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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3-0000017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7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义务教育

民权县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简介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7 浏览次数: 【字体:

民权县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简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一、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6000元,不低于1000元,贷款金额是100的整数倍。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申贷额度。

二、贷款期限

按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三、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在自身经济允许的前提下提倡提前还款,毕业当年8月15日前结清贷款不产生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全日制)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内黄县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四、申请贷款学生满足条件

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学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信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家庭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其他: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五、共同借款人满足条件

与借款学生的关系:1.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3.如果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满足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助学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所需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通知书原件(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

4.没有通过预申请的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提示:首次贷款学生需携带以上材料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到民权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现场办理。

5.续贷学生请选择“远程办理”。

七、贷款受理时间和地点

受理时间:每年7月20日--9月20日(周一至周五)

办理地点:民权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370-6015166

地址:民权县北区庄子文化广场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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