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民政局对商丘市政协第五届三次会议 第53071号提案的答复
民民字[2019]43号 签发人:赵西军
办理结果:A
对商丘市政协第五届三次会议
第53071号提案的答复
周贵合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民政资金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监管,严把关口
一是民政资金包括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专项资金,均设立了专职机构和人员,专款专户,确保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把好审批关。对社会救助资金资金的审批严格按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程序进行,要求村(社区)、乡镇街道、县民政部门三级公开,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把好发放关,强化末端管理,坚持民政资金发放社会化,防止虚报冒领等问题的发生,县民政局每次发放民政救助资金前,抽取每批次30%新增救助对象进行核查,符合救助条件后由相关业务股室经局党组班子例会进行研究,意见统一后向财政局报告申请资金,进行社会化发放。
三是惠民资金大数据监察平台公开。每次资金发放前,在惠民资金大数据监察平台资格预审项目一栏中,进行死亡、住房、车辆、工商、公职、养老等信息比对筛查。资金发放后,县乡两级同时上传至大数据监察平台进行公开, 让群众监督,让社会监督。
四是抓好过程监管。开展民政资金专项检查,不定时对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检查,由民政局牵头,邀请纪委监委、财政局和审计局等部门参与,对各乡镇街道进行进村入户走访式检查,确保民政资金安全运行。
二、规范管理,完善机制。
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强化主体责任”、“规范乡镇(街道)民政资金核算管理”、“加强职能部门监督”等相关建议,我们下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规范民政救助类资金发放。各乡镇办事机构严格按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原则办事。力争做到精准、细致、不偏不漏,对通过初审基本符合条件的对象,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公示。县乡(镇)村都设立了投诉箱和举报电话,随时随地接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核实,或进行重新评定或纠错。
二是继续加强政策宣传和公示,提高群众监督参与率。继续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加强在网站、微信、大数据平台、报纸等媒体的政策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村(居)、乡镇(街道)公示栏长期公示。
三是进一步完善制度。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明确民政资金救助程序和规定条件,对救助资金的保障范围、补贴标准、申领程序、资金的筹集与发放、审核程序等都作出严格规定。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民政工作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7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 王昆 13569387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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