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09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8-25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义务教育 |
民权县教体局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民权县教育系统优秀个人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扬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民权县教育系统优秀个人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扬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教育单位:
一年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赓续百年初心,担当育人使命,切实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光荣使命,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涌现出了一批师德高尚、无私奉献、崇德修身、潜身教书育人的时代楷模。为激励我县广大教职工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民权教育事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决定,在今年教师节期间评选表扬一批模范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评选办法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没入编特岗教师不要求),且无违纪、违法现象。
2.模范教师的申报范围是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专任教师和教研机构业务人员,重点是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参评者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县直学校须有下乡支教证书。城镇中小学教师有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优先推荐。
3.任现职以来已被评为县级以上模范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不再参加本次县级评选。
二、推荐名额
今年县人社局、县教体局联合表扬优秀个人(含特岗教师)15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20名。
表扬名额分配原则,依据最新定编的中小学教职工总数的一定比例确定。推荐名额下达后,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教育单位要统筹考虑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校特点,使其均按教职工定编总人数的比例确定推荐名额。切实保证教学第一线专任教师的数量(要占表彰总数的90%以上)。任何学校或单位一律不准超比例上报。城镇中小学教师有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评选条件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无违规违纪的行为。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注重教学研究,积极参与课程改革,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良好。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使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3.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考勤规则,按时到校工作或上课,不迟到、早退、旷工、脱岗。上课时仪态端正,不穿奇装异服,不化浓妆,不吸烟,不外出,不接打电话,不酒后上课。
4.认真备课,教案内容规范,在学校教案检查评比中获优秀等次。不使用旧教案上课。
5.认真授课,教学目的明确。教材熟练,重点突出。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用普通话教学,准确精炼。板书设计合理,字体规范。具有制作教具、使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
6.认真批改作业,纠错准确,在学校检查评比中获优秀等次。作文批语有针对性、指导性,不雷同,不应付了事。
7.对学生一视同仁,不歧视差生,因人施教,且效果明显。关爱学生,无体罚、辱骂或报复性惩处学生的行为。
8.积极学习借鉴先进教学经验,按要求完成学期听课任务,并对所听每节课作出有针对性的分析、评价。积极参与学校教改实验项目,有具体计划和方案,有实验记录和总结报告。
四、评选推荐程序和要求
1.评选申报模范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对拟申报人选,必须在其单位醒目位置公示一周,公示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担任课程或担任领导职务、工作业绩情况,公示内容需拍照、打印后上交,群众无异议方可上报。
3.在申报工作中,各单位要强化正确激励导向,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设和谐校园,为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服务。
五、加强领导,做好推荐工作
申报模范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是激励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的重要举措。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县教体局、县人社局联合成立了申报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教育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原则,择优申报,确保教学第一线教师的申报数量,特别是条件艰苦学校教师申报数量。各学校在推荐人选时,一定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确保质量,充分发挥在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六、认真组织材料,按时上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教育单位要抓紧时间组织评选,务于2023年8月28日前将《民权县模范教师申报表》、《民权县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民权县模范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一览表》和各单位公示照片及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报县教体局人事股,人事股只接收单位申报材料。
附件:1、民权县模范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名额分配表
2、民权县模范教师申报表
3、民权县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4、民权县模范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人员一览表
民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民权县教育体育局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23年民权县模范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申报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模范 教师 | 教育工作者 | 备注 | 单 位 | 模范 教师 | 教育工作者 | 备注 | |
城关镇 | 4 | 和平路学校 | 2 | 1 | ||||
花园乡 | 2 | 外国语学校 | 1 | 1 | ||||
伯党乡 | 1 | 第三小学 | 1 | 1 | ||||
龙塘镇 | 3 | 1 | 第五小学 | 1 | 1 | |||
白云寺镇 | 3 | 1 | 特殊教育学校 | 1 | 1 | |||
双塔镇 | 2 | 南华学校 | 1 | |||||
人和镇 | 3 | 1 | 县直幼儿园 | 1 | 1 | |||
野岗镇 | 2 | 南华幼儿园 | 1 | |||||
程庄镇 | 4 | 教师进修学校 | 1 | |||||
胡集乡 | 1 | 思源实验学校 | ||||||
王桥镇 | 2 | 教育信息中心 | ||||||
北关镇 | 3 | 教育装备中心 | 1 | |||||
庄子镇 | 2 | 教育评估中心 | ||||||
褚庙乡 | 2 | 1 | 语言文字中心 | |||||
老颜集乡 | 2 | 1 | 青少年活动中心 | |||||
林七乡 | 2 | 体育健身中心 | ||||||
王庄寨镇 | 2 | 基础教育教研室 | ||||||
孙六镇 | 2 | 职业教育教研室 | 1 | |||||
民权高中 | 6 | 教育考试中心 | 1 | |||||
民权一高 | 5 | 1 | 学生资助中心 | |||||
民权一初 | 3 | 1 | 九九高中 | 3 | ||||
实验中学 | 3 | 1 | 育才学校 | 3 | ||||
实验小学 | 4 | 1 | 求实学校 | 3 | ||||
职教中心 | 1 | 民东幼儿园 | 2 | |||||
民族学校 | 4 | 1 | 业务表彰 | 56 | ||||
鲲鹏学校 | 2 | 1 |
附件:2:
民权县模范教师申报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政治 面貌 | 参加工作时 间 | 考评结果 | ||||||
现任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 | 身份证号 | |||||||
任教年级 及担任课程 | 所在单位 | |||||||
工作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主要事迹 |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局 监 察 室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 教 体 局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 审 批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注:此表正反面打印,由组织填写,装入本人档案。
附件3:
民权县先进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政治 面貌 | 参加工作时 间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
现任技术职务任职时间 | 身份证号 | |||||||
任教年级 及担任课程 | 所在单位 | |||||||
工作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主要事迹 |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局 监 察 室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 教 体 局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 审 批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注:此表由组织填写,正反面打印,装入本人档案。
附件4:
民权县模范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申报人员一览表
乡(镇) 或县直学校(单位)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职务(含专业技术职务) | 荣誉 称号 |
注意:请打印上报一式两份,姓名务必与推荐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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