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民权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37号提案的答复
邵忠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是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食品消费安全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县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但食用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落实困难的问题依然存在,为切实解决问题,我局不断探索新的农产品安全监管模式,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一、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
食用农产品进货关。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落实食用农产品入场检测制度,设立专人负责的检测室。在全县大、中型超市全面设立检测室,对进入超市的食用农产品开展快速检测。强化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以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促进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大食用农产品抽检力度。通过监督抽检、快速检测筛查,提高食用农产品检测覆盖面,充分发挥我局的六个检测室及快检车的作用,扩大食用农产品检测样品数量。
三、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积极和农牧部门沟通协调,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追溯管理能力和监管水平。
食品安全监管是我们的一项法定职责,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借口不去做好这项工作,如何监管,如何创新监管模式,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事。我局今后将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作出更加积极的探索,创造出更加优异的成绩,为全县人民营造更加放心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而不懈努力。
再次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8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田晓敏 1556006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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