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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城市管理局对商丘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5312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14 16:25:45 浏览次数: 【字体:

周贵合委员

    您提出关于解决园林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建议后,民权县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对您的建议进行分析研判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凡是涉及我单位的园林工程项目,我单位都严格按照《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进行招标并按照标文件及中标结果订立合同备案。工程建设初期我单位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现场勘探,图纸审核,苗木选定等做了严谨细致的工作,因此杜绝了项目变更,没有出现结算超出合同现象。

    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单位现场作业队伍的检查,要求项目经理和相关技术人员全程在岗在位,实行签到制度。杜绝违法分包问题的发生。

   下一步,我单位将进一步完善变更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合同备案制,不断强化源头治理,健全诚信体制,积极探索创新检测手段。  

以上答复,望您满意。

 

 

2019年7月30日

 

 

联系人:孙继勇              联系电话:1503702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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