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4-0000011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3-18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自然资源 |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民权县2023年度第九批乡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民权县2023年度第九批乡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民权县人民政府关于民权县2023年度第九批乡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民政文〔2023〕7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民权县褚庙乡等6个乡(镇)九股柳村等6个村第一村民组等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5.4744公顷、其他农用地0.1237公顷,共计5.5981公顷(其中耕地5.474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民权县2023年度第九批乡镇农用地转用项目用地。
二、同意民权县自然资源局编制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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