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手机版
适老版 | 无障碍阅读
中国政府网 河南省政府网 商丘市政府网 政务服务

我县喜获“河南省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19 17:21:22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7-2019年度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豫文〔2020〕43号)文件下发,我县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河南省文明城市”称号。
    我县继2017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河南省文明县城提名城市以来,坚持创建不放松,县委、县政府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列入重点工作之一,建立了县委书记任政委、县长任指挥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指挥长的创城指挥部。县四大家主要领导多次参与督导创建,实施县领导包片,组织98家单位对全县所有道路施行分段分路管理。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对照创城任务高标准执行。坚持全民创城、全城提升的思路,组织开展了“全民总动员,共创省级文明城”活动,发放市民文明手册15万余册、发放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倡议书20万余份;各单位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达15000余人次,围绕“文明服务我出彩 群众满意在窗口”活动主题,推行“五优”文明服务;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宣传,制作了一批创建公益广告,清理路面及道路两侧垃圾、小广告等。制定了“专人监督 共同提升”的创城督导机制,逐项逐类打分督导,确保全民创城、全城提升的效果。在全县干群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城区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城乡面貌进一步改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进一步深化,2019年底成功通过省文明城市实地测评,喜获省级文明城市荣誉。


终审:民权县府办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