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15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5-04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建设项目 |
民权县人民政府关于民权县2023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现将民权县2023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
该项目拟征收土地涉及:民权县绿洲街道和美社区大刘村民组,小铺村小铺村民组;南华街道潘庄村马庄村民组,潘庄村潘庄村民组,刘店村袁老家村民组、刘店村民组,楚洼村楚洼村民组。
二、征收土地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为实施公共利益需要,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民权县2023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安排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风险评估
本预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民权县人民政府委托民权县自然资源局会同住房保障中心、园艺站、人社局、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征收土地所在街道及社区(村),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全面调查;对拟征收土地是否涉及社会稳定风险开展预测和评估,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
四、其他事项
征地范围已经无人机航拍取证,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并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特此公告。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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