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4-0000001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0-21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统计 |
民权县统计局民权县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民统字〔2023〕19号
“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
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部署,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民权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民政〔2020〕10号)文件要求,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范围内报送统计报表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
二、抽查对象和比例
全县范围内:1、“四上”工业企业;2、“四上”贸易企业;3、“四上”服务企业(高、中、低风险)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三、检查人员
由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检查工作需要,随机选派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随机匹配,成立一个联合检查组。
四、抽查事项及分工
县统计局负责牵头制定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建立抽查检查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库,做好组织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和实施检查。主要检查:
1.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等统计违法行为;
2.其他应当检查的内容。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企业登记事项的检查,主要检查:
1.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
2.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
3.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广告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这次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联合抽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统筹调度,为联合抽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依法检查。各部门要认真梳理抽查对象名单,制定具体检查工作计划,以本部门监管事项为切入点,做好各自领域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检查质量和效率,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三)结果公示。各检查组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日内由各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分别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录入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录入和公示工作要于12月20日前完成,确保检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本部门内设机构职责分工,移交本部门相关业务或办案机构进一步调查处理,做到抽查监管工作无缝衔接。
(四)严格纪律。到企业检查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群众纪律,不得接受企业宴请,不得接受企业赠送的礼品,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五)信息互通。通过电视、报纸和微博、微信、互联网等各种传统与现代媒介手段,开展多样化、立体式的深度宣传报道,大力宣传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动态、成效和经验,发挥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公开曝光有关违法失信企业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态势,扩大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取得企业更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民权县统计局 民权县市场监管局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统计数据质量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
附件
民权县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
执法人员 | 姓名 | 执法单位 | 执法证件编号 | |||
检查对象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检查内容 | 统计部门 | 1.统计数据质量抽查。□ | 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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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发现问题 2.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 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4.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5.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6.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7.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 8.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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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 部门 | 1.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 □ 2.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 □ 3.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广告违法违规行为。 □ | |||||
备注 |
检查对象 执法检查人员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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