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4-0000009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1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卫生健康 |
民权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指南(护士执业证书遗失或损毁补办)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护士执业证书遗失或损毁补办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实施主体 | 民权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查看说明 | 承诺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查看说明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是否涉及特殊环节 | 不涉及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不涉及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是否网办 | 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数量限制 | 无 | 四办标志 | 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 |
最多到现场办事次数 | 0次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网上支付 | 否 |
行使内容 | 护士执业证书遗失或损毁补办 | 权限划分 | 行使全部权力内容。护士注册机关为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县(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权限分级管理。其中在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注册机关为所在地省辖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申请条件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卫医【2019】31号)第七项证书补发(一)对象。2008年以后换发或注册的《护士执业证书》遗失或损坏者。
设定依据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下载 | 材料类型 | 收取方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材料依据 |
---|---|---|---|---|---|---|---|---|---|---|---|
1 | 《护士执业证书》补发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空表下载样表下载 | 原件:0 复印件:0 |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 无 | 查看须知 | 查看受理标准 | 查看依据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机关 | 必要 | 样表下载 | 原件:0 复印件:0 |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 无 | 查看须知 | 查看受理标准 | 查看依据 |
3 | 护士执业证书遗失或损毁报刊公告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样表下载 | 原件:0 复印件:0 |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 无 | 查看须知 | 查看受理标准 | 查看依据 |
4 | 2寸照片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样表下载 | 原件:0 复印件:0 |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 无 | 查看须知 | 查看受理标准 | 查看依据 |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办理流程
1
受理
时限: 及时办审批人: 张红美
办理结果: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进行下一步审核;2、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群众所需材料
审查标准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受理工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
审核
时限: 及时办审批人: 李成英
办理结果:根据审核情况出具意见,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批准决定;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批准决定
审查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章制度,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所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出具审核意见
3
送达
时限: 及时办审批人: 杨春霞
办理结果: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审查标准
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办理结果
审批结果
序列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结果获取方式 | 结果类型 | 领取说明 |
---|---|---|---|---|---|
1 | 护士执业证书 | 护士执业证书 | 窗口领取、邮寄 | 证照 | 现场领取的,领取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受理通知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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