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4-0000029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6-2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稳岗就业 |
关于申请民权县2023年度灵活就业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就业困难人员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让国家政策惠及更多符合条件的人群,根据《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收支情况,特将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等,女性年满40周岁至5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至60周岁的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在“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仍未实现就业,并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本方案的灵活就业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除与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在公益性岗位上岗或领取营业证照以外,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和弹性工作等形式实现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形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
2.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其他组织法定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或负责人的;
3.经查提交认定材料不实的;
4.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移居境外、被判刑收监执行等原因终止就业要求的;
6.不予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一)补贴标准。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原则,2023年就业困难人员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3600元/人·年,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含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半年(1800元/人·年)补贴;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下和身份证日期已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在补贴范围。
(二)享受期限。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的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每人每年只能在常住参保地申请一次,不可重复申请。
三、申请材料
(一)首次申请需提供:
1.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申请人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及(第2页、第3页、第5页)复印件2份;
4.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税务局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5.需激活后的本人(仅限河南省区域内办理的)农业银行社保卡复印件2份。
(二)第二、三次申请需提供:
1.需激活后的本人(仅限河南省区域内办理的)农业银行社保卡复印件2份;
2.2023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证明2份;
3.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税务局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四、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常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并进行灵活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
2、受理初审
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工作人员予以受理,录入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管理系统,并对申请人提交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公示
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补贴所需资金从县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五、其他事项
1、户籍是民权的,在商丘区域内参保的人员,按本人户籍所在地申报。户籍转出民权的,在转入地申报。原则上不得代办,确需代办的,需提供代办委托书。
2、申报资料实行实名制全省联网,个人信息、享受补贴时间、期限均在系统记录备案。
3、申请人手机必须保持畅通,并及时上报手机变更信息,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申请地点及时限
时间: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民权县市民之家(中山大道与工业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电话:0370—6089330
民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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