2.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弃土石、沉淀池污泥、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1)生活垃圾

项目施工人员平均约为100,按每人每天产生1.2kg生活垃圾计,则每天产生0.12t。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置。

(2)弃土弃渣

本项目土石开挖会产生弃土弃渣。依据土石方平衡表,本项目施工产生的弃方约为3115m3,为一般固废。运至建设部门或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3)建筑垃圾

项目施工期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弃建筑材料,包括拆除构筑物、护坡、围挡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为砼砌块、废钢筋、绑扎丝、砖、废管材、废栏杆、废包装材料等,为一般固废。建筑垃圾和能回收的废材料、废包装袋分类收集堆放。废材料、废包装袋及时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建设部门或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4)沉淀沉渣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洒水降尘,沉淀池会产生一定量的沉渣,沉淀沉渣为一般固废,运至建设部门或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5)含油沉渣

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会产生少量含油沉渣,含油沉渣为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HW08 900-210-08,由施工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打捞并处理处置。

(6)设备检修废矿物油

本项目设备维护及检修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废矿物油,为危险废物。依据施工单位经验,产生量约0.1t/a,危废代码为HW08 900-214-08,设备检修废矿物油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综上,施工期产生的各种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依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施工期间未出现固废污染周边环境事件发生。

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程完成后,运行期不新增工程管理人员,无新增废水、废气及运行噪声产生。

1、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1)对库区内地表水资源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仅对现有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工程未改变现有水库主要工程特性,不涉及水库库区水位、库容的更改。工程实施能够解决病险水库及防洪问题,保障商丘市区及民权城区供水安全,项目实施后工程运行更加安全,为工程正常发挥生态环境效益提供了保障,本工程的实施对库区内地表水资源产生有利影响。

2)对库区水文情势的影响分析

本工程为除险加固工程,不涉及水库扩容建设,主要在现有工程的基础上进行加固改造,在日常调度与常规防洪调度下,水库水文情势变化较小。而且本项目属于非污染建设项目,工程运行期不会新增不利环境影响。工程建设完成后不涉及库容变化、水位变化,整体不会对下游稳定的水文情势与水生态系统等产生影响。

(3)项目管理所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量约为0.29m3/d、105.1m3/a,污染物的产生浓度分别为COD280mg/L、NH3-N30mg/L、SS180mg/L,经化粪池处理后,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为:COD238mg/L、NH3-N28.5mg/L、SS72mg/L,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不会对水环境产生影响。

2、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是非污染型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污染物产排,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是非污染型项目,运营期无噪声影响,不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是非污染型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管理所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这些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清运处理,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外环境产生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是非污染型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来自施工期的延续,临时占地恢复植被后,对周围陆生环境不造成影响。工程完工后,临时占地清理后进行全面整地并恢复原地类的生态功能,经过生态恢复整治,临时占地对陆生生态环境影响不大。本工程完工后不改变水库的原功能,不改变库区正常蓄水位,实际运行时,河道内水位、流速较工程实施前基本没有变化,水生生境基本维持原状。因此本工程运行对评价范围内及上下游水生生态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6、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主要是对水库进行坝体的加固、配套设施的完善,设计库容不发生变化。水库运行期不产生污染,本项目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排放管道采取可靠的防渗防漏措施,不会对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

项目水库已运行多年,库区范围的土地利用现状没有发生大的改变,库岸两边仍然以种植农作物以及经济林木为主,植被覆盖率无大的改变,因此不会造成河流盐渍化。不会导致地下水位的大幅提高而产生土地浸没、引起沼泽化、盐碱化等土壤环境问题,不改变原有土壤生态功能。因此本工程运行对评价范围内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7、社会效益分析

本项目的实施能够解决病险水库及防洪问题,保障商丘市区及民权城区供水安全,项目实施后工程运行更加安全,为工程正常发挥生态环境效益提供了保障,项目的实施具有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

1、环境制约因素

本项目位于黄河地表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属于保护饮用水源地的项目,符合相关规定。

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商政[2021]5号),本项目位于民权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应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仅允许开展重要生态修复工程等八种不损害或有利于维护生态保护功能的活动。现有的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活动应限期退出或关停。本项目属于防洪除涝工程,属于不损害或有利于维护生态保护功能的活动。符合相关要求。

2、环境影响程度

根据本报告环境影响分析,经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对大气、地表水、噪声、生态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选址选线合理。

3、工程选址及选线

本项目为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本工程用地范围均在水库现有管理红线范围内,不涉及新增占地,不占用基本农田,临时占地待施工期结束后临时工程地块恢复为原先地块功能类型。

项目所在区域交通便捷,通过施工场区合理布局,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后,项目污染物能实现达标排放、生态环境能够得到修复,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目标影响较小,项目选址可行。

 

 

 

 

 

 

 

 

 

 

 

 

 

 

 

 

 

 

 

 

 

 

 

 

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1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人员保护陆生动植物的法制宣传教育,禁止毁坏工程占地范围以外的耕地、破坏植被等对陆生动植物有不利影响的活动。大力宣传两栖、爬行动物对农林卫生的有益作用,如蛙类、蛇类等要摄食大量害虫、害鼠。让施工人员自觉保护野生动物,严禁猎捕野生动物。

1.2划定施工范围,避免占地范围外的植被受影响

在永久和临时占地的主体工程区域、施工道路及料场等施工区域,根据批准的施工动土范围划定最小的施工作业区域,把施工活动限定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避免施工人员和器械超出规定区域对植被、植物物种造成破坏,这是减小植物、植被影响的有效途径。

1.3植被恢复措施

临时用地使用前,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培训,要求严格保护施工范围内的树木,尽量不砍或少砍砍伐树木,加强管理,不得砍伐施工范围以外的林木,尽量减少对沿线生态环境的破坏。施工结束之后,需就地补偿建设项目造成的植被破坏,补偿量不得低于破坏量,并且采用乡土物种,选择乡土物种容易成活且可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减少生态风险。

1.4水生生物及鱼类保护措施

本项目建设区域范围内均为常见的底栖动物、浮游生物、鱼类等。且随着施工结束后各种生物的生境都将得到恢复,项目施工不会对库区水生生物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施工期间要加强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并加强现场管理力度,禁止施工人员下水捕鱼、排放生活污水、乱扔杂物等行为。

2、水土保持措施

施工期间,开挖土方将引起地表植被的破坏,必然引起区域水土流失。主要包括:土方流失、破坏地面植被造成水土流失、施工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等。评价建议应采取以下的保护措施:

(1)优化施工工艺,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弃土、弃渣的产生量,从源头上减少水土流失量。

(2)施工期应尽量避开雨季,确实无法避开时应优化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工期,缩短施工时间,尽可能减小水土流失量。在有地面径流处挖土施工时,应先修建排水沟,以减小路面径流对路基的冲刷作用。

(3)对施工破坏区,施工完毕,要及时平整土地,并种植适宜的植物,以防止发生新的土壤侵蚀。

(4)加强土石方移动过程中的临时处理措施,划定分块作业区,减少土石方运输,缩短地表扰动时间。

(5)建筑材料堆放时,要给予必要的覆盖防护,以减少降雨冲淋及水土流失量;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需较长时间堆放的土,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堆场集中暂存,雨季采取覆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最后作为工程填方处置。

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工程设计图详见附图10-附图12

3、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措施

3.1涉水工程减缓措施

本项目主体闸坝工程采用修建围堰后进行干地施工的方式进行,在新建泄洪闸及南泄洪闸拆除及封堵施工过程中首先修建围堰,围堰修筑后施工区域与水体隔离,施工活动不会直接影响河流水质,这种施工方式能够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活动对水环境的影响。

3.2含油废水处理措施

施工期间严禁在库区排放含油废水,尤其要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并规范操作人员施工作业,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时产生的废润滑油要采取专用装置收集后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的资质单位收运,不得擅自处置。

3.3加强水质监测

在施工期间,应提高监测频次,密切关注取水口取水水质,取水口悬浮物检测值显著升高时,临时封闭取水口进水渠道入口,采取应急输水措施,使用“潜水泵+输送水带”的方式,从附近不受影响的库区水域向该取水口的引水渠道内取水,满足正常的城镇供水需求。

3.4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1)严格限制陆地施工范围和边界,禁止越界施工,减少施工扰动面积;

(2)禁止向库区排放任何污水,禁止向库区倾倒固体废弃物;

(3)制定施工期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故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4)加强施工期饮用水源保护宣传教育,制作警示和宣传牌,宣传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要求和禁止事项;制定水源保护区保护手册,加强工程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对于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意识,规范施工行为,严格控制施工期排放的“三废”,做好污染物的处理、处置工作。

4、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4.1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采用临时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严禁随意向水体排放;车辆冲洗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及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项目闸坝工程采用围堰施工的方式,围堰修筑后施工区域与水体隔离,施工活动不会直接影响河流水质;施工期间产生的混凝土养护废水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严禁随意排入水体

4.2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扬尘环境保护措施

结合当地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建筑施工工地文明施工的相关管理规定,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扬尘防治措施:

①施工工地开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即“审批到位、报备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监控到位、人员(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责任部门监管人员)到位”;

②强化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即施工现场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裸露地面100%绿化或覆盖、进出车辆100%冲洗、拆除和土方作业100%喷淋、渣土运输车辆100%封闭;

③严格落实“两个禁止”施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现场配置砂浆;

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举报电话等信息;

物料运输时应加强防护,可盖上帆布,限制运输车辆的车速,严禁超载,避免漏洒;易起尘等施工材料的堆放应进行覆盖,防止风力起尘。

施工单位应根据天气对施工道路、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场等及时洒水降尘,尽量避免在风速较大的时间内施工。

经采取以上控制措施后,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期扬尘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临时堆场扬尘防治措施

临时堆场扬尘主要为各种土石方开挖产生的临时弃渣,另外由于施工需要,一些建筑材料也需要露天堆放,一些施工作业点的表层土壤在经过人工开挖后,临时堆放于露天环境,在气候干燥且有风的情况下,会产生大量的扬尘。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初步设计资料,施工单位对临时堆场做好防雨措施,堆场四周设置不低于2m高的围挡或用编织布覆盖,不定期洒水降尘。采取上述措施,可有效抑制堆场扬尘。

(3)施工期机械、运输车辆尾气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车辆加强管理,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保证行驶的机动车尾气完全达标,减少机动车辆尾气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4)施工基地加工废气防治措施

钢筋切割粉尘及焊接烟气

钢筋加工过程涉及钢筋切割及焊接,产生钢筋切割粉尘和钢筋焊接烟气,钢筋切割粉尘为金属粉尘,可以自然快速沉降,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钢筋焊接过程产生少量焊接烟气,由于工程焊接量较小,施工过程较短,且施工场地开阔,烟气能够快速扩散,评价建议施工单位加强对现场工作人员的健康防护。

混凝土构件加工扬尘

对于混凝土构件加工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对施工场地地面进行硬化并定期洒水,建筑物料存放在封闭式仓库或采取覆盖措施,混凝土构件采用封闭式设备进行加工,对出入施工车辆进行冲洗,在采取以上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项目混凝土构件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3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为减少施工期间高噪声设备作业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并采取必要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具体如下:

(1)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场地安装临时隔声屏障

(2)合理设置施工场地车辆出入口,尽量设置在远离敏感点的施工场地一侧,车辆进出场地时应低速、禁鸣;

(3)合理布设施工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设在远离敏感点的一侧;

4)根据工程安排,确实需要夜间进行高噪声设备连续施工作业时,需要征得有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提前以公告或书面形式告知周边居民,明确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作业数量、施工作业内容、施工时长与施工日期,同时明确现场负责人名字和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征得周边居民同意后方可施工

(5)周边居民午休或学生考试期间,高噪声设备禁止施工。

(6)在距离敏感点较近的施工段施工前,通知敏感点居民关闭窗户,并在敏感点处增设声屏障。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本次工程施工期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4.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置

项目施工基地对建筑材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钢筋、木材等一般固废收集起来对外出售,对于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时产生的废润滑油及隔油池产生的油泥采取专用装置收集后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的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碎石块、混凝土碎块等建筑垃圾由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企业回收利用。

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施工期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属于非污染型项目,项目运营期无污染物产生。本工程不利环境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项目运营期无生态破坏和污染物排放,因此,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加强工程日常运行期间的管理。

其他

1、环境监测计划

1.1监测目的和原则

制定环境监测计划的目的是为了监督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根据监测结果适时调整环境保护行动计划,为环保措施的事实提供依据。制定的原则是根据预测的各个时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因子、可能超标的地段及超标指标而定。

1.2监测机构

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监测应委托符合国家环境质量监测认证资质的单位承担。

1.3监测计划

根据工程特点,确定本工程施工期环境监测要素为空气环境、声环境等,项目营运期间环境监测纳入例行常规监测,不再单独制定监测计划。项目施工期间具体的监测计划见下表,监测点位布设情况详见附图13

 

 

 

 

表5-1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

环境要素监测项目监测点位监测时间、频次地表水环境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水坝上游、下游每月一次环境空气颗粒物施工场界外1m施工高峰期监测一次声环境等效声级A声级施工场界外1m施工高峰期监测一次

备注:原则上按此进行,但要注重施工现场情况,灵活掌握,捕捉最大污染时间进行监测。

2、环境保护管理

建设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专职或兼职环保人员从事本企业的环保工作。

2.1施工期环境管理

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职责如下:

(1)控制施工期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杜绝野蛮施工;

(2)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确立环境保护条款,明确责任;

(3)指导和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三废”及噪声治理工作,施工结束后及时覆土种植植被,体现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使施工期对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程度降至最小;

(4)参与各项环保设施的施工安装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保证环保设施能正常运行;

(5)做好施工期的环境监理,环境监理是工程监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业主委托第三方承担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施工合同中的环保条款,通过常巡视,监督、审查和评估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指正施工单位违反环境保护政策的行为,同时通过提交记录、月报和环境监理进度报告,及时将监理情况反馈给工程建设项目经理部及业主。

2.2营运期环境管理

项目建成后在营运期间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

(1)防汛保安工作

防汛保安工作是水利工程管理的重点内容,应设防汛专职人员,负责工程的高视与检查,防汛预案的制定及落实。

(2)工程观测

本工程应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观测,一方面观测库区水体情况,另一方面对闸坝等工程主体及附属设施进行巡查、维护,确保防洪安全。

(3)水面保洁

日常的生态养护、水面保洁是保护水环境必不可少的手段,主要任务包括定期养管水生植物,捞除水体中的落叶、杂草等漂浮植物。

 

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7460.64元,其中环保投资101万元,占总投资的1.35%,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见表5-2。

5-2项目环境保护投资估算一览表

项目内容投资(万元)施工期固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置;弃土及建筑垃圾清运;隔油池产生的含油沉渣及废矿物油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9废气施工场界采取2.5~3m的硬围挡措施,距离敏感点较近处围挡上方安装雾化喷头;施工现场配备洒水车;底泥、弃土及垃圾清运采用密闭车辆运输。20废水洗车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及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废水采用临时化粪池处理。11噪声加强机动车运输管理,合理控制道路车流量和车速和车辆鸣笛,并设置限速、禁鸣等标志,禁止夜间施工。2监理与监测水环境质量监测、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噪声监测3生态临时占地恢复植被、水土保持措施56合计101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施工期

运营期

环境保护措施

验收要求

环境保护措施

验收要求

陆生生态

①严格控制工程的占地面积.

②施工后应迅速平整作业场地,尽快恢复植被。

③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砍伐或改变附近区域的植被与绿地性质。

④合理安排工期,雨季做好防排水工作,减少水土流失。

施工扰动场地完全平整,按照要求进行植被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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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生态

加强管理,杜绝污染物进入水体中,尽量减少对鱼类资源的影响施工期导流工程的施工应避开鱼类的产卵期、洄游期进行施工,施工期禁止捕捞鱼类。

不改变当地水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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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环境

施工废水

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及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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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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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设备,采取工程降噪措施,明确施工噪声控制责任,对施工期间材料、设备运输车辆,也应合理安排,限制车辆鸣笛等综合降噪措施。

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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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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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

施工车辆尾气

加强交通管理和强制车辆性能检测

减少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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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

施工场界建设硬围挡,安装喷雾抑尘装置,渣土车辆密闭运输,裸露场地网布遮盖并定期洒水,施工工地必须达到“六个百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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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置;弃土运往城市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土方堆放处堆放;建筑垃圾外运至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企业;隔油池产生的含油沉渣及废矿物油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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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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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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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

施工期内的噪声、环境空气监测

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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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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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施工期在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大的影响。因此,项目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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