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城市管理局对商丘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53122号提案的答复
周贵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园林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建议后,民权县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对您的建议进行分析研判,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凡是涉及我单位的园林工程项目,我单位都严格按照《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进行招标并按照标文件及中标结果订立合同备案。在工程建设初期我单位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现场勘探,图纸审核,苗木选定等做了严谨细致的工作,因此杜绝了项目变更,没有出现结算超出合同现象。
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单位现场作业队伍的检查,要求项目经理和相关技术人员全程在岗在位,实行签到制度。杜绝违法分包问题的发生。
下一步,我单位将进一步完善变更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合同备案制,不断强化源头治理,健全诚信体制,积极探索创新检测手段。
以上答复,望您满意。
2019年7月30日
联系人:孙继勇 联系电话:1503702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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