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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19-00078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9-08-29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行政规范性文件

民权县人民政府 关于将葡萄酒厂旧址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29 浏览次数: 【字体:

 

 

 

 

 

民政〔2019〕11号

 

 

民权县人民政府

关于将葡萄酒厂旧址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精神,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经县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民权县葡萄酒厂旧址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并予以公布。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文物保护管理有关规定,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为推动我县历史、文化研究、旅游和社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2019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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