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金融服务中心对县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4号提案的答复
民金〔2019〕11号 签发人:尤成宏
办理结果:A
对县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24号提案的答复
王东峰、张家玉、赵国峰、马孟君、李冬、庞岩、陈文兵、陈化新、马伟、李峰、房红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依法规范企业法人及个人贷款行为,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民权县出台了《民权县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以张团结县长为组长的民权县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集中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专项工作组,服务集中行动。县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县政府督查室,成立督导组,负责对相关单位、各金融机构工作进行联络和督导,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金融机构,督促进行整改,有效推动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自成立打击逃废银行债务指挥部以来,我县通过近一年的集中行动以来,共压降不良贷款354笔17721万元。其中,通过银行自行清收259笔金额7595万元,通过盘活清收30笔金额5195万元,通过行政清收17笔金额417万元,司法清收48笔金额4514万元。关于公职人员贷款、担保清贷工作,截止目前,已清偿公职人员担保贷款840万元。公职人员担保贷款任务已完成的单位有:粮食局、邮政公司、农发银行、褚庙乡政府。公职人员担保贷款数量较少,完成清偿占比大的单位如下:税务局(已清偿50万元),城管执法局(已清偿64万元),市场监督局(已清偿45万元),程庄镇政府(已清偿30万元)。公职人员担保人较多,担保贷款额度大的单位如下:教体局(已清偿269万元),卫健委(已清偿91万元),交通局(已清偿81万元),供电局(已清偿40万元)。
通过专项治理行动,我县的金融生态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诚信意识大幅提升,防范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感谢您对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继续为金融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民权县金融服务中心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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